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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卫斯理系列-第15部分

小说: 卫斯理系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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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受了我师父王天兵的影响,我热爱武术,也喜欢各种武器,但是枪械却不在其内。一般身怀中国武术绝技的高手,对枪械都有一定程度的反感。这实在是很可哀的事--一身武功出神入化,血肉之躯,也无法挡得住射出来的子弹,“枪炮不入”,只是一个黑色的笑话。
    王天兵本身武功绝顶,自然也厌恶枪械,连我也不免受了影响。
    所以我摇头:“不,这种武器,带在身上,只怕反而会惹麻烦!”
    况英豪坚持:“不,你带着,这上面,刻有我父亲的名字,沿途军警,见了都要卖几分面子,可以免却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方便多了!我和祝香香都不禁由心底里佩服出来,才两厘米多直径的钥匙圈,竟然可以用飞刀穿过窗户再钉在地上,这份手劲与准星,实在令人心寒。
    我和祝香香都没有动,这时窗外传来一把声音,阴声细气地道:“两只雏鸡,放下钥匙,夹着尾巴滚吧。”
    这时,我的倔强脾气又发作了。一来,铁蛋是我的好朋友,以我的性格,无论如何也不会丢下他自己逃生。二来,在我的心上人前叫我夹着尾巴滚出去,卫斯理以后还能做人吗?
    我把手上的包袱朝窗口一抛,一个打滚,已极快地从左脚鞋底中掣出堂叔给我的匕首,正想扑到窗台下,占个有利位置。
    可是,我闯进江湖后的第二次出手,仍然犯了和第一次的同样错误:小觑了敌人,高估了自己。
    精光一闪,在祝香香的惊呼声中,已感到咽喉一阵凉意!
    在一刹那间,我感到死亡的逼近,但说也奇怪--心头竟然出奇的平静。在千百万分之一秒中,我想到祝香香柔软的双唇,师父王天兵的竹子,自己的父母……。
    就在我胡思乱想,闭目待死的时候,一根竹杖陡地出现,后发先至,硬生生把我面前的匕首击落。我呆呆地望着地上犹自振动着的匕首,也忘了向突然出现的扬州疯丐道谢,只是不自觉地举起手,摸着咽喉上浅浅的伤痕,下意识地发着抖。
    就算在少年时候,我,卫斯理,已经绝对不是贪生怕死的人。但这样快地从死到生打一个转,之前豁了出去,还受得了,事情一过,心里的惊恐才一次爆发出来,所以,我才会有那副呆着发抖的窝囊相出现。
    祝香香很快便跑了过来,一张俏脸惊魂甫定,双眼还滚着大颗大颗的泪水。看到她,我的心才定了下来,我们也顾不得有多少对眼睛在窗外了,想也不想,便紧紧地拥在一起。我想告诉她,我刚才想到了她,但接触到她的双眼,我才知道说甚么话都是多余的。
    从祝香香紧抱着我的力度,我知道,我们的感情又进一步了。
    扬州疯丐重重地哼了一声,祝香香才觉失态,分了开来。须知在那时侯的社会,道德的规范仍然很严格,支持男女授受不亲的大有人在。我和祝香香虽然都不吃那一套,但由于年纪实在还小,所以都有点尴尬。
    我们一分开,扬州疯丐便开口说话:“好俊的飞刀,是王家兄弟吗?”
    窗外静默了一会,那不男不女的声音才响起:“王刀、王刃,代表三泰客栈内十七路江湖朋友向前辈请安。”
    扬州疯丐一听,“呵呵”笑了起来:“都说小地方要出大事情,看,竟然有十七路江湖朋友聚在三泰客栈!只是,不知有几位认得我叫化子?”
    他一面说,一面向我招手,我便拉着祝香香向他走过去。到了他的身前,才听见王家兄弟说:“前辈的威名,早已从扬州传遍江湖,刚才的一棒,分光捉影,除了前辈的『打蛇随棍上』,谁还会有这份功力?”
    扬州疯丐把面一扬,双目神光炯炯,冷冷地问:“那么,叫化子想向大家讨个面子,把这些小孩揽上身了,不知还盖不盖得住?”
    我听见疯丐这样说,不禁感激地望向他。对着十七路江湖人物,竟然还可如此狂放,二话不说便把我们揽上身,我对他的观感,陡然提高了不少。
    外面的各路人马也想不到疯丐会如此直接,一时之间起了阵小骚动,议论纷纷。良久,王家兄弟才说:“前辈要讨面子,给梁子,都要有个理由啊。总不成一时高兴,便叫这么多朋友空手而回。”
    王家兄弟这番话虽然说得客气,但也暗示除非疯丐能说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否则事情还是不能善罢。看来,他们能成为多路江湖人物的代表,除了一手飞刀外,能言善道也是一个原因。
    疯丐听了,哈哈大笑,深遂的目光盯着我,大声说:“我要护这三个娃儿,当然有最好的理由。”
    我望着疯丐的目光,不再犹豫,翻身跪倒,三个响头下去,大声叫道:“师父。”
    疯丐大喜,用竹杖把我轻轻挑起,说:“乖。”跟着又大声说:“娃儿是叫化子的徒弟,这理由够好了吧!”
