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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隋书-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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筜迟晚,武库令以署庭荒芜,独孤师以受蕃客鹦鹉,帝察知,并亲临斩决。

仁寿中,用法益峻,帝既喜怒不恒,不复依准科律。时杨素正被委任,素又

禀性高下,公卿股栗,不敢措言。素于鸿胪少卿陈延不平,经蕃客馆,庭中有马

屎,又庶仆毡上樗蒲。旋以白帝,帝大怒曰:“主客令不洒扫庭内,掌固以私戏

污败官毡,罪状何以加此!”皆于西市棒杀,而榜棰陈延,殆至于毙。大理寺丞

杨远、刘子通等,性爱深文,每随牙奏狱,能承顺帝旨。帝大悦,并遣于殿庭三

品行中供奉,每有诏狱,专使主之。候帝所不快,则案以重抵,无殊罪而死者,

不可胜原。远又能附杨素,每于途中接候,而以囚名白之,皆随素所为轻重。其

临终赴市者,莫不途中呼枉,仰天而哭。越公素侮弄朝权,帝亦不之能悉。

炀帝即位,以高祖禁网深刻,又敕修律令,除十恶之条。时斗称皆小旧二倍,

其赎铜亦加二倍为差。杖百则三十斤矣。徒一年者六十斤,每等加三十斤为差,

三年则一百八十斤矣。流无异等,赎二百四十斤。二死同赎三百六十斤。其实不

异。开皇旧制,衅门子弟,不得居宿卫近侍之官。先是萧严以叛诛,崔君绰坐连

庶人勇事,家口籍没。严以中宫故,君绰缘女入宫爱幸,帝乃下诏革前制曰:

“罪不及嗣,既弘至孝之道,恩由义断,以劝事君之节。故羊鲋从戮,弥见叔向

之诚,季布立勋,无预丁公之祸,用能树声往代,贻范将来。朕虚己为政,思遵

旧典,推心待物,每从宽政。六位成象,美厥含弘,一眚掩德,甚非谓也。诸犯

罪被戮之门,期已下亲,仍令合仕,听预宿卫近侍之官。”

