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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部分

宋书-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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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哀帝隆和元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晋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太和五年七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明年,废为海西公。

晋孝武帝宁康三年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晋孝武帝太元四年闰月己酉朔,

日有蚀之。太元六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太元九年十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太元十七年五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太元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明年,

宫车晏驾。海西时有此变。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晋惠帝永兴元年十一月,黑气分日。晋惠帝光熙元年五月癸已,日散,光流

如血,所照皆赤。甲午,又如之。占曰:“君道失明。”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乙亥,黄黑气掩日,所召皆黄。案《河图占》曰:

“日薄也”。其说曰:“凡日蚀皆于晦朔,有不于晦朔者,为日薄。虽非日月同

宿,时阴气盛,掩薄日光也。占类蚀。”永喜二年二月癸卯,白虹贯日,青黄晕

五重。占曰:“白虹贯日,近臣不乱,则诸侯有兵,破亡其地。”明年,司马越

杀缪播等,暴蔑人主。五年,胡破京都,帝遂见虏。一说王者有兵周之象。永嘉

五年三月庚申,日散,光如血,下流,所照皆赤。日中有若飞燕鸟者。

晋愍帝建武元年正月庚子,白虹弥天,三日并照,日有重晕,左右两珥。占

曰:“白虹,兵气也。三、四、五、六日俱出并争,天下兵作,王立亦如其数。”

又曰:“三日并出,不过三旬,诸侯争为帝。”

晋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晋安帝元兴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

蚀之。晋安帝义熙三年七月戊戌朔,日有蚀之。义熙十年九月己巳朔,日有蚀之;

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义熙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日有蚀之。明年,宫车晏驾。

晋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宋少帝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文帝元嘉四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蚀之。元嘉六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十

一月己丑朔,又日有蚀之,不尽如钩,蚀时星见,晡方没,河北地暗。元嘉十二

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元嘉十七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元嘉十九年七月

甲戌晦,日有蚀之。元嘉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日有蚀之。元嘉三十年七月辛丑

朔,日有蚀之,既,星辰毕见。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戌朔,日有蚀之,既,列宿粲然。孝武帝大明五年九

月甲寅朔,日有蚀之。

明帝泰始四年八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十月癸酉,又日有蚀之。泰始五年十

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后废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日有蚀之。顺帝升明二年九月乙巳朔,日有

蚀之。

升明三年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白虹贯日,时地又频震。权发诏,深戒惧天眚。

晋武帝泰始五年七月甲寅,日晕再重,白虹贯之。晋武帝太康元年正月己丑

朔,五色气冠日,自卯至酉。占曰:“君道失明。丑主斗、牛,斗、牛为吴地。”

是时孙皓淫暴,四月降。

晋惠帝元康九年正月,日中有若飞燕者,数月乃消。王隐以为愍怀废死之征

也。晋惠帝永康元年十月乙未,日斗,黄雾四塞。占曰:“不及三年,下有拔城

大战。”晋惠帝永宁元年九月甲申,日有黑子。按京房占:“黑者,阴也。臣不

掩君恶,令下见百姓恶君。”日重晕,天下有立王。晕而珥,天下有立侯。故陈

卓曰:“当有大庆,天下其参分乎?”三月而江东改元朔,胡亦改元朔,跨曹、

刘疆宇。于是兵连积世。

晋元帝太兴四年三月癸亥,日有黑子。辛亥,帝亲录讯囚徒。晋元帝永昌元

年十月辛卯,日有黑子。

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己丑朔,日晕无光;癸巳,黄雾四塞。占曰:“君道失

明,臣有阴谋。”是时王敦陵上,卒伏其辜。

晋成帝咸康元年七月,白虹贯日。咸康八年正月壬申,日中有黑子。丙子,

乃灭。

晋海西公太和四年四月戊辰,日晕厚密,白虹贯日中。太和六年三月辛未,

白虹贯日,日晕五重。十一月,桓温废帝。张重华在凉州,日暴赤如火,中有三

足乌,形见分明,数旦乃止。

晋安帝元兴元年二月甲子,日晕,白虹贯日。明年,桓玄篡位。晋安帝义熙

元年五月庚午,日有采珥。义熙十一年,日在东井,有白虹十余丈,在南干日。

依司马彪说,则灾在分野,羌亡之象也。

晋恭帝元熙二年正月壬辰,日晕,东西有直珥各一丈,白气贯之交匝。

晋孝怀帝永嘉五年三月丙申夜,月蚀既;丁酉夜,又蚀既。占曰:“月蚀既

尽,夫人忧。”又曰:“其国贵人死。”

安帝义熙九年十二月辛卯朔旦,月犹见东方。按占,谓之“侧匿。”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十一月己卯朔,日始出,色赤如血,外生牙,块垒不员。

