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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青春正传-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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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对丁瘸子的生活很是感兴趣的时候,有一天在街里打台球的时候听人说丁瘸子的儿子前几天被车撞死了,之后丁瘸子也就不知了去向,很让人觉得奇怪。丁瘸子的儿子被汽车撞死是许多人亲眼看到的,因为事发地点就在十里长街那个最热闹的拐角。我曾好奇地问过一些人:那丁瘸子那个漂亮的老婆呢?那些人都说只是听说过,但从没有见过。生命是脆弱的,那时候我想,丁瘸子就那样从十里长街消失了,很多人之后都曾经提及他,但都只是说几句惋惜的话然后便作罢。他在当地并没有算得上骨肉相连的人。我依然经常到十里长街上去找人打台球,老卜只是偶尔跟我一块儿去,因为他毕竟是有希望考大学的,每次跟我出来的时候都念念不忘要回去学习,有时大搅我的玩兴。我确实是有些怀念丁瘸子的,跟他一块儿玩台球是真正的无拘无束。

 

  

  

第13节:鲜血渗了一地
 
第13节:鲜血渗了一地

后来有段时间我们整天做高考模拟试题,白天考试晚上也考试,似乎作为学生生活里面所想所做就只能是考试。我为之心中长期恼火不已。英语教师把试卷分发下来,然后告诉我们一个半小时之后来收卷,看着同学们一个个埋下了头去选择ABCD,我已经不能忍受。把英语试卷用双手很优雅地提了起来,尽管那纸张很薄,但我透过试卷还是看不出前面同学的身影,我在心中一声哀叹,双手轻轻交错,把试卷撕成了两份,转头又看了看同桌那双怀疑的眼睛。无聊,实在是无聊!

我骑着自行车飞快地驶出了安丰中学,沿着十里长街我更加飞块的骑着,我要骑到那十里长街的尽头,去看看那座小桥,看看那桥下不可能出产玉龙的河水。那是我第二次沿十里长街往小桥的方向走,孤独一人,所以感觉十里长街真的是相当的长,石板路几乎是没有尽头的,路的两侧人家越来越少,庄稼地出现的时候前面道路两侧就始终只有庄稼地了--骑了很久很久,前面道路两侧仍然是庄稼地。我开始感觉十里长街很可能不止十里。见到小桥的时候我的心情顿时恐惧了起来,因为那地方荒无人烟,只听得见微风吹庄稼那种轻轻地〃沙沙〃声。而幸亏落日仍然照得大地四处明亮,我又不信鬼神,否则我一定掉转了车头赶紧返回了。

小桥下面的河水跟上一回老卜带我来时一模一样,绿得发黑。小桥南面的两个石鼓还在,我走过去仔细看了看那上面可能残留的文字,但却读不出任何所以然来。我走进祠堂,里面的陈旧也依然如故,我站在那里看着破旧的神像,感觉他的表情很难捉摸。祠堂外面风刮过庄稼地〃沙沙〃作响,着实令人有些心虚。老卜说过这祠堂进来就必须拜神的,所以我又就跪下去叩拜,很虔诚,很认真。我在心里想,倘若面前破旧的神灵验的话,那就让我赶紧毕业吧,赶紧脱离现在的这种生活,去打开另一种新生活。祠堂里没有声音,整个世界那时就只有我一个人,那时我的好奇心占据了其它一切,我很想看看这祠堂到底有多古老的历史,或者从这里能捡到什么古董宝贝也说不定。祠堂的木桌是古老的,我分辨不清它制造的年代。当我绕过桌子走到破旧的神像之后的时候,整个脑袋立即被惊惧充满:我和老卜上回遗忘的篮球就在那角落扔着,我们早已忘掉还有这样的一回事存在了,那时我清楚地看到那篮球上面沾着一些暗红的血迹,而在篮球的旁边,倒着一个比大神像更破旧的小人像,且已经破裂掉分不出身体的位置了。

我十七岁的时候确实是对一些事情非常迷茫的,比如我一直不能相信丁瘸子的儿子死去时的情形:他在大街的拐角处拍着篮球,一辆送货的汽车在倒车的时候将他挤到了房屋的墙上,鲜血渗了一地,也染红了那只破旧的篮球。

李白

李白小时候很贪玩,在这一点上他和我一样。后来他能喝很多酒,在这一点上他也和我一样。我们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他能写许多的诗,来丰富人类的精神生活,而我只能生产很多大粪,用以浇灌城市周边的菜地。这唯一的不同造就了这样的一个结果,他能名垂千古流芳百世,而我只能靠挖古人轶事骗钱谋生。

许多年以前,李白是被一个官府养起来的知识分子,类似于咱们今天的中科院研究员。不过我们都知道旧社会的小知识分子没什么地位,西汉有人说天地为炉造化为工,阴阳为煤万物为铜,用这个比喻来说明人生多辛苦。显然这个话对官员不适用。但如果用来形容知识分子就再对也没有了。魏晋时的嵇康酷爱打铁,就是在体验上天锻造人的快感,后来朝庭以私铸军械的罪名把他杀了,我猜真正的原因是他抢了上天的快感。