    王家兄弟的声音有点悻悻然:“恭喜前辈收得好弟子,有空请来飞刀王家一叙,自当竭诚款待。”
    疯丐笑着说:“你们放心,我讨饭也不会讨到你们家,江湖上已是刀口舐血,讨饭还要提心吊胆。”
    王家兄弟齐声说:“前辈言重了,后会有期。”
    谁知疯丐猛喝一声:“慢着!”手中竹杖陡地挥出,挑起地上两柄匕首,化成两道闪电光,穿过原来的窗洞疾飞出去。
    先是王家兄弟惊叫一声,想来接得甚是狼狈,跟着静了一静,便响起了如雷的喝采声。疯丐露的一手,实在太漂亮了,我和祝香香一定过神,亦立即跟着鼓掌。
    当时,我还以为大家是给师父面子,后来,和师父谈起,才知道根本十七路人马加起来,也不是师父的对手,王家兄弟亦是先盘算过,才决定退走的。
    当然,如果师父不露一手,难免有人会退得心生不甘。由于我第一位师傅王天兵,来自三姓桃源,所以这些江湖上的规矩,大都是我的第二位师父--扬州疯丐,教我的。
    但是,虽然我刚拜师,却很快要和新师父分开。因为当铁蛋再醒来时,第一句说话便是:“叔叔给连云寨的人拿了去,快救他!”
    我和祝香香听到连云寨的名字,都摸不着头脑,不期然朝扬州疯丐望去。
    师父皱着眉,沉吟半晌,缓缓地说:“想不到赤老三也来凑兴。这老小子在一对朱砂掌上下了四十多年工夫,倒真不可少觑。”
    我见到师父的模样,已可想像到连云寨的凶险。刚才面对十七路人马,师父谈笑用兵,挥洒自如,浑没半点惧意,现在提到一个赤老三,便已眉头深锁,不问可知,那姓赤的定然是个厉害脚色。
    祝香香试着问:“前辈,那赤老三是……?”
    师父把眉一扬,沉着声道:“是连云寨的老大,十年前,号称天下第一掌,后来败在我手下,自此绝迹江湖。”
    我听到师父这样说,大喜过望,急着道:“师父,原来是你的手下败将,那么事情好办了!”
    谁知师父冷笑一声,褪下半边鹑衣,露出左面肩膊,赫然印着淡红色的掌印。掌印周围,伤痕累累,看来是骨头碎裂得绽开皮肉弄成的伤口,虽然早已痊愈,但仍然触目惊心。
    我、祝香香、铁蛋,都惊叫一声,想不到疯丐这样的绝世武功,也曾给人打得伤重如此。
    疯丐长叹一声,摸着掌印,似在回首前尘旧事:“当年我是惨胜。赤老三的朱砂掌再多半分火候,我也会命丧当场,这招『三潭印月』,是朱砂掌的杀着,我虽然闪过要害,但一条左臂也险些儿给废了。事后调养了半年,才能运劲发力,至于朱砂掌的赤红印记,却似终不能尽褪。”
    我们看着那三个淡江掌印,心中都为十年前的一战骇然。胜的一方尚且如此,那么败的一方岂不是……。
    师父望着我们,似是看透我们的心意:“赤老三一击不能置我于死,给我废了右眼。”
    祝香香眼珠一转,问道:“前辈为甚么不下杀手!”
    师父静了片刻,狠狠地吐口痰,道:“我们只是比武,犯不着分生死。”
    这时铁蛋从床上滚下,扑倒在地,朝师父直叩头,哭着道:“前辈,你好歹救我叔叔出来。”
    疯丐哈哈大笑,一把拉上衣服,脚尖一挑,用巧劲把铁蛋踢回床上:“我说过揽上身的事儿,难道还丢下不管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发觉祝香香眼中有点忧虑,口唇动了动,但没有说话。
    铁蛋忙不迭向疯丐道谢的时候,师父的眼光却扫向我:“连云寨离此要两日脚程,我习惯了独来独往,救完人再回来找你。”
    本来,依我的性格,一定会求师父带我同去,但一来铁蛋实在还需要人照顾,二来我们又要赶往三姓桃源,便只好老实地点点头。
    疯丐拿起竹杖,正欲离去,忽然又转过头来,望着我笑了起来。
    起初,我还不知道他在笑甚么,但很快,我也明白了,禁不住也笑了起来。
    我边笑边说:“师父,我的名字叫卫斯理。”
    疯丐哈哈大笑:“卫斯理,好名字!”
