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的记忆-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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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的上网玩游戏,多了一个人,连说话都不方便了,我像一只可怜虫,提不起精神来。中午在同学开的餐馆吃饭,被同学一阵猛问,我至少说了几十遍普通朋友,他们还要问,是,我是喝了你们喜酒,喝了你们心肝宝贝的满月酒,那你们也不能就这么迫切的想要喝回来吧。
送走她们两姐弟,我的腹中突然一阵痉挛,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痛苦表情,还好,他们两姐弟不在,要不还以为我不欢迎她们呢。我又从一楼奔回六楼,居然连汗都没出,难道是昨晚着凉了?最近老家忽冷忽热的,天气一天一变,像我这样缺照顾的人,很容易就得什么感冒啊,非典感冒啊之类的。但我的身体练的很棒的啊,很久都没得过病了,还是赶紧看看家里有什么药吧。翻箱倒柜,居然什么都没发现,算了,还是用我的坚强意志驱除病魔吧。
最近看了姜戎的狼图腾,终于深刻的了解了狼的很多习性,以及草原上的很多秘密。狼也渐渐的成为了我心中的一个图腾。严格来说狼在很多地方都是人的师傅,是在狼的多年教导下,少少的蒙古铁骑居然能横扫亚欧大陆,建立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版图。蒙古人既尊敬又憎恨,既崇拜又学习狼,因为狼是强者,在蒙古草原上,凶猛的动物只剩下了狼,只有强者才会被人尊敬,被人崇拜,被人学习甚至被人憎恨。
狼教会了人很多很多,狼可以说是军事家、实战家,他们从不纸上谈兵,每一匹狼都是勇猛的斗士,他们都有狼牙山五壮士的精神,都有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勇气。以狼为图腾的民族必将有狼的精神,狼的血气,狼的果敢。
狼是草原卫士,狼天生就知道保护草原,保护他们的家。没有狼,草原在多少年前就将毁灭,而人不但自己毁灭草原,而且还要赶尽杀绝保护草原的狼,人多说狼狠,狼恶,狼贪婪,其实人心才是更狠,更恶,更贪婪的。
什么叫适者生存,狼就是自然界最好的适者,可是在人的疯狂改造下,自然都没了,还能留的下什么自然界的适者。
我愿做一匹狼,我愿像狼一样战斗,即使是色狼,我也要大呼:我是色狼我怕谁。
打完上面的字,喝进肚里的两瓶十滴水,好像起了点作用,额头开始冒汗了。为了明天以十足的精神赶去上海,我决定早点睡觉,就23点59吧。
愿大家鬼节碰不到鬼,就算碰上也是开心鬼,我只愿碰到像倩女幽魂里面小倩那样的女鬼。
第十三章 真爱离我而去
http://demo。whnew。/web/huawei/admin/html/UploadFile/20069152562612。wma(请一定要听这首曲子)
你还记得吗?我们认识的那个夜晚,你已经忘了吧,就在你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我已经红了的双眼,我说过是风把我带到了你的身边,也是风把你吹的越来越远,只有我一个人站在孤单的地平线,或许,爱情的本身很简单,只是我们一直站在爱情的迷雾里面,根本就无法去发觉他的简单,我知道,你不爱我,因为你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看过我,你一直在用善意的谎言欺骗着我,我一直都在安慰我自己,也许,你是没有发现我的好,也许,许多事情你还忘不掉,也许我注定要接受爱情的煎熬,也许,也许。。。。画面永远停留在我们分开的那个夜晚,我站在路边,看着你远去的身影,我多么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即使没有任何语言,至少你能看我一眼,就一眼,我在无数次的企求上天,可你却没有给我一丝的空间,你叫我如何去相信你爱的誓言,你叫我如何去面对,没有未来的明天,你叫我如何去诉说心中的语言,你叫我如何去守侯爱情的家园,是啊,你走了,只留下我,一个站在风里的人。是啊,我是从风中来的啊,还要随风而去,我彻底的明白了,你不爱我。
听完这盒录音带,从不流泪的我已经泪流满面了,我面色死灰,五脏六腑在不断的绞痛。
三年前,我与青梅竹马的云,即将踏上婚姻的殿堂,那一天,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深存,蓝蓝的天空万里无云,上天仿佛也在祝福我们,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老天却突然发怒了,它把蓝变成了红,当我看到云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血染婚纱了。
原来,婚车在来的路上,遇上了车祸,四车相撞,其他人受的都是轻伤,只有云,却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怒问苍天: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如果,你想让我也死的话,我就偏偏要活给你看。话虽是这么说,极度悲痛的我,却像一个傀儡一样,整天喝的烂醉,家人劝过多次,见没有效果,只能摇头无奈了。
记得那一天,是八月的一个狂风的夜晚,在我失去云已经有了半年时光。我照例是喝的烂醉,开着自己的宝马在无人的街道上横冲直撞,突然,一个女人出现在十字路口,酒精麻醉了我的神经,当我反应过来急踩刹车的时候,车子已经撞倒了那个女人。
突来的变故,我冷汗直冒,酒马上就醒了过来。我连忙将昏迷的女人抱上了车,送到了就近的医院,医生检查了之后说:还好,只是小腿骨折,没有什么大事,但要修养两个月。经过一番治疗,女人终于醒了,我开始向她道歉,并问她怎么联系她的家人。
女人没有回答我的话,却突然哭了起来。我连忙拿纸将她的眼泪搽干,问她:你有什么困难吗?尽管跟我说,我尽力帮你,毕竟是我把你撞了的。女人摇了摇头说道:我是一个孤儿,我没有亲人,前几天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现在却要在病床上躺两个月,工作没有了,以后我怎么生活啊?