李白当初在朝庭公馆的时候享受的是三级待遇,这其中包括拿三级津贴住三级公寓骑三级毛驴看三级电影不能看A级的,那是内参。这个事情让他很郁闷,所谓〃愤怒出诗人〃,于是他写了很多诗,比如〃二级如青天,独我不得出〃(类似的诗我也写过,那是在大学里考四级,屡考不过的时候),又如〃今日工资难称意,明日骑鹤下扬州〃,后来这句诗被人举报了,上头说他嫖娼未遂,罚了三个月的俸。此时有个姓杜的三级知识分子很同情他,说了这么句话: 〃不见李生久,佯穷殊可哀。世人皆欲杀,我独怜君才。〃这说明了一个事实:李白常常脱掉儒生装,往脸上抹把锅底灰,拿上几个口袋,混到乞丐群中到衙门去冒领救济。于是李白非常招人恨,从乞丐到公差〃世人皆欲杀〃。

这个情况又让我想起我今天常常用假名给时尚杂志写爱情小说的尴尬,同事们说我庸俗,编辑又说我假清高。

李白当初是每天下午四点钟下班,但是衙门发救济是在三点,这就要求他早退。每次李白都会寻找一些正当理由用于请假,有时是采购办公用品,有时是头痛,有时是拉肚子我对于这最后一条十分熟悉,当年上高中就常常借这个旷课。老师一直未发现,直到学期末的时候,我才在我的学生手册里看到这么一句评语:〃该同学肠胃不好,须加强身体锻炼。〃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我的同学都很义气,替我保密。李白的同事也是这样,所以李白每次换上麻布片子抹上锅灰化妆成乞丐出门以前,男同事都要捐献几口唾沫,女同事都要赞助几个脚印。尽管这是群够意思的朋友,但作为一个堂堂知识分子,居然要拆开发髻撒上一头高梁花子芦草杆去装乞丐,实在也不是个光荣的事。后来李白接到上面的调令,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就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听了他这个话,同事们都很讨厌他,立刻觉得自己以前的掩护工作白干了。

 

  

  

第14节:养你们是酿屎的
 
第14节:养你们是酿屎的

知识分子的生活大概就是这样,而乞丐又不一样。在那伙人中,李白有几个特别谈得来的朋友,大家经常在一起探讨艺术问题。情景就象很多年后北京的圆明圆艺术村。而且这群乞丐朋友还曾经非常够义气地帮李白拍过他们头头的黑砖,我就爱这种黑道朋友。可惜李白不够发达后又来找乞丐朋友炫耀,说:〃大贤虎变愚不测,当年颇似寻常人。〃这说明他很不会做人。贺知章说他〃谪仙〃就是这个意思,其一,谪仙不是人;其二,李白性格不好,当了神仙也要被贬谪。历史上真正的知识分子大都如此。我们今天常常看到〃知识分子〃升迁,所以法国的福柯说他从没见过真正的知识分子。

关于李白的知识分子生活,我还有一些要补充的:每天早上,当朝阳刚爬到长安城上时,李白就要给一只三级闹钟闹醒该闹钟声响有如三级地震,误差是三分钟,是以得名。

起床之后,李白要把床上陪夜的姑娘打发出门,然后开始不认识她。这就好象今天新新人类的试婚,早期叫非法同居。如果日后李白犯了事,这又叫做姘居。当然我也可以猜测这种关系是朝庭方面安排的,为的是处理知识分子的生活要求,防止他们闹事。但这也不是个好解释,因为通过古今对比我可以发现这证明了政府对知识分子的待遇降低了。从感情上我有点不愿意这么猜测。

李白每天早上要去单位坐班,在办公桌前把自己理藏在巨大的文字垃圾堆里,偶尔抬头望望墙上的自鸣鸡,拼命回忆昨天夜里的几个诗句,〃…… 黄河之水天上来……朝如青丝暮成雪……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翻本……五魁首八匹马……〃这样的沉思总是要被头头的一声暴喝吼断:〃妈的逼!大人养你们是酿屎的啊?〃听了这个话,李白就会心头起火,很希望此时有人能发给他一把带执照的宝剑,可以名正言顺地给眼前这个人修理一下头皮,然后坐回原位继续工作。当然这个故事还有另两个版本,一是李白幻想自己是个神仙,吹上一口仙气就让这个骂自己的头头尿道结石;二是李白当了一个比头头还要大的头头,一声令下就有军兵上前将开罪了李头头的头头掀翻在地一顿暴打。众所周知,以上内容都不是我瞎编的,当剑侠,当神仙,当宰相的愿望李白都在他的诗句里有过陈述。这种做法在今天叫做意淫,如果你是个姑娘,碰巧又很漂亮的话,有时会发现小伙子和你说话的时候满脸通红,那么他多半是在想这些内容。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告他精神性骚扰,向他索赔。这样一来那小伙子就很吃亏,早知道看一眼也要付钱还不如去找野鸡算了。当初李白他们也是这样吃亏,在心中发泄完以后火气仍然常常不退,于是就会生出痔疮来。古往今来所有坐办公室的朋友们都有这个毛病,李白及其同事和大家一样,每逢头头河东狮吼,除了生火长痔疮之外,就得赶紧低下头去写一些给朝庭的报表。这些东西每天都有专车拉走用于生火,一举解决了包括知识分子,搬运工,锅炉工等多人在内的就业问题。换言之,整个大唐就是一架巨大的机器,尽管这台机器的运行只有一小部分是必要的,但在有些人看来,全部运行才能算牛逼。这样的人往往是掌权者,于是机器就往他们希望的方向运行。

