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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部分

星空倒影-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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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拐入这条街道,我忽然觉得浑身不舒服,背心一阵发凉,心头升起一种异常的警觉。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打量了一下四周,周围都是些服色平常的人,有的正低着头慢慢地游荡着,而另外一些人则站在路边低声地交谈着,似乎与其他街道上的行人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条街道有些古怪。
    正当我觉得诧异的时候,一个身着礼服的贵族挽着一名贵妇人的手转过了街角。看见行人,那位女士用扇子掩住了口鼻,用厌恶的目光斜着瞥了一眼从身边经过的行人。那位绅士似乎察觉到了女士的不妥,领着她走到行人较少的街对面去,殷勤地将她让到靠墙的道路上,用左手护住女士,让她不受行人的侵扰。
    我一下子豁然开朗,明白了究竟是什么让我感到别扭:一个平民百姓会怎样经过一位大贵族的府邸?昂起头,懒散地溜达着,如同是在做晚餐后的散步,像这条街上许多人做得那样?不可能!通常,一个平民要经过贵族的门前,会选择靠门较远的道路一侧。即便一定要从门口经过,也会弯腰低头快走两步走过大门,绝不会像这些人一样趾高气扬悠闲懒散,甚至还有胆量向大门里瞧上一眼。
    也就是说,那些人根本不是普通的行人,他们会是谁?如果是殿下的侍卫,那根本不必如此隐秘地行动。倘若不是侍卫,那就是……
    一个胖子从我跟前经过,仿佛不经意地瞟了我一眼。他的眼神很冷,带着几分狐疑和警觉,仿佛想要一下子看穿我这个人似的。
    他没有看穿我,我却看穿了他。他肥得能挤出油来的脸上分明地写着两个字:密探。
    我吓了一跳。经历了克劳福将军的事情,我知道路易斯殿下的处境不妙,但却没有想到这个被温斯顿人誉为“军神”的卓越将领居然会落到家门口密探横行的境地。他们的目的会是什么?我猜不出,或许他们自始至终都在监视着太子殿下,也或许是克劳福将军的死讯传到了这里,他们特意在等待着为将军鸣冤的信使。无论他们想干什么,看得出,我的突然出现都已经引起了这些不友好的家伙们的警觉。恐怕现在就算我若无其事地从这里走开,也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这里实在是一个太过安静的地方,除了一些贵族的府第,再没有任何其他的建筑。普通的平民即便是闲逛,也很少有人会走到这里。每一张现在这里的陌生面孔都是可疑的。
    我心头一动,拉住了那个刚从我身边经过的胖子。
    “先生,劳您的驾……”我咬着舌头,带着南方绿叶平原上特有的口音说道。
    在我拉住那个胖子手臂的一刹那,他的右手飞快地向自己的怀中探去,在我说话时又瞬间停了下来。我瞄了一眼他左胸的衣襟,那里打起了几条不明显的褶痕,隐约勾勒出一柄匕首的外观。
    “请问您,鸢尾花酒馆怎么走?那是我舅父的产业,我好久没见过他了。”我做出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问。
    “鸢尾花酒馆?”他皱起了眉头,然后摇着头对我说:“没听说过。”
    如果他听说了才奇怪,早在八以前,这家旅馆就已经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而挤
    “我的表亲说,它就在……恩……戴……戴斯特大街上。我是一路沿着路牌找过来的,结果走到这里却迷了路……”
    “戴斯特大街?那在城市的另一侧,往西走,这里的戴思乐街,戴思乐,明白吗?你走错地方了。”那个胖子漫不经心地用手指了指城市西侧。看起来,我的表演博取了他的信任,周围不少人都露出了鄙薄的笑容,随即放松了对我的警惕,向着街道两侧缓慢地走去,等待着从下一张陌生的面孔上找到某些蛛丝马迹。
    “哦,我真蠢!谢谢您,先生,要不是您,我恐怕三十年也找不到地方。”我摆出一副热情的样子,攥住那胖子的手拼命地摇着,“如果您有空,请务必来酒馆坐坐,我一定要好好请您喝两杯,答谢您的帮忙。如果方便的话……”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那胖子厌恶地甩开我的手,“我还有些急事,请您离开吧……”
