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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部分

六朝清羽记-第311部分

小说: 六朝清羽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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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丈外,俞子元和吕子贞短暂地商量片刻,然后决定俞子元带队撤到十里之外,休息两个时辰。吕子贞带人一连后退,一边阻击,把宋军拖到深夜,再由俞子元接手。
  刘宜孙的攻击终于奏效,敌寇略作抵抗便退入山林。但宋军的好运并没有持续太久,前进两里之后,又撞上了一道狙击线。
  捧日军主将夏用和不断派人讯问战况,最后来的是一位面白无须的宦官,捧日军都监黄德和,奉命亲自在前督战。
  作为前锋的宋军一共有三个军,刘平索性从三个军中各抽出两个营,采用波浪式攻击,向前推出一条血路。同时禁用弓箭,只用弩机。
  由于弩矢比箭枝短得多,无法被敌寇借用补充,僵持了一个时辰之后,林中飞出的箭矢越来越稀少,最后终于完全绝迹。但令刘平震怒的是,付出近百人伤亡的代价,六个营的宋军仍然没有任何斩获。……
  「程公子!老程!」
  外面响起一个粗豪的声音。敖润虎虎生风地进来,与程宗扬把臂大笑。
  程宗扬笑道:「你消息够灵通的,这么快就知道我来了。」
  「我们比你早到了十几天!江州城都快混熟了!」
  说着敖润让开一步,「这是我们雪隼佣兵团的石副团长!」
  石之隼身材瘦长,再加上宽松的衣物,更显得身形鹤立。程宗扬打量这位名动一方的雪隼佣兵团团长,拱手笑道:「早就听敖队长说起过,当日在晴州匆匆忙忙,竟然没机会见上一面。这次又让石团长登门拜访,实在是惭愧。」
  石之隼微微一笑,「程公子的名声,我也早从云六爷口中听到过。」
  说着石之隼一摆手,多日没见的冯源捧来一件东西,一边朝他咧嘴而笑。
  石之隼道:「据说这件东西是公子的手笔?」
  那是一件皮制的衣物,手脚俱全,通体没有钮扣、系带,浑然一体,看起来有些像潜水服。程宗扬心里一动,摸了摸皮衣背后,里面果然藏着一条拉链。
  石之隼抚掌道:「果然是程公子的杰作!寻常人见到这件水靠,都不知如何下手,公子却深悉其妙。」
  程宗扬也有些讶异,自己只是提供拉链,没想到云氏竟然用到水靠上,还做出成品。「云家的工匠有一手啊,这么快就做出来了。这是云六爷送给石团长的样品吧?」
  石之隼笑道:「你可小看云六爷了。这是我一百枚银铢一套买来的。如今外面已经卖到五百银铢一套,若不是薛团长与六爷交好,也到不了我们手中。」
  这套贴身皮制水靠成本最多三十银铢,加条拉链就能卖到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价,云家够精明的。但换过来说,这样浑然一体的水靠,完全颠覆了以往的水下衣物,对于在水上讨生意的佣兵团来说,一百个银铢也不算贵。
  程宗扬让人献了茶,坐下道:「听说石团长带了六百名兄弟过来。这可帮了我们大忙了。」
  「别忘了,月姑娘还是我们雪隼的副队长呢。」


  石之隼道:「我们雪隼团海上生意做得多,陆上生意做的少。这次团里的好手悉数而至,一是云六爷、月姑娘的交情,二来也是想看看武穆王名震天下的星月湖大营,学上几招。」
  石之隼倒不隐瞒,坦然说出雪隼佣兵团的目的。晴州佣兵团不下数十支,海上生意日趋激烈,薛延山和石之隼有心往陆上发展,希望能在江州城,甚至建康打下一片天地,因此藉着这个机会倾力而出。
  石之隼道:「听敖润说,公子来自盘江?」
  程宗扬笑道:「蛮荒之地,让石团长见笑了。」
  石之隼说起南荒的传闻,程宗扬自然是对答如流。谈到白夷的湖珠,石之隼大感兴趣。这个时代没有大规模的珍珠养殖技术,只能靠人潜到水下采珠。比起海珠,湖珠更容易采集,一直是晴州珠市的畅销货。
  程宗扬道:「南荒通行不便,春夏之季有瘴气,一年有四五个月无法通行。贵团想做陆上生意,为何不贩卖马匹呢?」
  「北方几个马市都在秦国、汉国和唐国手中,等闲不易插手。」
  「还有一条路线,不知石团长是否听说过?」
  程宗扬道:「除了北方几个马市,西北的五原城也有大量马匹贩卖。」
  石之隼道:「五原城?」
  「在竞州西北大概一千多里。从五原走竞州,然后转建康,再从广阳直下晴州。路途虽然远了些,但五原马价低廉,运到晴州,就是十倍的利润。」
  石之隼道:「佣兵团做的只是护卫的生意。公子若要往五原贩马,我们雪隼佣兵团自当效力。」
  程宗扬笑道:「多谢石团长,忙完此间之事,还要请诸位帮忙!」
  石之隼饮了口茶,「听说公子与城主小侯爷交情不浅?」
  程宗扬干笑道:「我和小侯爷只算是酒肉朋友吧。」
  「那么小侯爷笼络武穆王旧部的事,公子也知道了?」
  萧遥逸的身份并没有向外公布,名义上领着晋国江州刺史的官衔,收拢星月湖旧部,不过是少年好事,招揽强徒,程宗扬谨慎地说道:「听说过一二。」
  石之隼道:「武穆王生平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可惜树大招风,招来宋国君臣猜忌,冤死于风波亭。」
  说罢长叹一声。
  程宗扬道:「我也奇怪,岳帅又不想篡权,宋主怎么相信岳帅会谋反呢?」
  「哪里是谋反。」
  石之隼摇了摇头,「武穆王蒙冤多年,至今罪名不过『莫须有』三字而已。」
  程宗扬暗道自己怎么把这给忘了?
