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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刁民-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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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海扁小二哥一顿,但是今天他没有,小二哥上午已经被黄忠的人毒打了一顿,倘若此时再被殴打,那他的命真是太惨了。
    几人带着行李出了潜龙山庄,霍骇暗思,什么潜龙山庄,里面住的都是瘪三,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黄忠等人的霸行,哎,苏州城的仁人志士估计都成木头人了。
    夜幕下的星星还是那么闪亮,要是搁在平时,霍骇肯定会搂着张云一起赏月,可是今日他一点赏月的心情都没有。
    自己是李世民派到苏州城来查处贪官污吏的,虽然是微服出行,可是怎么说也是钦差大人吧?古往今来,哪有钦差大人流落街头的,这钦差当得也太窝囊了一点!
    回去不找李世民要上几万两银子,他觉得难平自己心中的万丈怒火和莫大的憋屈。
    冷风袭来,快要入冬时候的夜晚毫不留情地给了霍骇以寒意,这个朝代没有城市效应,所以苏州城里也是格外地冷。
    张云也是站在一边哆嗦,他急忙将其搂到怀里,街上的茶楼、店铺都已经关门,他现在才明白,眼前的景象才是苏州城真正的面貌。
    白天那种喧闹和繁华只是表象,真正的苏州城其实沉浸在黑暗和阴冷的阴霾之中。
    王强这厮则是一路漫骂。骂黄忠和黄明,骂完他们之后骂胡权,骂完胡权之后骂小二哥。
    其实霍骇知道这厮漫骂地原因。还不是因为行李都是他一个人背着呗!
    “去我家住吧!”一个熟悉的温柔的声音传来,不禁让霍骇浑身酥软了一下,他们一起转身往身后看。
    夜风中站着一个亭亭玉立地小家碧玉。大辫子、大眼睛。健康的肤色。形态之中透露出一股含蓄的美。
    来者正是那个大辫子女孩,小妮子手里拧着一个花篮,估计是刚卖花回来,刚好路过这里。
    “去你家住?好啊!好啊!”王强见有地方住了,急忙千恩万谢,将笨重地行李放在一边。憨笑起来。
    一听小妮子说这话,霍骇自然也不会有意见了,现在北风凛冽、月黑风高,几个人总是在街上游荡也不是办法。
    他现在还没找到苏州城飘香楼地位置。否则进去温存一晚也能度日,只是张云就无处安置了,去大辫子女孩家正好,让大辫子女孩天天带着张云卖花去,他觉得自己就有机会寻花问柳了。
    再说了,他一直对这个大辫子女孩抱有极大地好奇心,先是巧遇,他救了她,还送给她银子,可是她却丝毫不领情,再者就是刺史府外面的情形,他本想上去和她打招呼,可是她却装作不认识地跑开了。
    现在好了,有机会去她家,狼只要进了兔子窝,日后的事情还不好办?
    “那在下就在此先谢过姑娘了!”霍骇急忙作揖,大辫子女孩欠身还礼,天上的明月没有她的大眼睛亮。
    “不行,我反对!”一直憋在一边不说话的张云忽然大喊起来,小妮子小脸涨红,明显是在吃醋。
    “难得人家姑娘收留咱们,咱们还是恭敬不如从命吧!等到明天,咱们再想办法就是了!”霍骇轻声劝说起来,心想,反对无效,虽然曾和你有了肌肤之亲,可是你也不能打扰我泡妞啊,现在大辫子女孩子主动邀请,错过了这个机会,日后能不能再见到这个大辫子女孩都很难说,就别说泡她了。
    听到张云这么说,大辫子女孩和王强也是惊讶万分地站在一边,估计他们也已经知道张云生气地原因了。
    “不行,公子,你可曾记得,上次咱们救这位姑娘的时候,姑娘曾说过,她不喜欢别人同情她、可怜她,现在轮到咱们了,难道咱们就需要别人的同情和可怜吗?”张云厉声反驳起来,其实谁都知道她生气的原因不是这个。
    “姑娘上次之言确实有些道理,只是人到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再说了,咱们只是借宿一宿,这并非同情与可怜,要不咱们给姑娘银子做补偿,可好?”霍骇假装温柔,其实心中早已不悦,心想,张云,你个小妮子,记得你以前说过,只要留你在我身边,你不会干涉我地自由,怎么现在变卦了?再说了,你现在并非俺的妻子,貌似无权干涉俺的私生活吧?
    “不好,要去你们去,我不去!”张云冒着冷风却还有心思撒娇,看来她是真的吃醋了。
    “各位不要误会,小女子此番前来相助只是为了报答上次公子的救命之恩,并无其他想法,还望各位成全!”大辫子女孩果然机灵,急忙表明心志。
    霍骇和王强对着大辫子女孩窃笑了一下,随即盯着张云看,估计都在想,姑奶奶,别撒娇了,先解决温饱问题再说吧!
    “呵呵……多谢姑娘美意,其实我刚才只是和大家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能得到姑娘的出手相助,我等感激不尽,岂有驳回之理?还请姑娘前面带路!”张云乃大家闺秀出身,在气度上自然不会输给大辫子女孩了,见大辫子女孩那样说,她急忙言笑起来,其实谁都知道她心中憋屈呢!