我说:你放心好了,等你病好以后,可以去我公司上班的,我们公司正好缺人。好了,你安心养病吧,我会来照顾你的。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这个女人不过是二十三、四岁,青春美丽,脸上两个小酒窝十分迷人。
在之后的两个月时间里,我天天来看她,我陪她聊天,和她一起吃饭,给她讲许多趣事,听她讲述她的悲惨童年。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雨,我知道了她的过去一切,她也知道了我的悲伤,我的痛苦。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而我在这两个月时间里,也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充满了朝气,家人看了也是十分高兴。
终于,我把雨带回了家,爸妈对她十分满意,催促我们两人赶快结婚。
我们的婚期定在春节的前一天,那一天,风很大,还下起了雨,我穿着礼服站在教堂前等待着雨婚车的到来,细雨洒在了我的头上,当婚车到来,穿着婚纱的雨下车的那一刻,我突然发现雨变成了云,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突然痛恨自己居然就这样忘了云,雨突然大了起来,我不顾一切的冒雨夺路而逃,亲朋好友被这突然的变故,惊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向一个罪人一样,跑到云的墓地,向她忏悔。我一直没有发现,雨穿着雪白的婚纱站在我的身后。瓢泼的大雨将我们两人淋的浑身湿透。
雨哭红了双眼:翔,我知道你忘不了云,但云毕竟已经死了啊,她在天堂一定也希望你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我头也不回的说:雨,你走吧,我忘不了云,这样对你我都不公平。
雨痛哭着说:翔,我明白了。我只希望你回头再看我一眼,只要一眼,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怕自己回头看见她痛哭的样子,会心软下来。于是,我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站在风中雨中流泪的雨。
两年后,我终于将云放下了,我无比的思念着雨,我通过一切办法终于知道了雨在和我分开之后,被她澳大利亚的表叔给接了过去。我一刻没有停留,飞到澳大利亚,见到了她的表叔,也同时我见到了雨的骨灰。
雨的表叔给我一盒录音带说道:这是雨在日记里说要留给你的,哎,可怜的孩子,没享几天福就在过马路的时候闯红灯被汽车撞死了。
我知道,是我害了雨,她在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还想着我,想着我这个抛弃她的人,在雨的心里没有红灯,没有匆匆而来的汽车,只有我。
我知道真爱永远离我而去,我不会再爱任何一个女孩,也不会让任何一个女孩爱上我,我剩下的日子只是每一天的不断重复。
我知道,上天在我失去了青梅竹马的云之后,不忍看到我的痛苦,又把善解人意的雨给了我,可是我不懂得珍惜,是我残忍的将真爱赶走,我将永远接受上天的惩罚。
第十四章 当有一天,你会看见王者在飞翔
我一出生,哭声嘹亮,爷爷奶奶死的早,我是外公的第一个三代,他急切的和二舅一起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叫翔,字飞云,意为飞上云霄。
3岁前,家里穷,爸妈要做生意,只能把我交给外婆和小姨带,她们两非常宠我,却又都很烦我,因为我特别会哭。
7岁,上小学一年级,数学98分,语文20分,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白痴。
8岁,我比同龄人更喜欢哭,他们都说我像女孩子,我不以为然。
10岁,全省语文竞赛,得了一等奖,开始厌烦枯燥的数学,而喜欢上了精彩的文字。
11岁,喜欢上了BEYOND乐队的主唱黄家驹,把他做为自己的精神支柱。当听到他坠台身亡的消息后,痛哭了好几天,并写了一篇文章纪念他:何时再来人间,你这真正的歌者。是他让我明白了,做为了一个未来的男人,一定要学会坚强,不能轻易流泪。
12岁,郑渊洁把我带入了一个童话的世界,我开始整天想着希奇古怪的东西,并跟周围的伙伴讲着我自己瞎编乱造的故事,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像他一样的童话家。
