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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杀手本色(寒刀行)-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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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以来,英雄都是寂mo的。当一个人已经成功,这世上再也没有任何目标可以让他继续奋斗下去的时候,这种滋味,岂非正如年华老去一样令人感到无奈?
    也许,任我杀并没有成功,也不是英雄,可是他的心却有着那一份沧凉的孤独。
    人生总有离别,有离别自然就有相聚,但这一次,却是阴阳两隔,永不再见。失去心爱之人的痛苦,岂非也正是英雄寂mo的滋味?
66。 第二卷大结局 后会有期
    叶梦君的死,给每个人都留下了太多太多的伤痛,也给每个人留下了一个希望,她唯一的遗物是一张关于死亡谷逍遥宫详细的秘图,有了这张秘图,任我杀等人才不至于困死在这里。根据秘图里详尽的注解,米珏和龙七直接闯进了紫罗兰夫人的寝室,但他们非但没有找到“万劫重生”,就连紫罗兰夫人的尸体都已经不见了,唯一的发现,就是一张字条。
    “斯人已逝,我心悲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君子报仇,来日方长;愿君珍重,血债血偿。”
    每一个字,都仿佛涂满了仇与恨,隐隐透出一种万恶的诅咒。
    二人搜索了半天,依然一无所获,悻悻然地走出逍遥宫。
    “二位请留步。”花海之中突然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二人抬目望去,只见一个脸色如冰的英俊男子缓步而来。
    “钟涛?!”米珏皱眉道。
    钟涛笑了笑:“我在等你。”
    “这里每个人都已经消失,你居然还敢留下来,难道你不怕我们会杀了你?”
    “你们决不会杀我,也绝不能杀我。两国交战,尚不斩来使,米大侠是仁义之人,这道理自然是明白的,怎么可能为难我这个传信之人?”
    “传信?”
    钟涛从怀里取出一封信,缓缓递给米珏:“这封信,烦劳米大侠交给任我杀。”
    他再不多言,回身就走。
    “等等。”米珏大声道。
    钟涛回头道:“米大侠是否还有未了之事?还是心中尚有太多疑惑?在下知无不言。”
    米珏微一沉吟,问道:“‘你知不知道‘万劫重生’的下落?”
    “如果你们在寻找那东西,那么在下就奉劝一句,不必再白费力气了,早在几个时辰之前,宋终就已带着那东西离开了这里。”钟涛目光一转,轻叹道,“此地不宜久留,一个时辰之后,这里将变成一片废墟,你们最好赶快离开。”
    说完这句话,他终于飘然远去。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是让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两个字的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的味道。
    有风、有雪、有阳光,有人在饯别。饯别总有朋友,有朋友就难免有酒。离别虽然伤感,却也充满了祝福。
    酒仍未冷,朋友已离去,留下了祝福,带走的是感伤。
    “武林四侠”和海东来已化为一堆枯骨,此后的江湖,永远不会再出现他们的仁心侠影,但他们的侠名却一定会为人们铭记。
    龙七独自振衣而去,一路狂歌,一路风雪,沿途洒下一路惆怅。他决定就算走遍天涯海角,都必须找回“万劫重生”,为了这东西,死的人已经太多太多,发生的事情也实在太多太多,他绝不能让它遗落江湖,成为群雄逐鹿的祸端。
    任我杀已醉,一醉不醒,他根本就不愿意醒来,叶梦君香消玉殒,他的生命也已失去了意义,那种痛,只能借助酒的力量去遗忘。
    米珏站在长亭的台阶上,极目眺望着远方。远方,有他的家,家中的妻儿正等待着他的归去。此间事了,是他回家的时候了……
    长亭,还是长亭,又有人在饯别。
    大道上,停着一辆马车,车厢中摆放着的是一口上好的楠木棺材,棺材里面铺满了紫罗兰花,飘散着淡淡的清香,叶梦君就仿佛只是睡着了般,静静躺在花香之中。
    死亡谷逍遥宫,这个地方对于每个人,无疑是一种不堪回首的记忆,但无论这伤痕有多深,该忘记的始终都要忘记。这一切,对于任我杀和欧阳情两人却是种永恒的伤痛,痛在一生的记忆里,不可抹灭。
    此刻,二人倚栏而望,望着长亭外飘飞的雪,许久许久都未曾说过一句话。两个人,两种不同的心事,却有着一种相同的忧伤。
    阳光渐已变得黯淡,一抹残晖仿佛被无知的顽童随手涂泼在大地,天空低垂,暮色苍茫。
    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凄切的哀鸣,任我杀抬头望去,只见一只孤单的大雁展翅掠过,飞向远处的天之尽头,转眼不见踪影。
    “我要走了。”随着任我杀的一声轻轻叹息,沉默终于被打破。
    欧阳情缓缓回过头来,幽幽道:“走?去哪里?”
