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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部分

旧唐书-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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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左右丞、诸司侍郎、太常少卿太子少詹事、左右庶子、秘书少监、国子司业为

清望官。太子左右谕德、左右卫左右千牛卫中郎将、太子左右率府左右内率府率

及副、太子左右卫率府中朗将、(已上四品。)谏议大夫、御史中丞、给事中、

中书舍人、太子中允、中舍人、左右赞善大夫、洗马、国子博士、尚书诸司郎中、

秘书丞、著作郎、太常丞、左右卫郎将、左右卫率府郎将、(已上五品。)起居

郎、起居舍人、太子司议郎、尚书诸司员外郎、太子舍人、侍御史、秘书郎、著

作佐郎、太学博士、詹事丞、太子文学、国子助教、(已上六品。)左右补阙、

殿中侍御史、太常博士、四门博士、詹事司直、太学助教、(已上七品。)左右

拾遗、监察御史、四门助教(已上八品。)为清官。自外各以资次迁授。开元中,

裴光庭为吏部尚书,始用循资格以注拟六品已下选人。其后每年虽小有移改,然

相承至今用之。

武散官,旧谓之散位,不理职务,加官而已。后魏及梁,皆以散号将军记其

本阶,自隋改用开府仪同三司已下。贞观年,又分文武,入仕者皆带散位,谓之

本品。

以门资出身者,诸嗣王郡王出身从四品下,亲王诸子封郡公者从五品上,国

公正六品上,郡公正六品下,县公从六品上,侯正七品上,伯正七品下,子从七

品上,男从七品下。皇帝緦麻以上亲、皇太后周亲出身六品上。皇太后大功亲、

皇后周亲从六品上。皇帝袒免亲、皇太后小功緦麻亲、皇后大功亲正七品上。皇

后小功緦麻亲、皇太子妃周亲从七品上。其外戚各依服属降宗亲二阶叙。诸娶郡

主者出身六品上,娶县主者正七品上,郡主子出身从七品上。县主子从八品上。

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四

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从八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从八品

下。三品以上荫曾孙,五品以上荫孙。孙降子一等,曾孙降孙一等。

诸秀才出身,上上第,正八品上;上中第,正八品下;上下第,从九品上。

明经出身,上上第,从八品下;上中第,从九品上。进士、明法出身,甲第,从

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若通二经已外,每一经加一等。

勋官预文武选者,上柱国正六品上叙,以下递降一阶。凡入仕之后,迁代则

以四考为限。四考中中,进年劳一阶叙。每一考中上,进一阶;一考上下,进二

阶。五品已上非恩制所加,更无进之令。

自武德至乾封,未有泛阶之恩。应入三品者,皆以恩旧特拜,入五品者多依

选叙,计阶至朝散大夫已上,奏取进止,每年量多少进叙。余并依本品授官。若

满三计至,即一切听入。至乾封元年,文武普加二阶。永淳元年二月敕:“文武

官累积劳效,计至五品。一计至者,多未甄擢。再计至者,随例必升,贤愚一贯。

自今已后,一计至已上,有在官清慎,状迹灼然,材堪应务者,所司具状录奏,

当与进阶。若公正无闻,循默自守,及未经任州县官者,虽频经计至,不在加阶

之限。即为恒例。”弘道元年,又普加一阶。乃有九品职事及三卫阶高者,并入

五品。则天朝,泛阶渐多,始令仕经八考,职事六品者许入。万岁通天元年敕:

