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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部分

妻乃大元帅-第513部分

小说: 妻乃大元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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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沈傅,如果没有了家世,他就同等于是个屁啊!他敢吗!

最后无奈之下,沈傅只好故作样子学了学,却哪儿能想到,自己这位夫人的厉害之处啊!

你学,她也学,等你因为能写出一手好字时,她已经精通数种书写法,当你为了能做出一句打油诗而津津乐道时,她已经是字字佳词,出口成章,当你感觉被一个女子比下去而感到憋屈而恼羞成怒时,她就冲你眨巴眨巴眼睛,好奇道:“相公感觉为妻做的诗词如何?能赶上相公一半否?”

沈傅每次听到这话,唯有斜眸一眼,撇撇嘴冷笑一声道:“差远了。”

这些看似简单,实则沈母所付出的努力,比起任何人都要多!

当沈傅认为,自己的妻子不是以前就学过,便是天之娇女,天生聪慧,根本无法比肩,想要放弃时,蔡嫣若还是从了他,甚至为了帮他不必因为学习而苦恼,把他们三年所学的所有书籍,写的诗词文字,一把火全烧了!

沈傅怎么也没想到,蔡嫣若做的如此果断,但他又能如何,因为是他自己不想学的,可看着自己三年来的努力付之东流,沈傅心里只有一个心情。

难受!

他很难受,这让他意识到,在这三年里,他对这些努力已经无法割舍了!

而便在他最难受的时刻,蔡嫣若简简单单一句话,让他是一阵苦笑不得啊!

蔡嫣若的也很简单,只是告诉沈傅,努力不是白纸黑字,而在自身!过去的,都将过去了,相公要做的,是往前走!

于是乎,沈傅便再次拾起来,只是他拾起的不是烧毁的,而是前面的,之后和蔡嫣若在祥和的竞争中,不知不觉间,他真的发现,这位夫人也不过如此了!

不止是蔡嫣若故意为之,还是真的到了极限,当沈傅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超过夫人时,他已经是雍州少有人可比肩的大才子了!

而这个时候,昔日的狗肉朋友,让他回到以前的日子,不要埋头苦读,做什么状元梦时,他也只会摇头一笑道:“你们不觉得,一个昔日的纨绔中了状元,能把那些往日笑话咱们的人,活活气死么!”

此话让人特别无语,但不得不承认,他的纨绔哥们,也确实感觉如果沈傅真成了,莫说状元,就是一个举人,也能让不少人气吐血啊!

而当沈傅离开雍州,去往汴梁的三个月后,整个雍州轰动了!

与此同时,蔡嫣若的事迹,也让许多人知道了。

她不因相公冷若自己,出去花天酒地,就会如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抹眼泪,也没有气急败坏的闹别扭,只是任了他,从了他,当他喝醉如烂泥时,帮他宽衣解带,搀扶上床盖好被子,坐着简简单单,却是无比辛酸与艰难的事情。

沈母内心的强大,在颜夫人看来,已是世间少有女子可以比较了,当年她都能撑过来,想来此刻,她也能挺过去吧!

沈母的确没有因为沈玉嘉的事情,而太过悲伤,但这不代表她的内心真如一汪死水,不会泛起波澜,反而,她其实比起颜芷绮更加担忧!

只是连她都慌了神,那谁来安慰颜芷绮呢?

鄢国历,天玉元年十二月初,扬州战事已经接近尾声,梁国也已经投降,只有少数一个城池还在拼死反抗,不过也都是自知降了鄢国,必是死路一条,因为这些人,十有八九都是昔日大齐的乱臣贼子,在大齐内乱之初,他们临阵倒戈,杀了将领,率军投了梁国,而鄢国面对这些人,向来都是抓到一个,直接斩首一个,绝不手软!

