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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代理爱神-第17部分

小说: 代理爱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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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过,是谁呢?



最近这段时间,天天在各种宴会中吃吃喝喝装笑脸,什么也不用做,最辛苦的事不过是去售书现场签签名---也是形式大过内容,做做样子而已---我这个劳累惯了的人,觉得万分不习惯,觉得非常有罪恶感。我时常想,以前那样苦挣苦捱,粒粒皆辛苦,得到的每一分钱掰开里面都有血汗,虽然苦,但拿的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现在。。。唉。



“小惑,要不再来个甜点?”凌氏今晚的语气温和极了,我自然感觉得到,他对我有若干异样的好感。



这样一个单身男士,年龄不算太大,身形仍然保持的很好,有风度,有事业,有时间,有情调,样子也颇颇得过---这是我很多年来一直向往的结婚对象。。。今晚出来时,阿瑞斯对我大叫:你是我的!不许你和那老头子约会!



切,好笑了,我凭什么就成了他的了。我还偏要出来。



翻开餐单,我瞪大了眼睛---什么什么,一点子指尖大小的甜品,最便宜的也要三百多?最贵的居然要上千!



往前翻到主菜---天,原来我刚刚吃的那两三碟塞牙缝也不够的玩意,居然要四千多!!!



我的小市民意识徒然发作,大怒,姥姥的,杀人啦,什么东西收这么贵,甜不够甜,酸不够酸,辣不够辣,偷工减料,三口都用不了就能吃完的东西,居然要卖这么贵!



有多少人,辛苦工作一个月,连这一餐饭都吃不起!



我大怒,猛的把餐单拍在桌上:“不吃了!”忽然觉得失态,真的,关我什么事,人家凌老头有钱,人家喜欢花,又不要我花钱,发哪门子脾气。



凌氏相当容忍我,微笑着带我出了餐厅---如果我还是过去那个平凡的模样,他会这样对我吗?想想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真是。。。



餐厅外,凌氏的车就停要门口---现在就是这样,出了门就上车,下了车就进宴会厅,出了宴会就去舞会,出了舞会就上高级会所。。。



世间上今天到底发生过什么有趣的事?隔壁阿花的小崽生下来没有?路边的铃兰开花了吗?这些,似乎都是离我很远的事,真怕有一天世界大战,我仍在人群中吃吃喝喝---简直像一头猪,名贵漂亮的猪,唉。



我对凌氏说:“还不想回去,我们去走走吧。”



凌氏惊喜的看着我,直搓手:“好,好,附近有几间服装沙龙,去看一看?”



灯火辉煌的名牌时装沙龙,偌大的营业厅,一整队的服务人员,只得一位女士在里面挑衣服。



“嗨,凌总。”女士含笑向凌氏微微颌首,有着无比美好的气质和完美的风度,眼角浅浅的皱纹让人有若干从前的联想,她的自信和发诸于内而形诸于外因为经历和磨难所蓄积的风采,令我觉得黯然失色。这样的女人,虽则不一定在锦衣玉食中生活,却因为有着自己的坚持和历炼,越来越芬芳怡人。



凌氏与她打过招呼,叫我看新装:“随便挑挑。”



我颇多感慨,曾几何时,我的终极目标就是有朝一日可以随意逛这样的名店,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可是,当什么都放在手边,随时可以拥有时,一切却似乎变了味道,得到的太容易,有意思吗?



随手翻到标价牌,我目瞪口呆,再三数那牌上的零,一二三四五。。。没错,五个零!



这是什么地方?孙二娘的黑店?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脸倏的涨的通红。



凌氏问我:“怎么了?不舒服。”



我回头看他一眼,不不,他再显赫,也不是我那杯茶。虽然现在我衣食无忧,可以买最奢侈的奢侈品,消费最不可思议的高消费,可是,我骨子里仍是个最普通不过的小市民,并且,我刚刚才发现,我居然,是这么依恋和怀念我的小市民生涯。我就喜欢为三餐而忧,喜欢和别人为芝麻绿豆的蝇头小利争的你死我活,喜欢为取得小小成功而雀跃,喜欢攒两个月的工资买一小件限量版披肩沾沾自喜。那样的日子,我过的开心、乐意,说不出的舒服。



现在,一切都可以信手拈来,得到的全无半点乐趣,多年来赚到的钱,在这里连一件外套也买不起---这样的日子,让我充满罪恶感。我只能活几十年,买再贵的衣服,吃再贵的饭,还能长出翅膀来不成?有什么意思?



“凌总,我先回去了。”扔下不知做错了什么事的凌氏,我扬长而去。



第二十三章 生人离魂



 阿瑞斯看我心事重重,很疑惑:“以前你没工作烦恼,现在成功了还是烦恼,你能告诉我怎么才能不烦恼吗?”



