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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隋书-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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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诸瑞物及伐国所获珍奇于庙庭,及以功臣配飨。并以其日,使祀先代王公:帝

尧于平阳,以契配;帝舜于河东,咎繇配;夏禹于安邑,伯益配;殷汤于汾阴,

伊尹配;文王、武王于斁渭之郊,周公、召公配;汉高帝于长陵,萧何配。各以

一太牢而无乐。配者飨于庙庭。大业元年,炀帝欲遵周法,营立七庙,诏有司详

定其礼。礼部侍郎、摄太常少卿许善心与博士褚亮等议曰:

谨案《礼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郑玄注曰:

“此周制也。七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也。殷则六庙,契及汤与

二昭二穆也。夏则五庙,无太祖,禹与二昭二穆而已。”玄又据王者禘其祖之所

自出,而立四庙。案郑玄义,天子唯立四亲庙,并始祖而为五。周以文、武为受

命之祖,特立二祧,是为七庙。王肃注《礼记》:“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

故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其有殊功异德,非太祖而不毁,不在七庙之数。”案王

肃以为天子七庙,是通百代之言,又据《王制》之文“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

夫三庙”,降二为差。是则天子立四亲庙,又立高祖之父,高祖之祖,并太祖而

为七。周有文、武、姜嫄,合为十庙。汉诸帝之庙各立,无迭毁之义。至元帝

时,贡禹、匡衡之徒,始建其礼,以高帝为太祖,而立四亲庙,是为五庙。唯刘

歆以为天子七庙,诸侯五庙,降杀以两之义。七者,其正法,可常数也,宗不在

数内,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设为数也。是以班固称,考论诸儒之议,刘歆博而

笃矣。光武即位,建高庙于洛阳,乃立南顿君以上四庙,就祖宗而为七。至魏初,

高堂隆为郑学,议立亲庙四,太祖武帝,犹在四亲之内,乃虚置太祖及二祧,以

待后代。至景初间,乃依王肃,更立五世、六世祖,就四亲而为六庙。晋武受禅,

博议宗祀,自文帝以上六世祖征西府君,而宣帝亦序于昭穆,未升太祖,故祭止

六也。江左中兴,贺循知礼,至于寝庙之仪,皆依魏、晋旧事。宋武帝初受晋命

为王,依诸侯立亲庙四。即位之后,增祠五世祖相国掾府君、六世祖右北平府君,

止于六庙。逮身殁,主升从昭穆,犹太祖之位也。降及齐、梁,守而弗革,加崇

迭毁,礼无违旧。

臣等又案姬周自太祖已下,皆别立庙,至于禘祫,俱合食于太祖。是以炎汉

之初,诸庙各立,岁时尝享,亦随处而祭,所用庙乐,皆象功德而歌儛焉。至

光武乃总立一堂,而群主异室,斯则新承寇乱,欲从约省。自此以来,因循不变。

伏惟高祖文皇帝,睿哲玄览,神武应期,受命开基,垂统圣嗣,当文明之运,定

祖宗之礼。且损益不同,沿袭异趣,时王所制,可以垂法。自历代以来,杂用王、

郑二义,若寻其指归,校以优劣,康成止论周代,非谓经通,子雍总贯皇王,事

兼长远。今请依据古典,崇建七庙。受命之祖,宜别立庙祧,百代之后,为不毁

之法。至于銮驾亲奉,申孝享于高庙,有司行事,竭诚敬于群主,俾夫规模可则,

严祀易遵,表有功而彰明德,大复古而贵能变。臣又案周人立庙,亦无处置之文。

据冢人处职而言之,先王居中,以昭穆为左右。阮忱撰《礼图》,亦从此义。汉

京诸庙既远,又不序禘祫。今若依周制,理有未安,杂用汉仪,事难全采。谨详

立别图,附之议末。

其图,太祖、高祖各一殿,准周文武二祧,与始祖而三。余并分室而祭。始

祖及二祧之外,从迭毁之法。诏可,未及创制。既营建洛邑,帝无心京师,乃于

东都固本里北,起天经宫,以游高祖衣冠,四时致祭。于三年,有司奏,请准前

议,于东京建立宗庙。帝谓秘书监柳捲唬骸敖袷甲婕岸鲆丫撸窈笞铀铮

朕何所?”又下诏,唯议别立高祖之庙,属有行役,遂复停寝。

自古帝王之兴,皆禀五精之气。每易姓而起,以致太平,必封乎太山,所以

告成功也。封讫而禅乎梁甫。梁甫者,太山之支山卑下者也,能以其道配成高德。

故禅乎梁甫,亦以告太平也。封禅者,高厚之谓也。天以高为尊,地以厚为德,

增太山之高,以报天也,厚梁甫之基,以报地也。明天之所命,功成事就,有益

于天地,若天地之更高厚云。《记》曰:“王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

中于天,而凤凰降,龟龙格。”齐桓公既霸而欲封禅,管仲言之详矣。秦始皇既

黜儒生,而封太山,禅梁甫,其封事皆秘之,不可得而传也。汉武帝颇采方士之

言,造为玉牒,而编以金绳,封广九尺,高一丈二尺。光武中兴,聿遵其故。晋、

宋、齐、梁及陈,皆未遑其议。后齐有巡狩之礼,并登封之仪,竟不之行也。开

皇十四年,群臣请封禅。高祖不纳。晋王广又率百官抗表固请,帝命有司草仪注。

于是牛弘、辛彦之、许善心、姚察、虞世基等创定其礼,奏之。帝逡巡其事,曰:

“此事体大,朕何德以堪之。但当东狩,因拜岱山耳。”十五年春,行幸兖州,

遂次岱岳。为坛,如南郊,又壝外为柴坛,饰神庙,展宫县于庭。为埋坎二,于

南门外。又陈乐设位于青帝坛,如南郊。帝服衮冕,乘金辂,备法驾而行。礼毕,

遂诣青帝坛而祭焉。

开皇十四年闰十月,诏东镇沂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无闾山,冀州镇霍山,

并就山立祠;东海于会稽县界,南海于南海镇南,并近海立祠。及四渎、吴山,

并取侧近巫一人,主知洒扫,并命多莳松柏。其霍山,雩祀日遣使就焉。十六年

正月,又诏北镇于营州龙山立祠。东镇晋州霍山镇,若修造,并准西镇吴山造神

庙。大业中,暎У垡蛐医簦旒篮阍馈F淅衿牟筛咦姘葆纷谝牵鲋枚常

命道士女官数十人,于壝中设醮。十年,幸东都,过祀华岳,筑场于庙侧。事乃

不经,盖非有司之定礼也。

《礼》:天子以春分朝日于东郊,秋分夕月于西郊。汉法,不俟二分于东西

郊,常以郊泰畤。旦出竹宫东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魏文讥其烦亵,似家人之

事,而以正月朝日于东门之外。前史又以为非时。及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

日于东郊。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始合于古。后周以春分朝日于国东门外,为

坛,如其郊。用特牲青币,青圭有邸。皇帝乘青辂,及祀官俱青冕,执事者青弁。

司徒亚献,宗伯终献。燔燎如圆丘。秋分夕月于国西门外,为坛于坎中,方四丈,

深四尺,燔燎礼如朝日。开皇初,于国东春明门外为坛,如其郊。每以春分朝日。

又于国西开远门外为坎,深三尺,广四丈。为坛于坎中,高一尺,广四尺。每以

秋分夕月。牲币与周同。

凡人非土不生,非谷不食,土谷不可偏祭,故立社稷以主祀。古先圣王,法

施于人则祀之,故以勾龙主社,周弃主稷而配焉。岁凡再祭,盖春求而秋报,列

于中门之外,外门之内,尊而亲之,与先祖同也。然而古今既殊,礼亦异制。故

左社稷而右宗庙者,得质之道也;右社稷而左宗庙者,文之道也。

梁社稷在太庙西,其初盖晋元帝建武元年所创,有太社、帝社、太稷,凡三

坛。门墙并随其方色。每以仲春仲秋,并令郡国县祠社稷、先农,县又兼祀灵星、

风伯、雨师之属。及腊,又各祠社稷于坛。百姓则二十五家为一社,其旧社及人

稀者,不限其家。春秋祠,水旱祷祈,祠具随其丰约。其郡国有五岳者,置宰祝

三人,及有四渎若海应祠者,皆以孟春仲冬祠之。旧太社,廪牺吏牵牲、司农省

牲,太祝吏赞牲。天监四年,明山宾议,以为:“案郊庙省牲日,则廪牺令牵牲,

太祝令赞牲。祭之日,则太尉牵牲。《郊特牲》云‘社者神地之道’,国主社稷,

义实为重。今公卿贵臣,亲执盛礼,而令微吏牵牲,颇为轻末。且司农省牲,又

