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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剃头匠-第70部分

小说: 剃头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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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鑫却叹了口气道:“这种事情真挺多见的,我就见过不止一次,一对出生入死的战友,在绝境中互相扶持,彼此间永不放弃,在这种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超越战友情谊的感情。”

“啥,你是说……?”申重双眼瞪老大。

联想到许庆那一头颇为女性化的发质,对于洪鑫的话我立刻就融会贯通了。

头发的发质真的是人体最容易被人忽视的一部分,因为随意就可剪断,但很快又会生长出来,就像山里的野草,没人会重视一堆野草的。

但头发又恰恰是人体最神奇的部分,因为它能直接反映出人体内的健康状况,内心的喜怒哀乐,甚至兴趣爱好都可以从发质中瞧出端倪。

从发质看许庆的心思细腻犹如女人,他本来就是个一个细腻的人,而这种性格的人无论男女都容易被外人感动,别人对他的好,他会第一时间察觉并永远记在心里。

普通的好尚且如此,何况是出生入死的感情?

许庆愿意为这个男人顶死罪,足以说明对于这个男人的感情,而这个男人特意取下枪上的扳机,由此可知他对于许庆也很了解,他知道许庆有可能会为自己顶缸认罪,所以提前插了一根楔子,以便将来可以最简单的方式说明这件事的原委。

两个男人以最质朴,最原始的行为诠释了“我愿意为你去死”的这句箴言,或许他们之间的感情不能被世俗所接受,不能获得任何人的祝福。

但无论何时何地,当一个人知道另一个人需要帮助时,他们可以毫不犹豫的为对方付出自己的生命,以此祭奠心里那一处最美的桃源。

这也是两人为什么会在子贡山里发现狙击枪的原因,他们将属于自己和对方的同心锁拴在了爱情湖边,他们也希望自己能像出入子贡山的一对对情侣那样甜蜜享受属于自己的爱情。

但现实就是如此残酷,两人非但没有等来爱神的祝福,反而将其中一人内心的潘多拉魔盒悄悄打开……

当许庆得知这个男人认罪伏法,并没有太多的意外,一切仿佛尽在预料中,他只是平静的问警员道:“我能不能见他一面。”

后来申重告诉我这两人身上发生了太多的意外,两人虽然都没有执行过绝境任务,但却一起经历过生死,那是一次全军最大的演习任务,两人作为蓝军突击,再一次攻势中发生意外两人同时滚落山崖。

军演是有死亡指标的,所以军演死人很正常,但两名顽强的年轻人却凭借过硬的身体素质,滚落千米高坡后活了下来,只是许庆伤势严重,动弹不得。

他吃饭靠喂,大小便靠战友清理,甚至连喝水都只能由战友含在嘴里在喂给他。

心思细腻的许庆在一点点的恢复过程中发现自己竟然爱上了这个男人,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男人也爱上了他。

爱情就这样在沉默中灿烂的燃烧着,每天的出操、训练、吃饭,只要是一个眼神的交流,两人就感到无比幸福。

有时候在打靶场短暂的休息,两人背靠背看着蓝蓝的天空,许庆道:“山哥,你最大的梦想是什么?”

山哥就会说:“我最想用狙击枪设计移动靶,最好是能打人。”

“为啥?”

“因为别的国家都说咱们国家军人的狙击技术最弱,我不服气,他们肯定是不知道你,否则还敢吹这个牛。”

每当听到这句话,许庆就会幸福的笑了,后脑勺轻轻顶山哥后脑勺两下,这是二人间掩人耳目的一点小小暧昧。

情侣间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听到喜爱的人夸奖自己,尤其是对许庆这样一个性格细腻的人而言。

他没有想到山哥除了有一颗爱他的心,也有一颗杀戮的心,当见到那柄狙击枪时他内心的杀伐之音便骤然响起。

没人能抵挡魔鬼的诱惑,最终山哥还是将枪口对准了无辜的市民而我拍摄到的画面是许庆抢夺枪械时露出的身体,一个真正训练有素的狙击手,执行射击任务时绝不可能被一个手机拍摄下整张脸。

因为没有常识,这个线索被所有人忽略了。

许队整日勤修不倦,所以运道凝而不散,他的福报最终在这件事上体现的淋漓尽致,虽然唯一的儿子几乎就已在审判台上站定,他一家人的生活也将因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山哥的出现却又将他一家即将倾倒的生活扶回了原来的轨道,许队还是许队,但许庆却已不在是许庆。

至少短时间内将是如此。

当然这是后话了,在山哥自首当日,东林市又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件,一个被扒了皮的“血人”嚎叫着从渺无人烟的子贡山内冲到了“人间”,当时吓得几乎所有目击者魂飞魄散。

