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风流-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又有人说,保瑞终于悔改了。他听见,轻视地一笑。
“秋冬就要重新分地了,你却给地里上了那么多肥?”保瑞今天终于开口,“你以为人家还会把你分到河边,让你再占一次便宜吗?”他嘲笑地打量着这个女人。
“我没想占谁的便宜。”彩珠的嘴,总是很硬。
她想起十六年前嫁到侯家堡,给得过小儿麻痹症至使下肢残废的保顺当媳妇时,大队长侯德旺对她说过的一句话:
“闺女,甭怕,将来大家会帮着你的。”
那是一九七五年,文化革命末期,彩珠刚刚二十岁。她的家庭是地主成分,爷爷还戴着地主帽子,所以能嫁给一个出身贫农的残废,从此变更门户,她还是从内心里感到幸运。她的懦弱的心,早就被地主的名分压抑得要憋死过去。就要成为贫农家的媳妇的那几天,坐在母亲的炕沿前,她几次哭成了泪人。
接下来的三年,她的一个妹妹嫁给张家堡三十五岁的光棍汉张守义,一个妹妹嫁给县中学四十岁的摘帽右派许泽清。庞家唯一的儿子敬文沾上改革的光,考上省外一所大学的冷门。参加工作后,在西藏北部的一次冰川考察中被雪崩埋了。得知儿子的死讯,父亲一夜间头发白了一片,母亲很快把一双眼睛哭瞎。
“八一年那回划地,全村人都同意给我这块河边的,他们如今会翻脸不认人么?”她的脸色严肃而苍白,“他们会忍心把我分到山上去么?”她的嗓音提高了几度,就变得尖锐了。
“那是全村人的意愿?那只是你的媒人侯德旺村长的意思罢了。”保瑞摇头说,“如今老爷子不当村长多年,侯建新虽是他选定的接班人,是他的亲侄儿,可又能怎样?清朝的那个皇帝一接上班,不就查抄了一批父亲的亲信?贾宝玉家的败落,便由此开始。我不喜欢轻飘的文学,更喜欢琢磨沉重的历史。这也是侯家堡的特殊嗜好。侯德旺不是见了人就数落接班人的不孝吗?你就等着一起抓阄吧。”他站起身,用巴掌使劲儿拍拍屁股上的灰土。风一吹,土全落在女人的脸上、身上。他走到老马跟前。
他又咕哝了一声天气。这种古怪的天气持续了很久,看样子还要持续下去。不知道苍天正在孕育什么。一刻,他又把目光斜上去,就象是想把老天给拽下来,问它为何要如此不善。再这样下去,秋天不会有好收成了。可身后的女人,还沉睡在梦里呢。想起她刚才对他的那副样子,就在心里冷冷一笑。
彩珠站起来,也朝马跟前走去。头有些沉,她却刻意要在小叔子面前显出自己的不在乎。不幸,她被土坷垃绊了一下,身子狠狠摔倒在犁旁。他吃惊地瞧着她。他的鼻孔,哼了一声。她爬起来,刚握住犁,还没站稳当,他就用木棍朝马背上一砸。老马扬起前蹄,往前冲。她握着犁,身体踉跄几步,又险些跌倒。她扬起脸来,盯住小叔子宽阔的脊背,眼里噙着愤怒的泪花。
#
晚上,彩珠早早便上了炕。为了少说话,她装作很劳累的样子,闭住眼睛。保顺早就觉得,女人这一阵子有什么心事。黑暗中,他的眼睛如两团灰色的火光,扑向她总是不显老的脸蛋。她虽然闭着眼睛,还是觉到了男人的目光的烘烤和抓挠。多少年来她最敏感的东西,恐怕就是这一对目光了。有时,它竟能使她的心跳无法正常地进行,她的心也就会在骤然之间充满怨恨。
