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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漂泊的人生-第21部分

小说: 漂泊的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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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石要放在水里养着,不知因水折射,抑或滋润了石头的表面,小石子一入水,就活了!像小丑面具,像绣花荷包、像热带鱼斑斓的纹身、像里面藏着故事的水晶宫。不!应该说她们像是水精,剔透、纯洁又有些鬼魅的精灵。

我把一大包雨花石泡在白瓷的水仙碗里,放在桌子一角,常忍不住地伸手拨弄几下,所以桌上总滴着水,翻过的书经过湿湿的手指,也便不如以前平整。我常想:赏盆景,是远观,可以遐思山水庭园。养雨花石,则能亵玩,幻想里面的大千世界。

雨花石确实有一段故事。据说梁武帝时,云光法师讲经,天上落花如雨,掉在地上,就成了五色的小石头。故事很美,却有朋友吓我:

“雨花台,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那是专门枪毙犯人的!所以雨花石都是魂魄变成,那是滴血的石头。含泪的石头,不信你只要盯着它们看,就会见到里面许多摇摇摆摆的人影!”

于是夜阑人静,我独自伏案笔耕,水碗表面随着笔触的振动而荡漾时,那些小人影就跃跃欲出了。

不过带一点恐怖的美丽,总是耐人寻味的,如同情女幽魂的美,具有妖娆与清癯混合的印象,即使是小孩子造访我发亮起来。

“你可以挑三个带回家,叔叔送你的!”每次看见小孩儿爱不忍释的样子,我都会慷慨地这么说。

于是可以预期的,带孩子来的大人,也参加了评选的行列,左挑、右捡,吵来吵去,甚至连同同行的宾客,都加入了意见。

只是意见愈多,愈没了主见,最后小孩子手足失措地抬起头:

“叔叔!为什么挑三个,不是四个!”

到头来,三个进入口袋,孩子的心却留在了碗中,挑去的三个永远是最合意,也永远是最失意的。好几次在小孩子走出门后,我都听见大们吵着:

“叫你拿那颗黄的嘛!我看黄的最美!”

“为什么不听妈妈的话,拿那个小鹌鹑蛋呢?”

“可惜我没带孩子来,否则老刘就又少三颗了!”

我的雨花石,真是愈来愈少,最后只剩下一颗,最丑的,孤伶伶地站在水碗里,像是一个失去同伴的娃娃,张着手,立在空空的大厅中间。

“这是什么东西?”朋友五岁的女儿,趴在我的桌边,踮着脚,盯着我剩下的唯一一颗雨花石,竟无视于她父亲严厉的目光,一个劲儿地问:“是什么?是什么嘛!”

“是雨花石,好看吗?喜欢吗?”

“好象彩色糖,喜欢!”

“送你吧!?”

“真的?”她抬起头,目不转睛地问,手已经忙不迭地伸进水碗。

那小丫头是跳着出去的,她的父亲,也千谢万谢地告辞,说小丫头不懂事,我真惯坏了她,只听她喜欢,就把自己唯一一块从南京带回的宝贝送给了孩子。

他们的笑声一直从长廊的电梯那头传来。送出了几十颗花石,每个孩子分三颗,我却从这个只有一颗的孩子脸上,看到满足的笑容,百分之百地。没有遗憾,只有感谢……。

*******************

谁说“情到深处无怨尤”?

这世间除了“情至浓时情转薄”,而可能不计较。

真有深情,怨尤是只会加重的!

第六章 大地(6)

姜糖冻

在北平琉璃厂大街上,逛了十几家店,只有到荣宝齐,才被这块“冻石”吸引住。

那是一方高一寸半,长宽各一寸的印章材料,蒙古巴林的产物,所以又叫巴林冻。巴林是晚近才发现印石的,虽不如青田、昌化来得著名,但是石色丰富,倒有后来居上的架式。

这拿这一方“冻石”来说吧,跻身在那上百的鸡血、田黄、鱼脑、芙蓉、荔枝冻石之间,竟毫无逊色,而且一下便抓住我的眼睛,让我把鼻子也贴在了玻璃柜上。

真是何其美好啊!半边温润剔透、莹洁如玉,半边黄中带红,介于翡与田黄之间,直让人觉得有股暖流从那石中散发出来,通过双眼,烫贴全峰。

我要求店员拿出来,小心地接过,先将那印石左右摩挚一遍,愈显出里面纤纤的纹理,再把印石举到灯下,看那光线在其中折射之后,散发出的暖暖之光。

如果说“田黄”带有罗卜纹,这方石头,则带着姜糖纹,因为它恰像小时候吃过的粽子形姜糖,在橙褐色中现出一条条细细的纤维。

不过那又不是真正的纤维,而像一层层结成的冰,或在流动时突然凝固的玻璃,在似有似无之间,随着光线的折射,显出水纹涟漪般的质理。

是亿万年前,这剔透且炽热如火的熔岩,从地心深处迸涌而出,却又在奔流时,突然被四面逼来的岩层禁锢,而凝固成一美好的奔踽之姿吧,仿佛坩锅中的水晶玻璃,在凝固前的每一振荡,都成为永恒的记忆。

