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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杰克·伦敦海狼 人民文学版-第3部分

小说: 杰克·伦敦海狼 人民文学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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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团,不停地朝我袭来,灌进我的嘴里,让我更加呼吸困难,徒劳挣扎。
    嘈杂声变得模糊起来,不过我还是听见远处传来最后一拨绝望的尖叫声,知道“马丁内斯”号已经沉下去了。过了一会儿——过了多长时间我是不知道的——我一阵惊悸清醒过来。我孤零零的。我听不见召唤或者喊叫——只有海浪哗哗作响,在浓雾里听来怪怪的,空洞而回荡。一群人中引起的恐惧带有休戚与共的利益,不像一个人感觉到的恐惧那么摄人心魄;我此时此刻就遭受着这样的恐惧的折磨。我在向哪里漂流?红脸汉子说过,海潮要通过金门退去。那么,我正在被海潮向大海里推吗?我只是有了救生圈才漂浮着吗?我听说这种东西是用纸和灯心草做的,很快就会被水浸湿,失去浮力。我根本不会游泳。我孤单一人,很显然,漂浮在一片灰蒙蒙的原始的混沌之中。我承认疯狂的惰绪把我紧紧抓住了,我像女人一样扯尖嗓子大叫大喊,用我麻木的双手拍打海水。
    我坚持了多长时间,我一点概念都没有,因为一阵空白袭来,我记得那种感觉和一个人记住了备受折磨痛苦不堪的睡眠差不多。我醒过来,好像熬过了几个世纪;我看见几乎是迎头从雾中出现了一艘船的船头,三面三角帆,每一面帆都巧妙地与另一面帆交叠在一起,被风吹得鼓鼓的。船头把海水冲开,顿时溅起大片浪花,刷拉作响,我好像正好位于船的航道上。我努力想叫喊出来,可是我早已筋疲力尽了。船头冲过去,正好没有撞上我,兜头灌了我一大片水。接着,黑色的长船体开始从我的身边滑过去,近在咫尺,好像我一伸手就可以用双手触摸它。我拼命去够它,以一种发疯的决心用手指甲去抓船体木头,然而我的两臂很沉,一点力气也没有。我又一次用力叫喊,可是叫不出声音来。
    船的尾部眼睁睁过去了,如同船只一贯行驶一样,在海浪之间开辟出一条浪谷;我瞥见一个人站在舵轮旁边,另一个人看样子只是在有滋有味地吸雪茄。我看见烟丝儿从他的嘴里冒出来,他慢悠悠地扭过头,朝我所在的方向瞟了一眼海水。那一种不经意的偶尔为之的看视,是百无聊赖的人才会有的动作,手边没有任何着急的事情非干不可,可是因为还活着就必须活动活动。
    但是,生与死恰恰就决定在这一瞥了。我眼看这艘船在浓雾里被吞没;我看见了舵轮旁边那个人的后背,另一个人的头正在转过来,慢慢地转过来,注视的目光投向海面,不经意地在海面上看见了我。他脸上带着一种心不在焉的表情,仿佛在沉思,我很担心即便他的目光落到我身上也会视而不见。但是,他的眼睛真的落在我身上,和我的目光正好碰上了;他看见我了,因为他一下子扑到舵轮旁,把另一个人推到一旁,把舵轮打了一圈又一圈,两只手一把又一把地转动舵轮,与此同时叫喊着什么命令。船只好像突然间偏离了原来的航道,转眼之间钻进浓雾里,无影无踪了。