她在黑暗中无声地轻叹一下,胸中变得更加沉重。男人的身躯,把褥子弄出怪响。这一来,她的呼吸就变得更不均匀了。霎时,她的大腿被什么蜇了一下,浑身便一抖。原来,是男人的手又过来了。那纤细的指头先是在她的大腿根上软软地摩挲,很快动作就变得短促和激烈。她的呼吸也跟着变短、变粗,喉咙里发出奇怪的声息。就在她的身体被一股燠热弄得就要胀破开去的一刻,他的指头却凝固不动了。她焦躁地想捏住他的指头,好让它们重新运作,好让她最终获得胀破般的欢愉……她的手心,渗出一层粘汗。由她的身体散出的热气,无所顾忌地撞击着男人苍白的皮肤。倏地,她的手掌绝望地滑落下去。
“要重新分地了。”她终于按捺不住地说。
“啥?”男人说。
“承包书上写着……每十年重来一次。”
“这些天来,你就是为这……”
“还要我为啥呢?”她痛恨地拧了一下他的胳膊。
“唔,十年了,转眼就都老啦,你也老啦。”他感叹道。
“抓阄抓在了山上咋办?”她带着哭腔说。
“哦,那块地都被你犁了十年啦。”他搂住她的膀子。他的手又滑向那片沼泽,指头如一群经验十足的泅水者,一下就找到了最佳位置……他觉得,自己的整个身子都朝下陷去。
女人此刻却如同死人,没有了任何反应。
#
一夜功夫,她的脸就憔悴了,眼眶黑了一轮,脑子迟钝。但她凭着一股心劲儿,把地犁得比昨天还齐。
阴霾的天空上,透出柔和的白色。太阳虽不大,却是暖融融的。微风把河水的腥气送过来,跟泥土的气息融在一起。
彩珠渐渐有些醉了,嘴里发出轻轻的呻吟。保瑞不象前一天那样爱动火了,却显得更加沉郁。三年了,都是保瑞同她合伙犁地。先前,多半都是大哥保祥前来助她一把。她更愿意请大哥帮忙,只是越来越听不得大嫂的风凉话。可话说回来,云霞跟公公婆婆合住,麻烦事就更多一些。当初也是自己硬要出来单过。她就是要让全堡子的人都看见,她能把家庭的重担独担起来。保瑞的后脑壳,好似正散发着一股水蒸气。他始终如一架机器,迈着沉重和有气势的步子。他变得多么象一个汉子。哦,他本来就是一条汉子呀。她的目光,都有些发热了。一刻,她的头脑忽然有些恍惚:傻瓜莲花为啥选择了死呢。
上午的时光伴随着劳累,很快滑过去。天空变得更白。棉袄穿在身上,仿佛裹了一副沉重的盔甲。她把棉衣脱去,扔在田埂上。棉线衫两边的腋下,张开长长的口子。昨天晚上,她把大红色的腈纶毛衣取出来。它穿了两个春秋,袖口一带被磨出一层光泽。不过在她的眼里,它还是那么鲜艳耐看。
“又过了一个冬天。”她那会儿说。
“可寒气蜇得我大白天也坐不住呢。”保顺说。
她把毛衣贴在身上比试了好一阵,还是放进箱子……
小叔子背上的汗水,使棉线衫湿了一片。这样,他的健壮更加突兀地呈现出来。可她再也不想端详这个男人。远处黄土塬下的那一片杨树林,在阳光下发出嫩嫩的绿光。这光泽就象是要遮掩去树身上数不尽的灰色伤痕。树林上方,空气在暖融融的阳光下舞蹈。消失了一冬的嘈杂的鸟鸣声,又沸腾啦。她的心都要被它们喊乱。她感到在自己压抑的心灵里,正孕育着一样东西,使她总想去干一件事情。可她的头脑,又是一片空白。
春的气息,随处可见了。
#
这天的午饭是云霞送来的,汤面和锅盔。云霞说,保顺的饭阿妈送去了,黑虎和春芳都在那边的地头上撒欢呢。吃罢饭,保瑞去那边树底下坐下来,脊背靠着树身,点上烟。
“这狗日的,整天都这么闲。”云霞眯着眼睛,瞧着树底下的那个人,就象在玩味着什么。“这两天都是你掌犁?”