就称它为“姜糖冻”吧!甜甜的确实可以入口呢!整块看起来,则又有些像是橘子美羹,不便丝毫看不出坚硬的感觉,反有些触手欲溶的忐忑。

被人们爱的很多玉石,或许正因为它们能勾起美好的联想,如水的清、如雾的迷、如脂的腴、如糖的甜、或像是果子冻的剔透、像是蜜钱般的润泽,在那真实与虚幻之间,引发人的喜悦。

只是在这喜悦之中,却有着一丝遗憾,因为我在灯下,竟发现一条长长的裂璺,从石头的右上角,斜斜地延伸而下,虽然只是一条深藏在内的石纹,表面难以觉察,多少总是缺陷。

我把袭纹指给店员看,希望价钱能便宜些,店员找来经理,却说正因为有裂纹,才订出这样的价钱,否则怕要加倍了。

我摩掌再三,将那姜糖冻,在灯下照了又照,放回盒子,再取出来,中途还转去看其它的印材,甚至到楼上逛了画廊,仍然无法忘情。只觉得那方印石,从我触目,便仿佛一见钟情的恋人,有一种心灵的契合,再难分开了!

于是它由我天涯的邂逅,成为了万里行的伴侣,从丽都饭店,带到北京饭店,出八达岭,上长城,又游遍了北海和圆明园,在黄沙北风中,我的手搕在厚厚的大衣里,暗暗地摩揉着它,本是因我体温而暖的玉石,竞仿佛能自己发热般,在我的指间散出力量。

那黄沙北风的来处,不正是你的故乡——巴林吗?冷冷的大漠北地,如何诞生像你这样温情之玉?抑或因为你离开穷乡,来到京城,被那玉匠琢磨、打光,且衬以华贵的锦缎之盒,端坐在那荣宝齐的大厅之上,便显露了天生难自弃的丽质!

由香港,转回台北,再飞度重洋来到纽约,立在我丽人行的骨董柜中,她依然是那么出众。

于是西窗下,午后斜阳初晒上椅背时,我便喜欢端一杯咖啡,斜倚在窗下,把玩她。阳光是最明澈,而适于鉴赏的,这方姜糖冻也便愈发温润剔透,而引人垂涎了。

我总是把她先在脸上摩擦,使得表面油油亮亮地,再拿到阳光中端详,仿佛梳洗初罢,拢开额角,朗朗容光的少女,被恋人抬起羞垂的下巴。

可惜的,是那石中之璺,在阳光下也就变得特别明显,且每每在我赞叹那无比温润蕴藉的时刻,突然刺目地闪动出来。

那是一个暗暗的阴霾与梦魔,在最浓情密意时产生杀伤的作用,好比初识时不曾计较的玷斑,在情感日深时造成的遗憾,且爱得愈深,遗憾也愈重。

于是每当我拿起它,便极力地摩挲,用凡士林油一遍又一遍地涂试,捧在手中,用自己的体温与满腔的爱来供养,希望那石中之璺,能因为油的浸入而减淡、消失。

但是璺依旧,遗憾更深。

早知如此,当初又为什么选上她呢?只因为她不可再得?只由于那见面瞬间的感动?

然则,又有什么好怨?

谁说“情到深处无怨尤”?这世间除了“情至浓时情转薄”,而可能不计较。真有深情,怨尤是只会加重的!

但,又是什么力量,催使我每天不断摩掌她呢?不正像是掘井人,只盼下一铲可能冒出水,便不断努力,千铲、万铲、千万铲,竟挖出自己也难以置信的深度。

于是我这日日的供养,肌肤的温存,岂不因为那完美中的遗憾,只为了抚平创伤,所做的万般功德吗!如果这石真完美无暇,只恐捧着时怕她掉了,握着时怕她溶了,又岂能有如今这许多殷殷的盼望与梦想呢?

我知道梦想不可能成真,而且从那相识的一天,选择她的一刻,那石璺合成为了心璺,但也因为这些遗憾,使我发现世间全然的美好,是那么难以获得,这不美好的反变得更真实。而在那疵缺之外的美好,也就更让我珍贵了!

第七章 问园

当有一天

我们划不动了

就找一个港停泊吧!

我们不问那港的名字

只要求有一扇朝海的窗

看到点点的帆……。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这事情是从许久前就酝酿的,只是一面促成它的发展,一边又矛盾地把它遗忘,于是该写的故事、该作的画,依然如期地产生,也仍然总在午后端一杯咖啡坐到后园,面对一林的绿意。

篱角的黄瓜虽种得稍迟,而今也结实累累;原先的菜圃虽未再种莱,却自然冒出许多野草莓和番茄,便也帮着她们清除四周的野草,并搭起支撑的架子。

韭菜更不用说了,早青青翠翠地繁密起来,且深深地弯了腰。

于是春风依旧,辛夷依旧,莱英依旧,丹萱依旧,蔷薇仍然是“风细一帘香”……。

只是……,只是怎么突然之间,这住了八年的幽居,这小小可爱的田园,竞不再属于我了呢?!