得到消息后我和申重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我暗中祈祷这事儿千万别和鼠妖有关。

但是当我见到“血人”便可以确定这件事与鼠妖肯定没有关联。

因为所谓的血人其实是个“红人”,不知道什么原因,一个长头发身材妖娆,面目俊美的女子,突然之间皮肤变得通红,就像是地狱男爵那身橘红色的皮肤,尤其是双眼,眼白部位也变的通红,乍一看确实像被扒了皮的血人。

没有护士敢靠近她,但通过女人的头发,我能看出来她没有的病,因为发质颜色非常健康。

女人自己也被吓坏了,哆哆嗦嗦根本说不清话,我替她推拿稳魂,才使这个惊恐到了极点的女人情绪上平静下来。

之后她说的事情没有多少惊心动魄之处,也就是在子贡山的爱情湖里游了一趟泳。

这个外乡来的女人因为不知道内情,见偌大的山林没有人影,便脱光了衣服在清澈的爱情湖里裸泳了一趟。

结果上岸补妆时在镜子里发现自己变成了“红人”,所以她吓的魂飞魄散,冲下了山,但归根结底她就是在湖里游了一趟裸泳。

那个水下遍布了水尸亡魂的爱情湖,毫不知情的女人躶体从这些可以眨动双眼死人面前游过。

她浑身皮肤变红难道与水中的死尸有关?

想到这儿我心里微微一动对申重道:“胡思强杀人的动机我可能想到了。”

131、半日红(下)

申重不解的道:“胡思强的案子和这个皮肤变红的女人有何关系?这都哪跟哪啊?”

“胡思强去山里藏枪肯定是要晚上去,如果当时正好有人在湖里游泳变成了红人,他很有可能将这些人当成怪物,身上有枪,便造成大错。”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可如果真是这个原因,似乎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他为什么临死都要隐瞒呢?”申重道。

“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测,真像怕是很难被人知晓了。”我道。

女子各项化验指标全部出来后经过分析得出结论:她身体正常,没有异变,然而到下午的时候皮肤上的红颜色逐渐消退,很快便正常了。

姑娘皮肤还很好,雪白粉嫩,一问名字叫若兰,是个喜好独子旅游的驴友,而这次裸泳也是因为兴之所至,一时而有的念头,只是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遭遇这么一处,差点没把自己吓死。

医院方面还要继续分析化验她的身体指标,而我则在《风门奇术》中找到了相对应的玄机,之后被我查到姑娘遭遇的是一种叫半日红的罕见之状,其实之前我也看过相关篇幅,但总觉得这种事不太靠谱,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当然人的身体会出现“半日红”症状,与人的体质有关,就像有的人对疼痛敏感,有的人对挠痒敏感。

还有一种人则对水质中含有特殊成分有关,所以一旦下水就会造成各种各样奇怪的状况,比如说有的人会长痘痘,有的人会变的和斑马一样,半日红就是这么来的。

不过这种状况既然能在《风门奇术》中谈及,自然不会是普通的“皮肤过敏”,合上书我对申重道:“看来爱情湖并不都是美好的。”

“这话什么意思?”

“你跟我去一趟就知道了,有红缨枪吗?”

申重笑道:“你没事吧?咱两去玩儿童团的角色扮演游戏吗?还要带红缨枪?”

“如果没有就弄一根长点的钢管,将一头磨尖,我要抓一样东西。”看我说的郑重,申重不再玩笑,带我去工地弄了一根钢筋,将一头打磨成尖刺,之后我又去水产市场买了四五条腐臭了的鱿鱼,离开时听到老板对员工小声道:“以后臭了的鱼别丟,找饭店的小老板问问,他们指定收。”

最后我又买了两幅潜水镜。

申重道:“我不会游泳。”

“没人让你游泳,我买这个是为了防身的。”

“游泳镜能防身?这话说的也邪乎了。”

我故意吊申重胃口,没有告诉他游泳镜起到的作用,不过虽然有塑料袋包裹,但鱿鱼实在太臭了,申重被熏得龇牙了嘴道:“这是要吊什么东西?非得用这么臭的东西吗?”

“没错,这东西对咱们而言是臭,但是对于爱情湖里的东西,那真是味道好极了。”

“我操,你别说了,我都想吐。”申重皱眉道。过了一会儿又问道:“我在东林市活了三十多年,还真没听说过爱情湖里发生过什么怪事,你确定半日红与湖水有关?”

“申警官,我们这种学玄门法术之人明白一个道理,越是神奇之地,古怪的事情越多,爱情湖表面看水质清澈,风景优美,其实水下塞满了死尸冤魂,这是一片黄泉水,只是常人不知道而已。”

“啥,爱情湖是黄泉水?这话听着新鲜,能解释一下啥叫黄泉水吗?”

“这个世界分为三道,分别是天道、人间道、地道,每一道其实都存在大凶之处,而每一道又细分很多区域,比如说人间道的山、水、沟、寨,若是水有凶地就叫黄泉水,爱情湖就是一片黄泉水,其中若有怪事发生,再正常不过。”

看申重表情我知道他根本就不相信我说的话,也不多做解释了。

到了山下我道:“能把车开上山去吗?”