  石之隼道:「武穆王为人虽然大有商榷之处,但战功赫赫,自高少比。当日紫阳真人便曾面诘宋主,莫须有三字如何能服天下人?」
  见惯了岳鸟人的仇家,老石这段话真让人耳目一新。程宗扬道:「石团长见过武穆王吗?」
  石之隼道:「素不相识。不过石某对武穆王仰慕已久,此番雪隼倾团而来,倒有一半是冲着武穆王的名头。可笑石某一叶障目,月姑娘在我团中数月,都未识得她是武穆王的遗孤。幸而当日团中未曾亏负月姑娘,今日才有面目来见星月湖大营群雄。」
  说着石之隼指着敖润笑道:「我这位敖兄弟,对月姑娘可是仰慕得紧呢。」
  敖润脸皮再厚也禁不住一红,「石团长别乱说。月姑娘和老程有婚约的。」
  石之隼一愕,程宗扬连忙岔开话题,谈起晴州的生意。石之隼为人没什么架子,言谈间对星月湖大营颇有好感,加上敖润和冯源这两个老相识,众人谈天说地,攀攀交情,相谈甚欢。
  送走雪隼佣兵团的人,萧五过来道:「孟团长已经回来了,请程少校前去大营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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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孟非卿正聚精会神看着面前一只沙盘,听到程宗扬的脚步声,他头也不回地说道:「过来看看。」
  沙盘是用不同颜色的细沙堆成,制作十分精细。左侧是一片平原,大江从中将平原分开,左边是宁州,右边是江州,沙盘右侧,连绵的烈山山脉纵贯盘中。
  「这沙盘做得挺不容易啊。」
  「是老七的手笔。」
  孟非卿道:「依你之见,破敌之处当在何地?」
  程宗扬审视着沙盘,然后将盘侧一面小旗插在烈山一处山坳中,「这里。」
  那是山中一片平地,三条溪水从山间淌出,冲积成一片平原。
  孟非卿道:「理由呢?」
  「敌众我寡,只能倚仗地利。整个江州平原无险可守,一旦宋军兵临城下,便占据主动。而且……」
  程宗扬笑道:「小狐狸让俞子元在前面骚扰,就是想让宋军在山中扎营吧?」
  「不错。」
  孟非卿舒展了一下双臂,「这会儿侯老二已经带着四营和五营进了烈山。与宋军的第一仗,就在三川口。」
  「两个营吗?」
  两个营即使满员也只有六百人,面对十倍于己的宋军精锐,他们还真敢打。
  「三个营。侯玄带了他的直属营来。不过兵力还是有些不足。」
  程宗扬咽了口吐沫,「孟老大,你叫我来,不会是让我去打仗吧?」
  孟非卿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不妥!非常不妥!」
  程宗扬道:「如果我领着两个营参战,等于五个营的兵力都投放到烈山。五个营加起来一千多人,宋军五六千人,敌我比例五比一,就算咱们星月湖的好汉都能以一抵五,也与宋军势均力敌,胜负比例各占一半。如果打胜,宋军败的只是前锋,后面还有近十万大军,如果败的是我们,那后面也不用打了。用三分之二的筹码孤注一掷,赌人家百分之五的筹码,实在太冒险了!」
  「说得好!」
  程宗扬一口气说完,孟非卿赞许道:「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认为不能这样打!」
  程宗扬刚松了口气,就听到孟非卿说:「所以这次你只能带一个排三十人,前去烈山。」
  程宗扬叫道:「你再说一遍!」
  孟非卿一脸为难地摸着须髯,「还不是因为月姑娘?她听说三川口要打仗,非要参战。侯老二、崔老六、王老七都在烈山。老四、老五两个在宁州。老八这只小狐狸要留在城中,我想来想去,只好辛苦你一趟了。」
  程宗扬咬牙切齿地说道:「我和月姑娘一起去?是不是有点不合适啊!」
  孟非卿拍了拍他的肩,「我信得过你!」
  程宗扬道:「不是相信不相信的问题啊!」
  「这一个排的人手我已经给你挑好了。」
  孟非卿自顾自说道:「一营三名上尉连长,赵誉、徐永担任班长,鲁子印他们都作为士兵参战。已经在烈山的俞子元和吕子贞也归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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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臧修呢?三个班你才给两个班长?」