    “南方,我一定要把梦君带回去。”
    欧阳情望着那副棺椁,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我们一起走。”
    任我杀摇摇头,淡淡道:“不,我想一个人回去。”
    欧阳情猛然怔住,轻叹道:“一个人?难道……你还是不懂我的心?”
    “你的心还在,可是我的心却已经死了。”
    欧阳情眼中又泛起了泪光,抽噎着道:“事到如今,你还是不改初衷?”
    “事到如今,我更不可以改变主意,因为……因为我已经无法给你任何承诺,更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能够给你幸福。”
    “我可以等。”
    “你不必再等,这一去,我也许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欧阳情抬目注视着他,幽幽道:“你的意思是……从今以后,我们永远都不会再见面了,是吗?”
    任我杀没有回答,避开了她的目光,心却莫名其妙地痛了起来。是这样吗?这辈子真的不再相见了吗?为什么竟是如此不舍?究竟在留恋着什么?
    “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死的那个人是我,我的生命,是梦君给的,她这么做,就是要你好好的活下去……”
    “你是你,她就是她,在我心里,谁都不能代替谁。我答应过梦君,一定会好好活下去,现在我也可以答应你,决不会再走回头路,因为这世上,从今以后根本就不会还存在一个叫‘一刀两断’任我杀的杀手。”
    欧阳情微微一怔:“那么应该叫你什么?”
    任我杀忽然笑了笑:“叶逸秋,树叶的叶,飘逸的逸,秋天的秋。”
    欧阳情忍不住也笑了,柔声道:“叶逸秋?只怕人们更愿意叫你任我杀,因为‘一刀两断’这个人实在是太有名了,换了名字,他们反而会不习惯。”
    任我杀无奈地一声轻叹,突然将手指上的那枚指环取了下来,缓缓递了过去,轻轻道:“这是你的家传之宝,我想……我不应该夺人所爱,现在是物归原主的时候了。”
    欧阳情的目光刹那间变了,颤声道:“你……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想留下我们之间仅有的一份回忆吗?”
    “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并不适合拥有它,毕竟……它的意义实在太多太复杂。”
    “你是不是觉得,能够得到这枚指环的应该是别的男人?”欧阳情凄然笑道,“你以为你离开之后,我就可以忘记你?难道你已经忘了我曾经发过的那个毒誓?”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但你不必如此执着……”
    欧阳情立即打断道:“不必再说了,不管你还要不要留着它,我都绝不会再收回来了。”
    任我杀默然半晌,终于缩回了手:“我一定会好好的珍惜它,就像……就像是我的生命一样。”
    欧阳情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伸出手去,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这只手握刀的时候已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只有女人的温柔可以让它得到温暖。
    任我杀就这样让欧阳情握着他的手,想说些什么,却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当夜色拉开了帷幕的时候,也是泪水干涸的时候,离别,就在这个时候已悄悄开始……
    任我杀终于还是走了,头也不回地断然离去,把饮泣无声、伤心yu绝的欧阳情抛在了身后。
    由始到终,都没有人提起钟涛交给他的那封信的内容,他也没有透露出半个字。那封信究竟说了些什么?这个秘密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完全摆tuo了那个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的影子,重新找回了自我。
    浪子回头,对于他的亲人和朋友,实在是种“当浮三大白”的好事,可是他的敌人呢?他们会就此抹掉仇恨吗?
    也许,一个人一旦走错了路,再回头便已太难,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每件事都是要还的,没有人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许,这就是江湖人的无奈和悲哀。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峰回路转,后会有期。红尘渺渺,人海茫茫,后会是有期,还是无期?如果能再相会,又在何夕?
    第二卷《刀寒再凝眸》终
67。 第三卷 刀锋犹未冷 第一章 古镇惊魂
    江南,江南在梦里,梦里又飞花。江南梦,如星光般朦胧,浪子的悲伤和游子的离愁,却如江南的烟雨般绸缪。
    “重湖叠翠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嘻嘻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萧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这是柳永柳屯田的词,据《钱塘遗事》中记载,孙何督师钱塘时,柳屯田作这首《望海潮》赠之,却被金主完颜亮无意窥视,于是特意令画工至江南绘《风物图》进呈,在上面题诗曰:“移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据说这就是金兵入侵江南的主要原因。
    这是一首美丽的词,传颂千古,醉倒世间几多人?江南本如梦,有剪不断的相思,也有挥不去的思念,谁能不忆江南?