“以子贡山的地形,车子上去了也没法走远。”

“只要停在爱情湖边就成了。”

“那没问题,子贡山是有盘山公路的,大不了再损毁点罗凤草。”说罢申重绕着山脚转了一圈,很快我们便看到了一处盘山公路,顺着山路来到山里,那辆北京老吉普动能真不错,申重加着油门上二档,一路轰轰咆哮着硬是开到了爱情湖边。

停车之后车子里温度骤然升高了十几度,隐约弥漫着一路离合器烧焦的臭味,我将腥臭难闻的鱿鱼堆在岸边,四下望了望,确实没有见到那株灯笼果树。

这真是太奇怪了,明明一株大高树,为啥莫名其妙的突然就不见了。

而且那晚大树生长的区域罗凤草生长自然,没有丝毫异状。

正自满心奇怪,只见三三两两的年轻人手挽着手从密林深处走出。

时间足可以冲淡人们对一件事物的恐惧心理,子贡山又开始恢复生机。

只见一对对男女将同心锁扣在湖岸边的铁链上,神情虔诚的祈祷永久的爱情,我不禁觉得好笑,他们若是知道湖水下暗藏的恐怖,只怕早就扭头跑了没影。

但这也是始终围绕在我心头的一处不解之谜,明明是一处螭龙吻天的风水局,为何这片湖水会成为大凶之地?

申重下车道:“你打算怎么办?”

“我得证明一下湖水是不是真能造成半日红的现象。”

“没危险吧?”申重道。

“还没到晚上,所以没有危险。”说罢我脱掉了衣服鞋袜,穿着大裤衩子纵身跃入水中,没想到大裤衩吃水太多,游着游着就和我的身体分离了,那些女孩惊叫着往外跑去,没人敢在岸边逗留。

很快我光腚在水里游了个来回,爬上岸后才发现是一场裸泳,抹了一把脸气喘吁吁的坐在岸边道:“如果这件事能做成,就足可以证明鼠妖是无罪的。”

“你也就是个死心眼,找到耗子把它带走不就结了,何必非要和刘骜这样的人正面为敌呢?”

“要能把它带走咱两何至于现在在这磨嘴皮子,我早就离开东林市了。”话音未落,就见我双手皮肤逐渐变红,接着整个身体都开始发红,我站起身道:“这幅模样吓人不?”

“看你这样子确实挺让人受不了的,你确定身体不难受?”

“一点感觉没有。”话音未落就听噗通一声传来,只见河岸对面溅起一串涟漪。

我来不及穿衣服,起身对申重道:“快回去带上潜水镜。”

申重不敢怠慢赶紧上车我两带上潜水镜,从车子天窗里抻出身体,一人手持一根两米长的钢筋随时准备“战斗”。

只见水面就像射出了一颗鱼雷,一道白茫茫的水线迅速而至,由远及近后我们居高临下,清楚的看到淡蓝色透明湖水中一个浑身布满金黄、咖啡色斑块,类似于壁虎的生物四掌拨动水面一溜烟就从水里窜上了岸。

这东西约有半米长,和壁虎相比身体更粗、更饱满,而且没有鳞片硬甲,体表闪烁着一层亮晶晶的粘液,有点像是娃娃鱼或蝾螈这样的生物,但脑袋却又圆又粗,就像乌龟的脑袋。

上岸之后它张开嘴咬住其中一块腐臭的鱿鱼尸体就要朝湖水里拖拽,我举起钢筋,狠狠一下戳在这东西的身体上。

没想到这东西身体虽然看似大且柔软,但体表的粘液却起到了激起润滑的效果,钢筋根本无法刺实,沾到身体就滑开了。

这东西立刻松脱了嘴里的臭鱿鱼,圆滚滚的脑袋转向我,一对黑溜溜的小眼珠闪射出乌油油的凶光。

我道:“操,赶紧躲进车子里。”说罢松手丢开钢筋和申重躲回车里,关上天窗。

嘭的一声,这东西扬起身体,脑袋狠狠砸在车窗上,车子剧烈晃动一下。

“这他妈的是啥玩意?”申重大惊失色道。

“这叫黄金鬼,属于龟类的一种,总之这下麻烦大了。”我皱眉道。

补更:半日红(下)

申重不解的道:“胡思强的案子和这个皮肤变红的女人有何关系?这都哪跟哪啊?”

“胡思强去山里藏枪肯定是要晚上去,如果当时正好有人在湖里游泳变成了红人,他很有可能将这些人当成怪物,身上有枪,便造成大错。”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可如果真是这个原因,似乎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他为什么临死都要隐瞒呢?”申重道。

“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测,真像怕是很难被人知晓了。”我道。

女子各项化验指标全部出来后经过分析得出结论:她身体正常,没有异变,然而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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