14岁,在恐怖老师的打压下,我开始厌恶中国的教育机制,对读书失去了兴趣,想要自由。
15岁,放弃读高中考大学。进了地区农校,虽然学的专业是经济管理,但农校吗,总是要务农的。第一次拿锄头,第一次挑粪,第一次种菜,第一次打坑,肩膀磨破了,两手的血泡起了破,破了起,终于生出了茧子,小时候被宠爱而成的虚弱多病的身体居然渐渐强悍了起来。体验到了友情的珍贵,没有他们的帮忙,我一开始是绝对完成不了学校布置的任务,当看到自己种出来的大蒜、白菜、毛豆和果树,我开心的笑了,这是友情的果实,农校的生活痛并快乐着。
16岁,冲破重重考验,杀进广播站成了一名播音员,情窦初开,暗恋上了朝夕相处的女搭档,她是全校公认的校花,所以一直都不敢表白,只能每天站在阳台上看着她经过的身影,终于知道爱情它不是病,爱上却要人命的感觉。同年,爱上武侠小说,遍览各大侠佳作,理想变为有一天看到自己的武侠小说出版。
17岁,受到师生的喜爱,被评为最优秀的播音员,大家都说我也许会成为了一个专业的播音员,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18岁,农校毕业被分配到城关镇政府农业组上班,临走前还是没有向她表白,这件事至少让我后悔了四、五年,所以始终记得一句话:勇敢去做吧,当你到老时,你后悔没做的事一定比你后悔做了的事要多的多。
19岁,腐败、乏味、无意义的乡镇工作让我失望透顶,打算去外面闯荡闯荡。办好停薪留职,来到了北京,进了一家保健食品公司,产品针对糖尿病患者,从一开始经理的白眼,到后来老总的微笑,从最初的商场的促销员干到后来的业务经理,中间的艰辛,只有自己明白。曾经差点就打道回府了,是家驹的歌声让我坚定了信念,把别人的嘲笑化为了动力。
20岁,怀念农校的快乐时光,思念那些患难与共的兄弟,看清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理解社会的世态炎凉。
21岁,开始讨厌每天做同样的工作,觉得自己需要花几年时间来学习各种东西,丰富自己。毅然辞职,跨入别的行业,先后干过报社、广告、安防等多种工作,时间都不长。
22岁,和死党合作弄商贸中心,以食用菌、水果、茶油为产品,客户是北京各大院校和部队,认识了很多知名人物,才发现越是大人物,越是平易近人。年底结算,没有亏本,留下流动资金,还能拿点钱回家过年,体会到了自己创业的自豪。
23岁,投资了第一家店面——羽绒服专卖店,由于各种原因以关门而告终,但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和总结。公司开始赚钱,但开销太大,而且要不断投入,所以借父母的钱一直没还。父母年纪大了,又不是很理解我们年轻人的要创业先铺路的理念,急命我到江苏来学习如何开好一家茶餐厅,想让我接手生意并开连锁。和死党商量了一夜,觉得可以两手抓,我去江苏开茶餐厅,他在北京打理业务,看哪个更有发展前途,再说,也许还能达到双赢。同年,在失恋之后,利用无数个通宵,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武侠小说,虽然写的很烂,但自己看觉得还是挺有趣的。
现在,我24岁,没有一分钱存款,也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稳定的工作,也还没有女朋友,我不知道未来会变成怎样,但我很高兴,我有相亲相爱的家人,我有那几个视同生死的兄弟,我坚信,当有一天,你们会看见王者在飞翔。
第十五章 爱情白面包
面包的保质期有多长?三天、五天或者是七天。
爱情的保质期呢?也许是瞬间变质,也许是历经沧海桑田。
去年年初,我在江苏的一个小镇开了一家蛋糕店,主营蛋糕、面包。由于质量好、价格公道、服务又好,所以生意十分兴隆,每天早晨烤出来的各式面包,到下午就被抢购一空,但唯独有一种白面包却少人问津。
那是不加任何配料、辅助物的纯切片面包,也叫吐司。大城市的人喜欢用它做为早点,涂点果酱,夹点鸡蛋、火腿什么的,而在这个小镇却无人识货,小镇的人都喜欢吃样子精美,添加豆沙、果酱、火腿、玉米之类的面包。
店里的伙计总是劝我不要再做这种白面包了,我却总是摇摇头,笑着说:“会有人吃的,就算卖不出去,自己吃也是好的。”其实我就很喜欢吃这种面包,淡淡的,不搀杂任何东西,有一种纯洁的味道。
那是一个下雨天,街上行人少得可怜,店里的员工都趴在桌上昏昏欲睡,我也拿着一本书在二楼后坐无心的看着,突然,一对六、七十岁的老夫妻走了进来,只见大妈的精神倒还可以,而大爷的腿脚看起来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