一对由罗马尼亚移民来美的音乐家,带着五、六岁的男孩儿,在地产掮客的带领下,一次又一次地来访,且引来了他们的父母兄弟。房子并不便宜,买了半年都没消息,我也就没把他们放在心上。

直到有一天,从窗间眺望,看见有辆车子远远停着,里面盯着我屋子看的,正是那对夫妇,我才对妻说:“看样子,那对罗马尼亚的音乐家要买我们的房子了!”

果然,当晚就接到地产掮客的电话。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理还乱

像是震余,又如同劫后,虽不见烽燹,却有着一片混乱与凄情。

柜子里的东西全搬到了外面,外面就变成了柜子里,大大小小的纸箱,高高低低地放着,到后来竟连走路的地方都没了,只好坐在箱子上喘气,俯在盒子上写信,信很简单:

“搬家!一片混乱,情怀尤乱,不知所云,稿债请容拖欠,信债请容缩水,待一切安定,当加倍偿还!”

其实这番令人筋疲力竭的辛苦,原是可以避免的,美国有许多搬家公司,由登记、打包、搬运到拆封,只要告诉他哪个柜子要进哪个房间,到时候自己“人过去”,就可以了——一切东西保证原样,仿佛不曾移动般,在另一个房子呈现,位置不变,灰尘也依旧!

我就是不要这灰尘!平常繁忙,难得清扫一次,如今搬家,还能不藉机会理一理吗?何况听说有朋友由纽约搬往新加坡,搬家公司来前才煮的饭,一转眼饭不见了,原来也被打包搬上了货柜,运去了地球的另一边。

因为他们只帮你搬,不帮你选!

“选”原比“搬”麻烦多了!

看那大大小小,每一件小摆饰、杂物、文具,都能说出一个故事。可不是吗?人到成家之后,最大的成就感,就是四顾房中,触目的一切,都能说出个道理。

那小烟灰缸,是我到跳蚤市场买的;这个雕像是大都会美术馆复制的;那方端砚,是由苏州抱回来的;这支羽毛,是我在森林里捡到的……。至于那个大的,会动的——

是儿子,我和太太在十八年前生的!

于是,从小东西,到大人物,哪样没有情呢?又哪样舍得开呢?!

“选”就是这么难!每个被选上的,都得包装、搬运、拆封,也都代表一种负担。每个没被选上的,都得抛弃、进清洁袋、上垃圾车,代表着一去不回和永远的沉沦!

这天渊之别的遭遇,竟系于自己忙乱的一念之间了!

多么舍不下!又多么拖不动!

常感叹人年岁愈大,舍不下的愈多,拖的力量却愈弱。也便能了解,有些老人把别家丢出的垃圾,往家里撇的矛盾。

世间万物,皆有其用,岂能暴珍?

直到有一天,吐出最后一口气,两手空空地离去。

在这“得”与“舍”的矛盾间,我是更加“理还乱”了!

遗忘的深情

你能相信吗?

我找出二十三根电线的延长线,十五个“三接火”,三十多支全新的原子笔和四十多根新铅笔,还有十九块橡皮、八管胶水、十一支美工刀和三十多个羽毛球……。

有些东西,如橡皮擦,因为常在用的时候找不到,我便故意买许多,到处放,使得左右逢源。但是像延长线,全家也用不了几根,八年下来竟然窝存了二十三条,就令人费解了!

或许因为家里的每个成员,都不知道存货甚多,一时找不到,就认为没有,而出去买一条。用之后,放在一边忘了,碰到再需要,便又出去买。长久以来,竟存下这许多。

当然也有个可能,就是大家都觉得与其四处翻箱倒柜地找,倒不如干脆去买,在时间比东西值钱的情况下,这样做,反而更经济。

只是照这么想,搬家公司一箱一箱算钱,如果什么都舍不得,而由旧家搬往新家,可能许多废物的搬运费,都已超过了所值。如此说来,不都该舍下吗?

于是想到了许多朋友,明明十分深交,久不往来,竞忘到了一边,再去交新朋友,也是同样的道理!

翻检着旧日的书信,许多熟悉又遥远的名字跳入眼帘,再三引我心灵的震撼:

他们都在哪里?

随着我人生旅途的不断迁徒,是否都成为遗忘在抽屉角落的东西,或认为累赘,而抛下的行李。

何必再去外面买更多东西?许多家中现存的,已经够用一辈子。

何必再去交更多的新朋友?想想故旧,多多联系,不是更亲密吗?

永恒的诗篇

“不要往墙上扔球,免得弄脏了壁纸!”

“不要在客厅吃饭,保持地毯干净!”

“车房里有草肥,整个院子洒一遍!”

“拿电剪和梯子,把两边的树墙修剪一番!”

每次我这样说,儿子都会讲:“房子不是已经过户了吗?我们是在住别人的房子!”

我也必然会回一句:“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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