不顾这些人也泛不起大风浪,他们是必死无疑。

此时,青州战事却越大越烈,许高才死守诸城,萧连翊兵分两路,一面死守济南,一面攻打燕城,在攻守兼备之下,让青州和幽州的蒙军,无法连成一线,就算靠着海路,打不开局面,也毫无用处啊。

而鄢国兵马大元帅颜芷绮,在十二月初,突然从牛惇传回来的消息里,得知柴景竟然在高丽和金俊开战,并且轻而易举的帮高丽皇子王淐夺得全罗道!并愿意与鄢国同盟,共抗蒙古。

只是,同时她也收到相公再次失踪的消息了!

沈玉嘉在被上万蒙军包围下,从高丽开京一飞冲天,至此消失的无影无踪的事情,也开始传到中土,这让许多人都有些不可置信,不过想到是皇父所为,也就释然了!

这家伙还有什么做不出的?说好听,他就是能力超群,能人所不能,再稀奇的事情,在他身上也就很轻而易举了,说难听,他就是一颗老鼠屎,专门就坏了人家一锅美粥,让人看着痛恨的同时,又不敢下咽,只能干瞪眼了。

“孩子都交给我吧,你去做你该做的事情!”沈母抱着小孙子,看着颜芷绮淡笑道。

“有劳婆婆了!”颜芷绮已经换好一袭金甲,威风凛凛的站在府外门口处。

“嘿,那里的话啊,我是巴不得以后你也别照顾了,就让我一个人带三孩子好了!”沈母笑眯眯的说完,立即把怀里的小孙子凑到脸庞,用脸颊磨蹭着小孙子嫩滑的小脸蛋,喜滋滋的道:“呵呵,我的小文瑾啊,奶奶爱死你咯?以后就跟着奶奶好不好啊,你看他笑了,呵呵,看来他也是喜欢我呢……。”

颜芷绮看得的是一阵无语啊,她这些日子可清楚得很啊,婆婆刚才那句话,绝对不是开玩笑啊!如果自己以后还要打仗,那孩子肯定要随了婆婆,那自己这个当娘的算什么啊?

不得不说,颜芷绮的确有点儿变了,她很喜欢战场,若用沈玉嘉的话,她就是一个战争狂人,没仗打似乎就失去了人生意义!

可生了孩子后,颜芷绮突然感觉自己似乎有点儿厌倦了,乏了,累了,不想再过着杀戮的生活,更不想当自己杀了人后,用着染过鲜血的双手抚摸儿女。

但,现在她还不能停下,不仅因为鄢国,因为汉人的江山基业,同时还有她的相公!

第三卷烽火狼烟802。第802章痕迹遗留

风雪漫天,世界仿佛一切皆苍白。

“谢谢老人家。”

一间雪地中的茅草屋里,一个衣着脏乱,满是暗红污垢,胡渣渣渣的青年,从一名老汉手中接过热汤后,感激的一笑道。

“唉,家里没有什么东西能招待公子的,只是一碗苦菜汤,还望公子莫要感觉寒酸了。”老汉长叹一声道。

“是我让老人家破费了,这可一点儿不寒酸!”青年淡然一笑,端碗就喝,也不管热汤过烫,咕噜噜的几大口下去,随后长出一口气,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

“听公子说话的口音,似乎是中原人士吧,怎么会跑到这荒凉的长白之地啊?”

老汉说到这,突然感觉自己这话有点儿打听人家底细的意思,便连忙改口道:“小老儿并非是想打听公子的来历,只是这里汉人不多,各族杂乱,而且还到处都是蒙古人,听说这蒙古人最近到处捉拿汉人,公子如果被发现,恐怕不妙啊!”

青年闻言不由一愣,旋即淡然一笑道:“我就是一个跑来高丽做小买卖的,也不是中原人士,只是以前读过两三年的书,会说一点儿中原官话罢了,我可是地地道道的幽州人士啊!本来这几年来高丽做买卖,虽然有些困难,但也没出过什么乱子,可谁知道这一次,就让歹人给劫了呢!”

