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黄仁宇文集 >

第106部分

黄仁宇文集-第106部分

小说: 黄仁宇文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停战的初年。它不发行货币,而以存款为主要业务。当日各地不同的货币良莠不齐,

商人无法找到大量又合标准的货币汇票,为国际贸易中的一大缺陷,阿姆斯特丹银

行接受各种成色不同的货币存款后,给存款人以它自身所定的一种等于荷币的信用

货币,登记于账簿之上,存款人即以此信用与人交易,因为所存货币储蓄于保险库

内,查核稽严,又由阿姆斯特丹的市政府出面作保障,所以这银行信用昭著。而且

阿姆斯特丹立法,凡转手在760荷兰盾(guilders)以上的交易,一律用这银行的信

用货币支付。不久之后,这银行的信用货币价值高于外间通行的货币。于是得款人

也不要求兑现,安心长期的倚靠银行掌管其收支,使阿姆斯特丹银行的业务越做越

大。

之后,这银行又展开接受金银条块存款的业务。银行给予存款人之信用货币的

数目,低于存入金银之市价的5%,存款人在所得信用货币之外,银行也另给存入金

银之收据,在6个月之内存款人或其利益转让人,若能将银行所给予之信用货币数目

还清,并付少许手续费,仍可凭收据取回其存入之金银,所以银行之信用货币及储

存金银之收据,同时可以在市场买卖,只是赎取金银时两者都不可缺。而用荷币购

买信用货币之贴水(agio)通常也是5%,因之赎回金银无利可图,反要付手续费,

故在一般情形下,收据无转让价值,通常令其逾期作废,存入之金银归银行所有,

其发行的信用货币,等于支票存户之存款。如此积年累月的经营,银行的资本愈积

愈多。同时贵金属被银行收买,不复为使市价大幅波动的工具,它们所代表的信用,

也经常被使用着,不像传统中国,财主以金银窖藏,或者制成首饰器皿,消极地和

闭门自守地保存其购买力。

以上的情形,显示着欧洲初期信用货币开创前后的情形,也呈现着当日所谓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以确实掌握金银为保持国家财富之根源。此时若非

