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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部分

旧唐书-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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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域,通济舳舻,从有之无,利于生人者也。凡天下造舟之梁四,(河则蒲津、

大阳、河阳,洛则孝义也。)石柱之梁四,(洛则天津、永济、中桥,灞则灞桥。)

木柱之梁三,(皆渭川,便桥、中渭桥、东渭桥也。)巨梁十有一,皆国工修之。

其余皆所管州县随时营葺。(其大津无梁,皆给船人,量其大小难易,以定其差。)

门下省

(秦、汉初,置侍中,曾无台省之名。自晋始置门下省,南、北朝皆因之。

龙朔改为东台,光宅改为鸾台,神龙复。)

侍中二员。(隋曰纳言,又名侍内。武德为纳言,又改为侍中。龙朔改东台

左相,光宅元年改为纳言,神龙复为侍中。开元元年改为黄门监,五年复为侍中。

天宝二年改为左相。至德二年复改为侍中。武德定令,侍中正三品,大历二年十

一月九日,升为正二品。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永淳二年七

月,中书令裴炎以中书执政事笔,遂移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

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其政事印,改为中书门下之印也。)侍中之职,掌出纳

帝命,缉熙皇极,总典吏职,赞相礼仪,以和万邦,以弼庶务,所谓佐天子而统

大政者也。凡军国之务,与中书令参而总焉,坐而论之,举而行之,此其大较也。

凡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抄,二曰奏弹,三曰露布,四曰议,五曰表,六

曰状;皆审署申覆而施行焉。凡法驾行幸,则负宝而从。大朝会、大祭祀,则板

奏中严外办,以为出入之节。舆驾还宫,则请解严,所以告礼成也。凡大祭祀,

皇帝致斋,既朝,则请就斋室。将奠,则奉玉及币以进。盥手,则取匜以沃。洗

爵,则酌罍水以奉。及赞酌泛齐,进福酒以成其礼焉。若享宗庙,则进瓒而赞酌

郁酒以稞。既稞,则赞酌醴齐。其余如飨神祇之礼。藉田,则奉耒以赞事。凡诸

侯王及四夷之君长朝见,则承诏而劳问之。临轩命使,册后及太子,则承诏以命

之。凡制敕慰问外方之臣及征召者,则监其封题。若发驿遣使,则给其传符,以

通天下之信。凡官爵废置,刑政损益,皆授之于记事之官。既书于策,则监其记

注焉。凡文武职事六品已下,所司进拟,则量其阶资,校其才用,以审定之。若

拟职不当,随其优屈,退而量焉。

门下侍郎二员。(隋曰黄门侍郎。龙朔为东台侍郎,咸亨改为黄门侍郎,垂

拱改为鸾台侍郎,天宝二年改为门下侍郎,乾元元年改为黄门侍郎,大历二年四

月复为门下侍郎。武德定令,中书门下侍郎,同尚书侍郎,正四品上。大历二年

九月敕升为正三品也。)门下侍郎掌贰侍中之职。凡政之弛张,事之与夺,皆参

议焉。若大祭祀,则从升坛以陪礼。皇帝盥手,则奉巾以进。既帨,则奠巾于篚,

奉瓠爵以赞献。凡元正、冬至天子视朝,则以天下祥瑞奏闻。

给事中四员。(正五品上。隋曰给事郎,置四员,位次门下侍郎。武德定令,

曰给事中。龙朔改为东台舍人,咸亨复。)给事中掌陪侍左右,分判省事。凡百

司奏抄,侍中审定,则先读而署之,以驳正违失。凡制敕宣行,大事则称扬德泽,

褒美功业,覆奏而请施行;小事则署而颁之。凡国之大狱,三司详决,若刑名不

当,轻重或失,则援法例退而裁之。凡发驿遣使,则审其事宜,与黄门侍郎给之;

其缓者给传,即不应给,罢之。凡文武六品已下授职官,所司奏拟,则校其仕历

浅深,功状殿最,访其德行,量其才艺;若官非其人,理失其事,则白侍中而退

量焉。若弘文馆图书之缮写、雠校,亦课而察之。凡天下冤滞未申及官吏刻害者,

必听其讼,与御史、中书舍人同计其事宜,而申理之。

录事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令史十一人,书令史

二十二人,甲库令史七人,传制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修补制敕匠五人。

左散骑常侍二人。(从三品。魏、晋置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

共平尚书奏事。其后用人或杂,江左不重此官,或省或置。隋初省散骑侍郎,置

常侍四人,从三品,掌陪从朝直。炀帝又省之。武德初,以为加官。贞观初,置

常侍二人,隶门下省。明庆二年,又置二员,隶中书省,始有左右之号,并金蝉

珥貂。左常侍与侍中左貂,右常侍与中书令右貂,谓之八貂。龙朔为左侍极,咸

亨复。广德二年五月,升为正三品,加置四员。兴元元年正月,左右各加一员。

贞元四年正月敕,依旧四员也。)常侍掌侍奉规讽,备顾问应对。(宝应二年敕,

左右散骑常侍各置参官两人,令自拣择闻奏,参典亦置两人,后省。)

