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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部分

元史-第3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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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玄病革,王氏曰:“吾闻病者粪苦

则愈。”乃尝其粪,颇甘,王氏色愈忧。士玄嘱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

生子,汝善保护之。待此子稍长,即从汝自嫁矣。”王氏泣曰:“君何为出此言

耶!设有不讳,妾义当死,尚复有他说乎。君幸有兄嫂,此儿必不失所居。”数

日,士玄卒。比葬,王氏遂居墓侧,蓬首垢面,哀毁逾礼,常以妾子置左右,饮

食寒暖惟恐不至。岁余,妾子亦死,乃哭曰:“无复望矣。”屡引刀自杀。家人

惊救,得免。至终丧,亲旧皆携酒礼祭士玄于墓。祭毕,众欲行酒,王氏已经死

于树矣。

又有王氏者,良乡费隐妻也。隐有疾,王氏数尝其粪。及疾笃,嘱王氏曰:

“我一子一女,虽妾所生,无异汝所出也。我死,汝其善抚育之。”遂殁。王氏

居丧,抚其子女。既而子又死。服除,谓其亲属曰:“妾闻夫乃妇之天,今夫已

死,妾生何为!”乃执女手,语之曰:“汝今已长,稍知人事,管钥在此,汝自

司之。”遂相抱恸哭。是夜,缢死于园中。

李景文妻徐氏,名彩鸾,字淑和,浦城徐嗣源之女。略通经史,每诵文天祥

《六歌》,必为之感泣。至正十五年,青田贼寇浦城,徐氏从嗣源逃旁近山谷。

贼持刀欲害嗣源,徐氏前曰:“此吾父也,宁杀我。”贼舍父而止徐氏。徐氏语

父曰:“儿义不受辱,今必死,父可速去。”贼拘徐氏至桂林桥,拾炭题诗壁间,

有“惟有桂林桥下水,千年照见妾心清”之句。乃厉声骂贼,投于水。贼竞出之。

既而乘间复投水死。

周妇毛氏,松阳人,美姿色。至正十五年,随其夫避乱麻鹥山中,为贼所得。

胁之曰:“从我多与若金,否则杀汝。”毛氏曰:“宁剖我心,不愿汝金。”贼

以刀磨其身,毛氏因大詈曰:“碎呙贼,汝碎则臭,我碎则香。”贼怒,刳其肠

而去,年二十九。

丁尚贤妻李氏,汴梁人。年二十余,有姿容。至正十五年,贼至,欲虏之。

李氏怒曰:“吾家六世义门,岂能从贼以辱身乎!”于是阖门三百余口俱被害。

李顺儿者,许州儒士李让之女也。性聪慧,颇涉经传,年十八,未嫁。至正

十五年,贼陷钧州,密迩许昌。父谓其母曰:“吾家以诗礼相传,此女必累我。”

女闻之,泣曰:“父母可自逃难,勿以我为忧。”须臾于后园内自经而死。

吴守正妻禹氏,名淑静,字素清,绍兴人。至正十六年,徙家崇德之石门。

淑静尝从容谓守正曰:“方今群盗蜂起,万一不测,妾惟有死而已,不使人污此

身也。”是年夏,盗陷崇德,淑静仓皇携八岁女登舟以避。有盗数辈奔入其舟,

将犯淑静,淑静乃抱幼女投河死。

黄仲起妻朱氏,杭州人。至正十六年,张士诚寇杭州,其女临安奴仓皇言曰:

“贼至矣,我别母求一死也。”俄而贼驱诸妇至其家,且指朱氏母子曰:“为我

看守,日暮我当至也。”朱氏闻之,惧受辱,遂与女俱缢死。

妾冯氏,见其母子已死,叹曰:“我生何为,徒受辱耳!”亦自缢死。继而

仲起弟妻蔡氏,抱幼子玄童,与乳母汤氏皆自缢。及暮,贼至,见诸尸满室,执

仲起将杀之,哀求得脱。贼遂尽掠其家财而去。

焦士廉妻王氏,博兴人,养姑至孝。至正十七年,毛贵作乱,官军竞出虏掠。

王氏被执,绐曰:“我家墓田有藏金,可共取也。”信之,随王氏至墓所。王氏

哭曰:“我已得死所矣,实无藏金,汝可于此杀我。”乃与妾杜氏皆遇害。

又有赵氏者,平阳人,年二十,未嫁。寇乱,赵被驱迫以行,度不能免,绐

贼曰:“吾取所藏金以遗汝。”贼信之,遂还,投于厕而死。

陈淑真。富州陈璧之女。璧故儒者,避乱移家龙兴。淑真七岁能诵诗鼓琴。

至正十八年,陈友谅寇龙兴,淑真见邻妪仓皇来告,乃取琴坐牖下弹之。曲终,

泫然流涕曰:“吾绝弦于斯乎!”父母怪,问之,淑真曰:“城陷必遭辱,不如

早死。”明日贼至,其居临东湖,遂溺焉。水浅不死,贼抽矢胁之上岸,淑真不

从,贼射杀之。

时同郡李宗颐妻夏氏,名婉常,亦儒家女。与女匿居后圃中,贼至,挟其女

共投井死。

秦闰夫妻柴氏,晋宁人。闰夫前妻遗一子尚幼,柴氏鞠如己出。未几柴氏有

子,闰夫病且死,嘱柴氏曰:“我病不复起,家贫,惟二幼子,汝能抚其成立,

我死亦无憾矣。”闰夫死,家事日微,柴氏辛勤纺绩,遣二子就学。至正十八年,

贼犯晋宁,其长子为贼驱迫,在围中,既而得脱。初在贼时,有恶少与张福为仇,

往灭其家。及官军至,福诉其事,事连柴氏长子,法当诛。柴氏引次子诣官泣诉

曰:“往从恶者,吾次子,非吾长子也。”次子曰:“我之罪可加于兄乎!”鞫

之至死不易其言。官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讯之他囚,始得其情。官义柴氏之行,

为之言曰:“妇执义不忘其夫之命,子趋死而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

遂释免其长子,而次子亦得不死。时人皆以为难。二十四年,有司上其事,旌其

门而复其家。

也先忽都,蒙古钦察氏,大宁路达鲁花赤铁木儿不花之妻,以夫恩封云中郡

君。夫坐事免官,居大宁。至正十八年,红巾贼至,也先忽都与妾玉莲走尼寺中,

为贼所得,令与众妇缝衣,拒不肯为。贼吓以刃,也先忽都骂曰:“我达鲁花赤

妻也,汝曹贼也,我不能为针工以从贼。”贼怒杀之。玉莲因自缢者凡三,贼并

杀之。

先是,其子完者帖木儿,年十四,与父出城,见执于贼。完者拜哭,请以身

代父死。贼爱完者姿秀,遂挈以从。久之,乃获脱归,访母尸并玉莲葬焉。

吕彦能者,陵州人。至正十八年,贼犯陵州,彦能与家人谋所往。其姊久嫠

居,寓彦能家,先曰:“我丧夫二十年,又无后,不死何为?苟辱身,则辱吾弟

矣。”赴井死。其妻刘氏语彦能曰:“妾为君家妇二十八年,兹不幸逢乱离,必

不负君,君可自往,妾入井矣。”彦能二女及子妇王氏、二孙女,皆随刘氏溺井。

一门死者七人。

刘公翼妻萧氏,济南人,有姿色,颇通书史。至正十八年,闻毛贵兵将压境,

豫与夫谋曰:“妾诗书家女,誓以冰雪自将,傥城陷被执,悔将何追?妾以二子

一女累君,去作清白鬼于泉下耳!”夫曰:“事未至,何急于此!”居亡何,城

陷,萧解绦自缢死。

袁氏孤女,建康路溧水州人,年十五。其母严氏,孀居极贫,病瘫痪卧于床

者数年,女事母至孝。至正十二年,兵火延其里,邻妇强携女出避火,女泣曰:

“我何忍舍母去乎,同死而已!”遂入室抱母,共焚而死。

徐允让妻潘氏,名妙圆,山阴人。至正十九年,与其夫从舅避兵山谷间。舅

被执,夫泣以救舅脱,夫被兵所杀,欲强辱潘氏。潘氏因绐之曰:“我夫既死,

我从汝必矣。若能焚吾夫,可无憾也。”兵信之,聚薪以焚其夫。火既炽,潘氏

且泣且语,遂投火以死。

又诸暨蔡氏者,王琪妻也。至正二十二年,张士诚陷诸暨,蔡氏避之长宁乡

山中,兵猝至,有造纸镬方沸,遂投其中而死。

赵洙妻许氏,集贤大学士有壬之侄女也。至正十九年,红巾贼陷辽阳,洙时

为儒学提举,夫妇避乱匿资善寺。洙以叱贼见害,许氏不知也。贼甘言诱许氏,

令指示金银之处,许氏大言曰:“吾诗书冠冕故家,不幸遇难,但知守节而死,

他皆不知也。”贼以刃胁之,许氏色不变。已而知其夫死,因恸哭仆地,骂声不

绝口,且曰:“吾母居武昌,死于贼,吾女兄弟亦死贼,今吾夫又死焉。使我得

报汝,当醢汝矣。”遂遇害。寺僧见许氏死状,哀其贞烈,贼退,与洙合葬之。

张正蒙妻韩氏,绍兴人。正蒙尝为湖州德清税务提领。至正十九年,绍兴兵

变,正蒙谓韩氏曰:“吾为元朝臣子,于义当死。”韩氏曰:“尔果能死于忠,

吾必能死于节。”遂俱缢死。其女池奴,年十七,泣曰:“父母既死,吾何以独

生!”亦投崖而死。

又何氏者,处之龙泉县季锐妻也。因避兵于邑之绳门岩,贼至,何氏被执。

欲污之,乃与子荣儿、女回娘投崖而死。

刘氏二女,长曰贞,年十九;次曰孙,年十七。龙兴人,皆未许嫁。陈友谅

寇龙兴,其母泣谓二女曰:“城或破,置汝何所?”二女曰:“宁死不辱父母也。”

城陷,二女登楼,相继自缢。婢郑奴,亦自缢。

于同祖妻曹氏,茶陵人。父德夫,教授湖、湘间,同祖在诸生中,因以女妻

焉。至正二十年,茶陵陷,曹氏闻妇女多被驱逐,谓其夫及子曰:“是尚可全生

乎!我义不辱身,以累汝也。顾舅年老,汝等善事之。”遂自刭死。妾李氏惊,

抱持之不得,亦引刀自刭,绝而复苏,曰:“得从小君地下足矣。”是夕死。

李仲义妻刘氏,名翠哥,房山人。至正二十年,县大饥,平章刘哈剌不花兵

乏食,执仲义欲烹之。仲义弟马儿走报刘氏,刘氏遽往救之,涕泣伏地,告于兵

曰:“所执者是吾夫也,乞矜怜之,贷其生,吾家有酱一瓮、米一斗五升,窖于

地中,可掘取之,以代吾夫。”兵不从,刘氏曰:“吾夫瘦小,不可食。吾闻妇

人肥黑者味美,吾肥且黑,愿就烹以代夫死。”兵遂释其夫而烹刘氏。闻者莫不

哀之。

李弘益妻申氏,冀宁人。至正二十年,贼陷冀宁,申语弘益曰:“君当速去,

勿以我妇人相累。若贼入吾室,必以妾故害及君矣。”言讫,投井死。

弘益既免于难,再娶安氏。居二岁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时年三十,泣谓诸亲

曰:“女子一适人,终身不改。不幸夫死,虽生亦何益哉!”乃窃入寝室,膏沐

薰裳,自缢于柩侧。

郑琪妻罗氏,名妙安,信州弋阳人。幼聪慧,能暗诵《列女传》。年二十,

归琪。琪家世宦族,同居百余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琪以军功擢铅山州判官,

罗氏封宜人。至正二十年,信州陷。罗氏度弋阳去州不远,必不免于难,辄取所

佩刀淬砺,令銛甚。琪问何为,对曰:“时事如此,万一遇难,为自全计耳。”