直接控制金银,则无法展开其信用(今日则以外汇存储数为衡量经济力度之尺度)。

阿姆斯特丹的交易所据说创始于1530年。这不是交易所之最先发初者。意大利、

西班牙和法国很多城市里的交易所都比这时期早,有的竟早了几百年。不过阿姆斯

特丹的交易所首先将现代商业的组织与技术渗入,也可以说是首先带有资本主义特

性。现在看来,至17世纪中期,阿姆斯特丹的交易所仍不过是一般商人汇集之处,

通过交易所可以买卖转手的物品达300多种,包括农产、矿产及制成品,胡椒则有五

种。可是有组织的将政府公债以价转手和将公司股票公开竞争的出卖,要到17世纪

后期方才成熟。征之以上阿姆斯特丹银行业务展开情形,也可以见得货币市场有赖

于长时间的经营,才能使资金愈为集中,运转也愈显定型,而世纪后期之买空卖空

(荷语为windhandel直译为“风中成交”),其所谓“出卖尚未捕获之鲱鱼,发售

尚未开采之矿产”都出此门径),起先有了“预期交货”(futurity)的型态,次

之则公司股票也可以“抛空”(sellingshort,卖者先以借来之公司股票高价卖出,

以后趁跌价时购进弥补以从中牟利),都由阿姆斯特丹首创,于1689年光荣革命

(GloriousRevolution)后传入伦敦。

买空卖空的投机事业为人以道德的名义垢病。可是行之几百年之后,在今日有

条理之市场中,被认为有其社会功能与效用。出卖尚未捕获之鲱鱼及发售尚未开采

之矿产,也可以说是让资本家投资于待展开之事业,也向推销商保证货物来源及可

以预为筹备之价格。买方也通知了卖方,即使生产过剩预定出卖之商品已有被指定

的市场和被保证的价格。大凡投机商将各种风险事业及吸收大幅盈亏作为他们的专

长,则一般商人更能作较安稳的经营。甚至生产者也可以付少数之价款,以购买权

(option,涨价时卖方仍有照预定价格出售之义务,跌价时则买方只放弃定款,不

被强迫购买)的方式预定本人生产之商品,作为一种间接局部的保险,因此更可以

大量投资,冒更大之险,去采用以前未曾采用之生产方式,而涉猎于以前未曾涉猎

的地区使生产成本愈低、利润愈高。本书前已说及,资本主义带有试验与赌博的性

格,而不安于按部就班的平淡经营。买空卖空使这种放宽领域的行动为可能。这中

间可能发生的弊端极多,也可能影响公众的安全。一个为政府监督的商场能使如此

种种经营有秩序地继续下去,无疑的这国家已进入资本主义体制。

布罗代尔曾说,资本主义端在它与国家互为一体,它“本身”即成了国家(第

一章)。荷兰共和国透过司法和立法,使各种冒险与赌博的行动合理化,当初必迁

就于资本家,否则不可能突破传统道德观念之约束。事实上共和国初成立时,传统

的道德观念并未消失。改革教会仍有不许放高利贷者参加圣餐的情事,各大学也不

发给他们学位,尤特列克特大学神学系更以传单制止之。后来由荷兰省及菲斯兰省

(Friesland)出面申明教堂不能干预银行之事,这些阻拦才告平息。能如此急转直

下,实因荷兰地方小,历史情形特殊;阿姆斯特丹占着商业战略重要的位置,而加

尔文派也始终没有一个机会坚持其立场,才使地方分权政教分离的精神排除众议。

发挥得尽致。因此我们考虑到资本主义之形成,不能忽略这许多因素错综的关系,

也更能体会到地理因素在历史上的重要。

经济史学家熊彼德说及荷兰共和国成立之前一般利息之高,是基于三个条件:

一是朝代国家向商人强迫借贷而通常有借无还,二是货币市场缺乏组织,三是通货

膨胀的可能性,因为美洲之金银尚在不断的输入,无法扼止。荷兰共和国本身已将

前两个条件消除,第三条件虽没有完全逆转,到17世纪下半期金银的输入已降低。

于是阿姆斯特丹的商业利息由12%跌至10%而更跌至6%,有一段时间内更低至4%,

已低于一般新教领袖认为非高利贷的数额。利率既低,以前无利可图的事业此时转

为有利。由于荷兰的利率经常低于英国约2%及3%,阿姆斯特丹银行家与保险业的

经营,遂得以超过国界,向英国和其他国家发展,而表现一种国际性质。

荷兰共和国此时还有一种较西欧其他国家占优势的条件,为造船业之突出。其

标准之商船称“弗罗伊德”(fluyd),它的特点不在设计之复杂,而是简单。通常

船长125英尺,载重300吨,因此与战舰及大型商船分为两途。“弗罗伊德”船长为

其宽之5倍至6倍,船头直截下水,船尾为圆形,没有一般战舰及大型商船之重楼叠

阁,脱离了中世纪以来的设计,开始表现近代船只之直线型。由于桅杆之间距离大,

又节省船员舱房,因此载货多,可节省脚水30%至50%。其他各国商船不仅难望其

项背,即制造技术亦不及荷兰之价廉工精。“弗罗伊德”只用于西欧地区,其他远

洋航船另有其设计。

16世纪末,荷兰船开始航行于远洋,1590年后航行于西印度群岛,1595年进入

远东,也在这同时进入地中海,1601年各国船只进入伦敦的共714艘,英船为207艘,

荷船则有360艘。此时据估计,荷兰共和国共有各式商船2000艘,总吨数在50万吨以

上。其国民经常有20000人捕鱼,20000人参与西葡贸易。这在一个人口只100多万的

国家是一个很大的比例。

17世纪初期,荷兰共和国实际掌握着瑞典的经济,又因三十年战争,汉撒同盟

的力量衰微,英国则因内争而引发内战,荷兰经营之航海业及国际贸易一时世无其

匹。远东运来的治肉香料,仍为大宗。此外瑞典之铜、铁、柏油及沥青,波兰及俄

国之麻及亚麻绳索(均用于造船),挪威之木材,波罗的海各处所产之谷物,全部

西南运。西班牙与葡萄牙经常感到食粮短缺,全赖北方剩余的国家供应,此时又全

赖荷兰的船运解决交通问题,即在独立战争,荷兰共和国与菲力普交战之际,亦未

停止。法国食盐为腌制鱼类之必需品,为北运物产之大宗。法国之酒大批由荷兰人

预先购买,荷兰共和国商人在法国派有长驻经纪,专营此业。此时欧洲的毛织品有

几个生产中心,各有专长的产品也由荷兰商人作中间交换人。此外,德国出产的兵

器推销至远东,英国与法国的食粮不足或过剩时,亦是由荷兰人为之截长补短。至

17世纪,荷兰人已发明一面捕鱼,一面在船上腌制装桶的办法,所以其水产能以较

低廉的价格行销各国,甚至在英国附近水上所捕之鱼行销英伦,此最为英国人指责。

此外经荷船转运的货物尚有皮毛、皮革和钾碱。总之,欧洲经过长时间的人口增加,

城市兴起,产生了一种国际市场物资全面供应的形势。以上所述大都是国家经济及

一般市民之必需品。荷兰人的经营,瑞在“以低廉的价格造船,而将之彻底使用尽

致”(buildShipsCheaplyanddrivethemtodeath)。其能运载不同而又笨重

的货物,而无其他国家能与之竞争,所以前述市场投机的事业,也要有如此下层的

坚韧耐久的工作支持,否则无从有组织的展开一种有秩序的商业经济。

中外学者有时提及,中国北宋期间、明清之际,有商业资本活跃的情形,并提

出一个全国市场的形貌。乍看起来,好像与欧洲的国际市场不相上下。但是仔细比

较以后,则可以指出中国从未产生一个如此各地区各就所长,分工合作到如此程度

的局面。同时荷兰人已经在西欧和北欧有了相当的制海权,中国历史里更无此事例。

至于阿姆斯特丹,10万人口中特权阶级执国家经济各前进部门之牛耳,又通过共和

国之特殊体制,左右其内政与外交的情形,更不是山西商人或徽州商人可以梦想之

事,即本书最粗浅的解释,也可以说明两方有天渊之别。

过去有很多学者强调荷兰商人是靠剥削掠夺殖民地来累积资本。20世纪后一般

的看法则重视历史上的小商人刻苦成家,如莫特里所说的,“渔人和河上的筏夫成

为海上的冒险家和商业的皇子”,以及“穷困的法兰德斯织工变成雄厚的制造家”。

这种情形诚然有之,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的绅商,并非在17世纪初期突然发富。即

如我们列举以上银行、股票市场、造船和国际贸易的展开,也隐约可以推断其后面

必有一段艰难创造的背景。但这也不是说剥削掠夺并未发生,这一点即荷兰本国的

历史家也不隐讳。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资本650万荷币(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760年,

只有资本30000镑)。这公司由不同之“厅”(chambers)组成,阿姆斯特丹厅即承

担公司一半的债务。在10年之内,公司只发放一次红利,然其数额为股本之162%。

世纪中期,这公司在东印度积存储币金即达2000万荷币,为当初投资之三倍。原来

东印度公司经过全国议会立案的时候,荷兰尚在战时,这公司被赋予在它武力能克

服的地区执行国家最高权力的任命,所以公司的海外执行人等于大帝国殖民地的开

拓者,早有立法的根据。

荷兰人独霸远东治肉香料专利权的经过,早经以前的作家一再详细叙述。过去

葡萄牙人首先进入东方,只控制着印度至红海间的水道,使印度洋运来的香料都落

入他们手中(详第二章)。荷兰人的办法是摈弃所有中间人,直接进入产地,故舍

亚洲大陆而进入印尼。在当地的政策,也非常的简单,凡出产香料的主要岛屿,即

以武力占领,不能占领或其他出产较少的地方则将其作物破坏,甚至将其岛上人口

杀戮迁移。荷兰人能较葡萄牙人及英、法人占优势者,端在其资本组织雄厚,如每

三四年即装备能战斗之商船50艘进入此地区,所以有足够的力量将对方封锁困住,

或使用武力,在某些场合,不待交涉即开火。1619年以巴达维亚(Batavia)为设防

的根据地,禁止他国商人履足香料群岛(spiceislands,西塞蒲斯与新几内亚间的

岛屿),几乎完全垄断了肉豆蔻和丁香的生产,也掌握了胡椒与肉桂的供应,欧洲

香料市场的价格可以一次陡涨二倍半,即是此故。印尼的土人也受他们统制,酋领

被任为摄政阶级(regents),以封建方式受荷兰东印度公司管制。荷兰人控制的生

产以后也延伸到其他物质,如咖啡、靛青、奎宁。土著的供应某时候甚至成为一种

上贡制度。荷属东印度的农业自此世纪后受国际市场支配。

西印度公司组织于1621年,当时与西班牙的停战协定已失效。西印度公司也以

拦截西、葡越洋的商业,夺取他们在美洲的殖民地(如巴西)和贩卖人口为要事。

宋巴特曾指出,此公司在1623到1636年间制造船只800余艘,可是同时期却截得敌船

540艘,其船货价格已两倍于造船时投入的资本。1628年一次截获

西班牙船只上的白银总值荷币800万元。种种的发展使我们只好相信克拉克所说:

“资本主义不仅是一种商业的事体,一半是征服占领,也可以说一半是对缺乏抵抗

能力的土著所加的一种抢劫。”阿姆斯特丹保险公司本身拥有战舰60艘巡游各地,

也只有在这情形下获得确切的解释。

荷兰独立战争期间,很多企业家与技术人员和工匠北移,其影响以纺织业和金

属与机件的制作最为显著。一般来说,提及荷兰共和国的书籍大多会提及莱登的毛

织品。其生产额在1584至1619的3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