非其义,太常礼官,实当斯职。《礼》,祭社稷无亲事牵之文。谓宜以太常省牲,

廪牺令牵牲,太祝令赞牲。”帝唯以太祝赞牲为疑,又以司农省牲,于理似伤,

牺吏执纼,即事成卑。议以太常丞牵牲,余依明议。于是遂定。至大同初,又

加官社、官稷,并前为五坛焉。

陈制皆依梁旧。而帝社以三牲首,余以骨体。荐粢盛为六饭:粳以敦,稻以

牟,黄粱以簠,白粱以簋,黍以瑚,粢以琏。又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于署

庭中以太牢祠老人星,兼祠天皇大帝、太一、日月、五星、钩陈、北极、北斗、

三台、二十八宿、大人星、子孙星,都四十六坐。凡应预祠享之官,亦太医给除

秽气散药,先斋一日服之以自洁。其仪本之齐制。

后齐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坛于国右。每仲春仲秋月之元辰及腊,各以一太

牢祭焉。皇帝亲祭,则司农卿省牲进熟,司空亚献,司农终献。后周社稷,皇帝

亲祀,则冢宰亚献,宗伯终献。

开皇初,社稷并列于含光门内之右,仲春仲秋吉戊,各以一太牢祭焉。牲色

用黑。孟冬下亥,又腊祭之。州郡县二仲月,并以少牢祭,百姓亦各为社。又于

国城东南七里延兴门外,为灵星坛,立秋后辰,令有司祠以一少牢。

古典有天子东耕仪。江左未暇,至宋始有其典。梁初藉田,依宋、齐,以正

月用事,不斋不祭。天监十二年,武帝以为:“启蛰而耕,则在二月节内。《书》

云:‘以殷仲春。’藉田理在建卯。”于是改用二月。“又《国语》云:‘王即

斋宫,与百官御事并斋三日。’乃有沐浴裸飨之事。前代当以耕而不祭,故阙此

礼。《国语》又云:‘稷临之,太史赞之。’则知耕藉应有先农神座,兼有赞述

耕旨。今藉田应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兼于耕所设先农神座,陈荐羞之礼。赞辞

如社稷法。”又曰:“齐代旧事,藉田使御史乘马车,载耒耜于五辂后。《礼》

云:‘亲载耒耜,措于参保介之御间。’则置所乘辂上。若以今辂与古不同,则

宜升之次辂,以明慎重。而远在余处,于义为乖。且御史掌视,尤为轻贱。自今

宜以侍中奉耒耜,载于象辂,以随木辂之后。”普通二年,又移藉田于建康北岸,

筑兆域大小,列种梨柏,便殿及斋官省,如南北郊。别有望耕台,在坛东。帝亲

耕毕,登此台,以观公卿之推伐。又有祈年殿云。

北齐藉于帝城东南千亩内,种赤粱、白谷、大豆、赤黍、小豆、黑罚А⒙

子、小麦,色别一顷。自余一顷,地中通阡陌,作祠坛于陌南阡西,广轮三十六

尺,高九尺,四陛三壝四门。又为大营于外,又设御耕坛于阡东陌北。每岁正月

上辛后吉亥,使公卿以一太牢祠先农神农氏于坛上,无配飨。祭讫,亲耕。先祠,

司农进穜悬之种,六宫主之。行事之官并斋,设斋省。于坛所列宫悬。又置先