    说罢扬长而去,声音从外面传来:“你们有事情办,不妨先走,叫化子自有找人的法门。”
    这也真是道理,在当时的社会,科学并不发达,人,便是传递消息的主要工具,说到耳目众多,谁也及不上丐帮。
    师父走后,我和祝香香安慰了铁蛋一会,便各自睡觉。
    在祝香香坚持下,铁蛋睡了唯一的床,而我和祝香香,则一起睡在地上。对我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
    第二天清早,铁蛋的精神好多了,谈到日军宝藏的用处,铁蛋说他和叔叔都想将宝藏用来做点对国家有益的事,可是还未决定怎样使用。
    祝香香突然说:“铁蛋,你不是一直想做将军吗?”
    铁蛋点点头,道:“不是想,是一定会。”
    祝香香笑着说:“你把日军的宝藏献给况大将军,我担保他一定把你留在身边。”
    铁蛋呆了呆,挥了挥手,才大声说:“好主意!”
    况大将军统率雄师百万,官阶极高,而且英明神武,极得人民爱戴,一向是铁蛋的偶像。将宝藏给他作为军费,再投身大将军摩下,对铁蛋来说,的确是最佳选择。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祝香香立即修书一封,推荐铁蛋给况大将军。
    我和祝香香,决定先行上路,铁蛋则留在旅馆,等待扬州疯丐救他叔叔回来。
    离别的时候,我和铁蛋都依依不舍,紧紧的握着手良久。
    但,路总是要上的,何况还是和我最爱的祝香香一起。
    至于扬州疯丐大闹连云寨,自然是另外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了。
……(本卷结束) ……
钻石花
楔子
    “钻石花”这篇故事,是“卫斯理”为主角故事中的第一篇,写作时,还完全未涉及“科学幻想”这个题材。在第一次出版的时候,曾再三考虑要不要列入,结果还是列入了。因为这是卫斯理这个人物的“首本戏”,对这个人物的来龙去脉,有相当详细的交待。不久之前,一位读友就问:“卫斯理的中国武术,主要是哪里学来的?”就有点自己也记不清楚,还是他有肯定的答案:是杭州疯丐金二的徒弟。
    这种“典故”,就是全在“钻石花”这个故事中。
    本来,一直很喜欢在“连作小说”的形式中,利用出现过的各类人物,虽然故事不同,但熟悉的人物,经常出现,可收事半功倍之效。“钻石花”中的人物,除卫斯理之外,其余的,都再也未曾出现过,像石菊,应该十分可爱,可以再现,黎明玫是死了,无话可说。
    其所以未再用到“钻石花”中其他人物的原因,只怕是为了它不是科幻题材故事的缘故总之,写作人有很多情形,都不是有意安排的,至于无意间何以会出现这种情形,实在无从追究。
    由于这是最早期的作品,所以在重校之际,改动之处也相当多。多年写作生涯,文字总比以前要洗练得多了。
    一九八六、八、十一
第一章 弹向大海的钻石
    这是一个隆冬的天气,在亚热带,虽然不会冷到滴水成冰,但是在海面上,西北风吹了上来,却也不怎么好受,所以,在一艘远程渡轮的甲板上,显得十分冷清。那天晚上,又是一点月光也没有,黑沉沉的天上,只有几颗亮晶晶的星星,我因为生性喜静,这天晚上,我又穿著一件厚厚的大衣,可以不畏凛烈的西北风,我在甲板上踽踽地踱著,倒感到这样的境界另有一番滋味。
    正当我以为是独自一个人在甲板上的时候,忽然听得“嗤”地一声,我立即循声望去,只觉在栏杆上,另有一个人倚著,望著海面,那“嗤”的一声,正是从他那里所发出来的。
    我心中感到十分奇怪,因为刚才那一声,曾经学过中国武术的人,都可以听得出,那是以极强的指力,弹出一件东西的声音,也就是如今一般武侠小说中所说的“暗器嘶空”之声。
    因此我停住了脚步,点著了一支烟,在点火的时候,我偷偷地抬起头来仔细打量那个人。
    只见他左手拿著一只布袋,右手伸入布袋之中,拈出一粒小东西来,向空中一扬,“嗤”地一声,那粒东西,便跌入了海中,溅起的水花并不高。
    在那粒东西划空而过的时候,我看到那粒东西,发出一丝亮晶晶的闪光。
    那一定是无聊的人,在将玻璃珠子抛向海中,以消遣时间,我想。
    与其一个人在甲板上闲踱,何不走过去和他搭讪几句?我又想。因为每一个人,如果你能够设法打开他心扉的话,你就一定可以听得到一个极其动人的故事,不论那人是行动之间太过矫揉的贵族还是过著原始生活的土人。这是我的经验,所以,我轻轻地来到了他的身边。
    那人像是全然未曾发觉我在向他走近,仍然是望著黑漆漆的海面,机械地将那袋中的东西,一粒一粒地抛入海中。直到我来到了他身边,只有四五尺远近处,他才猛地回过头来。
    我和他打了一个照面,天色虽然黑暗,但是就著远处射过来的灯光,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得清他的脸面,他是一个三十不到的年轻人,虽然有著一种忧伤得过分的神气,但是却仍然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刚毅的人,大约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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