“咳……现今的世道乱着呢,到处都闹匪患,公子没事还是别往外跑了。”

也不知老汉有没有信心,当他说完后,就一人坐到炕上,双手插袖,低眉不语。

而那青年,也没有再打搅,再次称谢过后,便离开了茅草屋,顺手关上门后,仰头看着屋外的漫天飞雪,不由长叹一声,呼出一口白气,也双手插袖的缩着脖子一步一脚印的向着西北走去。

这个青年,正是从高丽开城一路潜逃至此的沈玉嘉!

这一路,沈玉嘉可以说逃的极为极难,他从开城骑出来的马,也早在大半个月前就活活累死了,此后的路,他将面对的蒙古遍地的通缉令,所到一处城镇,他都不敢靠近,只能不断绕道。

但饶是如此,他还是被人给认了出来!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蒙古人开的悬赏金,可不仅仅是万金之巨,同时还能成为蒙古的大官!子子辈辈也都可世袭下去,除此之外,还能和蒙古的蒙哥可汗提出一个要求,而这要求,传闻哪怕你要娶她女儿,他也会不皱眉头的应下!这简直是史上最高的悬赏了!有人不心动吗?

在如此高的悬赏之下,从开城一路过来,沈玉嘉看到很多人都疯了!

许多人也不在屋子里待着了,天天就在外面瞎转悠,希望瞎猫碰上死耗子,因此,传闻似乎还有人被活活冻死了!由此可见,这人为财死的名言有多正确了。

也因此,沈玉嘉遇到了数之不尽的麻烦,甚至好几次也称得上是死里逃生了!

特别是上一次,他路过一个村子,饥肠辘辘下,无奈进入讨要一些食物,而那村民也很淳朴,竟然是好酒好菜的招待他!

一开始,沈玉嘉是格外的感动啊,几乎都落泪了,暗想终于遇到好人了!

可结果,他居然被人给算计了!

当村民好说歹说,把他灌得有些晕乎乎的时候,直接就把杀猪刀给亮了出来!

好在,沈玉嘉一直就留了一个心眼,平日里无论在哪儿,就算是荒野中,他睡觉都睁着半只眼,何况是在人多的地方呢!

保留了一份清醒意识的沈玉嘉,很快就杀了两名朝他挥刀的村民,一路逃出村子,但迎接他的不是无人的荒野,而是数以百计的铁骑!

他没想到,在他进村后,就被人给认出来了,在村民招待他时,已经有人去附近的城镇报官,如今这地界,到处都有蒙古人,随便就能拉来一队铁骑。

那次,沈玉嘉是借着酒劲,杀得天昏地暗,一连斩杀六十二名蒙军,这才冲出了包围,逃入一处树林中,在树林里到处乱跑,弄出遍地的脚印,让蒙军不知他究竟去往何处时,才躲在雪堆中,这一藏,一动不动过去了两天之久!靠着啃食雪地下的树根,以及直接用积雪充当清水饮用,才渡过此劫。

如今,沈玉嘉满身的暗红污垢,也几乎是那一战留下的,只是血迹早已变干,没了血腥味,加上他四处躲藏,粘到的泥土掩盖,这才没人让起疑,多是把他当成了落魄的乞丐。

故此,沈玉嘉现在是每到一处,也不敢久留,而且如果对方过于殷勤,他立即掉头便走。

不过如此一来,沈玉嘉距离幽州也就越来越远了,不过这不要紧,他知道,从这里过去,便是吉林,如今还是叫会宁府,之前被金国统治,虽几十年前就被蒙古攻下,不过哪里的人种也很乱,汉人,蒙古人,女真人也就是金人,和少许遗留下来的契丹人,也就是辽人了。

在这种极为复杂的名族汇集地,自然是沈玉嘉最好混入的地方!