明年二月,宫车晏驾。

孝武帝大明七年十一月,日始出四五丈,色赤如血,未没四五丈,亦如之。

至于八年春,凡三,谓日死。闰五月,帝崩。

后废帝元徽三年三月乙亥,日未没数丈,日色紫赤无光。元徽五年三月庚寅,

日晕五重,又重生二直,一抱一背。

文帝元嘉中,有两白虹见宣阳门外。

后废帝元徽二年八月壬子夜,白虹见。元徽四年正月己酉,白虹贯日。

后帝升明元年九月乙未夜,白虹见东方。

 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州郡一

○扬州南徐州徐州南兖州兖州

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

河为兖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

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自虞至殷,无所改变。

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汉初又立徐、梁

二州。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凉,改梁曰益,

凡为十三州,而司隶部三辅、三河诸郡。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

州;司隶所部如故。及三国鼎歭,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

得九焉。吴又分交为广。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

凡十有六州。后又分凉、雍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

十矣。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

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

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扬州

为南徐,徐州为南兖,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

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兖

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

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内

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

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马

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

《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

不书。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

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若唯云“某无”者,则

此前皆有也。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

平吴治建业。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

晋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

隶魏郡。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

博陆(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二县。堂邑,领堂邑一县,

后省堂邑并高阳,又省高阳并魏郡,并隶扬州,寄治京邑。文帝元嘉十一年省,

以其民并建康。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

州。大明三年罢州,以其地为王畿,以南台侍御史部诸郡,如从事之部传焉,而

东扬州直云扬州。八年,罢王畿,复立扬州,扬州还为东扬州。前废帝永光元年,

省东扬州并扬州。顺帝升明三年,改扬州刺史曰牧。领郡十,领县八十。户一十

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

丹阳尹,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

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为宣城

郡,治宛陵,而丹阳移治建业。元帝太兴元年,改为尹。领县八,户四万一千一

十,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一。

建康令,本秣陵县。汉献帝建安十六年置县,孙权改秣陵为建业。晋武帝平

吴,还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为建业。愍帝即位,避帝讳,改为建康。

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本治去京邑六十里,今故治村是也。晋

安帝义熙九年,移治京邑,在斗场。恭帝元熙元年,省扬州府禁防参军,县移治

其处。

丹杨令,汉旧县。

江宁令,晋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临江县。二年,更名。

永世令,吴分溧阳为永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惠帝世,度属义兴,寻

复旧。义兴又有平陵县,董览《吴地志》云:“晋分永世。”《太康》、《永宁

地志》并无,疑是江左立。文帝元嘉九年,以并永世、溧阳二县。

溧阳令,汉旧县。吴省为屯田。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湖熟令,汉旧县。吴省为典农都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句容令,汉旧县。

会稽太守,秦立,治吴。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会稽移治山阴。

领县十,户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万八千一十四。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

十五,陆同。

山阴令,汉旧县。

永兴令,汉旧余暨县,吴更名。

上虞令,汉旧县。

余姚令,汉旧县。

剡令,汉旧县。

诸暨令,汉旧县。

始宁令,何承天志,汉末分上虞立。贺《续会稽记》云:“顺帝永建四年,

分上虞南乡立。”《续汉志》无。《晋太康三年地志》有。

句章令,汉旧县。

鄮令,汉旧县。

鄞令,汉旧县。

吴郡太守,分会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属南徐。八年,复旧。领县十二,

户五万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陆五百二

十。

吴令,汉旧县。

娄令,汉旧县。

嘉兴令,此地本名长水,秦改曰由拳。吴孙权黄龙四年,由拳县生嘉禾,改

曰禾兴。孙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兴。

海虞令,晋武帝太康四年,分吴县之虞乡立。

海盐令,汉旧县。《吴记》云:“本名武原乡,秦以为海盐县。”

盐官令,汉旧县。《吴记》云:“盐官本属嘉兴,吴立为海昌都尉治,此后

改为县。”非也。

钱唐令,汉旧县。

富阳令,汉旧县。本曰富春。孙权黄武四年,以为东安郡;七年,省。晋简

文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曰富阳。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为桐溪,吴立为新城县,后并桐庐。《晋太康地志》无。

张勃云:“晋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寻复省也。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吴分富春立。

桐庐令,吴分富春立。

寿昌令,吴分富春立。新昌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兴太守,孙皓宝鼎元年,分吴、丹阳立。领县十,户四万九千六百九,口

三十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三。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陆五百七十。

乌程令,汉旧县,先属吴。

东迁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后废帝元徽四年,更名东安。顺帝升

明元年复旧。

武康令,吴分乌程、余杭立永安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长城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

原乡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故鄣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安吉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余杭令,汉旧县,先属吴。

临安令,吴分余杭为临水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于潜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淮南太守,秦立为九江郡,兼得庐江豫章。汉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国,分立

豫章郡,文帝又分为庐江郡。武帝元狩元年,复为九江郡,治寿春县。后汉徙治

阴陵县。魏复曰淮南,徙治寿春。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历阳(别见)、当涂、

逡道诸县,二年,复立钟离县(别见),并二汉旧县也。三国时,江淮为战争之

地,其间不居者各数百里,此诸县并在江北淮南,虚其地,无复民户。吴平,民

各还本,故复立焉。其后中原乱,胡寇屡南侵,淮南民多南度。成帝初,苏峻、

祖约为乱于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转多,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

晋末,遂割丹阳之于湖县为淮南境。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并宣城,宣城郡

徙治于湖。八年,复立淮南郡,属南豫州。明帝泰始三年,还属扬州。领县六,

户五千三百六十二,口二万五千八百四十。去京都水一百七十,陆一百四十。

于湖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杨县立,本吴督农校尉治。

当涂令,晋成帝世,与逡道俱立为侨县,晋末分于湖为境。

繁昌令,汉旧名,本属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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