    几个人相视而笑,霍骇差点没有晕死过去,心想,女人翻脸果然比凡属还快。
    在大辫子女孩的带领下,几人绕过了几条街,穿越了几条巷子,来到一个小院落。
    昏黄的月色下,院落里的东西尽收眼底,除了一个石磨之外,就只剩下扫帚之类的东西了,虽然看上去空荡荡的,可是收拾得很干净。
    迈步进屋子,张云等人不禁捂起了鼻子,霍骇也是被屋子里的气味冲了一下,屋子里充满了药味,同时也充满了花香。
    屋子很小,所以气味流动不是很快,左顾右盼了一会,霍骇才发现屋子的角落摆了一些红色的花盆,至于是什么花,他就认不出来了,看起来不是很妖艳,但是很朴素,和大辫子女孩的性格极其相似。
    而药味则是悬挂在屋中央的药罐子发出来的,罐子里正在熬药,水汽直腾腾地向外冒。
    “谁呀?”一个微弱的声音传来,不禁让霍骇胆寒,此地阴森,不会是闹什么午夜凶灵之类吧?
    “母亲,是乐儿的几个朋友,无碍的!”大辫子女孩轻声应和起来。
    霍骇此时才知道眼前的大辫子女孩叫乐儿,多么好听的名字,只是这个名字好像和她的性格不符啊,她本人看上去并非一个乐观的人。
    “乐儿姑娘,深夜打搅,真是不好意思!”霍骇急忙上去作揖,顺便和大辫子女孩套近乎。
    “无碍,里面还有两间房,一间乃柴房,还有一间便是我的卧榻,公子与姑娘今夜睡我的卧榻,我与母亲同睡,那位高个子兄台,今夜只好委屈他睡柴房了!”乐儿轻声言语,举止还是那么含蓄,有点羞涩的味道。
    “无碍,有个歇脚的地方就已经足矣!”霍骇上前答话,瞥了一眼王强,这厮正在郁闷呢,今晚睡柴房!不过总比睡大街好。
    几人闲聊一会,然后散去,当夜无话。
    翌日清晨,天色未明,霍骇就听见有开门声,很明显,是乐儿出去卖花了,这种尾行的机会岂能放过?
    趁张云睡得正酣,他悄然起身,跟了上去,乐儿去的方向是苏州城西边,此时已白天,昨夜的凄凉荡然无存,大街小巷洋溢的是新的一天的新气象。
    他现在才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苏州城的老白天,白天是人,晚上都是缩头乌龟。
    赶到西门,乐儿行走在人群中,到处找人卖花,而霍骇则是记起西门不远处的天池,多日不见春红,不知道这小妮子过得怎么样?
    “姑娘,花怎么卖啊?”远处飘来一个淫荡的声音,霍骇不禁放眼看去,有三个衣着端庄的人正在乐儿那里买花。王蕊c
    三人皆是贼头贼脑,一副淫荡人的模样,谁都看得出来这帮家伙不是来买花的。
    咦,敢欺负我看重的女人?霍骇顿时心中火起,暗思,连黄明都被老子扁得狗吃屎,你们这三个瘪三还敢出来瞎晃悠?看来不给你们一点颜色看看,你们不知道熊是怎么死的!
    “此花乃小妮子亲手所种,一束五文钱!”乐儿似乎见惯了这种场面,胆怯之中带有一丝沉稳。
    “大爷把你所有的花都买下了,你陪大爷吃顿饭,如何?”三个人围着乐儿打量了一番,随即淫笑起来。
    “不好意思,家中还有老母要照顾,不便出门太久,倘若几位不想卖花,就请不要耽误小女子卖花,小女子还等着用卖花的钱回去给老母买药呢!”乐儿说完,轻步走开。
    “休得造次,难得我等欣赏你的花与人,你却这般无情,托词拒绝,是何用意,难道你是嫌我们三个不够风流潇洒?”一个瘦得像方便面的人最先站出来,他一把拉住乐儿的肩膀,有点非礼的意思了。
    “风流潇洒?你们也不会去照照镜子,一个个尖嘴猴腮,还风流潇洒,真不怕笑掉别人大牙!”霍骇挺身而出,他之所以现在才出来,那是因为他想到了上次救乐儿的情景。
    好心救了她,还给了她银子,结果却换回几句她的怒骂,现在有点故伎重演的味道,他不知道小妮子这次又会说些什么!
