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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杂谈-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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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招数也通常运用在男人做错事后。 
沉默 
两夫妻吵架的时候,别以为叫得最响的女人定会占上风,那只是暂时的。懂得女人心理的男人永远知道“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原则,不是要“在沉默中爆发”,而是实现曲线救国的方针。你这边骂得如火如荼不依不饶,他却一声不吭。到了最后他赔笑说:“歇会儿再骂,别气坏了身子。”你说女人还骂得下去吗?自然是一声比一声低,最后化为乌有了。战争的胜利果实就是这么一点一点被男人夺走的。 
眼泪 
正当你为了他的种种缺点而决定另寻他人的时候,他却一脸倒霉相地站在你门口,任雨打风吹,也绝没有半点离开的意思,大有把门口站垮之势。这时候,心肠再硬的女人也过不了几个小时就会在窗帘背后偷偷张望了。一切怨怼,不管孰是孰非,先让他进来再说吧。于是乎,那天要是下雨,他必然像个落汤鸡一样站立在你面前,微微发着抖,要不然,两行清泪也是很好的催情剂。“男儿有泪不轻弹”,这一次他是真的为自己动了真情呢,女人如此想。一边感动,一边发现,******的男人特别性感呢,算了算了,下次一起算账吧。 
花心 
每个男人都对他的女友说:“你再也找不到像我这样对你好的男人啦。”另一方面他们走在马路上眼睛却像鬼子扫荡一般,不放过身边经过的美女。有一则广告说是一个袅袅婷婷的女子走在大街上,吸引了所有异性的目光,因而引发了数起事故,有的额头撞到电线杆上,有的掉下了阴沟……美女的威力势不可挡,这个平时对你呵护备至、一往情深的男人也不例外,任你瞪他、掐他,他都会目不转睛随美女而去。 
对此他们自有一大套的说法:“花心”并不代表“不专一”、“男人个个都好色,不好色的就不是正常男人了”。倒过来就不一样了,如果女人喜欢 F4;喜欢追星,他们就会努着嘴不屑一顾,说她们小女人,没见识,不懂得珍惜身边优秀的男人。 
“羞”色可亲 
羞涩的男人很可能是女性的杀手,他们常常欲言又止,心事重重,必要时露出不好意思的浅笑。而女人就在这一瞬间里被征服,心生怜意,立志要为该等男人做牛做马,言听计从。 
撒娇的男人,并非像很多人说的那样,是女人气的男人所为,令人产生不良观感。撒娇要看地点、场合和分寸。尤其是在行“姐弟恋”的现代社会,男人撒娇有了更合理的存在空间。从某种角度来看,适度的撒娇是一种爱意的表达,这种表达必须建立在互相信任的爱的基础上,为了使自己在心爱的人面前有一种更亲密的感觉,这是只有两个人才玩得起来的游戏。
第三章 遗骸
           如果我还活着,那我快七十岁了,我能想象我的头发全白了,或者全掉了,弯着腰,弓着背,和满堂子孙在一起。不过,我不喜欢那样,我讨厌衰老,非常讨厌,甚至可以说是对衰老充满了恐惧,所以,我还是感到自己是幸运的,至少我自己觉得我依然还是二十岁,尽管我只剩下了一把枯骨。
山谷里的花儿开了又谢,有将近五十次了,于是,我学会了靠这个来辨别年份,这样算来,今年应该是2000年了。除此以外,下雪也能帮我辨别时间,冬天里,山上的雪特别大,把枯草全掩盖了,当然也包括我,我就隐藏在白雪之下,偶尔太阳出来的时候,雪线下降,我还能露出半个头盖骨,白色的骨头和雪的颜色融为一体,就象我活着的时候穿着白色的风雪衣在作战。
一开始,我连美国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只看到天上的美国飞机扔下的黑色****在雪地里爆炸,许多人被炸死了,有的人被炸成了碎片,手指头和肚肠都是一节一节的,好不容易才拼成个整尸,却发现拼错了,把两个人拼在了一起。更多的人是冻死的和雪盲的,漫山遍野,有的时候我真的羡慕那些冻死的人,我猜他们都是在安静中死去的,没有痛苦,更重要的是身体完整。他们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保持着各种姿势,有的握紧了枪站岗,有的张大着嘴说话,还有的手舞足蹈着。他们****晶莹剔透象一件件雕塑一样,我不知道后人有没有冰雕,这就是我们那时候的冰雕。看到他们,我那时候既害怕又羡慕,因为那些被冻死的人死得实在太美了。可是后来,春天到了,冰雪消融,有些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就开始发出了恶臭,据说来年的春天,长津江的两岸臭气熏天蚊蝇成群。