    江畔杨柳依稀,青石小巷斑驳。
    “飞龙镇”是个古老的小镇,三百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芜的废墟,随着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一的“飞龙堡”的崛起,“飞龙镇”也因此而诞生,经过几许风雨的侵蚀,和物换星移的变迁,时至今日,俨然已成小有名气的小城市。
    有风,有阳光。风是柔和的,阳光,也是柔和的,轻轻地抚mo着大地,就像是qing人的手在他的qing人的发丝上摩挲。在如此温柔暖和的阳光下,这世间好像也变得得很美丽、很洁净,绝没有人会在这般的阳光下,做出一些肮脏而邪恶的事情。如果是你,你喜不喜欢阳光?喜不喜欢阳光带来的和平?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秋风渐起,秋意正浓,小桥的那端,有人踏歌而来。这人的步伐很轻,也很快,他的腰挺得很直,宽大的黑色斗篷迎风敞开,露出腰间一截剑柄。剑柄陈旧而古老,却又极其光滑。他头戴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面孔,只微微露出一小截挺拔的鼻尖,和两片薄薄的嘴唇。他还很年青,浑身都散发出一种冷漠的神采,但这份冷漠却无法掩盖他青春的气息。
    这人行走的时候,除了两只脚在运动外,其余所有的关节,仿佛完全都处于休息状态,似乎绝不会浪费多余的东西,包括力气。他很快就走过了小桥,小桥的这端,是一条繁华的街道。街道上,卖小吃的,卖胭脂水粉的,卖鲜荷绿叶的……各种各样的小贩要么大声吆喝,要么笑容可掬,竭尽所能地招揽着来来往往的人们。
    这人突然摇了摇头,歌声戛然而止,仿佛有些厌恶这闹市的气氛和味道。宁静而致远,淡泊以明志。他是个非常喜欢宁静的人,也喜欢思考和回忆。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会要求自己保持一个清醒、冷静的头脑,糊里糊涂的做人实在无聊。回忆,是一种很美好的东西,譬如朋友,譬如酒。朋友和酒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却常常有一种密切的关系。酒逢知己千杯少,也许就是这个道理。江南并没有他的朋友,却有酒,还有回忆。
    这人忽然停下了脚步,因为他看见一双明亮的眼睛正在盯着他看。这双眼睛扑闪扑闪的,就像是秋夜里的流萤,很漂亮,很动人。这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身材瘦小而单薄,脑后梳着两条长长的小辫子,小脸虽然像没有浇过水的菜一样地黄,却很标致可爱。她的身上只穿着一件陈旧的小白褂,至少已有二十多个大大小小的补丁,却相当洁净。她的手里,拿着三个颜色并不漂亮但手工jing致的风筝,一个燕子,一个蝴蝶,还有一个是龙。秋高气爽,正是儿童放风筝的好时节。但这种游戏却仿佛并不是像她这种小女孩玩的,她一个人也不能同时放飞三个风筝。
    这人慢慢俯xia身子,轻声道:“小妹妹,你是不是想要我帮你放风筝?”
    小女孩抿着嘴,摇摇头,却不说话。
    “莫非你这风筝是拿来卖的?”
    “嗯!大哥哥你买一个吧!?”小女孩点了点头,怯生生地好不惹人爱怜。
    “我不喜欢放风筝。”这人轻轻叹了口气。他小时候是个孤儿,童年都是在苦难和流离中渡过的,在那些充满了血和泪的日子里,放风筝这种游戏,对于他是种奢求。
    小女孩似乎有些急了,美丽的眼睛里已微微泛起泪光,小声说道:“大哥哥,你就买一个好不好?这些风筝,是我娘花了一个晚上才做好的……”
    “好,我买,”这人微微一怔,叹了口气,“你卖多少钱一个?”
    “三个风筝才卖一文钱,不过我有了这一文钱,就可以买十个大肉包子回家了。”
    “十个大肉包子?”这人皱着眉,有些不解。
    小女孩忽然笑了笑:“我娘吃了包子,就不会饿到晕倒,才会有力气继续做风筝,卖了风筝,就有钱给我爹治病……”
    她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人也在全神贯注地听着,心里却已隐隐作痛。
    在每个人的一生里,记忆最深刻的也许就是自己的童年,这小女孩也真可怜。这人轻轻叹息着,从怀里mo出一绽银子,轻轻塞进小女孩的小手里,轻声说:“小妹妹,我不要你的风筝,这银子你拿回去,买点吃的,然后赶快找大夫给你爹治病。”
    那小女孩突然一怔,拿着银子,茫然不知所措。
    这人笑了笑,站起身子缓步而行。
    “大哥哥,这三个风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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