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墨香风韵 >

第183部分

墨香风韵-第183部分

小说: 墨香风韵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凌云志爱怜地看了嫣公主一眼,对越信君笑道:“这次约你来,一是叙叙故旧,多年未见,今见使君风采依旧,甚是欣慰;二呢,还请上达贵王上这番隐情,不胜感激。”他主要是为了了却嫣公主的一番心愿,使她不留遗憾。
    越信君朗声笑道:“早知凌公乃古念旧情之人,呵呵,好,好。请放心,相信王上得知公主还活着,并且嫁给了威震天下的辽东奇人,一定会大喜过望的,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嫣公主笑吟吟地站起身来,盈盈一礼,道:“如此,谢过王叔。”
    第二卷 塞外风云 第四集 汉国初建 第十四章 颁布律法(1)
     更新时间:2008…6…4 21:00:04 本章字数:2331
    凌云志对狂狮军团又奖又罚的举措,威震八军,各军儆戒,欣悦臣服。
    狂狮军团得主公首次嘉奖命名,军心振奋,倍感光荣,这可是对狂狮军团战斗力的肯定,无上的自豪。
    胥能则情绪有些低落,感觉抬不起头来。
    胥能离军之日,冷风设宴相送,脸上充满惜别之情,却无任何颓废之绪,威武而坐,豪爽举杯道:“胥将军当善体主公的良苦用心,好好学习,争取早日回到军中,你我再一起运筹帷幄,驰骋于疆场!此杯算是给你一壮行色,来,干杯。”军中高级将领已优先配备各种生活用具,这种七钱青瓷酒杯就是其中一种。
    胥能此次挺受打击的,对于主公的处罚他是欣悦臣服,他只是觉得面子上有些过不去,同期之人他是最早冒头的,一路飙升直至副军团长,如今一下被降下两级,弄去军事学院学习,觉得挺丢人的。朝冷风一扬杯,一饮而尽,黯然道:“今次连累将军降级,皆末将之过也。”
    冷风虎目圆睁,瞪了胥能一眼,斥道:“没出息!怎么?受到这么点小挫折就爬不起来了,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了?我冷风带出来的兵没有孬种,跌倒了,再爬起来,那才是英雄好汉!把腰板挺直了,少给我弄出一副哭丧样!谁不犯错误?到了军事学院也得给我把腰板挺直了,要是丢了狂狮军团的脸,看我怎么收拾你。”
    正所谓劝将不如激将,冷风的一番话顿时扫去了胥能心里的阴云,激出了他男人的血性,瘦弱的身躯一下蕰满了能量,笔直站起,亲手给冷风到满酒,自己倒满,举杯沉声道:“请将军放心,末将绝不敢给狂狮抹黑,你就瞧好吧。”一饮而尽,然后朝冷风及相陪的骆虎、陆荣一拱手,“末将这就出发,后会有期!”说完大步来到帐外,翻身上马,头也不回地率领着亲卫们风驰电掣地驰向营门。
    “好样的,小子,加油!”身后传来骆虎如巨雷般的声音。
    冷风、陆荣、骆虎目送着胥能狂野的身影消失在营门外,冷风眼里满是欣慰,胥能从越国吴城相随至今,可以说是他一手培养起来的将领,自然不想他从此萎靡不振,一蹶不起,见他从善如流,重新燃起斗志,心里非常高兴。
    蓟城,凌云志签署,《国家货币金融法》正式颁布。
    《国家货币金融法》开宗明义地规定,货币由国家统一铸造发行,严禁民间私铸货币。国家设国家货币钱庄负责铸造发行货币、开展无息存储、通存通取、有息借贷业务。
    实行金、银、铜币三种形制,为国内唯一合法的交易货币,严禁其他货币在国内流通。
    货币流通水准为:一金币等于十银币,一银币等于一百铜币。
    国家货币钱庄每次铸造货币数量由内阁根据需求决策签发,国家货币钱庄不得私自超额、超批次铸造。
    金、银、铜矿属国家所有,严禁私自开采,严禁金、银、铜交易,手工作坊所用金、银、铜原料,内府商号备据出售,严禁转作他用和转售。
    严禁私人拥有金、银、铜原料和铜成品,国家货币钱庄按价回收。
    律法中对私铸货币专条陈列,规定将依据刑法中的有关条款,处罚如下;诸私铸货币者,将处以极刑(死刑),家财充公,父母妻子子女流放边荒,作具已备未铸者,将处以极刑(死刑),家财充公,妻子子女流放边荒,作具未备者,将处以极刑(死刑)。若磨错成币令薄小,取金银铜求利者,徒十年,家财充公。流通假币不上交者,徒一年。
    国外私铸汉国货币者,将依据与各国的盟约保护贸易条款,派员专门打击,他国朝廷所属机构私铸者,其国将受到汉国军队的攻击。
    国家货币钱庄设货币流通监督司,专责稽查私铸货币事。
    暂不开展其它钱庄设立业务,待时机成熟,再行修改国家货币金融法。
    为了确保货币的永久流通,《国家货币金融法》对私铸货币可谓打击甚严。