    我觉得自己在渐渐地失去知觉,竭尽我的意志的全部力量与正在包围我的令人窒息的空白和黑暗作斗争。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了船桨的划动,越来越近,一个人喊了一声又一声。等他来到很近的地方,我听见他在喊叫,很不耐烦的样子:“你为什么不答应一声呢?”我知道这是在说我呢,随后那种空白和黑暗就把我淹没了。

第二章
    我似乎随着剧烈的节奏摆动在广大的宇宙空间。光的闪烁的亮点在我身边泼溅,倏然而过。它们是繁星,我知道,还有尾光摇曳的彗星,我在恒星中间飞行,它们就遍布于周围。我到达摆动的极限并且就要往回摆动的时候,一面大锣咣当响起来,声音大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平静的时代的粼粼水波把我包围起来,我享受我的巨大游荡,思考我的巨大游荡。
    但是,这个梦的表面起了变化,因为我跟自己说那一定是一个梦。我的摆动的节奏越来越短了。我摆上去再摆回来间隔很短暂,让我难以承受。我简直连气都喘不过来,大口大口呼吸,我是迫不得已在宇宙里荡来荡去的。锣声越响越紧,越来越剧烈。我索性听之任之,心头有一种无名的恐惧。后来,我好像在白色而炽热的太阳下,在粗粝的沙子上被人拖着行走。这样带来了一阵难以忍受的疼痛感。在烈火般的炙烤下,我的皮肤感到灼痛。锣在敲打,当当鸣响。光的闪烁的亮点从我身边滑过,形成无穷无尽的光流,仿佛整个星系正在落进茫茫虚无之中。我粗气大喘,上气不接下气,很难受,睁开了眼睛。两个人正跪在我身边,尽力抢救我。我荡过去再荡回来的感觉是船在海面行进,不停摇摆。那可怕的锣是一个平底锅,挂在墙壁上,船每次摇晃它便咣唬当当地响起来。那粗粝的炙烤的沙子,竟是一个人粗糙的手在我裸露的胸膛上搓来搓去。我因为这种疼痛大声喊叫,头也抬起来一些。我的胸膛热辣辣的,发红,我能看见微小的血粒从破烂的红肿的表皮里渗出来。
    “这就行了,庸逊,”两个人中的一个说。“你没有看见你把这位阁下的皮搓破,血都流出来了吗?”
    名叫庸逊的男子是一个身高体壮的斯堪的纳维亚人,这时停止搓摸,手足无措地站起来。和他讲话的人显然是一个伦敦佬,面部清晰的线条,有一种文弱的英俊,简直像女人那种标致,从脸上看得出他是喝着母亲的奶汁,听着教堂的钟声①长大成人的。他头戴一顶弄脏的穆斯林帽子,一件脏兮兮的黄麻袋似的外衣吊到了细瘦的胯部,表明他是一个邋遢透顶的船上厨房里的厨子,我这时就躺在这间厨房里。
    ①原文Bow Bells,指伦敦圣玛丽·勒·博教堂的钟声。:英语短语be born within the sound of Bow Bells,意思是:在伦敦市土生土长的。
    “你现在觉得怎么样,先生?”他问道,带着那种讨好的干笑,是讨要小费的祖先们一辈又一辈遗传下来的。
    为了回答,我吃力地收缩身体做出要坐起来的样子,庸逊从旁把我扶起来。那个平底锅咣咣当当的响声让我心惊肉跳。我无法集中思想。我紧紧抓住厨房里的木结构稳住身子——我不能不说,木结构上落满的油渍让我的牙齿发痒——我隔着滚烫的炉灶伸出手去逮住那件折磨我的灶具,从钩子上取下来,把它一劳永逸地插迸了煤箱里。
    那个厨子对我袒护神经的行为干笑一声,往我手里塞了一只热气腾腾的大杯子,说:“给,喝下去会觉得好一些。”那是一杯令人作呕的饮料——船上的咖啡——不过热腾腾的样子令人醒神儿。我一口接一口吞咽着热乎乎的咖啡,不由得瞅了瞅我那血肉模糊的胸膛,又扭头看了看那个斯堪的纳维亚人。
    “谢谢你,约逊先生,”我说;“不过,你不认为你的措施是顾此失彼吗?”