已而兵至,罗氏自刎死,时年二十九。

周如砥女,年十九,未适人。至正二十年,乡民作乱,如砥与女避于邑西之

客僧岭,女为贼所执。贼曰:“吾未娶,当以汝为妻。”女曰:“我周典史女也,

死即死,岂能从汝耶!”贼遂杀之。如砥时为绍兴新昌典史。

狄恒妻徐氏,天台人。恒早没,徐氏守节不再醮。至正二十年,乡民为乱,

避难于牛囤山,为贼所执,驱迫以前。徐绐之曰:“吾渴甚,欲求水一杯。”贼

令自汲,即投井而死,时年十八。

柯节妇陈氏者,长乐石梁人。至正二十一年,海贼劫石梁,其夫适在县郭。

陈氏出避贼,道与贼遇,被执以行。陈氏且行且骂,贼乱捶之,挟以登舟,骂不

已,忽振厉自投江中。其父方卧病,见其女至,呼之不应,骇曰:“吾岂梦耶!”

既而有自贼中归者,言陈氏死状,乃知其鬼也。明日尸逆流而上,止石梁岸傍。

时盛暑,尸已变,其夫验其背有黑子,乃恸哭曰:“是吾妻也!”舁归敛之。

李马儿妻袁氏,瑞州人。至正二十二年,李病殁,袁氏年十九,誓不再嫁,

以养舅姑。有王成者,闻袁氏有姿色,挟势欲娶之,袁氏曰:“吾闻烈女不更二

夫,宁死不失身也。”遂往夫墓痛哭,缢死树下。

王士明妻李氏,名赛儿,房山人。至正二十五年,竹贞军至县,李氏及其女

李家奴皆被执。士明随至军,军怒逐之。李氏谓其女曰:“汝父既为军所逐,吾

与汝必不得脱。与其受辱,不若死。”女曰:“母先杀我。”李氏即以军所遗镮

刀杀其女,遂自杀。竹贞闻之,为之葬祭,仍书其门曰“王士明妻李氏贞节之门”。有司上其事,为树碑焉。

陶宗媛,台州人,儒士杜思絅妻也。归杜四载而夫亡,矢志守节。台州被

兵,宗媛方居姑丧,忍死护柩,为游军所执,迫胁之,媛曰:“我若畏死,岂留

此耶!任汝杀我,以从姑于地下尔!”遂遇害。

其妹宗婉,弟妻王淑,亦皆赴水死。

高丽氏,宣慰副使孛罗帖木儿妻也。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其夫死于兵,谓

人曰:“夫既死矣,吾安能复事人乎!”乃积薪塞户,以火自焚而死。

张讷妻刘氏,蓝田人。讷为监察御史,早卒,刘守志不二。河东受兵,刘氏

二子衡、衍俱以事出外,度不能自脱,遂与二妇孙氏、姚氏决死,尽发赀囊分给

家人,妇姑同缢焉。

有华氏者,大同张思孝妻,为貊高兵所执,以不受辱见杀。其妇刘氏,僵压

姑尸,大骂不已,兵并杀之。后家人殓其尸,妇姑之手犹相持不舍。

观音奴妻卜颜的斤,蒙古氏,宗王黑闾之女。大都被兵,卜颜的斤谓其夫曰:

“我乃国族,且年少,必不容于人,岂惜一死以辱家国乎!”遂自缢而死。

时张栋妻王氏语家人曰:“吾为状元妻,义不可辱。”赴井死。其姑哭之恸,

亦赴井死。

安志道妻刘氏,顺州人。志道及刘氏之弟明理,并登进士第。刘氏避兵匿岩

穴中,军至,欲污之,刘氏曰:“我弟与夫皆进士也,我岂受汝辱乎!”军士以

兵磨其体,刘大骂不辍声,军怒,乃钩断其舌,含糊而死。

宋谦妻赵氏,大都人。兵破大都,赵氏子妇温氏、高氏,孙妇高氏、徐氏,

皆有姿色,合谋曰:“兵且至矣,我等岂可辱身以苟全哉!”赵即自经死,诸妇

四人,诸孙男女六人,众妾三人,皆赴井而死。

齐关妻刘氏,河南人。关应募为千夫长,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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