    《国家货币金融法》还规定了借贷利率的上下限,对借贷者需提供的有关手续和程序进行了说明,并规定了对到期还不上本息者的处罚:到期不还本息者,不论原因,由当地政权监管劳作,直至抵顶其本息为止,本人因自身原因死亡的,由其长子替顶,所欠本息由内府代交,户部从赋税分成中逐年扣除,再交给内府。
    暂不对非国内居民开展借贷业务,待时机成熟时再行修改国家货币金融法。
    《国家货币金融法》颁布的同时,户部接着发布了限期到各地国家货币钱庄新旧币兑换的公告,规定逾期不兑换者,旧币作废,不再流通,并指导性地规定了部分主要粮食、布匹的新币的价格。
    新的金、银、铜币铸造得非常小巧精美,大小一般,圆形,图案不同,两面均有图案,由于铸造时里面都加入了一定比列的坚硬金属,所以币面均比较坚硬,不易磨损,上面还有汉国金、银、铜币的字样。
    兑换开始以后,民众普遍对新币比较喜欢,小巧易于携带,而且保值。这次新旧币兑换,比照旧币的粮食、布匹价格,民众普遍受惠,因此兑换踊跃。
    国家货币钱庄在县以上城市中普遍建立了分支机构,因此在规定的期限里,所有的民众都兑换出了手里的旧币,至此新的金、银、铜币正式开始发挥货币作用,并历久不衰,彻底结束了货币混乱、多币流通的局面,稳定了民众的生活,促进了农工商各业的良性发展。
    国家货币钱庄的借贷业务开展以后,领地、燕地商业、手工作坊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发芽,不断发展壮大,为日后商业、手工业的腾飞提供了翅膀。
    第二卷 塞外风云 第四集 汉国初建 第十四章 颁布律法(2)
     更新时间:2008…6…4 21:00:05 本章字数:2498
    建国、登位大典和结婚大典也处于紧锣密鼓的筹备阶段,这下可把礼部忙坏了,查经考典,筹备仪式。
    参议阁更是连开会议,讨论修订各种律法。
    《大汉军律》、《大汉政律》、《授爵律》、《大汉王位承袭律》、《大汉居民法》、《大汉刑律》、《大汉财税法》、《大汉经济法》,加上已经颁布实施的《国家货币金融法》,一共九部律法。
    《大汉军律》涵括了所有军事活动的律令规范,包括军政、军令、军制、军阶军薪、军法、后勤、军工等诸方面的内容。军政、军令、军制、后勤、军工等则与之前所行的一脉相承,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军阶军薪制则属于新出来的政策,军阶分为兵、士、尉、校、将五等十八级,具体分为列兵、一等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准尉、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准将、少将、中将、上将、大将共十八级。
    没有立功的一年兵为列兵、没有立功的二年兵为一等兵、没有立功的三年兵为上等兵,士兵没有立下功勋不得担任下士以上职务。伍长是下士军阶,屯长是上士军阶,队长是少尉军阶,大队长是上尉军阶,营长是中校军阶,师团长是准将军阶,军团长是中将军阶,上士以下是基层官兵,准尉、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为中级军官,上校、准将、少将、中将、上将、大将为上层军官。
    所有常备军人实行月薪制,以货币支付,按照军阶不同逐级递增,军阶越高月薪越高。军龄40年以上或者准将军衔以上退役的军人,将享受和拥有爵位退休者同等待遇。战死者抚恤金将是在职月薪的100倍,这一条将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变更,绝对保证所有亲属都将受到朝廷的照顾。
    军法中则在军纪的基础上,加上了军礼、奖惩措施、标准以及军功授爵制的内容,对在国家战略、战术有突出贡献,战役中发挥至关重要作用者除正常晋升军阶、奖赏外,由国王特别授予爵位等级,按授爵律执行。
    全民军训、预备役制也写入了《大汉军律》。
    《大汉政律》则对朝廷各级政权机构的设立、编制、职责、运行、权限等以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实行品级制,设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官职、月薪与品级相对应。品级考核不论出身、门第,以才能、学识、政绩论。
    官员选拔专条陈列,分举荐制、自荐制、功劳选拔、学院甄选,不论出身,唯才任用。
    各级官吏实行年终考绩制,视察和监察地方制,对地方官吏实行年终考绩的同时,还实行了一套自上而下的视察和监察地方行政的制度。国王、相国、郡守都必须经常到所属的县巡视和考察,考核地方行政,了解民情。
    规定了各品级官员退休的年龄和退休薪金,取消世袭制。
