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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4部分

宋史-第7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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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王夫人生子,太上甚喜。先两月,恭王夫人李氏亦生子,于是恭王府直讲王淮白端礼云:“恭王夫人子是为皇长嫡孙。”端礼不怿,翌日奏:“嫡庶具载《礼经》,讲官当以正论辅导,不应为此邪说。”遂指淮倾邪不正,与外任。邓王立为太子,端礼引嫌,除资政殿大学士、提举德寿宫兼侍读,改提举洞霄宫。起知宁国府,移绍兴,进观文殿学士。

端礼籍人财产至六十万缗,有诣阙陈诉者,上闻之,与旧祠。侍御史范仲芑劾端礼贪暴不悛,降职一等。淳熙四年八月,复元职。薨,赠银青光禄大夫,后谥忠肃。孙象祖,嘉定元年为左丞相,自有传。

魏杞,字南夫,寿春人。祖荫入官。绍兴十二年,登进士第。知宣州泾县。从臣钱端礼荐其才,召对,擢太府寺主簿,进丞。端礼宣谕淮东,杞以考功员外郎为参议官,迁宗正少卿。

汤思退建和议,命杞为金通问使,孝宗面谕:“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师,三减岁币,四不发归附人。”杞条上十七事拟问对,上随事画可。陛辞,奏曰:“臣若将指出疆,其敢不勉。万一无厌,愿速加兵。”上善之。

行次盱眙,金所遣大将仆散忠义、纥石烈志宁等方拥兵闯淮,遣权泗州赵房长问所以来意,求观国书,杞曰:“书御封也,见主当廷授。”房长驰白仆散忠义,疑国书不如式,又求割商、秦地及归正人,且欲岁币二十万。杞以闻,上命尽依初式,再易国书,岁币亦如其数。忠义以未如所欲,遂与志宁分兵犯山阳。战不利,骁将魏胜死之。

上怒金反复,诏以礼物犒督府师,杞奏:“金若从约,而金缯不具,岂不瘠国体、格事机乎?”乃以礼物行。至燕,见金主褒,具言:“天子神圣,才杰奋起,人人有敌忾意,北朝用兵能保必胜乎?和则两国享其福,战则将士蒙其利,昔人论之甚悉。”金君臣环听拱竦。馆伴张恭愈以国书称“大宋”,胁去“大”字,杞拒之,卒正敌国体,损岁币五万,不发归正人北还。上慰藉甚渥。

守起居舍人,迁给事中、同知枢密院事,进参知政事、右仆射兼枢密使。时方借职田助边,降人萧鹧巴赐淮南田,意不惬,以职田请,杞言:“圭租食功养廉,借之尚可,夺之不可。”上是其言。杞以使金不辱命,繇庶官一岁至相位。上锐意恢复,杞左右其论。会郊祀冬雷,用汉制灾异策免,守左谏议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六年,授观文殿学士、知平江府。谏官王希吕论杞贪墨,夺职。后以端明殿学士奉祠,告老,复资政殿大学士。淳熙十一年十一月薨,赠特进。嘉泰中,谥文节。

周葵,字立义,常州宜兴人。少力学,自乡校移籍京师,两学传诵其文。宣和六年,擢进士甲科。调徽州推官。高宗移跸临安,诸军交驰境上,葵与判官摄郡事,应变敏速,千里帖然。教授临安府,未上,吏部侍郎陈与义密荐之,召试馆职。将试,复引对,高宗曰:“从班多说卿端正。”

除监察御史,徙殿中侍御史。在职仅两月,言事至三十章,且历条所行不当事凡二十条,指宰相不任责。高宗变色曰:“赵鼎、张浚肯任事,须假之权,奈何遽以小事形迹之?”葵曰:“陛下即位,已相十许人,其初皆极意委之,卒以公议不容而去,大臣亦无固志。假如陛下有过,尚望大臣尽忠,岂大臣有过,而言者一指,乃便为形迹,使彼过而不改,罪戾日深,非所以保全之也。”高宗改容曰:“此论甚奇。”