第一第200章 霸王威名震贼子
    “你是何人?为何要出言重伤我等?”骨瘦如柴的家伙挺身上来,脸红脖子粗的,看上去很不服气。
    “何为出言重伤?在下只不过是凭心而论,尔等这副模样还不叫尖嘴猴腮,那古人造此词就并非是用来形容人类,而是兽类!”霍骇迈步走到乐儿面前,一边与那三个书生模样的人斗嘴,一边审视乐儿的脸色。
    这小妮子性格古怪,他不知道自己这次救她会换来什么果子吃!此时的乐儿整抿嘴窃笑,看到那三个书生模样的纨绔子弟猴急、懊恼的样子,她似乎很开心。
    “什么,你居然说我等是兽类?那你又是什么,打扰我等与姑娘谈心不说,还出言重伤我等,我看你才是那种搬弄是非的鼠辈!”尖嘴猴腮的人继续发威,三人捋捋衣袖,有点想动手的味道。
    霍骇窃笑,就你们这三个弱不禁风的人还想打架?别说我练过牛逼剑术了,就算是赤手空拳,俺也能将你们这帮小瘪三撂倒,这一身肌肉不是白长的。
    不过他不会选择武斗,因为有乐儿在边上,苏州城长期被笼罩在黄明等人的恶霸气息当中,所以这里的老百姓肯定都比较反感暴力,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之流。
    不能给乐儿留下坏的印象,今晚还想继续睡她那里呢,岂能惹她生气?惹她生气了就要睡大街了。
    “不知这位知晓不知晓黄明被人殴打一事?是何人所为。为何殴打于他?”见那三个书生模样地人都是一副凶狠的模样,霍骇轻声言语,乐儿早已站到他身后。
    “废话。全苏州城的人都知晓此事,黄明欺压百姓、嚣张跋扈,结果有一个叫霸王地壮士。挺身而出。殴打了黄明。全苏州城的人都大叫痛快啊!”骨瘦如柴的人脸上地怒气消散了几分,貌似他对黄明被打一事也是拍手称快。
    壮士?听到这个称呼,霍骇不禁窃笑,这让他想起古代地斯巴达战士,一个浑身肌肉,眼睛比牛眼睛还打。巴掌拿出来能当扇子使。
    我何时能与这种猛男相提并论了?好,要地就是这种效果,霍骇暗笑,心情也大好。先前的那份怒气已经荡然无存,也是,他觉得自己对付这几个瘪三还用动气?动动小手指,他们就歇菜了!
    “那尔等又可知霸王是何人,长相如何?”霍骇说这话的时候,一边把腰间的宝剑亮出来,一边从怀中掏出香烟,轻轻点燃。
    那夜在春红楼下,他就是用这把利剑将黄明打落马下,然后昏迷不醒,此时传遍苏州城,人人称赞霸王和霸王手里能发出青色光芒的宝剑。
    还有就是香烟,刺史府里,霍骇藐视黄忠和胡权不说,还公然燃烟于他们跟前,临走时抛烟头的动作更是大快人心,于是霸王爱抽香烟在苏州城里已经是传为佳话、家喻户晓。
    “相传霸王来自长安,身高八尺有余,身配宝剑,站如松,行如风,时不时嘴里叼有一根香烟,和当今陛下身前第一红人霍骇地习惯颇为相似!”一个胖乎乎的人从三人当中走了出来,津津乐道地说到。
    “身配宝剑?嘴里叼有香烟?”三个盯了一下霍骇,随即目瞪口呆起来。
    此时的霍骇则是沾沾自喜地站在一边,任凭逆风而来的香烟眯住自己地眼睛,心中还在暗思,就算是被眯出眼泪也不能动摇,此刻是自己最帅的时刻,岂能造次,将自己的光辉形象毁于一旦?正儡c
    “不错,他就是霸王,苏州城里唯一敢出手伤黄明的人!”身后的乐儿开始轻声介绍,看上去也有点得意的意思。
    “兄台即是霸王?霸王兄,我等对你是仰慕已久,今日一见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不知霸王兄可愿意赏脸,陪我等东去潜龙山庄,然后好好把酒言欢一番?”骨瘦如柴的家伙纵步上来,身后的两个家伙也拥了过来,一个个点头哈腰,先前的憎恨之情随风散去,眼前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柔和起来。
    “这个吗……”有人请吃饭,霍骇还从未推辞过,可是这次他还真要推辞,自己是被小二哥从潜龙山庄赶出来了,此时若再回去,岂不是被小二哥看不起?
    再说了,自己此番前来是英雄救美了,现在反而和贼子一起去喝酒了,身边的乐儿会怎么想?
    英雄救美的目的是获得美人的芳心,适得其反要不得,所以还是拒绝吧,立场坚定一些,一看乐儿就是那种立场坚定的小妮子。
    “霸王兄,你能把黄明、胡权等人斗得团团转,为我们苏州城的老百姓出了一口恶气,实乃壮举一件,我等作为苏州城的才子,理应设宴款待一下霸王兄,了表心意,还望霸王兄成全!”胖乎乎的家伙出来说话,这厮文质彬彬,看起来应该还有些水平。
    “各位美意,霸王心领了,只是霸王还有事在身,恐怕不能奉陪了!今日若不是见各位对乐儿姑娘无礼,霸王也不会轻易出手,得罪之处,还望海涵!只是霸王有句话相送,身为读书人,风流不羁是好事,可是君子爱美、取之有道,拦截调戏是非君子所为,霸王口直心快,说得不好,还请各位见谅!”在乐儿面前,霍骇自然是能表现得多好就表现得多好,女为悦己者容,赢得女孩子的首要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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