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正传-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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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听到这时失望极了,原来父亲并不是母亲要等的人,父亲住了两天之后给我们留下点钱就走了。我一辈子只记得这一眼的父亲,以前没有什么印象,以后也还是只有莫名其妙地得过一笔钱,然后一个悲戚离去的背影。
叔叔在父亲离开的十来天之后也回来了,他没有以前那么年轻,脸上也没有了可以用来扎我的胡子。他先是给我几件古董,然后很安心地坐在家里等谁,我知道他是在等母亲,可是我不告诉他我母亲早就回老家去了。我为他曾来过我家而感到羞辱,只是他是我叔叔,我没有对他直说而已。但他看到了我们家桌底下的鞋跟,他莫名其妙地震动了一下,然后愤怒里站了起来,走了除去,从此再没有回来。
第55节:你放我进去吧
第55节:你放我进去吧
父亲与叔叔还有母亲竟然都与鞋子有某种暧昧的关联,父亲在听到高跟鞋的时候失望地离开了,叔叔在看到鞋跟的时候愤怒地离开了,我不知道这之间究竟藏了什么秘密。但父亲理解的高跟鞋与叔叔理解的高跟鞋还有母亲理解的高跟鞋一定不一样。
父亲和叔叔再也没有回来过,艾棋和我有了很多钱,我们甚至可以不必再去工作而不必担心自己的生活了。我们也还是没有到母亲那去,因为我们忙着结婚,忙着一些其他事。
然后我们收到了老家那边穿过来的死讯,说母亲在那病死了,母亲死的时候不平静也不喧闹,她以一种最为原始的方式告别了这个尘世。我没有什么感觉,我对艾棋说我们回去一次吧。把母亲安葬了,孩子的事就以后再说吧!
9
岳父母死的时候我那小孩已经长很大了,他并不喜欢念书,整天打打杀杀的,最后还请了一个武师到家里来教他武功。我慢慢地管不了他,只能在我不高兴的时候骂他逆子,我说我造了什么孽了竟然有这么一个儿子。他娘听到这的时候便会不高兴,她瞪我一眼,于是我打她,随便操起什么往她身上打,但是那儿子却又帮着他娘,于是我每次都输。
孽子,你以后若是有了小孩他也会这样对你的,让你知道什么叫作因果报应。我对那孩子说。
门口来了一个乞丐,端着一个破旧的饭碗。我赶她走开,他满身的油垢,衣服凌乱,但是对于我的赶却充耳不闻。我仔细看时却是个女的,极眼熟。猛地想起这是我娘,那个在草原上一直满身油垢的娘,只是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到这来,她还有那么多的羊,为什么会沦为一个乞丐。
可是我不能让她进去,我已经再不是那个想着要穿新衣裳的孩子了,我不再能有这么一个娘。她也认出了我,她看出了眼前那个人便是当初她那孩子。你放我进去吧。给我口饭吃就行,娘在央求我,她的眼神已经没有了原先的那种尊贵,完全是一个乞丐的眼神。
不,你到别处去乞讨吧。我推了她一把,我恨她了,虽然时常我会想起她,可此刻看到她的时候我却开始恨她了,恨她是个乞丐,她为什么就要成为一个乞丐呢?
孽子,你会遭到报应的,娘说了最后一句话就离开了。
儿子回来的时候带着几个妓女回来了,我大声反对,我要他赶快带走她们,否则将与他断绝父子关系,并且再不允许他住在家里。
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并不准备理睬我,我大叫一声,给了他一个耳光,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打他,从小到大,我没有打过他,他母亲也没有。然而就这一个耳光,我受到了最为悲惨的下场,他拿刀来了,他娘在旁边冷笑,我倒在血泊之中,再没能起来。
10
梦就到这里了,我不知道我的前世竟然是这样的,这个梦是母亲死后不久做的,母亲最后也在梦中出现,母亲只是笑了一下,什么也没有做。这是母亲第一次对我笑,也正是这次笑让我下定决心要回去一躺,安葬她。前世里娘说若是做人不好的话会有报应的,我不想再有报应。
我没有将我后来的梦告诉艾棋,她知道有人说过梦是前世的复述。
李亚坤,生于1986年12月。有文章发表在《青年文学·下半月版》。我不用向你隐瞒我想成为作家。高二时我选了文科。我不知道除了写作我还能干什么。从那时起,我开始大量阅读《十月》、《收获》等纯文学杂志,以及苏童、王小波、莫言、韩少功等作家的作品。从那时起,我想让自己的文字充满深邃的思考,充满宿命色彩。这很难,但我会努力。
黑皮