“到了他的地,就是我来牵马,他的地也要比我的多。”
“那他还算是照顾你了?这狗日的,浑身都是劲儿……应该全让他掌犁嘛。”云霞微笑着,脸上渗出淡淡的红晕。
“那样不好。”
“保祥回回都给你扶犁,也没听见你说不合适呀?”
保瑞坐起来,缩着脖子,望着天空,然后又朝两个嫂子这边望着。他的两个肩膀高高耸起来,更显出庞大的骨架。这家的三个兄弟,就数老三高大气派,连他的懒散都能显出与众不同的神气。堡子里几个心性放浪的媳妇,仗着一张白净的脸蛋,总是喜欢对他说浪话,唱花儿。只可惜,他如今连花儿都不想哼了。
一天,他终于把长年外出打工的保根的女人秀娥推到一堵墙根,用双掌按住她的脖子。“再叫你唱,”他从牙缝里说,“你再唱啊,唱啊?”秀娥被挤在墙根,哼哼着讲不出话来,脸憋得通红。突然,她抬起膝盖,朝他的裤裆顶去。他唉哟一声,即刻松开她,半蹲在那里龇牙咧嘴。
秀娥扬长而去。“我是担心你那东西快锈死啦……可你怎么就不象个男人呢?”说罢,脸高高仰起来。
保瑞真想扑上去,把这个荡妇的嘴给撕烂。然而从此再见到她,却只能躲着走了。保根是大哥的同学,在村人们面前,自己总得让着她几分才好。于是,女人的歌声就变得更加响亮:
#
弟弟你浪来不浪来,
花枕头一对儿放哩……
#
云霞说,我的肚子胀了。两人就进了坑里。云霞说,这几天正倒霉,保祥这只狗半夜里赶回来,睡不着,就整人。彩珠默默低下头。云霞说,保顺是个魔鬼,你跟他过了这些年,他没用脑子把你的血吸干净吗?彩珠好似什么也没听见,依旧愣神儿。
“保顺是个废子。”云霞把嗓音提高。
“你不觉得他也挺可怜?”彩珠十分严肃地。
“你不可怜吗?你从来就不知道男人是啥样子吧?”
“我……不想那些。”彩珠厌恶地把脸扭开。
“是女人就得想,这由不得你,这是天性。”
“天性也有好赖之分。”彩珠冷笑道。
记得有一年初冬的一个正午,她看见云霞慌慌张张地从村边的一个麦草房里出来。她怀疑麦草房里还有人,却只顾着低头朝家里疾走。几天后,她把见到的事告诉保顺。这才知道,云霞可能一直跟娘家邻村的旧情人保持来往。云霞当初怀疑那男人心不诚,才一气之下听从父母的劝说,嫁到富裕一点的侯家堡。保祥后来可能怀疑到云霞的什么,两口子有一阵打闹得很厉害。奇怪的是,彩珠从来也没有因为这些,而对云霞产生恶感。
云霞这时红光满面。她对男女间的事,仿佛极有研究。云霞说,这种事会因经验的增多,兴趣大增。彩珠瞪着云霞。粗心的云霞,没有看出彩珠的烦躁,继续讲着堡子里发生的那些事。彩珠都是头一次听说,脸上发烧,心跳莫名地加快,连对云霞的怨恼,也莫名地减弱。大嫂也算是有几分真诚的人,虽然有时也很刻薄。彩珠觉得蹲得太久,保瑞恐怕早就不耐烦了。她朝坚硬的粪便上沾着的鲜血睃了一眼。踮起脚尖,保瑞早已不见了人影。
“明天我还来送饭。”云霞看看自己拉的屎,一脸疲倦。
#
太阳西斜了。彩珠还坐在河边,等着保瑞。她忘记了时间的流动,脑子里不知在想些什么。她把棉衣披在身上。湟水在不远处流过窄谷,发出隆隆巨响。这个时节,开始浑浊的河水显得十分沉重,连旋涡都是不耐烦的。要不了多久,暴烈的河水就会夹裹着山洪和泥浆,狂奔怒号……在彩珠心中,湟水就象一个性格多变的西部莽汉。她时常喜欢坐在河边,观看动荡的水面。在村人的眼里,她的许多行为都是怪僻的。