我才发现我的难缠---算了,大家都不容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也别为难他了:“阿瑞斯,我真的很成功?”



“那当然,你没听说啊,你的画展第一天,画就被抢购一空。”



“这么好卖?”



阿瑞斯贼笑:“那是。。。其实最值钱的还不是你的画,如果你自己本人肯往画展上一站,第一个被抢走的肯定就是你自己。”



我把手中的茶杯直接扔到了他头上,在“哇哇”大叫中,我终于寻回笑脸。



眼前这幢豪宅里住的,据说就是画展的主要买家。



为了他的慧眼识英雄,我好奇心发,来见他一见。



佣人说主人不在家,不过他认识我是著名的荧小姐,请我进屋先等等,他这就去给主人打电话通知。



---名人果然有些好处。



豪宅就是豪宅,面积真大。我从这头溜达到那头,足足走了十几分钟,满眼看到的都是金碧辉煌,看得我头晕目眩。



这就是有钱人的品味?非把大块的黄金顶脑门上才显的富贵?



真让人费解。



“啊!”阿瑞斯不知从哪个角落传来一声怒吼,吓我一跳,什么事啊,怎么好像要杀人似的。



想到杀人这两个字,我心里止不住打了个突,连忙寻声找去。



洗手间,巨大的洗手间,金色的洗手盆,金色的马桶---真让人无言



阿瑞斯正满腔怒火的盯着墙壁上的某点,我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等等,这是什么!我目瞪口呆。



墙上,一大一小挂着两幅画。



小的一幅是我的“得意之作”展会第一个卖掉的画---《碧海蓝天》,画中,蓝天下,碧海边,人们正在享受一个曼妙的清凉假期。



这幅画本来没有什么,可怕的是,它旁边那幅大画。



大画,是我的一幅照片,不知是谁在哪里偷拍的我,也许当时正喝多了几杯酒,眼神有点迷离,挑起的长长睫毛下是紫色迷醉的眼眸,风起处,长裙飞舞,雪白的腿和手臂触目惊心!



这一大一小两幅画正正对着那金色的马桶---真。。。真他娘的!



一回头,正好看到怒发冲冠的阿瑞斯,我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哎。。。这有什么,这么惊讶做什么呀。”



阿瑞斯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要杀了他!”



我笑,用力去扯他的手臂:“人家品味差就要杀啊,我还看你的红头发不顺眼呢,我是不是也要杀了你啊,什么逻辑,别闹了,回家吧。”



阿瑞斯这一根筋,居然问我:“你看不惯我的红头发?真的?”



我只好大点其头,终于把他从那豪宅拉了出来。



天,我算见识了,这样的艺术品收藏家,不认识也罢。



走出大宅,阿瑞斯余怒未熄,我真怕上他一时气不顺半夜爬起来又把别人给杀了,于是只要陪着笑问他:“帅哥,我请你吃好吃的,别生气了好不好?”



他十分不屑的瞄我一眼:“我从来不吃东西。”



嘎。。。我脸一酸,手插腰,指着他:“那不行!不健康的节食对身体是有害的!”



“节。。。节什么食?”他挠挠头。



大型超市有大型超市的好处,连冰淇淋的种类也齐全多了,呵呵,我心满意足的捧着一大筒香草冰淇淋往出走,身后,跟着脸色漆黑的阿瑞斯超帅。



“荧。。。荧惑!”收银台边一位小个子女生讶异的看着我。



我点点头,笑一下走过。



“啊!你们快来,真是荧惑!”没想到小个子的声音居然这么洪亮,而且具有相当的号召力



我反应过来回头时,已经有四面八方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少男少女向我围过来。



阿瑞斯以为他们要对我不利,刚扎了个马步,还没摆好姿式,就被蜂涌而来的人群给推倒了。



“荧惑姐姐,给我签个名。”



“我也要签名。。。”



“拍个照好吗?”



。。。。。。。



满身鞋印的阿瑞斯从地上挣扎起来,如果他是战神,这可能是他生平第一次惨败。



“阿芙!”他叫,根本没人理他,还换来几个大白眼,呵呵,看他还敢不敢再叫错我名字。



“荧惑。”他只好这样叫。



于是,我慢悠悠的回头瞄了他一小下,轻轻对他点点头,摆出最满不在乎的样子冲他招下手:“我们走吧。”



“你。。。喜欢这样的生活?”走在回家的路上,阿瑞斯沉吟良久,问我。



我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这种生活不是你带给我的吗?”