黑皮做了椿街野狗的首领。但黑皮却是一条如假包换的家狗。纵使是做了野狗的头之后,黑皮仍然替红旗家看家护院。只是不再在红旗家吃吃喝喝。黑皮曾经的食盆,在黑皮成为椿街野狗的首领的那个夜晚,莫名的破碎了。
红旗在事后依然能清晰地记得。那夜,他被街上地嚎叫声惊起。他有些慌张,因为那声音含有浓烈的惊心的气味,令人悚然。红旗溜下床,蹑手蹑脚地走到院子里。初春的天气还有些凉。红旗深深地打了个寒颤,轻轻地唤了声〃黑皮〃,就见黑皮从黑暗中钻出,在他地面前摇头摆尾,甚至还在喉咙里低沉地咕噜了几声。十分地的欢快。红旗摸了摸它的头,就又回房睡去了。红旗在摸它的头时,感觉到它的毛有些凌乱,但红旗没在意。
一
黑皮是一条可怜的狗。它去年的冬天被红旗的爸爸弄了回来。那时,它刚刚出生没多久。浑身的毛杂乱地缠绕着,像一只历经磨难的野狗。毛的颜色也黑的厉害,似黑夜中的一抹暗色,沉重并且魔幻,让人不寒而栗。
红旗刚看到黑皮时,就觉出一丝不对劲。尽管它是那样的瘦小,尤其是尾巴,弯弯曲曲且细到可以忽略,就像是不经意粘上的一根干草。如果把它的尾巴和白毛的比较,就绝对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
白毛也是红旗家养的狗,已经二年了,很彪悍。尾巴又大又绒,像倒插上的鸡毛掸子。这条尾巴本不应该长在白毛的身上。就像漠北大侠的头上不应该戴条花手巾一样。但它的确又长在了白毛的身上。
我本不应该把一条幼小的狗与一条已经成熟的狗来相提并论。但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是不分长幼的,只有弱肉强食地争抢。
第56节:一山不能容二虎
第56节:一山不能容二虎
黑皮在一冬里,就躺在火炉边,黯然地看着热烈的火苗,一动也不动。它的命运堪忧。白毛的霸道,使它不仅不能吃到很多食物,还得一次次地忍受挑衅。红旗从火炉边经过时,很容易地就认为它死了。但它没有。孟子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夜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思想也是适用于狗的。
红旗是很可怜黑皮的。或许同是天涯沦落〃类〃。红旗也是个弱者,在学校里的那些小混混们面前。那些小混混们每每看到红旗时,就要揍他一顿。他们都说红旗的眼睛很毒。眼睛是心灵的窗口,红旗的心也一定很毒。这是他们堂而皇之地教训红旗的理由。红旗的眼睛和心灵是不是很毒,这说不定,小混混们要教训人是有很多无中生有的理由的。他们也没有兴趣去锄强扶弱。因此对于小混混们的话,我们是可以不相信的。并且红旗在挨揍时,是表现的十分顺从的。有些妓女脱衣般的爽快,就好像是情理之中的事。红旗的心里也应该没什么不平,因为十五六岁少年是难以忍住心中的怒火的。或许有例外,但红旗应该不属于这一例。
二
过了那个冬天,黑皮突然就长大了。躯体自不用说。浑身的毛也整整齐齐,油光发亮,黑棒似的尾巴扑腾腾地就竖了起来。虎虎生威。
黑皮开始在黑夜里的院子里晃荡,行它的职责。而白天,黑皮仍据守在火炉边,等待着白毛地挑衅。一山不能容二虎。黑皮与白毛间的恶战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在春日的下午,日头正暖。在火炉边,跳跃着突出炉子的火苗。白毛偌大的尾巴定定地立在它的后面,威风凛凛却也不伦不类。白毛呲牙咧齿,低沉得吼叫着。而黑皮却很平静地定立在白毛地对面。也许是尽在掌握,也许是不屑。它的毛反射过一道道光芒,像一枝枝利箭,刺向四围。
黑皮与白毛缠在了一起,奋力地撕咬着。犹于两条在云浪间恶战的蛟龙,卷起的尘土,腾跃而上,黑龙白龙欲沉欲浮,光影叠置,朦之胧之。终于,白龙坠下浪尖,落荒而逃。一切归于平静。
黑皮舔了舔凌乱的毛,走进了春天的天空下。春天的天空下,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嫩白的树牙和嫩绿的树叶,含苞待放的花苞与正当艳丽的花朵都肆无忌惮地生长着。黑皮在院子里咕噜咕噜叫唤着。欢快地追着一只花蝴蝶跑出了院子,到了椿街上。
椿街上本该具有地浓浓的春意被人为的破坏了。
黑皮远远地看到了红旗正被人围殴。黑皮奋力地冲了过去,长声地嘶叫着。引起了那群小混混们地注意。他们捡起了遍及椿街的石子,胡乱地甩向黑皮。他们以为这是一条普通的狗,吓一吓,就会跑开的。他们无疑是错了。他们低估了这条一冬间成长起来的狗。黑皮灵活的在石子阵中闪跃着,准确无误地咬住了一个小混混的手臂。小混混们手忙脚乱。
红旗愣愣地看着这场突如其来地变故。〃一条狗在救我!一条狗在救我!〃红旗在心里大叫着。潜藏的反抗力,潜藏的不平,终于要爆发了。红旗突然抡起脚边的砖头,朝那群小混混们劈了过去。一个小混混哼了一声。红旗全然不顾,他狂乱地挥舞着砖头,通红的眼睛里透出深处的暗光。像一切亡命之徒一样,红旗豁了了命去。红旗在尊严一闪念间,抓住了它。
