叩君心-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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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没事了吧?”
她连忙摇头,“没有没有,我已经控制住了。”
说实在的,就算她再倒霉,也好过眼前的男人。他无端遭祸,失去了记忆,而该负责任的她偏偏是意外闯入这时代的过客,他的运气实在是比她还差!
这么一想,她登时心平气和,至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虽然她得负责这个“下”的生活。
“那就好。”男人听她这么说,终于放下捂着耳朵的手,露出了微笑。
天呀,超级大帅哥!
沈凡玉双眼一亮,望着他的眼光热力十足。
刚刚只顾着担心和咒骂,她居然没发现这个男人有张百分百的帅哥脸!
虽然失忆的他会是个负担,但天天对着这张养眼的脸孔,心情应该会不错。再说……她上上下下打量他,发现他有副不错的体格,更开心了。
养着他不但可以养眼,还可以叫他洗衣服,不错不错!何况他身上穿的衣服看起来料子不错,家里肯定有几个钱,一旦他恢复记忆,说不定她还能改善目前悲惨的洗衣妇生涯!
她越想越开心,闪亮双眼直盯着他,笑得灿烂无比。
“虽然你失去了记忆,不过你放心,从今以后我会养你,你只要乖乖听我的话就行了。”她拍拍男人的肩,豪气干云。
“你要养我?”
男人仍带着微笑,只是多了一丝丝诡异,但沈凡玉因为太过得意,完全没有发现。
“我害你失去记忆,当然得养你。”
“你要怎么养我?”他唇角更往上扬,以打趣的目光看着她。
“呃……”她一时无言以对,又不肯承认自己没办法,只好说道:“反正呢,我吃粥你就吃粥,我喝汤你就喝汤,我不会亏待你的!”
“那就多谢你了。”他眼角眉梢尽是笑意,在俊俏外更添了一份亲和力。
沈凡玉差一点看傻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清了清喉咙,“不用谢了,你先跟我一起回去,我找地方安顿你。”
“好。”
他拿起散落在草地上的书,顺从地站起,跟在她身后。
走没两步,她突然停住,回头问:“对了,就算你失忆,我也得给你一个名字,这样才好称呼。我打算就叫你阿草,你觉得如何?”
“阿草!?”任何人面对这个俗到极点的称呼,都无法不提高音量,阿草……不,那男人自然也不例外。“为什么要叫阿草?”
“没为什么,只是我一时想不出好名字,所以就随便叫了。”她耸耸肩。
“啊!我突然想起自己的名字了!”为了避免冠上“阿草”的称呼,男人以极兴奋的口吻说着。
“真的?那你叫什么?”沈凡玉喜出望外,开心的抓着他的手臂。
“我的名字是风——”
远方传来阵阵呼唤,打断了男人说话。
“王爷——”
“找到王爷了——”
“大家快来,王爷在那边——”
那一声声的王爷传入沈凡玉耳里,恍如天打雷劈,惊得她动弹不得。
他是王爷!?
Oh,Mygod!她又被上帝玩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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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在第一时间的惊吓之后,沈凡玉勉强提振精神,露出了僵硬的笑容。
“看来,我不必养你了。”
“你不打算负责了?”男人神色从容地问。
“呃……我负责不了一个王爷……”她脸上漾着尴尬的红,以极缓慢的步伐悄悄往后退。
“他们喊的王爷又不是我。”他带着无辜的微笑,踩着徐缓的步伐走向她。
“不是你!?”她愕然地停下脚步。
“是呀,他们喊的应该是你后面那个骑马的人。”说着,他头一昂,示意沈凡玉往后看。
她连忙转身,好奇地寻找那个“王爷”的踪影,果然看到不远处有个人骑在马上,紧接着又看到原先喊着王爷的那群人从她身边跑过,直奔向那个人。
安心地吁了口气,她转身露出了微笑,“原来真的不是你,吓我一跳。”
就说嘛,上帝哪会那么不通人情,让她好死不死地打中一个王爷,原来果真是她误会了。
“是呀,是呀。”他露齿微笑,点头附和。
“好啦,你继续说吧,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她可没忘记先前他已经想起了自己的姓名。有了姓名之后,要找到他家就容易多了。
“我的名字是风玄煜。春风的风,玄机的玄,煜是火字边再加日、立。”略一停顿,他微带迟疑地问:“这样说,你应该知道是哪几个字吧?”
“喂!”沈凡玉挑了挑眉,昂首问:“你这话的意思……该不会是认为我不识字吧?”