他不说话,低着头默默的踢路边的石头。



“要不,咱们去旅游,不要在这个城市闷着了。”我提议,今天一天他过的这么郁闷,留在这个“仇人”遍地的城市太危险了,还是把他拉走好一些。



“好。”



山明水秀,空气清新,心情都觉得好多了。



今晚有篝火晚会,我早早就订了位,拉了阿瑞斯一起去看。他似乎有点不愿意,推三拒四的,说什么火有什么看头,我们去游泳之类的废话。但最后犟不过我,还是一起去了。



音乐起,晚会开始。



这是一个大的圆形场地,旁边是层层叠叠排着的椅子,中心有一个很大的舞台,舞台正中,燃着一丛烈烈火焰



火升起来那一刻,我忽然眼睛灼疼,我连忙用手去揉眼睛,一揉之下,居然是滚滚的泪水不停的流下来。



我的心根本全无反应,甚至没有起一个细小的褶子,可是眼泪却控制不住。



阿瑞斯拉起我的手:“走,别看了。”



我抬起泪眼朦胧的脸:“为。。。为什么?”



阿瑞斯别过头,半晌没说话,只得一声轻叹。



月光下,我与他徜徉在碧波中。



水很凉,刚刚灼热如火的泪水似乎只是一个错觉。



“你游的很好。”阿瑞斯赞我。



我忽然说:“那还用说,我是海里出生的啊。”



说完,我也愣住了,他也愣住了,半晌,他热烈的拥抱我:“阿芙,阿芙!你记起来了!”



我一片茫然。



身体里突然传来一股巨大的力量,猛的冲向我,我一躲,身体轻飘飘荡到了半空。



回头看时---我,我自己,居然正在河中与阿瑞斯紧紧相拥!



慢着,那,我呢?我怎么能看到自己?难道。。。这就是所谓生人离魂!



第二十四章 大圣驾到



 怎么办?我全身的寒毛一根接一根的竖起来,直到变成一只微观型刺猬。



怎么办?我四下里望望,一片清冷漆黑中,远远有灯光有火光有人声有喧闹。我的鼻子下面,两个如花似玉的人正在浅浅亲吻,深深拥抱。这一切看起来是这么美好,可。。。我呢?



我不由自主开始祷告,把所能想到的各个仙家都嘟咕了一遍,从道教到佛教到基督教。。。直到我精疲力尽



“哪里来的游魂野鬼!”一声尖利的喝问在我头顶传来。



我举头一看,哎哟妈妈呀,怎么头上有只猴子!



莫非鬼魅和动物有可以沟通的渠道?



“汰,”猴子大喝一声,从身后提起一支短棍轻轻敲了一下我的头:“连俺老孙你也不认识,该当何罪。”



它脸上笑嘻嘻的,虽然是在骂人,也显得挺可亲,我突然就不怕了,心情一平静,脑子也开始转动,我瞪大眼睛,指着它:“你。。。你。。。你是孙悟空!”



大圣摸摸它下颌稀疏的几根胡子,笑吟吟:“算你还有些眼力见儿。”



“怎。。。怎么你会来?”我结结巴巴。



“你刚才祷告不是叫老孙来救你吗?老孙这就来了,”大圣左窜右跳的看我:“快说说看,怎么你的肉身那么漂亮,灵魂儿却长的这么。。。普普通通?”



我张口结舌,一时不知从何说起,左想右想,这算什么事啊,干脆一屁股坐在云朵上哇哇大哭。



大圣慌了,跳过来又跳过去:“小姑娘你别哭,别哭啊,老孙最怕女人哭,不许哭!”



我抽抽搭搭:“还。。。还小姑娘呢,都三十多岁了。。。现在,连身体也弄丢了。。。呜呜。。。”



大圣用它著名的金箍棒放在我头顶百汇穴,过得片刻,它说:“我明白了。”



“什么?”我问。



大圣有些踌蹰:“这事,按说不是老孙的空间发生的事,不归我管。。。不过,”它一拍大腿:“他们奥林匹斯山的女人也太没家规了,这样害我们空间的普通女人,老孙不能不管。”



我仍摸不着头脑。



大圣说:“你绕进今天这事里来,并非偶然,你要知道因果吗?”



我使劲点头。



大圣说:“你知不知道你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我摇摇头,就好听呗,还有什么意思,小时候听妈妈说,荧惑,就是一只修炼成人形的小白兔---我总不能是只兔子精。



大圣大摇其头:“不是不是,不是兔子精。”



“荧惑,其实就是火星。由于火星呈红色,荧荧像火,亮度常有变化;而且在天空中运动,有时从西向东,有时又从东向西,情况复杂,令人迷惑,所以中国古代叫它“荧惑”;有“荧荧火光,离离乱惑”之意。”



“而火星是距太阳第四远行星,也是太阳系中第七大行星。火星的公转轨道:离太阳大约有2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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