小混混们骂骂咧咧地撤走了。他们还不是十足的流氓。他们被红旗通身透着的杀气所镇住,他们还不想亡命。红旗扔下砖头,摸了摸发麻的手臂,看了看通红的太阳,那很刺眼,尽管他要落了。
三
椿街的野狗在这天夜里进行了撕战。原因不得而知。但时势造就英雄是确定的。一个黑夜的幽灵突然杀入混战的狗群中,片刻毙掉了两只领头的狗。野狗们也不是亡命之类。幽灵的气势镇住了它们。力挽了狂澜。撕战停止。幽灵当之无愧的成为了野狗的首领。
那幽灵就是黑皮。黑皮在夜幕下悲惨地嚎叫了一声,惊掉了椿街很多人的酣梦。至于黑皮为什么会在登上椿街野狗的首领之位时:悲惨地嚎叫。谁都不能确定。冥冥之中,却似必然。
四
红旗被惊醒时,正在梦中痛痛快快地揍那群小混混们,揍的他们鬼哭狼嚎一般。那其实是黑皮的嚎叫。红旗起床看了看黑皮后,又安然入睡了。
红旗在一夜间大彻大悟。他的顺从造就了那帮小混混们无边地纠缠。他们根本就是一帮臭鸡蛋,欺软怕硬,摔碎了一文不值。〃我要摔乱你们!〃红旗在黑夜里,狠狠地吐着一个一个字。虽然没有仪式,但一个十五六岁的冲动的少年是不需要的。
翌日,红旗在街角买了一把胆小的水果刀。水果刀很轻,很亮,很锋利。红旗只轻轻一抹,指头就露出一道缝,红旗就着血,就着买刀人惊异的目光,在肮脏的地上,划下了个刺目的〃杀〃。
在校门口,那群小混混们气势汹汹地围了上来。带着气急败坏的喘气,带着不相信的神色,用着些迟疑的步伐,矛盾而又更多自信地围了上来。他们同样低估了红旗这只一贯驯服的豹子。红旗漠漠地看着这一切,带着潜藏的狂风卷地般的气势红旗用目光扫了扫干净的地面,心中升起了一丝怜悯,他不忍心抽出那会带来脏迹的水果刀。没有办法,无毒不丈夫,红旗要用刀来证明自己的誓言。
小混混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红旗的脸上掠过一丝冷笑,留下一脸的不屑。红旗把手一转,刀轻松地划破了他的衣袖,射出一道白光。红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刀抵在了那个带头的混混胸前。红旗热血沸腾,浑身躁动不安。他斜着眼睛,看着那些混混们恐惧的丑态,顿生一阵快感。有那么一刻,红旗差一点就忍不住,把刀刺了进出。红旗忍住了。这是不值得的,红旗想,我不值得丢掉自己的性命。十五六岁冲动的少年已经开始成熟了,却也非常容易满足。
第57节:红旗被黑皮咬死了
第57节:红旗被黑皮咬死了
他们僵持了一刻后,红旗对已经汗流浃背的混混头不屑地说:滚吧。红旗对混混头不屑得缥缈,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混混们拔腿就跑,慌不择路。红旗开始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拾。
五
黑皮做了野狗的首领。黑皮白天带着椿街的野狗〃南征北战〃到各条街去占领地,抢食物。他们征服了一条又一条街的野狗。最后,黑皮做了整个城市野狗的首领。尽管城市的野狗群在扩大,可是这个城市并没有出现野狗泛滥成灾的景象。野狗仍是野狗,仍是浪迹城市角落的野狗。他们没有因为势力的扩大,而做出格的事。
黑皮在黑夜里仍然替红旗家看家护院,仍然在红旗跟前摇尾乞怜。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是这个城市的一个首领。黑皮是明智的。
六
红旗真的是一发而不可收拾了。他用他的不屑一种对生命的傲视,征服了那群小混混。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他们是有些躁动不安,但也是安于现状的,所谓的不安和躁动,不过是无法改变现状的怒气地发泄。
红旗带领着那群小混混们。我之所以到现在还不把红旗和那群小混混们混为一谈,是因为我一直都认为红旗本不会如此的。环境害了他,这不能怪他。红旗带领着那群小混混们,开始向另一个阶段堕落。一旦存在了一个目标,一个领导者。少年们就会疯一般成熟或堕落。红旗一个拥有错误目标的少年成了那群小混混们的领导者。红旗开始向低年级的同学收取〃保护费〃。这是一个前奏,然而这个前奏没能完成。
这期间出了一件惊动了椿街乃至整个城市的变故。
一个少年被一条野狗咬死了。
红旗被黑皮咬死了。
千真万确,黑皮咬死了红旗。那条基本上循规蹈矩的狗咬死了红旗,咬死了它的主人。
时间是不重要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