  「臧修是副班长,给月姑娘当副手。有他的金钟罩在,月姑娘的安全也多几分把握。」
  另一个班原来是月霜的。程宗扬道:「虽然不能投入太多,可带一个排去增援,也太少了吧?」
  「谁让你去增援的?」
  程宗扬瞪大眼睛。
  孟非卿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你去烈山,能不打就不打。打仗是侯老二的事,你只用保护好月姑娘就行。」
  「别开玩笑了!月丫头的思维模式是我们这些凡人能够预料的吗!她要上阵我能拦得住她?一上阵直冲着宋军主将的大旗杀过去,这种事她不是做不出来啊老大!」
  「所以才要拜托你。」
  孟非卿道:「你知道,我这些兄弟都是岳帅的亲兵,对月姑娘就和对岳帅一样。月姑娘真要踏阵,他们也二话不说跟着去了。到时候只有你能约束他们。」
  「凭什么?」
  「你是一营营长,兼一团长。」
  看来这差事自己是推不掉了,赶紧讨价还价吧。程宗扬道:「你既然要让我去,我有三个要求。」
  「说。」
  「第一:一个排肯定不够,至少再给我二百名佣兵。」
  孟非卿道:「佣兵用来守城尚可,野战并不是个好主意。若是零散来的,二百个陌生人,没有一个月的操练谁也指挥不了。若是成团的,未必好调动。」
  「刚才雪隼佣兵团的副团长石之隼来找我。」
  孟非卿抱起肩膀。
  程宗扬道:「他说雪隼团六百名兄弟全都交给我来指挥。他绝不插手。」
  孟非卿大感意外,佣兵团独立性极强,一般应募来的,都要先说清楚守城还是野战,愿意出多少钱,然后团中自行指挥,极少让外人插手,像石之隼这样拱手把指挥权交出的例子极为罕见。
  孟非卿沉思片刻,然后道:「既然如此,就由你来安排。」
  「第二:既然我是指挥官,我要绝对的指挥权。」
  「这个当然。给你的人全部由你负责。」
  孟非卿想了想,「六营的杜元胜和苏骁也调去,让他们指挥佣兵。」
  程宗扬对六营这两名上尉印象极深,当即一口答应。
  「还有呢?」
  「第三:你要跟月丫头说明白,她既然要当班长参战,就必须听从命令。她如果不答应,我这就回建康。」
  「月姑娘只是好胜,她在王哲军中多年,分寸还是有的。」
  「哼哼。」
  程宗扬冷笑两声。
  孟非卿道:「好!我去给她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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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宗扬俯身看着沙盘,听孟老大的口气,自己的增援很大成分上是让月霜上前线过过打仗的瘾,并没有太严格的任务。
  他们的原计划是用三个营在三川口击溃宋军。这也太大胆了吧?三个营不满一千人,面对六千敌军,他们会如何打呢?水攻?如今正值冬季的枯水期,山涧不结冰就是好的。火攻?三川口是片开阔地,没有什么树林好烧。
  孟非卿取出一件东西,「拿着。」
  程宗扬接到手里,不由一愣。那东西是个半圆的物体,左右各有一只闹铃,金属的底盘上镶着一个透明的盖子,里面长短不一的三根指针,正「嘀嗒嘀嗒」的移动。
  「这是用来计时的钟表,每格是半个时辰,一周六个时辰。最短的是时针,中等的是分针,最细那根是秒针。」
  孟非卿仔细解释一番,然后道:「时间定在后日拂晓七点,不要错过了。」
  程宗扬盯着表盘,「这是哪儿来的?」
  孟非卿道:「岳帅当年交给我的。老二手里还有一只,出发前对过时辰,比看日头准得多。」
  「还有一只?」
  如果是一只,可能是岳鸟人随身带的。有两只就挺奇怪了。
  孟非卿道:「其实还有一些。有的比这个更精巧,能带在手腕上,不过现在已经不在了。」
  程宗扬半晌才道:「你们岳帅不会是卖表的贩子吧!」
  ……
  天际彤云密布,半晚突然刮起的凛冽北风使气温骤降。宋国大部分疆域终年无雪,烈山也并非高寒之地,没想到一入冬就有了下雪的迹象。
  「这鬼天气!」
  第三军指挥使王信道:「好端端的起了这么大风。要是下起雪来,就麻烦了。」
  刘平浓眉紧锁,太师府对江州之战极为重视,早在大军出发之前,太师府的堂吏翁应龙便调集了大批棉衣,随时可提供装备。但进入烈山之后,他才发现面临的状况远远超乎自己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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