一只虫子在我的肋骨间爬着,它也许是把我的肋骨当成迷宫了。这里的动物非常多,有时候兔子会在我的骨盆底下挖洞,然后第二年生下一窝小兔子。也许是这里埋的死人太多了,据说每一尺的土地下都有死人骨头,所以动物很多人反而少。将近五十年了,自从我在这儿安了家(尽管不是出于自愿),除了最初的几年因为军事重地而常有南朝鲜或美国的军队来往之外,此后我就很难再见到活人了。四十年前,偶尔还有人到这儿来挖人参,他们衣衫破旧,看上去营养不良。又过了十年,就再也见不到挖人参的人了,而到了大约二十年前,我开始看到有人到这儿来拍照片,他们穿的很漂亮的衣服,个个白白胖胖欢声笑语,也许南朝鲜的劳动人民也真的实现社会主义了。在十二年前,我甚至见到了一大群人,为首的一个好象穿着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火炬,真奇怪,这些人大白天的点什么火炬。后面的人每个人的衣服后面都印着五个圆环的标志,上面三个圆,下面两个圆,各有各的颜色,就象过节似的。
下雨了,秋后的天气就是这么多变,雨点透过野草敲打在我的骨头上,湿润了我的灵魂,最好永远都这样,细细的小雨,冲刷我的尘土,从我踏进朝鲜,到现在,五十年了,我还从没象样的洗过一次澡呢。我只能靠大自然的雨点来洗我的骨头。但有时候这雨真该死,它使我的肌肉和皮肤加速腐烂,早早地使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至于下大雨的时候则是一场灾难,在七八月份的雨季,我全身的骨头被大雨浸泡着,有时不太走运,山洪爆发,许多石头会从我的身上滚过去,把我的骨头弄得几乎散架。至少现在我的大多数骨头都已经开裂了,骨髓暴露着,在炎热的夏天会发出磷火,有好几根脆弱的肋骨早就断成好几段了。我无力地张着嘴巴,那些雪白的牙齿却奇迹般地完好无损,这样子真可笑,如果被妈妈看到,她也许会难过得去死的。
死后最初那几年,我一直在愤怒中度过,到了十年以后,我希望那些偶尔来巡逻的南朝鲜士兵能把我埋掉,但没人这么做。到了二十年以后,我对南朝鲜人失去了希望,我开始日夜期盼着朝鲜人民军能够打过三八线来,又过了十年,我的这种希望也破灭了。到了四十年以后,我近乎绝望了,我孤独地躺在这里,望着天空,望着每一朵飘向西面的云。我不再对朝鲜人和美国人报以希望,我只希望我的中国能够来把我掩埋,我不需要进烈士陵园,我甚至连幕碑都可以不要,我只想让泥土覆盖我,那些芳香的泥土,浸染过我和我的战友们鲜血的泥土。在这片地下,我一定能够见到他们,他们和我一样年轻,我们快乐地相聚在一起,可以在地下享受和平,也可以在地下和那些美国人继续战斗。
黄昏时分,夕阳如血地照射着我,仿佛又使我回到了血腥的战场上。我忽然听到了脚步声,似乎有许多人,从山谷的另一头走来,渐渐我还闻到了活人的气味。有人来了,我看见了,是一大群南朝鲜人和几个美国人,他们的装束与几十年前已完全不一样了,他们的手里拿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象狗一样在草地里寻找着什么。快过来啊,快到我这儿来,我需要你们,就象过去我需要你们成为我的俘虏一样,来吧,快来,靠近我——发现我——掩埋我吧。如果你们心肠好,最好把我送回中国去。来啊。
谢天谢地,他们真的来了,他们看到了我,一个美国人,面无表情地探下了身体,用手摸着我的头盖骨,比划了几下,象验收一件样品般的看了半天,最后,他说了句:“从头盖骨分析,这是个蒙古利亚人种,从遗骸身上残留的军服可以判断为的士兵。总之,这东西不是我们要找的。真讨厌,怎么在这儿找到的全是些讨厌的中国人?让他妈的中国人永远躺在这儿吧。”
忽然,一个南朝鲜人高声地叫起了什么,于是那帮人都围了过去,我能看到他们在草堆里找到了一根骨头,然后美国人又拿出了一个奇怪的仪器对那狗骨头般的东西照了照,最后他兴奋地说:“诸位,我宣布,我们终于找到了美国士兵的遗骸,仪器显示,这是一根高加索人种的小腿骨,即便不是美国人,至少也是联合国军中的英国人、法国人,或土耳其人。这是一个重大成果,让我们向这位勇敢的联合国军士兵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于是,所有的人都脱下了军帽,对着一块腐朽的骨头默哀了起来,这场面真有些滑稽。
然后他们把那根骨头装进了一个金光闪闪的盒子,在夕阳下迅速地离开了山谷。
你们别走啊——别走啊——
一具枯骨的呼唤是无法让人类听到的。
夜幕终于降临了,无边无际的夜色笼罩在荒芜的山谷中,一阵寒风吹过我的身体,将近五十年了,我第一次想流泪,可泪腺已经腐烂了几十年,我哭不出。
西面的天空,闪烁着几颗星星,我盯着那儿看,西面,再往西,穿过高山,穿过丘陵,穿过平原,渡过大海,在那儿,是我的中国。
中国,你把我忘了吗?