张浚议北伐,葵三章力言“此存亡之机,非独安危所系。”或言葵沮大计,罢为司农少卿,以直秘阁知信州。未上,鼎罢,陈与义执政,改湖南提刑,以亲老易江东,皆不就。

和议已定,被召,论:“为国有道,战则胜,守则固,和则久。不然,三者在人不在我矣。”除太常少卿。时秦桧独相,意葵前论事去,必憾赵鼎。再降殿中侍御史。葵语人曰:“元镇已贬,葵固不言,虽门下客亦不及之也。”内降差除四人,奏言:“愿陛下以仁祖为法,大臣以杜衍为法。”桧始不乐。又论国用、军政、士民三弊,高宗曰:“国用当藏之民,百姓足则国用非所患。”又言荐举改官之弊,宜听减举员,诏吏部措置。

桧所厚权户部尚书梁汝嘉将特赐出身,除两府,汝嘉闻葵欲劾之,谓中书舍人林待聘曰:“副端将论君矣。”待聘乘桧未趋朝,亟告之,桧即奏为起居郎。葵方待引,桧下殿谕阁门曰:“周葵已得旨除起居郎。”隔下。八月庚辰也。

参政李光拟除吕广问馆职,桧不许。时有诏从官荐士,葵以广问应,初不相知也。光既绌,葵以附会落职,主管玉隆观。复直秘阁,起知湖州,移平江府。时金使络绎于道,葵不为礼,转运李椿年希桧旨劾之,落职,主管崇道观。屏居乡闾,忧患频仍,人不能堪,葵独安之。

桧死,复直秘阁、知绍兴府。过阙,权礼部侍郎,寻兼国子祭酒。奏:“科举所以取士。比年主司迎合大臣意,取经传语可谀者为问目,学者竞逐时好。望诏国学并择秋试考官,精选通经博古之士,置之前列,其穿凿乖谬者黜之。”

兼权给事中。侍御史汤鹏举言:“葵以魏良臣荐,躐处侍从;吕广问,葵之死党。乞并罢之。”太学生黄作、詹渊率诸生都堂投牒留葵。翌日,博士何辅等言于朝,乞惩戒,诏作、渊皆送五百里外州编管,葵出知信州,随罢。

起知抚州,引疾,改提举兴国宫,加直龙图阁、知太平州。水坏圩堤,悉缮完,凡百二十里。傍郡圩皆没,惟当涂岁熟。市河久堙,雨旸交病,葵下令城中,家出一夫,官给之食,并力浚导,公私便之。进集英殿修撰、敷文阁待制、知婺州。

孝宗即位,除兵部侍郎兼侍讲,改同知贡举兼权户部侍郎。孝宗数手诏问钱谷出入,葵奏:“陛下劳心庶政,日有咨询,若出人意表。今皆微文细故,此必有小人乘间欲售其私,不可不察。”盖指龙大渊、曾觌也。孝宗色为动。

金主亮为其下所毙,张浚自督府来朝,密言:“敌失泗州,其惧罪者皆欲来归,愿遣军渡淮赴之,此恢复之机也。”葵请对,谓不可轻举,累数百言。及遣李显忠、邵宏渊取灵壁、虹二县,败绩。孝宗思其言,拜参知政事。葵始终守自治之说。

兼权知枢密院事。台谏交章言议和太速,葵与陈康伯、汤思退乞令侍从、台谏集议,众益汹汹,诸公待罪乞罢,不许。葵独留身固请,孝宗曰:“卿何请之力也?”曰:“自预政以来,每与宰相论事,有以为然而从者;有不得以强从者;有绝不肯从者,十常四五。洎至榻前,陛下又或不然,大率十事之中,不从者七八,安得不愧于心,此臣所以欲去也。”

尝乞召用侍从、台谏,孝宗曰:“安得如卿直谅者。”遂荐李浩、龚茂良,孝宗皆以为佳士,次第用之。太常奏郊牛毙,葵言:“《春秋》鼷鼠食牛角免郊,况边虞未靖,请展郊以符天意。”诏从之。