    因为他明白我看我的破损的胸膛就是在责备,比用语言表达出来更显然,于是他抬起手掌来仔细看了看。那只手掌上磨出了厚厚的硬皮。我伸手按住那些刺剌楞楞的硬皮,我牙齿不由得又一次痒痒起来。
    “我叫约翰逊,不叫约逊,”他讲话慢吞吞的,不过英语非常纯正,只是有一点点口音而已。
    他的淡蓝色的眼睛里流露出温和的不满,另有一种小心翼翼的坦诚和男人气概,我因此一下子和他靠近了。
    “谢谢你,约翰逊先生,”我赶紧纠正态度,向他伸出手来。
    他迟疑片刻,局促而难为情,身体重心由一条腿换到了另一条腿上,猛地握住我的手,由衷地摇晃起来。
    “你有什么干衣服我穿一下吗?”我问那位厨子。
    “有的,先生,”他回答说,一副心甘情愿的样子。“我这就下去翻一翻我的行李,要是你不介意穿我的东西的话。”
    他跑出厨房门,或者说钻出厨房门,步履敏捷而平稳,我感觉到几乎像耗子一样油滑。实际上,我后来了解到,这种油滑或者说油腻劲儿,可能正是他人格上最突出的表现。
    “我现在哪里呢?”我问约翰逊,我觉得他一定是一名水手。“这是一艘什么船?向哪里航行?”    ,
    “离开发拉隆岛,向西南方向走,”他回答说,慢吞吞的,一字一顿,仿佛在尽量展现他的最地道的英语似的,严格按我提出的先后顺序回答。“双桅帆船‘幽灵’号,开往日本捕海豹的。”
    “船长是谁?,我换上干衣服一定要去见见他。”
    约翰逊显出难为情的样子,不知怎么办好。他犹豫的工夫,在搜寻合适的词语做出一个完整的回答。“船长是狼·拉森,人们就这样叫他的。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别的名字呢。不过你和他说话温和一些为好。他今天早上大发雷霆。大副——”
    可是他没有把话说完。厨子已经溜进来了。
    “你还是从这里出去的好,庸逊,”他说。“那老家伙要你到甲板上,在这种时候你别惹他发火。”
    约翰逊乖乖地转身向门口走去,边走边从厨子的肩头递了一个眼色,非常严肃而又意味深长,仿佛在强调他刚刚被打断的话,要我和船长讲话温和一些。
    厨子的胳膊上挂着几样乱糟糟皱巴巴的衣服,看上去不整洁,闻起来也难闻。
    “衣服潮湿时就收起来了,先生,”他特别说明了一下。“不过你只好换上它们将就了,等我把你的衣服在火边烤干了。”
    扶着木头架子,因为船在摇晃我怎么也站不稳,厨子赶紧扶住我,我对付着穿上一件硬巴巴的毛线内衣。我的皮肉接触内衣感觉到的那种粗糙,让我毛孔发紧,浑身不自在。他注意到了我这种身不由己的难受,龇牙咧嘴的样子,便干笑着说:
    “我知道你活了这么大,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罪过吧,看看你生得细皮嫩肉的,跟女人的皮肤一样娇嫩,我还没有见过呢。我一眼就看出来你是一个绅士,一点没错。”
    我从一开始就很厌烦他,在他帮助我穿衣服的时候,这种厌烦有增无减。他一接触我,我就想躲得远远的。我受不了他的手;我的皮肉在反抗。因为这种反感,又由于厨房炉火上各种各样的灶锅在煮东西,咕咕作响,冒出各种气味,我恨不得立即抽身逃离,到有新鲜空气的东方去。另外,我也需要赶快见一见船长,看看如何安排一下;让我可以尽快上岸。