这其中,李白就是一个不必要运行的部件,和其它所有同类部件都一样,他在每天下午哄抢完救济粮,回到家用烧碱洗掉脸上的锅底灰和手指上的墨水渍以后,都要把凳子搬到窗前,看着六点钟的夕阳,就着大道上的车马扬尘一口一口地扒饭。一边扒饭一边等待,等待着今晚的陪床小姐,等待着下个月的二级职称评审,等待着一个转运的机会,等待着那个改变他命运的外国使臣来到长安。

在长安这个伟大的城市里,象李白这类的知识分子之梦每天成百上千地发生着。这里仿佛一个出售知识分子之梦专卖店,吸引着城里城外千万人,承载着他们的期待,出售,然后降价,破产。

李白端着饭碗,坐在长安大道边看着这样的破产,看着长安黄气蒙蒙的天,留给大地一个白眼。象一条过冬的鱼,一边艰难地啃着氧气泡过活,一边用它的冷眼撞冰。

潘晓歌,1984年11月生。迷恋魔幻文学和漫画,从小学开始写作和绘画。当时被家人认为不务正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将文字当成宣泄内心不满的工具。2001年在老师的鼓励下开始投稿,2002年头一篇小说《电子精灵》发表在《同龄鸟》上。目前正在创作长篇幻想小说《冰羽和光羽》,梦想成为优秀的漫画小说创作人。

天空游乐园

走过这一片金色的麦田,就能看到那片在蓝色天空中飘摇的鸽群的家了。鸽子说过,那里有一个叫天空游乐园的地方,而小光和小浩也一定在那里,我要找到他们。因为我是只属于他们的东西。而他们,也是唯一拥有我的人。

风沙沙地吹过,麦浪在风中翻滚,我缓缓地仰起头。一群白色的鸽子从空中缓缓地飞过,在我的脸上,投下了它们的影子。

忽然,我听到了,在麦田的尽头,传来了男孩子嬉笑打闹的声音。我加快了脚步。就快穿过高高的麦田,离脚步声也越来越近了,打闹声,就在面前了……!

〃泰迪,你……怎么在这儿?〃

一个银白头发的男孩子跟在一群男孩子的最前面。他看到了我。惊讶地对我伸出了手:〃泰迪?〃 

 

  

  

第15节:我们去找他吧
 
第15节:我们去找他吧

〃是的。〃我笑了,也对着他伸出手去。

男孩子抱起我。

天空中,飘着白色的云彩。

〃到家了哟,泰迪。〃

〃小浩呢?〃我伏在男孩的怀里,轻声问。

〃小浩他啊,大概在午睡吧。那个家伙就是这样的啦!泰迪,我们去找他吧。〃

〃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啊,是鸽子的家,这里是……天空的游乐园啊。〃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我记得我头一次见到小浩,是在一片盲黄的烛光之中。原来,我被装在一个黑乎乎的地方。然后,在一片后来被小浩称作生日歌的歌声中,我的眼前亮起来了,我看到光在我的眼前闪动。那是烛光,在一群孩子们中间,有一个男孩,他穿着一身青色的大衣,覆盖着金发的头上戴着一顶鲜红的圣诞帽。拍着手,开心地笑着。

不知是谁,用手把我抱起来,递给了那个坐在孩子们中间的男孩子。我那时还很迷糊,只是我觉得那个坐在中间的头戴圣诞帽的男孩很特别。

〃小浩,祝你圣诞快乐!也祝你生日快乐!!〃

〃小浩,祝你早日康复!!〃

〃小浩,要加油喔!!〃

我在歌声中被那个叫小浩的男孩抱起来:〃谢谢……谢谢大家。〃

我觉得我的心都醉了。

那天晚上,其他的孩子都走了,只有小浩,在最后留下来。因为,这是在他的家里。他抱着我被他的妈妈赶上床去睡觉。

〃我还想再玩一会儿呢。可以吗?〃小浩问。因为其他孩子都叫他小浩,所以,我也叫他小浩好了。我想着。

〃不行,好好休息。快睡吧。〃

他的妈妈这么说着,关上了房间的灯:〃晚安。〃

〃妈妈……晚〃小浩说。忽然从门外射进来的那道走廊中的光,变窄了,熄灭了:〃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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