风玄煜微笑不答。
“你真这样想!”她认为他默认了,气得跺脚,“告诉你,我沈凡玉书念得再差,也还没惨到不识字的地步!”
气死人了!以前在学校被老师叨念,来到古代还得被个古人看不起!
“你念过书?”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讶异,因为她的穿着就像一般村姑,而女子若非家境不错,通常是没机会识字的,更别提念书了。
“当然!”好歹她也是高职毕业!
“那你念一段来听听,顺便再解释解释。”他笑着将手中的书递给她,摆出期待的模样。
沈凡玉一把抢过书,瞪了他一眼,然后随手翻页。
这一翻开,她登时傻眼了。
这……这怎么念呀!?所有的字都连在一起,别说标点符号了,连换段空白都没有!
然而看到风玄煜直盯着自己瞧,她只好硬着头皮开始念。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意思是说……是说……”她皱着眉,努力思索。
“是说什么?”风玄煜嘴角微微抽动着。
短短几句“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都可以让她读成那样,对她的解释,他实在万分“期待”。
“啊!我知道了!”她一拍掌,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意思是说,秋天的水常常会到一百条河川里面,把水灌进去;在那个时候呢,泾流的大小是平常的两倍,所以连牛和马都认不出那是牠们平常喝水的河。”
“噗!”他爆出一阵大笑,笑得不可遏抑。
“你笑什么!”她恼羞成怒地涨红了脸。
“我不行了……哈……受不了……好好笑……”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得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不许笑!”沈凡玉一把拉住他的手臂,强忍着扁人的冲动。
“不笑就……哈……不笑……”
他很努力地想要止住笑声,可惜成效不大。半晌,在沈凡玉多次的抗议之后,他才勉强收住笑。
“书还你!”沈凡玉用力地将书塞进他怀里。
风玄煜低头看了看那本《庄子》,又朝她露出了微笑,“你不念了?”
“还念!?你还想看我笑话吗?”她白了他一眼,撩起裙子往河里走,“动作快点!先跟我到对岸,等我洗完衣服,再带你去我那里。”
“谨遵所命。”
他耸耸肩,乖乖地跟在她身后。
※※※
“拿去!”
“这是什么意思?”风玄煜看着硬塞到他手中的衣服,一脸的莫名其妙。
“什么意思?当然是要你洗衣服呀!”沈凡玉说得理所当然,一边说还一边继续把脏衣服塞给他。
“衣服是你要洗的,为什么塞给我?”他挑了挑眉,将衣服放回木盆里。
“喂,你很不够意思耶!”她丢下手中的衣服,双手叉腰,“我老早说了,我吃粥你就吃粥,我喝汤你就喝汤。以此类推,我洗衣服,你当然也要洗衣服,而且是一人一半,公道得很!”
“我以为你要养我……”他故作哀怨地低头叹气。
言下之意,自然是指控她要他做苦工。
“少给我装可怜!”她伸出食指戳着他的胸膛,昂首道:“既然是我养你,你就得听我的话,我叫你帮忙洗衣服,你就乖乖的洗,不要一堆废话!”
“可是……”
“没有可是啦!”她弯腰捡起衣服,一件件塞给他,“衣服没洗完,我没晚饭吃,你也没晚饭吃。快洗!”
“洗衣服这种事……”
她双手环胸,偏头瞪着他,不屑地挑了挑眉,“你不要告诉我,洗衣服这种事是女人的责任,这种鬼话我从来不信!”
据说古代的男人都很大男人主义,眼前这个八成也是欠扁的大男人主义拥护者。
“你不要每次都打断我说话好吗?”风玄煜叹口气,一脸的无辜,“我从来没说只有女人才要洗衣服。刚刚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不会洗衣服,不知道怎么洗。”
“洗衣服还不简单,看着喔!”
沈凡玉撩起裙子,把碍事的裙摆塞到腰带里,然后蹲在河岸边,一手拿着捣衣棒,一手抓过木盆里的脏衣服,动作俐落地捣衣、洗涤,末了再扭干衣服,丢到另一边装干净衣服的木盆里。
整个流程一气呵成,干净俐落,看得风玄煜直鼓掌。
“了不起!我头一次看到人家洗衣服像在耍把戏,好呀!”
她横了他一眼,起身将捣衣棒交给他。“拿去,你洗一次给我看。”
“好吧……”他接过捣衣棒,仿照她刚才的样子,将长袍的衣摆塞进腰带里,然后蹲了下来,打算依样画葫芦,学习她的洗衣大法。
然而画虎不成反类犬,他原想来个潇洒自如的表演,孰料却弄得一团糟,捣衣棒好几次都差点敲到他的手,更糟的是,他揉衣服时,一个不留神,竟让衣服漂走了。
“你猪头喔!”