“自今已后,文武官加阶应入五品者,并取出身,已历十二考已上,进阶之时,

见居六品官。其应入三品人,出身已二十五考以上,进阶见居三品官。”无几,

入五品又加至十六考。神功元年制“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出身,不得任清资要

官。应入三品,不得进阶”。开元已来,伎术者经二十考,三省都事及主事、录

事十八考,亦听叙。吏部检历任阶考,判成录奏。每制之日,应入三品五品者,

皆令人参趁。或是远方牧宰、诸司闲职,赍持金帛赠遣主典,知加阶令史,乃有

受纳万数者。台省要职,以加位为荣,亦有遣主典钱帛者。

旧例,开府及特进,虽不职事,皆给俸禄,预朝会,行立在于本品之次。光

禄大夫已下,朝散大夫已上,衣服依本品,无禄俸,不预朝会。朝议郎已下,黄

衣执笏,于吏部分番上下承使及亲驱使,甚为猥贱。每当上之时,至有为主事令

史守扃钥执鞭帽者。两番已上,则随番许简,通时务者始令参选。一登职事已后,

虽官有代满,即不复番上。

勋官者,出于周、齐交战之际。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阶爵之外,更

为节级。周置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等十一号。

隋文帝因周之旧,更增损之。有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

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起正二

品,至七品,总十一等,用赏勋劳。炀帝又改为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金紫

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正议大夫、朝请大夫、朝散大夫、建节奋武尉、宣惠

尉十一等,以代都督已上。又增置绥德、怀仁、守义、奉诚、立信等五尉,以至

从九品。武德初,杂用隋制,至七年颁令,定用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

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

骑尉,凡十二等,起正二品,至从七品。贞观十一年,改上大将军为上护军,大

将军为护军,自外不改,行之至今。

永微已后,以国初勋名与散官名同,年月既久,渐相错乱。咸亨五年三月,

更下诏申明,各以类相比。武德初光禄大夫比今日上柱国,左光禄大夫比柱国,

右光禄大夫及上大将军比上护军,金紫光禄大夫及将军比护军,银青光禄大夫及

上开府比上轻车都尉,正议大夫及开府比轻车都尉,通议大夫及上仪同三司比上

骑都尉,朝请大夫及仪同比骑都尉,授勋者动盈万计。每年纳课,亦分番于兵部

及本郡,当上省司。又分支诸曹,身应役使,有类僮仆,据令乃与公卿齐班,论

实在于胥吏之下。盖以其猥多,又出自兵卒,所以然也。

武德初,以诸道军各事繁,分置行台尚司省。其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令一

人,(正第二品。)掌管内军人,总判省事。仆射一人,(从第二品,三品任置。)

掌贰令事。左丞一人,(正第四品下。)右丞一人,(正第四品下。)掌分司纠

正省内。都事一人,从第七品上。主事四人,(从第九品上,诸司主事并同。)

并掌同京省。兵部尚书一人,(正第四品,诸尚书并同。)兼掌吏部事。司勋郎

中一人,(正第五品上,诸郎中并同。)主事一人。考功郎中一人,主事一人。

兵部郎中一人,主事二人。驾部郎中一人,主事二人。民部尚书一人,兼掌礼部

事。礼部郎中一人,主事一人。膳部郎中一人,主事一人。度支郎中一人,主事

二人。仓部郎中一人,主事二人。工部郎中一人,主事一人。屯田郎中一人,主

事一人。每郎中兼京省二司。(各有令史、书令史及掌固,并流外。)食货监一

人,(正第八品下,诸监同。)掌膳羞、财物、宾客、铺设、音乐、医药事。丞

二人。(正第九品下,诸监丞同。)农圃监一人,掌仓廪、园圃、柴炭、刍藁、

运漕之事。丞四人。武器监一人,掌兵仗、厩牧之事。丞二人。百工监一人,掌

舟车及营造杂作之事。丞四人。(各有录事及府史、典事、掌固等,并流外。)

诸道行台尚书省,(益州道、襄州道、东南道、河东道、河北道。)令一人,(从

第二品。)掌同陕东道大行台。仆射一人,(正第三品,左右任置。)丞一人,

(左右任置。左丞从四品上,右丞从四品下。)都事二人,(正第八上。)主事

二人。兵部尚书一人,(从第三品,诸尚书同。)兼掌吏部、礼部事。考功郎中

一人,(从第五品上,诸郎中并同。)主事二人,(从第九品下,诸主事同。)

膳部郎中一人,主事二人。兵部郎中二人,主事二人。民部尚书一人,兼掌刑部、

工部。仓部郎中二人,主事二人。刑部郎中一人,主事二人。屯田郎中一人,主

事二人。(每郎中兼掌京省三司,各有令史、书令史、掌固,并流外也。)食货

监一人,(从八品上,武器监同。)兼掌农圃监事,丞一人。兼掌百工监事,丞

二人。(两监各有录事、府史、典事、掌固等,并流外。)