    我走一边频频回头摇着手对他喊着:“多谢您,先生,多谢,愿至高神保佑您。”一边加快了脚步。在我转过街角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看见这个胖密探掏出一块看起来质地不错的手帕,用力擦着被我握过的手臂,正对着从他身边经过的另外一个人低声抱怨着:“该死的,遇到一个不识字的乡巴佬……”
    离开这条街道,我出了一身冷汗。我仔细思考着接近总督府的方法,可是脑子里一点主意也没有。照这样下去,我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路易斯太子。不,或许可以,在太子被他狠毒的兄弟杀死之后,我或许有幸可以观看他的葬礼,可是克劳福将军的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在进出总督府的必经之路上找了间小旅馆,挑选了一个靠窗的房间住了下来,希望当路易斯太子出门的时候,能幸运地拦住他。这法子不太保险,但却是我唯一能想得出的办法了——起码这比让我被一群密探悄无声息地杀死在僻静的林荫道上要强得多。
    像这样的日子,我又过了五天。我不敢离开房间,生怕错过了殿下出行的车驾。每天我都是在犹豫和困惑中度过的:我很想回一趟家,我想知道父母的身体是否还健康,皮埃尔是否结束了自己的冒险生涯。我想再亲手抚摸一下盛满了我同年会议的酒馆柜台,摸摸那些掉了漆的木头。不知道在柜台左边的夹层里,我攒的四个金币是否还在那里,那是我花了两年时间积攒下的一小笔财富,这是我童年梦想的开始,我希望能够积攒足够多的金币,在另外一座城市再开设一家“马蹄铁”酒馆;我希望这个名字的酒馆能够遍布整个法尔维大陆,让每一处的人们都能感受到真挚的欢笑和幸福。
    在第六天,我终于抵挡不住对家人的思念,又走上了街头。我穿过几条小巷,来到马蹄铁酒馆所在的大街对面。那块漂亮的招牌已经被磨去了光彩,有些破败地在风中摇晃着。一个声音告诉我说:过去,走过去,那是你的家,你应当回去看看,只是看看,绝不会有人认出你来。而另外一个声音则在大声阻拦着我:“不要回去,你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在这战争之中,一个失踪多年的士兵突然出现,这足以引起温斯顿密探的注意。你很容易就会被安上一个间谍的罪名,你的家人也会受到牵累……”
    这两个声音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几乎要把我的脑子吵裂了。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看见酒馆的大门正距离我越来越近,我发现我的身体正不受控制地接近它。我的身体渴望着它,我的灵魂需要它。回家,多少年没有听到这样的话语了。这句话就像是一句咒语,让我根本无力抗拒。
    “抓住它!”忽然,一声惊慌的尖叫惊醒了我,我忽地停住脚步,在酒馆的大门前。道路两旁,许多受了惊吓的声音大叫着:
    “这匹马受惊了,快拦住它……”
第一百六十六章 某些事情发生了
    马,一种灵秀温驯的动物。无论在什么地方,你都可以看见它勤勉为人类服务的身影。它们忠诚、善良,无论是被人乘骑还是身驮重物,甚至于被辱骂、鞭打,他们都绝不会背叛自己的主人;而在战场上,即便面对带着死亡恐怖的锐利兵锋,它们也能够表现出让人叹服的勇气,以自己的神骏增添主人勇武的荣光。对于一个骑士来说,它们是最值得信赖的伙伴,即便说它们是骑士的第二条生命也绝不过分。而与它们无私的奉献相比,它们所要求的却只不过是一把微不足道的草料。
    忠诚,勇敢,无私,勤劳……这种生物似乎具备这世上的一切美德,用任何赞美的语言来形容它们都不算过分。和它们相比,人类有时所表现出的贪婪和怯懦简直令人绝望,甚至让你不得不自惭形秽地思考:是否马才是受到众神垂怜和爱惜的生命,而人类不过是被众神遗弃的一堆肮脏卑微的渣滓。
    但是现在,我看见了一个例外。
    正沿着街道嘶鸣狂奔的,是一匹高大的骏马。我敢对任何一个人发誓,你绝没见过这样一匹马:它全身白得发亮,没有一点杂色,就好像全身的皮毛都是用月光织就的一样,刺得人眼睛发疼。它雄健的四蹄在青石板上敲打着,发出冰雹般急促的声响,倘若你没有看见,也许会以为正有几匹、十几匹骏马在奔跑。每跨出一步,它脖颈和腿上的肌肉都会有力地绷紧隆起,带着雕塑般古典的美感。它奔行的身姿就像是正驾御着一团飓风,既飘逸又狂野。披散的银白色长鬃逆风飘扬,就像是一团被吹散的云雾。
    最让人吃惊的是它的眼神。那绝不是属于一头驯良的牲口的眼神,那两道凶狠的目光中带着绝不妥协的野性,将这匹骏骥不可驯服的骄傲显露无余,让人忍不住要想起那些呼啸山林的食肉猛兽。它跑得是那么迅速,以至于在人们的眼中只能留下一道流动的光影,而无法捕捉到它明晰的身形。许多做买卖的小摊被它撞翻在地,各色小物件撒得满地都是。不少人试图阻拦它,却都无力抵挡他健硕的身躯,被撞翻在地。在这条大街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够阻拦这匹马匹中的健者,每个人都只能徒劳地看着它胡作非为,等待它平息下自己的怒气。