因为现在那里被蒙古统治,而蒙古人正在打压异族,但蒙古人的人数毕竟不如其他各族各部落的多吧,于是乎,就形成了一个很尴尬的局面,蒙古不敢过于托大,否则这里造反了,对他们东北统治会照成极大影响,所以只要老老实实的,蒙古人也不会没事就拉个一族刨根问底,更不会动不动就揍你一顿。

故此,沈玉嘉只要到了那里,混入汉人的圈子中,便可以避过别人的耳目了!

如今沈玉嘉的处境何时很尴尬的啊,在这里他不敢说汉语,一路都装成哑巴,但人家不笨啊,而且蒙古的通缉令上写得清清楚楚,此人是一个说汉语的人!

一个独行者,还是说汉语,这在异国他乡要掩人耳目,可能吗?

在没能和汉人成群结队的情况下,沈玉嘉要逃过蒙古人的视野,简直是难如登天,否则他这一路也不会逃的这般艰辛了。

“嗯?”

突然,沈玉嘉看到前面的林间,有一个黑影在穿梭,这一幕把他吓得不轻,可随后他的双眼立即放光了。

“我靠,这可是绝品的美味啊!”

沈玉嘉看着那头顶盯着一根如枯树枝般的雄鹿,是兴奋的直接冲过去。

这头雄鹿明显受了伤,头上一角已经断了,沈玉嘉上辈子可看过动物世界的,知道这鹿是群居动物,落单的基本上都是雄鹿,而雄鹿要想拥有自己的族群,则必须要战胜那个族群的鹿王,而从这受伤的鹿看来,似乎是一个战败的老鹿王!

沈玉嘉虽然前不久喝了一碗蔬菜汤,可那要能饱他岂不是神仙般的存在了!

为了活着,沈玉嘉也只能痛打落水狗,丝毫没有因为这头老鹿的遭遇和他一样凄惨!

“反正你也没几年活头了,倒不是成全了我吧!”

沈玉嘉嘀嘀咕咕的说着,一路奋起追击,虽然这老鹿精明无比,借着地势,好几次都把沈玉嘉给甩脱了,奈何它的脚印根本抹不掉啊!加之身上有伤,没跑多久,便倒在雪地上哈着白气。

沈玉嘉看到这一幕,心情却没有多好,同为天涯沦落人……哦不,是动物,他怎么可能没有惺惺相惜之感呢,只是,如今两者只能活一个!

“唉,鹿兄,感谢你的赠予,有你的帮助,我或许能多活几年!放心,我不会忘了你的,他会把你的皮穿在身上,如果能回去,定要世世代代的供上!”

沈玉嘉说完,甩手使出墨沉刀,直接给老鹿一个痛快。

这已经不是沈玉嘉头一次吃野味了,之前他就捕杀了一些野味,不过都是小型的,最大的也就兔子而已,但这不妨碍他对这些野味的处理。

就地弄了干柴,拿出火折子点燃,随后切下一块鹿肉,慢慢的烤熟,就这积雪一起服用,也算别有一番风味了。

待沈玉嘉吃饱后,才开始慢慢处理老鹿的尸体,他可不会浪费一丁点,只把老鹿剥成了骨头架子,他这才用扒下的鹿皮装着一块块鹿肉,继续向着北面走去。

可是沈玉嘉不知道,就在他离开不久,突然,一行人来到他之前杀鹿烤鹿肉的地方,这些人都是身穿甲胄,背背强弓,并且还都牵着一匹马!

一个看似为首的将领,蹲下来摸了摸地上温热的灰迹,看了一眼旁边的鹿骨,发现鹿角和内脏都在,而且鹿头还是完好无损的,他的脸上顿时浮现一丝笑意!

“不是当地的猎人做的!”将领起身拍拍手,说出了一句蒙语。

“当然了,如果是猎人做的,不可能将这些都浪费掉,而且鹿角可是最值钱的,况且这头鹿还是一头鹿王!其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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