    《授爵律》主要表彰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诸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由国王根据各院府所报备的特殊贡献者,审核而授。
    所授之爵乃礼遇称号,分为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共五等,可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享受民众特殊礼遇,可直接面见国王,对国政、国策、国计民生、军事、经济诸领域提出见解,可参加国家大典、国宴,史册留名等,不在其位者不具有参政、行政资格。
    所授之爵只惠于本人,非世袭,过世后所授爵位自然取消。严禁授于封地、封邑,所授之爵在私购的土地上不享有特权。
    《大汉王位承袭律》开宗明义,确定王位为王族世袭制,长子继任,任期不得超过三十年,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岁。
    国王的妻子均称王后,以嫁给国王的时间早晚排序,首位者为后宫之首,不设滕妾后妃等等级。
    王子不分嫡庶,按年龄大小排序,十五岁前可生活在后宫之中,享受王族待遇。王子、公主九岁前就读上书阁,上书阁除配备有专门的文、武、军少师外,两院、两府、各学宫、学院轮流定期入教;九岁后改名换姓就读凌云乡学、蓟城学院或者蓟城军事学院、蓟城太医院,放学后仍就学于上书阁;
    满十五岁的王子改名换姓远离蓟城经商锻炼五年,赐赏金币两千。五年后必须返回报备待核,业有所成者授予公爵称号,恢复姓名,准其择地定居经商或任职两院、两府从四品以上官职。
    一无所成者,必须隐姓埋名边防从军三年,从军期满,未得任下士者,返回蓟城,恢复姓名,享受国家津贴,任其择业,后人不享受国家津贴。
    从军得下士军阶者,可破格升任少尉军阶,恢复姓名,继续军中任职三年,返回蓟城,按其军中所任军阶上调两级,最高不得超过少将军阶,准其在两院、两府按相应级别安置任职,授予男爵称号。
    王子所授爵位为亲爵,除可世袭,长子承袭制外,其余等同于授爵制所定。
    长子九岁前与诸王子同,九岁后搬入太子府,设受各学宫、学院首脑教育,为半天轮流制,其余半天改名换姓就学凌云乡学、蓟城学院、蓟城军事学院,两院、两府首脑要定期前往太子宫传授治国之道。太子满十五岁一样要改名换姓远离蓟城经商锻炼五年,赐赏金币五千。锻炼期满,经商所得交与内府,以太子身份临朝听事。
    若长子为痴呆傻,由内阁、军机阁共议,国王亲定,改由次子继任太子;若太子殡天,改由次子继任太子。
    国王殡天,无子嗣或太子未满十五岁者,由经商锻炼五年业有所成而从未从仕的兄弟中择年最长者继任王位。
    太子未满十五岁者,继任国王及其妻、子不得入前书房及后宫,不得另建宫殿。(说白了就是暂代)待其退位后,可享受国家供奉,其长子自然具有公爵身份,王位继续由太子继任,太子亡故,由其兄弟继任太子,以此类推。
    最后又说明《大汉王位承袭律》任何人都无权修改、废除,否则为国家公敌,人人得而诛之。
    为了避免兄弟相残,王族相争,凌云志和那些大臣们可说煞费苦心。
    第二卷 塞外风云 第四集 汉国初建 第十四章 颁布律法(3)
     更新时间:2008…6…4 21:00:06 本章字数:2432
    《大汉居民法》依照荀况的礼制之学,将居民分成了王族、亲爵、爵、官、民、奴六等,各制礼仪、行为规范,使其上下序,各安其业。
    居民法中对人数最众的平民所涉最多,规定诸平民平等,无分上下,礼仪一致,鼓励学文习武,学习六艺百技。
    居民法规定奴仆也必须单独建立户籍,明确主人,主人可随时赦免其奴仆身份,归而为民。
    按照凌云志的提议并没有把士列为一个单独的等级,这样除了王族、亲爵外,其他各等级都可通过努力奋斗而改变身份。
    居民法还规定凡汉国子民皆为华夏族人,严禁私设他族,分裂民族的行为。
    居民法还规定了婚姻登记制度,只有到内政专门机构登记、造册才为合法婚姻,无论妻妾都需登记认可。子女不分嫡庶,按长幼排序,继承家产之子女必须尊老爱幼,奉养父母(含父之所有妻妾),孝敬老人,宽待兄弟姊妹。
    子女无论是否继承家产,均有奉养父母(含父之所有妻妾),孝敬老人的义务。
    居民法还鼓励生育,并规定了具体的补贴政策。
    《大汉财税法》以律令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财政货币的保管、支出制度,国家粮食储备的购买、管理、支出制度,国家财政审批支出制度,王室、爵位列项支出、王室费用支出制度。
    明确规定了各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