沈凡玉气急败坏地跑进小河里追衣服,不小心滑了一跤,又赶紧爬起。最后虽然身上弄湿了,但总算把衣服捡了回来。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见到她狼狈的模样,风玄煜赶紧跑上前去,扶她到岸上。
一上岸,她就开骂了。
“风玄煜,你没本事就不要耍帅好不好?”她气鼓鼓地瞪着他,“这等洗衣神功可是花了本小姐一个月的时间苦练来的,你以为你随便学学就会喔?你老实点,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慢慢洗,不要再给我耍帅了!”
虽然听不懂她口里的“耍帅”是什么意思,但他很明白她在生气,任何一个人在这样的深秋被迫跳进河里都会生气。
“我保证不会了,对不起。”他歉然地低头。
看他似乎真的很内疚,沈凡玉的气也消了。毕竟让一个大帅哥低头道歉实在是一件很爽的事,即使那个帅哥有点笨,连洗衣服都不会。
“算了,你继续练习洗衣服,我会在旁边看着你。”
“你先把湿衣服换下来,免得着凉。”他一边说,一边动手除下外衣,“我的袍子先给你穿。”
接过他递来的衣服,沈凡玉心中涌上一股感动。她到朔风皇朝这么久,头一次有人关心她……
脱掉半湿的外衣,换上他的袍子,她觉得自己好象能感觉到袍子上那属于他的余温。
“谢谢……”她有些腼腆地露出微笑。
风玄煜回她一笑,便回到木盆边去“练习”洗衣服了。
看着他认真洗衣服的模样,沈凡玉忽然觉得上帝也不算太亏待她嘛!至少衪送了一个身材一流、脾气不错,有风度又体贴的大帅哥给她——尤其他失去了记忆,只能依靠她,摆明了是上帝送给她的白马王子,要让她留起来自己用的!
既然回不去她的时代,那她总得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当然还得找个老公。
眼前有个大好人选,又是上帝送来补偿她的,不要白不要。
决定了,就是他!
※※※
当沈凡玉带着风玄煜回到收容她的冰戏团时,引起全团一阵骚动。
沈凡玉认为他们是惊讶她带男人回去的异常行为,但即使如此,她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也已经有跟团长老大抗争的心理准备。反正呢,她绝对要把风玄煜留下来!
这一个月来,由于她超强的洗衣能力,冰戏团的男人们已经少不了她了。如果他们不让风玄煜留下,她打算以“罢洗”表示抗议,相信他们一定会妥协。
然而出乎她意料之外,团长老大一口就答应留下风玄煜,而且还拨出一座静僻的院落,要她和风玄煜一起搬过去住。
奇了?团长老大和她那么有默契吗?不然他怎会让他们俩和众人分开住,方便她钓帅哥?还是团长老大以为风玄煜是她的情人,好心成全他们?
不管是为了什么,反正她的目的达到了,再好不过!
安顿好风玄煜,沈凡玉就去做她的杂务,到酉时才回到那间院落。
刚进门,她就闻到了饭菜香。
“好香喔!今天是不是加菜呀?我好象闻到了烤鸡的香味。”她开心的嚷着,快步走到饭桌旁,果然看到桌上除了两样青菜和炒蛋之外,还破天荒的出现了半只烤鸡。
天呀!香喷喷的烤鸡……这一个月来,最好的伙食也不过是炒肉丝,而且还是好几天才有那么一盘,现在居然有烤鸡可以吃!
她简直感动得快掉泪了!
“小玉,你的眼睛怎么红红的?进沙子了吗?”风玄煜关心地问。
“不是,只是看到烤鸡,太感动了。”她双眼一瞬也不瞬地盯着那盘烤鸡,缓缓坐下。
想不到她沈凡玉也有为了半只烤鸡感动的一天!以前的她走过麦当劳,瞄都不瞄一眼;吃饭还嫌肉太多太油,会害她胖得无法溜冰……
报应喔!
“光看着菜是吃不饱的,动筷子吃饭吧。”风玄煜微笑着将筷子放进她手中,还把鸡腿夹到她碗里。
“你真的是我在这里遇过最好的人!”沈凡玉感动地看着他,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过奖了。”他扬唇一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你快吃吧,不然饭菜就要凉了。”
“嗯!”她点点头,开始享用美好的晚餐。
低头吃饭,她还不时偷瞧他。
她原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