    “啊……”一个惊恐的声音从右后方刺入我的耳中,我回转头来,看见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姑娘被忙着躲闪惊马的行人撞倒在了路中央,她似乎扭伤了脚踝,右手痛苦地抚摸着自己的右脚,左手挽着的篮子倾覆下来,几个小巧可爱的面包从篮子里滚了出来,瞬间沾满了尘土。这个可怜的姑娘眼睁睁地看着那匹高头大马迅速地接近,却已经无法躲闪。发了狂的骏马并没有因为有一个行人阻拦了道路而放缓脚步,事实上,这个居然敢挡在它面前的小东西更激起了骏马的狂气。惊马看起来更加愤怒了,它伸长了脖子,两只眼睛直瞪向倒地的姑娘,径直向她冲了过来。
    那姑娘绝望地睁大了眼睛,目光就好像两颗正在陨落的流星般闪亮动人。她害怕得已经忘记了尖叫,只是这样张开嘴看着,看着那头魔兽般的巨大牲口冲着她仰起蹄子。她的嘴唇馥郁饱满,就像是一支刚刚绽放的郁金香。两排牙齿从她的口唇中露了出来,尽管它们略有些发黄——那与这姑娘的身份是相称的,但却排列得很整齐,形状也很漂亮。和我见过的许多姑娘相比,她绝算不上美丽,脸上还带着些灰褐色的雀斑,皮肤显得有些粗糙,但她的五官和谐小巧,皮肤下透露出青春健康的红润色泽。这只是个普通的城市少女,或许是某个贵族家中的侍女,或是某个规矩的小户人家的闺女。在像里德这样的大城市里,这样的姑娘或许有两万个也不止。
    可是只有她,在这个时候,跌倒在那里,无助地等待着别人的帮助,或是等待着被健马踩踏的可怕命运。
    这时候,我想某些事情发生了。
    一瞬间,许多东西从我的脑海中淡去:回家的渴望、克劳福将军的嘱托、弗莱德和我亲切战友们的等待……一切的一切都失去了它们的颜色,随着这整条街道一起在我的眼中暗淡下去,唯一明亮清晰的,是那一双惊恐绝望的大眼睛。我的心头一阵抽搐,一种豪迈壮烈的情绪忽然从我心底涌起:
    我不愿看见这双美丽的眼睛带着忧伤和痛苦,我不要这双明眸的主人受到伤害,我希望这张可爱的小脸蛋永远绽放笑容,为了这些,我愿意去做任何事,哪怕那需要我付出生命的代价。
    我觉得我在飞。
    四周的景色飞一般向我的身后退去,我忽然感觉到来自脚底的力量,这种力量急促地点击着地面,支撑着我的身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飞奔。在我的双腿有力的奔跑之下,大地似乎都变的柔软而有弹性起来。
    如果你想拦下一匹惊马,那就绝不能站在它的面前。骏马奔跑时产生的强大冲击力足以将面前的一切阻碍——当然,如果你是只食人魔或是牛头人,或许可以尝试一下。最好的作法是:在它向前疾奔时,忽然从一旁出现在它面前。本来就神志不清的马匹这时很容易因为再次受到惊吓而扬起前蹄,这就是你抓住缰绳驯服它的最有利时机。
    我正是这样干的。
    我抢在惊马之前跑到了那姑娘身侧,忽然丛左侧冲出,站在惊马的面前,口中还粗豪地大喝了一声。这时候,我距离那匹马只有不到一步的距离,它从口鼻中呼出的气息直接喷吐在了我的脸上。
    即便是健壮如斯的骏马,也被我这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不速之客惊吓得扬起前蹄。这时候我才真正发现这匹马究竟有多大:它的身板几乎有两个我宽,当它扬起前蹄时,我甚至跳起来也摸不着它的鼻子。
    幸运的是,我不用抓它的鼻子,只要抓住它的缰绳就够了。
    猛然间,一股巨大的力量从我的右手臂上端传来。我只觉得右肩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好像有两块肌肉被直接从骨头上撕裂了一样。我的胸口一阵发堵,嗓子眼里甜甜的,似乎想吐出些黏稠的东西,却又吐不出来。
    惊马并没有就此停止脚步,尽管放慢了速度,但它仍然拖着我继续向前踏去。我被踉跄着向后拖了好几步,一口气憋在胸口,怎么也无法呼吸。那个姑娘傻了一样瘫坐在地上,似乎还没反映过来发生了什么。
    惊马不安地摇动着脑袋,似乎是想要甩脱缰绳的束缚。它的眼中好像只能看见那可怜的姑娘,即便被我拉住了缰绳,仍然拼命地向前迈去。转瞬间,它已经来到了那姑娘身边,再次高高扬起前蹄,迎着那姑娘的脑袋当头踏下。
    一阵不知道从哪里涌上来的力量忽然贯穿了我的手臂,让我的胸膛发热,全身的骨骼都在咯咯作响。这时候,似乎是某个神附上了我的身体,又好像是我借用了哪个魔鬼的力量,我只觉得自己的身体都要炸裂开来,即便是一座高山站立在我的面前,我也能将它推倒。
    “啊啊啊啊…………!”我听见野兽般狂野的嚎叫声从我的喉咙里发出来,而后我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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