    一件廉价的棉布衬衣,领口已经磨破,胸部色泽异常,我看是过去弄上过血迹,我穿上衬衣之际厨子在一旁不停地一句紧似一句地表示歉意。我穿了一双工人穿的厚皮靴,裤子呢,我最终穿上了一条淡蓝色的洗掉色的工作裤,一条裤腿比另一条裤腿短出足足十英寸。那条缩短的裤腿看上去像是魔鬼曾经抓过这个伦敦佬的灵魂,但是没有抓住灵魂却抓去了一截裤边。
    “我应该去向谁感谢救命之恩呢?”我问道,这时我已经穿戴齐全,头上戴了一顶小孩家的帽子,一件脏兮兮的条纹棉布夹克衫,短短地吊在腰背上,袖子也只能覆盖到胳膊肘一带。
    厨子做出一副沾沾自喜的谦恭样子,把身体挺起来,脸上露出央求开恩的假笑。根据我在大西洋航线上航行到最后与船员打交道的经验,我完全明白他是在等待小费。由于对他有了更深的了解,我现在知道这种姿态是不自觉的。毫无疑问,这是一种遗传的奴性在起作用。
    “马格利奇,先生,”他讨好地说,娘儿般的相貌特征挤出了一种油腻的浅笑。“托马斯·马格利奇在伺候你呢,阁下。”
    “好呀,托马斯,”我说。“我不会把你忘掉的——等我的衣服干了吧。”
    他的脸上满是柔和的光亮,眼睛闪闪发亮,仿佛在他的心灵深处,他的祖先们利用过去生活中讨要小费的各种模糊记忆,加紧煽动情绪呢。
    “谢谢你,先生,”他说,全然一副感恩戴德、低三下四的样子。
    随着房门向后打开,他一下子溜到一旁,我出门来到了甲板上。我在冷水里泡了很久,身子仍然很虚弱。一阵风迎面吹来,我在晃动的甲板上步履蹒跚,走到了船舱的一个角落,靠在那里歇气。一艘帆船一路倾斜行驶,正乘风破浪开进漫长的太平洋的滚滚水域。如同约翰逊说的,如果这艘帆船向西南方向开去,那么我估计这风差不多都是从南边刮过来的。雾散尽了,太阳乘机照射下来,在海水表面发出粼粼光点。我转身向东看去,我知道那里是加利福尼亚的方位,但是除了雾气低回的海岸,我什么也看不见——毫无疑问,正是这场海雾,给“马丁内斯”号带来了横祸,让我落到了目前这种境地。在北边,不远的地方,一群赤裸的石头钻出海面,从其中一块巨石上我能看清楚一座灯塔。在西南方向,几乎就在我们航线上,我看见一艘船的船帆尖塔一样隐隐出现。
    向天际环视一周后,我对近在咫尺的环境打量起来。我的第一个念头是,一个从一场船难中活下来的人,与死神擦肩而过,很容易引起前所未有的注意。除了舵轮旁边的一个水手隔着船舱顶部在好奇地注视,我倒还没有招来什么人的注意。
    大家似乎都在关心船体中部正在进行的什么事情。那边的舱口盖上,一个大块头男子仰躺在上边。他全身上下都穿着衣服,不过他的衬衫前面撕开了。但是,他的胸部却看不清楚,因为那里盖着一片黑毛,看上去像狗的皮毛似的。他的脸和脖子隐藏在黑胡子下面,白毛掺杂其间,要不是被水泡软,弄得湿淋淋的没有形状,也许是硬撅撅蓬松松的。他的眼睛闭着,显然失去了知觉;可是他的嘴大张着,他的胸部在起伏,他呼哧呼哧不停地捯气,仿佛随时会窒息过去。一个水手,一次又一次,按部就班的,几乎出于习惯动作,把一只帆布桶用绳子吊进海里,打上水一下一下拽上来,把桶里的水向那个仰躺着的人泼过去。
    在舱口踱来踱去,嘴里恶狠狠地嚼着雪茄头,正是这个人漫不经心地向海里看了一眼,我才从海里得救了。他身高看样子五英尺十英寸,或者五英尺十英寸半;但是我第一眼看见他,或者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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