时秦王、齐王府官之外,又各置左右六护军府及左右亲事帐内府。其左一右

一护军府护军各一人,正第四品下。掌率统军已下侍卫陪从。副护军各二人,

(从四品下。)长史各一人,(从七品下。)录事参军各一人,(从八品,有录

事及府史,并流外。)仓曹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铠曹参军事各一

人。(并正九品下,各有府史,并流外。)统军各五人,别将各十人,分掌领亲

勋卫及外军。左二右二护军府、左三右三护军府,各减统军三人,别将六人。余

职员同左一右一府。其左右亲事府统军各一人,(正四品下。)掌率左右别将、

侍卫陪从。长史一人,(正八品下。)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有录事

及府史,并流外。)兵曹参军事各一人,铠曹参军事各一人。(并正九品下,各

有府史,并流外。)左别将各一人,右别将各一人,(正五品下。)掌率亲事以

上侍卫陪从。其帐内府职员品秩,与统军府同。又有库直及驱咥直,(库直隶亲

事府,驱咥直隶帐内府。)各于左右内选才堪者,量事置之。

武德四年,太宗平洛阳之后,又置天策上将府官员。天策上将一人,掌国之

征讨,总判府事。长史、司马各一人,从事中郎二人,并掌通判府事。军谘祭酒

二人,谋军事,赞相礼仪,宴接宾客。典签四人,掌宣传导引之事。主簿二人,

掌省复教命。录事二人,记室参军事二人,掌书疏表启,宣行教命。功曹参军事

二人,掌官员假使、仪式、医药、选举、考课、禄恤、铺设等事。仓曹参军二人,

掌粮廪、公廨、田园、厨膳、过所等事。兵曹参军事二人,掌兵士簿帐、差点等

事。骑曹参军事二人,掌马驴杂畜簿帐及牧养支料草粟等事。铠曹参军事二人,

掌戎仗之事。士曹参军事二人,掌营造及罪罚之事。(六曹并有令史。书令史。)

参军事六人,掌出使及杂检校之事。其陕东道大行台尚书令及天策上将,太宗在

藩为之。及升储,并省之。山东道行台,武德五年省。余道九年省。

 卷四十三 志第二十三

◎职官二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员。(谓之三师,并正一品。后汉初,太傅置府僚。

至周、隋,三师不置府僚,初拜于尚书省上。隋炀帝废三师之官。武德复置,一

如隋制。)三师,训导之官,天子所师法,大抵无所统职,然非道德崇重,则不

居其位。无其人,则阙之。

太尉、司徒、司空各一员。(谓之三公,并正一品。魏、晋至北齐,三公置

府僚。隋初亦置府僚,寻省府僚,初拜于尚书省上,唐因之。武德初,太宗为之,

其后亲王拜三公,皆不视事,祭祀则摄者行也。)三公,论道之官也。盖以佐天

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其官。大祭祀,则太尉亚献,司徒

奉俎,司空扫除。

尚书都省(龙朔二年,改为中台,光宅元年,改为文昌台,神龙初复。)

尚书省领二十四司。(六尚书,各分领四司。)

尚书令一员。(正二品。武德中,太宗为之,自是阙而不置。)令总领百官,

仪刑端揆。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

部,六曰工部。凡庶务,皆会而决之。

左右仆射各一员,(从二品。龙朔二年,改为左右匡,光宅元年,改为文昌

左右相,开元元年,改为左右丞相,天宝元年,复为左右仆射。)掌统理六官,

纲纪庶务,以贰令之职。自不置令,仆射总判省事。御史纠劾不当,兼得弹之。

左右丞各一员。(左丞,正四品上。右丞,正四品下。龙朔改为左右肃机,

咸亨复,永昌元年,升为从三品也,如意元年,复四品也。)左丞掌管辖诸司,

纠正省内,勾吏部、户部、礼部十二司,通判都省事。若右丞阙,则并行之。右

丞管兵部、刑部、工部十二司。若左阙,右丞兼知其事。御史有纠劾不当,兼得

弹之。

左右司郎中各一员。(并从五品上。隋置,武德初省。贞观初,复置。龙朔

二年,改为左右丞务,咸亨复也。)左司郎中,副左丞所管诸司事,省署钞目,

勘稽失,知省内宿直之事。若右司郎中阙,则并行之。左右司员外郎各一员。

(天后永昌元年,置左右司员外郎各一人。神龙初省,后复置。)左右司郎中、

员外郎各掌副十有二司之事,以举正稽违,省署符目焉。

凡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百僚之程式,以正邦理,以宣邦教。凡上之所以迨

下,其制有六,曰制、敕、册、令、教、符。(天子曰制,曰敕,曰册。皇太子

曰令。亲王、公主曰教。尚书省下于州,州下县,县下乡,皆曰符也。)凡下之

所以达上,其制亦有六,曰表、状、笺、启、辞、牒。(表上于天子。其近臣亦

为状。笺、启上皇太子,然于其长亦为之。非公文所施,有品已上公文,皆曰牒。

庶人言曰辞也。)诸司自相质问,其义有三:关、刺、移。(关,谓关通其事;

刺,谓刺举之;移,谓移其事于他司。移则通判之官皆连署也。)凡内外百司所

受之事,皆印其发日,为之程限。凡尚书省施行制敕,案成则给程以钞之。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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