谏议大夫四员。(秦、汉曰谏大夫,光武加议字。隋于门下省置谏议大夫七

员,从四品下。武德四年敕置四员,正五品上。龙朔改为正谏大夫,神龙复。大

历四年敕只四员,正五品上。龙朔七年三月敕,其谏议四员,内供奉不得为正员。

至贞元四年五月十五日敕,谏议分为左右,加置八员,四员隶门下为左,会昌二

年十一月中书奏:隋于门下省置谏议大夫七员,从四品下。今正五品上。自大历

二年门下中书侍郎升为正三品,两省遂阙四品官。其谏议大夫望升为正四品下,

分为左右,以备两省四品之阙。向后与丞郎出入迭用,以重其选。敕可之。)谏

议大夫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凡谏有五: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规谏,四

曰致谏,五曰直谏。

起居郎二员,(从六品上。古无其名,隋始置起居舍人二员。贞观二年省起

居舍人,移其职于门下,置起居郎二员。明庆中又置起居舍人,始与起居郎分在

左右。龙朔二年改为左史,咸亨复。天授元年又改为左史,神龙复也。)楷书手

三人。起居郎掌起居注,录天子之言动法度,以修记事之史。凡记事之制,以事

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必书其朔日甲乙,以纪历数,典礼文物,

以考制度,迁拜旌赏以劝善,诛伐黜免以惩恶。季终则授之国史焉。(自汉献帝

后,历代帝王有起居注,著作编之,每季为卷,送史馆也。)

左补阙二员,(从七品上。)左拾遣二员。(从八品上。古无此官名。天后

垂拱元年二月二十九日敕:“记言书事,每切于旁求;补阙拾遣,未弘于注选。

瞻言共理,必藉众才,寄以登贤,期之进善。宜置左右补阙各二员,从七品上,

左右拾遣各二员,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行立次左右史之下。仍附于令。”天

授二年二月,加置三员,通前五员。大历四年,补阙、拾遣,各置内供奉两员。

七年五月十一日敕,补阙、拾遣,宜各置两员也。)补阙、拾遣之职,掌供奉讷

谏,扈从乘舆。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大则廷议,小则上封。若

贤良之遗滞于下,忠孝之不闻于上,则条其事状而荐言之。

典仪二员。(从九品。南齐有典仪录事一员,梁有典仪之官,后省。皇朝又

置典仪二人,隶门下省。初用人皆轻,贞观末,李义府为之,自是用士人为之。)

赞者十二人。(隋太常、鸿胪二寺,皆有赞者,皇朝因置之,隶门下省,掌赞唱,

为行事之节。分番上下,谓之番官。)典仪掌殿上赞唱之节,及殿廷版位之次。

凡国有大礼,侍中行事,及进中严外办之版,皆赞相焉。

城门郎四员。(从六品上。汉有城门校尉,掌京城诸门启闭之节。隋改校尉

为城门郎,置四员,从六品,皇朝因之也。)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门仆八百

人。(门仆,晋代有之。皇朝隶城门局,分番上下,掌送管钥。)城门郎掌京城

皇城宫殿诸门启闭之节,奉出纳管钥。开则先外而后内,合则先内而后外,所以

重中禁,尊皇居也。候其晨昏击鼓之节而启闭之。凡皇城宫城合门之钥,先酉而

出,后戌而入;开门之钥,后丑而出,夜尽而入。京城合门之钥,后申而出,先

子而入;开门之钥,后子而出,先卯而入。若非其时而有命启闭,则诣阁覆奏。

符宝郎四员。(从六品上。周有典瑞之职,秦有符玺令,汉曰符玺郎。两汉

得秦六玺及传国玺,后代传之。隋置符玺郎二员,从六品。天后恶玺字,改为宝。

其受命传国等八玺文。并改雕宝字。神龙初,复为符玺郎。开元初,又改为符宝,

从玺文也。)令史二人,书令史三人,主宝六人,主符三十人,主节十八人。符

宝郎掌天子八宝及国之符节,辨其所用。有事则请于内,既事则奉而藏之。八宝:

一曰神宝,所以承百王,镇万国。二曰受命宝,所以修封禅,礼神祇。三曰皇帝

行宝,答疏于王公则用之;四曰皇帝之宝,劳来勋贤则用之。五曰皇帝信宝,征

召臣下则用之。六曰天子行宝,答四夷书则用之。七曰天子之宝,慰抚蛮夷则用

之;八曰天子信宝,发番国兵则用之。凡大朝会,则捧宝以进于御座。车驾行幸,

则奉宝以从于黄钺之内。凡国有大事,则出纳符节,辨其左右之异,藏其左而班

其右,以合中外之契焉。一曰铜鱼符,所以起军旅,易守长。二曰传符,所以给

邮驿,通制命。三曰随身鱼符,所以明贵贱,应征召。四曰木契,所以重镇守,

慎出纳。五曰旌节,所以委良能,假赏罚。鱼符之制,王畿之内,左三右一;王

畿之外,左五右一。(左者在内,右者在外。行用之日,从第一为首,后事须用,

以次发之,周而复始。)大事兼敕书,小事但降符,函封遣使,合而行之。传符

之制,太子监国曰双龙之符,左右各十。京都留守曰麟符,左二十,其右一十有

九。东方曰青龙之符,西方曰驺虞之符,南方曰朱雀之符,北方曰玄武之符,左

四右三。(左者进内,右者付外。)随身鱼符之制,左二右一,太子以玉,亲王

以金,庶官以铜,佩以为饰。刻姓名者,去官而纳焉;不刻者,传而佩之。木契

之制,太子监国,则王畿之内,左右各三;王畿之外,左右各五;庶官镇守,则

左右各十。旌节之制,命大将帅及遣使于四方,则请而佩之。旌以专赏,节以专

杀。(《周礼》之制,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又云,

道路用旌节,即汉使所持者是也。)

弘文馆:(后汉有东观,魏有崇文馆,宋有玄、史二馆,南齐有总明馆,梁

有士林馆,北齐有文林馆,后周有崇文馆,皆著撰文史,鸠聚学徒之所也。武德

初置修文馆,后改为弘文馆。后避太子讳,改曰昭文馆。开元七年,复为弘文馆,

隶门下省。)学士。学士无员数,自武德已来,皆妙简贤良为学士。故事,五品

已上称学士,六品已下为直学士,又有文学直馆学士,不定员数。馆中有四部书

及图籍,自垂拱已后,皆宰相兼领,号为馆主,常令给事中一人判馆事。学生三

十人,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上。)令史二人,楷书手三十人,典书二人,拓书

手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九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弘文馆学士掌详正

图籍,教授生徒。凡朝廷有制度沿革,礼仪轻重,得参议焉。校书郎掌校理典籍,

刊正错谬。其学生教授考试,如国子学之制焉。

中书省(秦始置中书谒者,汉元帝去“谒者”二字。历代但云中书。后周谓

之内史省,隋因为内史省,置内史监、令各一员。炀帝改为内书省。武德复为内

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龙朔改为西台,光宅改为凤阁,神龙复为中书省。开元

元年改为紫微省,五年复旧。)

中书令二员。(汉、魏品卑而付重。魏置监、令各一员,历南朝不改。隋省

监,置令二人,正三品。隋文帝废三公府僚,令中书令与侍中知政事,遂为宰相

之职。隋曰内书令。武德日内史令,寻改为中书令。龙朔为西台右相,咸亨复为

中书令。光宅为凤阁令。开元元年改为紫微令,五年复为中书令。天宝改为右相,

至德二年复为中书令。本正三品,大历二年十一月九日,与侍中同升正二品,自

后不改也。)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帝载,统和天人。入则告之,出

则奉之,以厘万邦,以度百揆,盖佐天子而执大政也。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

书,二曰制书,三曰慰劳制书,四曰发敕,五曰敕旨,六曰论事敕书,七曰敕牒,

皆宣署申覆而施行之。凡大祭祀群神,则从升坛以相礼。享宗庙,则从升阼阶。

亲征篡严,戒敕百僚,册命亲贤,临轩则使读册。若命之于朝,则宣而授之。凡

册太子,则授玺。凡制诏宣传,文章献纳,皆授之于记事之官。(武德、贞观故

事,以尚书省左右仆射各一人及侍中、中书令各二人,为知政事官。其时以他官

预议国政者,云与宰相参议朝政,或云平章国计,或云专典机密,或参议政事。

贞观十七年,李勣为太子詹事,特诏同知政事,始谓同中书门下三品。自是,仆

射常带此称。自余非两省长官预知政事者,亦皆以此为名。永淳中,始诏郭正一、

郭待举、魏玄同等,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旨平章事。自天后已后,两省长官及同

中书门下三品并平章事,为宰相。其仆射不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者,但厘尚书省而

已。总章二年,东台侍郎张文瓘,西台侍郎戴至德等,始以同中书门下三品著之

入衔。自是相承至今。永淳二年,黄门侍郎刘齐贤知政事,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自后两省长官,及他官执政未至侍中书令者,皆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

中书侍郎二员。(汉置中书,掌密诏,有令、仆、丞、郎四官。魏曰中书郎,

晋加“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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