虞允文、陈康伯相,葵即求退,除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起知泉州,告老,加大学士致仕。闲居累年,不以世故萦心。淳熙元年正月,薨,年七十有七。上闻震悼,赠正奉大夫。后以子升朝,累赠太傅。

葵孝于事亲,当任子,先孤侄。其薨也,幼子与孙尚未命。平生学问不泥传注,作《圣传诗》二十篇、文集三十卷、奏议五卷。晚号惟心居士。四年,有司请谥,赐谥曰惠简。

施师点,字圣与,上饶人。十岁通《六经》,十二能文。弱冠游太学,试每在前列,司业高宏称其文深醇有古风。寻授以学职,以舍选奉廷对,调复州教授。未上,丁内艰。服除,为临安府教授。

乾道元年,陈康伯荐,赐对,言:“历年屡下诏恤民,而惠未加浃。陛下轸念,惟恐一夫失所;郡邑搜求,惟恐财赋不集。毋惑乎日降丝纶,恩不沾被。细民既困于倍输,又困于非泛,重以岁恶,室且垂磬,租不如期,积多逋负。今明堂肆赦,户自四等以下,逋自四年以前,愿悉除免。”上曰:“非卿不闻此言。”诏从之。

八年,兼权礼部侍郎,除给事中。时太子詹事已除,上又特令增员为二,命兼之。赐对,言:“比年人物螅c,士气耗TC,当广储人材以待用。”上曰:“观卿所奏,公辅器也。”

假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使金。致命金廷,立班既定,相仪者以亲王将至,命师点退位,师点立。相仪者请数四,师点正色曰:“班立已定,尚欲何为。”不肯少动。在廷相顾骇愕,知其有守,不敢复以为请。九年,使还,有言其事于上者,上嘉叹不已。及后金使贺正旦至阙,问馆伴:“师点今居何官?”馆伴宇文价于班列中指师点以示之,金使恍然曰:“一见正人,令人眼明。”

十年,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入奏,控免,上曰:“卿靖重有守,识虑深远,朕欲用卿久矣。”复诏兼参知政事,除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师点尝同宰相奏事退,复同枢密周必大进呈,上曰:“适一二事卿等各陈所见,甚关大体。前此宰相奏事,执政不措辞,今卿等如此,深副所望。”必大奏:“祖宗时,宰执奏事自相可否,或至面相切责,退不相衔。自秦桧用事,执政畏避不敢言。今陛下虚心兼听,若只宰相奏事,何用执政为?”师点复奏:“臣敢不竭股肱之力。”上因谕之曰:“朕欲天下事日往来胸中,未尝释也。”

先是,州郡上供或不以时进,立岁终稽考法,及是,主计臣有喜为督促者,乞不待岁终先期行之。画命已下,师点矍然曰:“此策若行,上下逼迫,民不聊生。”或谓:“令已出矣。”师点曰:“事有为天下病,惟恨更之不速。”即追寝其议。枢密周必大举手贺师点曰:“使天下赤子不被其毒者,公之赐也。”一日,入对后殿,上曰:“朕前饮冰水过多,忽暴下,幸即平复。”师点曰:“自古人君当无事时,快意所为,忽其所当戒,其后未有不悔者。”上深然之。

十三年,辞兼同知枢密院事。权提举国史院,权提举《国朝会要》。十四年,除知枢密院事。师点惓惓搜访人才,手书置夹袋中,谓蜀去朝廷远,人才难以自见,蜀士之贤者,俾各疏其所知,差次其才行、文学,每有除授,必列陈之。十五年春,以资政殿大学士知泉州,除提举临安府洞霄宫。

绍熙二年,除知隆兴府、江西安抚使。师点尝谓诸子曰:“吾平生仕宦,皆任其升沉,初未尝容心其间,不枉道附丽,独人主知之,遂至显用。夫人穷达有命,不在巧图,惟忠孝乃吾事也。”三年,得疾薨,年六十九。赠金紫光禄大夫。有奏议七卷、制槁八卷、《东宫讲议》五卷、《易说》四卷、《史识》五卷、文集八卷。