第2章 他想冲破这死亡般的沉寂和贫穷
保瑞回来了。他又喝了酒,脸颊发红,眼睛发直,身体失去平衡。彩珠投去冷峻的目光。可他毫不在乎地靠了过来。
“就是改不掉?”她很想绷起脸来。
“改?”他说,“我无聊啊。”
“你也会无聊吗?”她打量他。她的话,变得多了。她再次发现,这个老三长得跟老大老二一点儿不象,浓浓的眉间有一股豪气,有如他的父亲。只是今天她又发现,在他的略带强悍的目光里,还隐藏着一丝温情。这使她觉得多么可笑。在公公如今的目光里,依旧含着湟水汉子的强悍,但更多的倒是含满了湟水老人特有的慈祥。从小叔子的目光里,她也发现了这种慈祥。
“你应该再娶个女人,莲花死了三年啦。”
“我没钱。”他冷冷地说,“你以为眼下的女人还跟你当年一样傻么?你以为世界上还会有第二个你么?”
他看人的目光是如此率直和放肆,简直让人受不了呢。
他看到了她的不悦,却并不在乎。“我不是捧你,我不喜欢跟女人这样。”他斜眄着她,“你真让我猜不透呢。”他用懒散而轻视的样子,望着天空。“可你们这也是在生活,人在地狱里熬度,也是生活……如果不是,又是什么?我一直琢磨,我凭啥就要跟你们这些庸人一个样呢?”
“又胡说八道?”她很是恼怒地站起身来,然后急急地朝马跟前走去。浑身有一股热气。她把棉袄脱去。
他偶尔转过脸来,看见了女人的这副模样,并稍稍显出了一点惊讶。她的身子在棉线衫底下,显得这么丰满。他想起莲花的清瘦。酒精使他的步子紊乱了。他用拳头猛砸了一下马背,嘴里骂了一句什么。马的双腿暴烈地朝前扑去。
女人的样子,一下变得非常狼狈。
歇息时,他始终阴沉着脸,默默吸烟,脸上带着沉思状。其实他什么也没想,只是心烦。他还没有这样过。他的内心节奏从来是那么悠缓,如贝多芬交响曲的第三乐章。可这柔曼没有给他任何幸福的感触。他只是酒醉时才会产生一点幻象,好似飘渺而美丽的现实在朝他走来。那时,心头才会流过一点激越。它冲破这死亡的沉寂和贫穷,让他得到男人的哪怕是暂时的愉快。
她喜欢他这会儿的模样。他身上的酒气,不再使她心烦。她甚至对着刮过来的细风,吸吸鼻子。她总是觉着,小叔子还没有真正长大成人呢。他不时就会去二哥那里,找一两本书来读。最后,往往是自负的哥哥要向弟弟讨教阅读体会。弟弟对所谈的东西,总是含着轻慢,哥哥就反感。她觉得有趣,暗暗喜欢着小叔子的聪慧。侯家堡土地贫瘠,读书的风气却从明朝延续至今。侯家堡的祖先,是一五七四年被明朝神宗皇帝发配戍边的权臣。只是如今村民的相貌,又占尽当地土著的特征。此时,她一再想打破沉默,想叩开这个喜欢独处的汉子的嘴巴。
“你想啥呢,兄弟?”
“唔,没有。”他匆忙朝她一瞥。
“没有?一副呆呆的样子……你总是这么傻么?你一定还是想女人了吧?莲花都……”她猛然为自己感到了惊讶,连耳朵都烧灼了。可她又是这么坚强地盯着小叔子的一对黑眸子。她可能早就发现了一个秘密,就是他在根性上是惧怕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