农坐于坛上。众官朝服,司空一献,不燎。祠讫,皇帝乃服通天冠、青纱袍、黑

介帻,佩苍玉,黄绶,青带、袜、舄,备法驾,乘木辂。耕官具朝服从。殿中监

进御耒于坛南,百官定列。帝出便殿,升耕,坛南陛,即御座。应耕者各进于列。

帝降自南陛,至耕位,释剑执耒,三推三反,升坛即坐。耕官一品五推五反,二

品七推七反,三品九推九反。藉田令帅其属以牛耕,终千亩。以青箱奉穜稑种,

跪呈司农,诣耕所洒之。耰讫,司农省功,奏事毕。皇帝降之便殿,更衣飨宴。

礼毕,班赉而还。

隋制,于国南十四里启夏门外,置地千亩,为坛,孟春吉亥,祭先农于其上,

以后稷配。牲用一太牢。皇帝服衮冕,备法驾,乘金根车。礼三献讫,因耕。司

农授耒,皇帝三推讫,执事者以授应耕者,各以班五推九推。而司徒帅其属终千

亩。播殖九谷,纳于神仓,以拟粢盛。穰稿以饷牺牲云。

《周礼》王后蚕于北郊,而汉法皇后蚕于东郊。魏遵《周礼》,蚕于北郊。

吴韦昭制《西蚕颂》,则孙氏亦有其礼矣。晋太康六年,武帝杨皇后蚕于西郊,

依汉故事。江左至宋孝武大明四年,始于台城西白石里为西蚕,设兆域。置大殿

七间,又立蚕观。自是有其礼。

后齐为蚕坊于京城北之西,去皇宫十八里之外,方千步。蚕宫,方九十步,

墙高一丈五尺,被以棘。其中起蚕室二十七口,别殿一区。置蚕宫,令丞佐史,

皆宦者为之。路西置皇后蚕坛,高四尺,方二丈,四出,阶广八尺。置先蚕坛于

桑坛东南,大路东,横路之南。坛高五尺,方二丈,四出,阶广五尺。外兆方四

十步,面开一门。有绿衤詹襦、褠衣、黄履,以供蚕母。每岁季春,谷雨后吉

日,使公卿以一太牢祀先蚕黄帝轩辕氏于坛上,无配,如祀先农。礼讫,皇后因

亲桑于桑坛。备法驾,服鞠衣,乘重翟,帅六宫升桑坛东陛,即御座。女尚书执

筐,女主衣执钩,立坛下。皇后降自东陛,执筐者处右,执钩者居左,蚕母在后。

乃躬桑三条讫,升坛,即御座。内命妇以次就桑,鞠衣五条,展衣七条,褖衣

九条,以授蚕母。还蚕室,切之授世妇,洒一簿。预桑者并复本位。后乃降坛,

还便殿,改服,设劳酒,班赉而还。

后周制,皇后乘翠辂,率三妃、三、御媛、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内子

至蚕所,以一太牢亲祭,进奠先蚕西陵氏神。礼毕,降坛,昭化嫔亚献,淑嫔终

献,因以公桑焉。

隋制,于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季春上巳,皇后服鞠衣,乘重翟,率三夫

人、九嫔、内外命妇,以一太牢,制币,祭先蚕于坛上,用一献礼。祭讫,就桑

位于坛南,东面。尚功进金钩,典制奉筐。皇后采三条,反钩。命妇各依班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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