萧燧,字照邻,临江军人。高祖固,皇佑初为广西转运使,知侬智高凶狡,条上羁縻之策于枢府,不果用,智高后果叛。父增,绍兴初尝应制举。

燧生而颖异,幼能属文。绍兴十八年,擢进士高第。授平江府观察推官。时秦桧当国,其亲党密告燧,秋试必主文漕台,燧诘其故,曰:“丞相有子就举,欲以属公。”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桧怀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则员溢,就院易一员往漕闱,秦熹果中前列。秩满,当为学官,避桧,调静江府察推而归。

燧未第时,梦神人示以文书,记其一联云:“如火烈烈,玉石俱焚;在冬青青,松柏不改。”已而果符前事。未几,丁忧。三十二年,授靖州教授。孝宗初,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轮对,论“官当择人,不当为人择官。”上喜,制《用人论》赐大臣。淳熙二年,累迁至国子司业兼权起居舍人,进起居郎。

先是,察官阙,朝论多属燧,以未历县,遂除左司谏。上谕执政:“昨除萧燧若何?”龚茂良奏:“燧纯实无华,正可任言责,闻除目下,外议甚允。”燧首论辨邪正然后可以治,上以外台耳目多不称职,时宦官甘忭之客胡与可、都承旨王捴迨宥皆持节于外,有所依凭,无善状,燧皆奏罢之。

时复议进取,上以问燧,对曰:“今贤否杂揉,风俗浇浮,兵未强,财未裕,宜卧薪尝胆以图内治。若恃小康,萌骄心,非臣所知。”上曰:“忠言也。”因劝上正纪纲;容直言;亲君子,远小人;近习有劳可赏以禄,不可假以权。上皆嘉纳。擢右谏议大夫,入谢,上曰:“卿议论鲠切,不求名誉,纠正奸邪,不恤仇怨。”

五年,同知贡举。有旨下江东西、湖南北帅司招军,燧言:“所募多市井年少,利犒继,往往捕农民以应数,取细民以充军。乞严戒诸郡,庶得丁壮以为用。”从之。

夔帅李景嗣贪虐,参政赵雄庇之,台臣谢廓然不敢论,燧独奏罢之。雄果营救,复命还任。燧再论,并及雄。雄密奏燧误听景嗣仇人之言,遂下临安府捕恭州士人钟京等置之狱,坐以罪,景嗣复依旧职。燧乃自劾,诏以风闻不许,竟力求去。徙刑部侍郎,不拜,固请补外。出知严州,吏部尚书郑丙、侍郎李椿上疏留之,上亦寻悔。

严地狭财匮,始至,官镪不满三千,燧俭以足用。二年之间,积至十五万,以其羡补积逋,诸邑皆宽。先是,宣和庚子方腊盗起,甲子一周,人人忧惧,会遂安令朘士兵廪给,群言恟恟。燧急易令,且呼卒长告戒,悉畏服。城中恶少群扰市,燧密籍姓名,涅补军额,人以按堵。上方靳职名,非功不予,诏燧治郡有劳,除敷文阁待制,移知婺州。父老遮道,几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数。

婺与严邻,人熟知条教,不劳而治。岁旱,浙西常平司请移粟于严,燧谓:“东西异路,不当与,然安忍于旧治坐视?”为请诸朝,发太仓米振之。

八年,召还,言:“江、浙再岁水旱,愿下诏求言,仍令诸司通融郡县财赋,毋但督迫。”除吏部右选侍郎,旋兼国子祭酒。九年,为枢密都承旨。近例,承旨以知阁门官兼,或怙宠招权,上思复用儒臣,故命燧以龙图阁待制为之。燧言:“债帅之风未殄,群臣多迎合献谀,强辨干誉,宜察其虚实。”上称善。除权刑部尚书,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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