三年,新律成。凡五百条,为十八篇。诏施行之,谓之《大业律》。一曰名

例,二曰卫宫,三曰违制,四曰请求,五曰户,六曰婚,七曰擅兴,八曰告劾,

九曰贼,十曰盗,十一曰斗,十二曰捕亡,十三曰仓库,十四曰厩牧,十五曰关

市,十六曰杂,十七曰诈伪,十八曰断狱。其五刑之内,降从轻典者,二百余条。

其枷杖决罚讯囚之制,并轻于旧。是时百姓久厌严刻,喜于刑宽。后帝乃外征四

夷,内穷嗜欲,兵革岁动,赋敛滋繁。有司皆临时迫胁,苟求济事,宪章遐弃,

贿赂公行,穷人无告,聚为盗贼。帝乃更立严刑,敕天下窃盗已上,罪无轻重,

不待闻奏,皆斩。百姓转相群聚,攻剽城邑,诛罚不能禁。帝以盗贼不息,乃益

肆淫刑。九年,又诏为盗者籍没其家。自是群贼大起,郡县官人,又各专威福,

生杀任情矣。及杨玄感反,帝诛之,罪及九族。其尤重者,行轘裂枭首之刑。或

磔而射之。命公卿已下,脔啖其肉。百姓怨嗟,天下大溃,及恭帝即位,狱讼有

归焉。

 卷二十六 志第二十一

◎百官上

《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既陈,贵贱位矣。”是以圣人法乾

坤以作则,因卑高以垂教,设官分职,锡珪胙土。由近以制远,自中以统外。内

则公卿大夫士,外则公侯伯子男。咸所以协和万邦,平章百姓,允厘庶绩,式叙

彝伦。其由来尚矣。然古今异制,文质殊途。或以龙表官,或以云纪职。放勋即

分命四子,重华乃爰置九官,夏倍于虞,殷倍于夏,周监二代,沿革不同。其道

既文,置官弥广。逮于战国,戎马交驰,虽时有变革,然犹承周制。秦始皇废先

王之典,焚百家之言,创立朝仪,事不师古,始罢封侯之制,立郡县之官。太尉

主五兵,丞相总百揆,又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自余众职,各有司存。汉高祖

除暴宁乱,轻刑约法,而职官之制,因于嬴氏,其间同异,抑亦可知。光武中兴,

聿遵前绪,唯废丞相与御史大夫,而以三司综理众务。洎于叔世,事归台阁,论

道之官,备员而已。魏、晋继及,大抵略同,爰及宋、齐,亦无改作。梁武受终,

多循齐旧,然而定诸卿之位,各配四时,置戎秩之官,百有余号。陈氏继梁,不

失旧物。高齐创业,亦遵后魏,台省位号,与江左稍殊,所有节文,备详于志。

有周创据关右,日不暇给,洎乎克清江、汉,爰议宪章。酌禜镐之遗文,置六官

以综务,详其典制,有可称焉。高祖践极,百度伊始,复废周官,还依汉、魏。

唯以中书为内史,侍中为纳言,自余庶僚,颇有损益。炀帝嗣位,意存稽古,建

官分职,率由旧章。大业三年,始行新令。于时三川定鼎,万国朝宗,衣冠文物,

足为壮观。即而以人从欲,待下若仇,号令日改,官名月易。寻而南征不复,朝

廷播迁,图籍注记,多从散逸。今之存录者,不能详备焉。

梁武受命之初,官班多同宋、齐之旧,有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将军、

大司马、太尉、司徒、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等官。诸公及位从公开府者,置官属。

有长史、司马、谘议参军,掾属从事中郎、记室、主簿、列曹参军、行参军、舍

人等官。其司徒则有左、右二长史,又增置左西掾一人,自余僚佐,同于二府。

有公则置,无则省。而司徒无公,唯省舍人,余官常置。开府仪同三司,位次三

公,诸将军、左右光禄大夫,优者则加之,同三公,置官属。

特进,旧位从公。武帝以邓禹列侯就第,特进奉朝请,是特引见之称,无官

定体。于是革之。

尚书省,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又置吏部、祠部、度支、左户、都官、

五兵等六尚书。左右丞各一人。吏部、删定、三公、比部、祠部、仪曹、虞曹、

主客、度支、殿中、金部、仓部、左户、驾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库部、

功论、中兵、外兵、骑兵等郎二十三人。令史百二十人,书令史百三十人。

尚书掌出纳王命,敷奏万机。令总统之。仆射副令,又与尚书分领诸曹。令

阙,则左仆射为主。其祠部尚书多不置,以右仆射主之。若左、右仆射并阙,则

置尚书仆射以掌左事,置祠部尚书以掌右事。然则尚书仆射、祠部尚书不恒置矣。

又有起部尚书,营宗庙宫室则权置之。事毕则省,以其事分属都官、左户二尚书。

左、右丞各一人,佐令、仆射知省事。左掌台内分职仪、禁令、报人章,督录近

道文书章表奏事,纠诸不法。右掌台内藏及庐舍、凡诸器用之物,督录远道文书

章表奏事。凡诸尚书文书,诣中书省者,密事皆以挈囊盛之,封以左丞印。自晋

以后,八座及郎中多不奏事。天监元年诏曰:“自礼闱陵替,历兹永久,郎署备

员,无取职事。糠粃文案,贵尚虚闲,空有趋墀之名,了无握兰之实。曹郎可

依昔奏事。”自是始奏事矣。三年,置侍郎,视通直郎。其郎中在职勤能,满二

岁者,转之。又有五都令史,与左、右丞共知所司。旧用人常轻,九年诏曰:

“尚书五都,职参政要,非但总领众局,亦乃方轨二丞。顷虽求才,未臻妙简,

可革用士流,每尽时彦,庶同持领,秉此群目。”于是以都令史视奉朝请。其年,

以太学博士刘纳兼殿中都,司空法曹参军刘显兼吏部都,太学博士孔虔孙兼金部

都,司空法曹参军萧轨兼左户都,宣毅墨曹参军王颙兼中兵都。五人并以才地兼

美,首膺兹选矣。驾部又别领车府署,库部领南、北武库二署令丞。

门下省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四人,掌侍从左右,摈相威仪,尽规献纳,

纠正违阙。监令尝御药,封玺书。侍中高功者,在职一年,诏加侍中祭酒,与侍

郎高功者一人,对掌禁令,公车、太官、太医等令,骅骝厩丞。

集书省置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员外散骑常侍无员。散骑侍郎、

通直郎各四人。又有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奉朝请、常侍侍郎,掌侍从左右,

献纳得失,省诸奏闻文书。意异者,随事为驳。集录比诏比玺,为诸优文策文,

平处诸文章诗颂。常侍高功者一人为祭酒,与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禁令,纠诸

逋违。

驸马、奉车、车骑三都尉,并无员。驸马以加尚公主者,无班秩。

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旧并为显职,与侍中通官。宋代

以来,或轻或杂,其官渐替。天监六年革选,诏曰:“在昔晋初,仰惟盛化,常

侍、侍中,并奏帷幄,员外常侍,特为清显。陆始名公之胤,位居纳言,曲蒙优

礼,方有斯授。可分门下二局,委散骑常侍尚书案奏,分曹入集书。通直常侍,

本为显爵,员外之选,宜参旧准人数,依正员格。”自是散骑视侍中,通直视中

丞,员外视黄门郎。

中书省置监、令各一人,掌出内帝命。侍郎四人,功高者一人,主省内事。

又有通事舍人、主事令史等员,及置令史,以承其事。通事舍人,旧入直閤内。

梁用人殊重,简以才能,不限资地,多以他官兼领。其后除通事,直曰中书舍人。

秘书省置监、丞各一人,郎四人,掌国之典籍图书。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

掌国史,集注起居。著作郎谓之大著作,梁初周舍、裴子野,皆以他官领之。又

有撰史学士,亦知史书。佐郎为起家之选。

御史台,梁国初建,置大夫,天监元年,复曰中丞。置一人,掌督司百僚。

皇太子已下,其在宫门行马内违法者,皆纠弹之。虽在行马外,而监司不纠,亦

得奏之。专道而行,逢尚书丞郎,亦得停驻。其尚书令、仆、御史中丞,各给威

仪十人。其八人武冠绛韝,执青仪囊在前。囊题云“宜官吉”以受辞诉。一人缃

衣,执鞭杖,依列行,七人唱呼入殿,引喤至阶。一人执仪囊,不喤。属官

治书侍御史二人,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下,分统侍御史。侍御史九人,居曹,掌知

其事,纠察不法。殿中御史四人,掌殿中禁卫内。又有符节令史员。

谒者台,仆射一人,掌朝觐宾飨之事。属官谒者十人,掌奉诏出使拜假,朝

会摈赞。高功者一人为假史,掌差次谒者。

诸卿,梁初犹依宋、齐,皆无卿名。天监七年,以太常为太常卿,加置宗正

卿,以大司农为司农卿,三卿是为春卿。加置太府卿,以少府为少府卿,加置太

仆卿,三卿是为夏卿。以卫尉为卫尉卿,廷尉为廷尉卿,将作大匠为大匠卿。三

卿是为秋卿。以光禄勋为光禄卿,大鸿胪为鸿胪卿,都水使者为太舟卿,三卿是

为冬卿。凡十二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而太常视金紫光禄大夫,统明堂、二

庙、太史、太祝、廪牺、太乐、鼓吹、乘黄、北馆、典客馆等令丞,及陵监、国

学等。又置协律校尉、总章校尉监、掌故、乐正之属,以掌乐事。太乐又有清商

署丞,太史别有灵台丞。诏以为陵监之名,不出前诰,且宗庙宪章,既备典礼,

园寝职司,理不容异,诸正陵先立监者改为令。于是陵置令矣。

国学,有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太学博士八人。又有限外博士员。

天监四年,置五经博士各一人。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

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大同七年,国子祭酒到溉等,又表立正言博士一人,

位视国子博士。置助教二人。

宗正卿,位视列曹尚书,主皇室外戚之籍。以宗室为之。

司农卿,位视散骑常侍,主农功仓廪。统太仓、导官、籍田、上林令,又管

乐游、北苑丞,左右中部三仓丞,荚库、荻库、箬库丞,湖西诸屯主。天监九年,

又置劝农谒者,视殿中御史。

太府卿,位视宗正,掌金帛府帑。统左右藏令、上库丞,掌太仓、南北市令。

关津亦皆属焉。

少府卿,位视尚书左丞,置材官将军、左中右尚方、甄官、平水署、南塘邸

税库、东西冶、中黄、细作、炭库、纸官、柴署等令丞。

卫仆卿,位视黄门侍郎,统南马牧、左右牧、龙厩、内外厩丞。又有弘训太

仆,亦置属官。

卫尉卿,位视侍中,掌宫门屯兵。卿每月、丞每旬行宫徼,纠察不法。统武

库令、公车司马令。又有弘训卫尉,亦置属官。

廷尉卿,梁国初建,曰大理,天监元年,复改为廷尉。有正、监、平三人。

元会,廷尉三官与建康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监东、西、中华门。手执方木,

长三尺,方一寸,谓之执方。四年,置胄子律博士,位视员外郎。

大匠卿,位视太仆,掌土木之工。统左、右校诸署。

光禄卿,位视太子中庶子,掌宫殿门户。统守宫、黄门、华林园、暴室等令。

又有左右光禄、金紫光禄、太中、中散等大夫,并无员,以养老疾。

鸿胪卿,位视尚书左丞,掌导护赞拜。

太舟卿,梁初为都水台,使者一人,参军事二人,河堤谒者八人。七年,改

焉。位视中书郎,列卿之最末者也。主舟航堤渠。

大长秋,主诸宦者,以司宫闱之职。统黄门、中署、奚官、暴室、华林等署。

领军,护军,左、右卫、骁骑、游骑等六将军,是为六军,又有中领、中护,

资轻于领、护。又左右前后四将军,左右中郎将,屯骑、步骑、越骑、长水、射

声等五营校尉,武贲、冗从、羽林三将军,积射、强弩二军,殿中将军、武骑之

职,皆以分司丹禁,侍卫左右。天监六年,置左右骁骑、左右游击将军,位视二

率。改旧骁骑曰云骑,游击曰游骑,降左右骁、游一阶。又置朱衣直阁将军,以

经为方牧者为之。其以左右骁、游带领者,量给仪从。

太子太傅一人,位视尚书令。少傅一人,位视左仆射。天监初,又置东宫常

侍,皆散骑常侍为之。

詹事,位视中护军,任总宫朝。二傅及詹事,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

家令、率更令仆各一人。家令,自宋、齐已来,清流者不为之。天监六年,帝以

三卿陵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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