妈妈,你还记得我吗?
第4章 悲怀李陵!
           李陵的命运已经被注定,他是当权者手中的一枚被遗弃的棋子。他在边疆浴血奋战,后方的帝王却只是在等着他战死,所以他手中握住的命运只有死亡。为什么历史总要和赫赫的陇西名将李家过不去?
——题记
将军百战声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古人长绝。
——辛弃疾 贺新郎
李陵出生在一个传统的军人家庭,从出生起就注定背负祖先那沉甸甸的光荣与梦想——他的先祖是千里追杀并斩获燕太子丹首级的秦将李信,他的祖父是让匈奴为之胆寒的飞将军李广,他的父亲是曾经怒击天子信臣韩嫣受到汉武帝赏识的李当户,他的叔叔是率领数百骑兵横贯匈奴数万大军的郎中令李敢……
可是李氏家族一直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李陵的爷爷——就算是飞将军又有什么用?终其一生也没有遇上和匈奴单于正面交锋的机会,因为一个平常的军事上过失在悲愤与失望中自刎;李广去世后,李家唯一因军功封侯的李蔡(李广的从弟)获罪自杀;李陵的叔叔李敢从小随李广出征,骁勇过人。对父亲的死始终咽不下这口气,认为是卫青在出征时部署不公造成,血气上来竟然失手打伤了卫青,卫青并没有对外张扬,但和李敢一样血气的霍去病却没有作罢,一次陪天资的围猎中,从背后放出致命一箭,最有李广遗风的李敢就这样倒下了,没有倒在匈奴的马蹄下,却死在了同胞的暗箭中……
汉武帝喜欢用自己人是出了名的——外人不放心啊。卫青:皇后卫子夫同父异母的弟弟;霍去病:卫皇后和卫青大将军的外甥;他们相继过世后又有另一个小舅子来接替,就是李广利:宠妃李夫人的弟弟,尽管他要比卫青、霍去病逊得多……
所以,李陵,他肩负着光复李家将门的使命,要完成几代人渴望完成的目标,军人需要的是铁血和荣誉。他的想法其实就这么简单,当然了,他的年龄又能世故到哪去呢?最后出征前他只有27岁。人们对其的感情是痛恨还是同情?抑或二者兼有?李陵之争自古皆有,为什么对他的定位这么难?是啊,难怪有人说,如果试图了解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忠奸原则,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李陵这个特殊的历史典型。那么就来看看吧。
古文惜墨,关于李陵的记载不算太多:李陵,字少卿,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人,汉飞将军李广之孙。“少为侍中建章监。善骑射,爱人,谦让下士,甚得名誉”,“以为李氏世将,而使将八百骑。尝深入匈奴二千余里,过居延视地形”,不久,“拜为骑都尉,将勇敢五千人,教射酒泉、张掖以备胡”。此时的李陵的已经是个少年有为的职业军官,前途光明,就等着长风破浪、直济沧海了。然而,“天汉二年,贰师将叁万骑出酒泉,击右贤王於天山。”在这次战斗中,李陵被分配给贰师将军李广利管后勤辎重。显然,汉武帝信任的是他的亲属,单以李陵的才能和气魄,惟领军冲锋陷阵恐怕比较适合发挥他的特长,何况,在他血管里流动的是好多代的军人血液,真正的职业军人只钟情于沙场。打个比方,在别人激战的时候,你任命巴顿将军去看管某个安全的仓库试试?他不疯了才怪。李陵又如何不郁闷?他的热血怎能不沸腾?于是,报国心切却又不谙世故的李陵乃向汉武帝“叩头自请曰:‘臣所将屯边者,皆荆楚勇士奇材剑客也,力扼虎,射命中,愿得自当一队,到兰干山南以分单于兵,毋令专乡贰师军。’”甚至还立下“愿以少击众,步兵五千人涉单于庭”这样的豪言壮语。汉武帝在惊讶的同时或许也有一些赞赏,心想那就不妨试试看,权当实验品好了,毕竟李陵只是一个分量并不重的角色,即使牺牲掉了也不是那么可惜——很多时候,在你眼里重于生命的东西,在别人看来也许就轻若鸿毛。 
武帝让强弩都尉路博德作为李陵的接应,但路博德上了一封别具深意的奏疏:“方秋匈奴马肥,未可与战,臣愿留陵至春,俱将酒泉、张掖骑各五千人并击东西浚稽,可必禽也。”猜疑的武帝“疑陵悔不欲出而教博德上书”,大怒之下命令李陵出军的同时撤回了接应的部队。天汉二年秋,李陵率领步卒五千,兵出居延,带着光荣与悲壮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旬月,陵军到达浚稽山,并与单于的三万骑兵相遇。这应该在汉武帝的意料之中。李陵所战之地离开边境不远,匈奴兵见汉军少,蜂拥围攻之。“陵搏战攻之,千弩俱发,应弦而倒。虏还走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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