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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部分

旧五代史-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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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监,五品三任四任方入少卿监,今后并只三任,逐任须月限满,无殿责者便入

此官。西班将军,罢任一年许求官,旧例三任四任方入大将军,今只以三任为限,

三任大将军方入上将军,并须逐任满月限,无殿责,或曾任金吾将军、街使、藩

镇刺史,特敕并不拘此例。诸道除两使判官外,书记已下任自辟请。应朝官除外

任,罢任后一年方许陈乞。诸道宾席未曾升朝者,若官兼三院御史,即除中下县

令;兼大夫、中丞、秘书少监、郎中、员外郎与清资。初任升朝官,检校官至尚

书、常侍、秘书监、庶子,升朝便与少卿监。诸州防御、团练判、推官,并请本

州奏辟,中书不更除授。应出选门官带三院御史供奉里行及省衔,罢任后周年,

许陈乞。诸州别驾,不除令录,仍守本官月限,得替后一年,许陈乞。长史、司

马,因摄奏正,未有官者送名。”从之。

三年五月乙未,诏曰:“近以内外臣僚,出入迭处,稍均劳逸,免滞转迁,

应两司判官、畿赤令,取郎中、员外、补阙、拾遣、三丞、五博,少列宫僚,选

择擢任。一则俾藩方侯伯,别耀宾阶;次则致朝列人臣,备谙时政。今后或有满

阙,便宜依此施行。”

周广顺元年夏五月辛巳,诏:“朝廷设爵命官,求贤取士,或以资叙进,或

以科级升。至有白首穷经,方谐一第;半生守选,始遂一官。是以国无幸民,士

不滥进。近年州郡奏荐,多无出身、前官,或因权势书题,或是衷私请托,既难

阻意,便授真恩。遂使躁求侥幸之徒,争游捷径;辛苦孤寒之士,尽泣穷途。将

期激浊扬清,所宜循名责实。今后州府不得奏荐无前官及无出身人,如有奇才异

行,越众超群,亦许具名以闻,便可随表赴阙,当令有司考试,朕亦亲自披详,

断其否臧,俾之升黜,庶使人不谬举,野无遗才。”

显德二年六月,诏:“两京诸道州府留守判官、两使判官、少尹、防御团练

军事判官,今后并不得奏荐;其防御团练、刺史州各置推官一员。”

──右厘革

晋天福三年十一月,起居郎殷鹏上言:窃闻司封格式,内外文武臣僚才升朝

籍者,无父母便与追封赠,父母在即未叙未封。以臣所见,诚为不可,此则轻生

者而重死者,弃今人而录故人,其荣有何?其理安在?又云,父母在,品秩及格

者,即以封其母,不加其父,便加邑号,兼曰太君。遂令妻则旁若无夫,子则上

若无父,岂有父则贱而母则贵,夫则卑而妻则尊?若谓其父未合加恩,安得其母

受赐;若谓以子便合贵,曷得其父不先封?伏以父尊母卑,天地之道,尊无二上,

国家同体。今授封父无爵,名教不顺,莫大于兹。臣伏乞自今后文武臣僚,父母

在,其父母已有官爵者,即叙进资品以及格式,或不任禄仕,即可授以致仕或同

正官,所贵得以叙封妻室。即父母俱荣,孝子无不逮之感;闺门交映,圣君覃庆

赏之恩。噫!荷陛下孝沼之风,受陛下荣亲之禄者,静而屈指,不过数人。陛下

得以特议举行,编为令式,劝天下之为善,令域中之望风,自然见前代之阙文,

成我朝之盛典。况唐长兴元年德音内一节‘应在朝中外臣僚,父母在,并与加恩’。司封不行明制,坚执前文;傥布新恩,兼合旧敕,庶使事君事父,恒遵一体之

规;为子为臣,不失两全之义。臣又闻司封令式,内外臣僚官阶及五品已上者,

即与封妻荫子,固不分于清浊,但只言其品秩。且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

并是五品,赞善大夫、洗马、中允、奉御等亦是五品。若论朝廷之委任,宰臣之

拟论,出入之阶资,中外之瞻望,则天壤相悬矣。及其叙封,乃为一贯,相沿至

此,甚非。而况北省为陛下侍从之臣,南宫掌陛下经纶之务,宪台执陛下纪纲之

司,首冠群僚,总为三署,当职尤重,责望非轻。此则清列十年,不遂显荣之愿;

彼则杂班两任,便承封荫之恩。事不均平,理宜改革。伏乞自今后应诸官及五品

已上者,即依旧制施行,应三署清望官及六品已上,便与封荫。清浊既异,品秩

宜升,仍下所司,议为恒式。”从之。

汉乾祐元年七月,诏:“尚书省集议,内外臣僚,父在,母承子荫,叙封追

封,合加‘太’字否?以闻。”尚书省奏议曰:“今详前后敕条,凡母皆加‘太’

字,存殁并同。此即是父殁母存,即叙封进封内加‘太’字,母殁追封,亦加‘

太’字,故云存殁并同。若是父在,据敕格无载为母加‘太’字处。若以近敕,

因子贵与父命官,父自有官,即妻从夫品,可以封妻,父在不合以其子加母‘太’

字。若虽有因子之官,其品尚卑,未得荫妻,亦不合用子荫之限。”从之。

周显德六年冬十二月壬辰,尚书兵部上言:“本司荫补千牛、进马。在汉乾

祐中散失敕文,自来只准《晋编敕》及堂帖施行。伏缘前后不同,请别降敕命。”

诏曰:“今后应荫补子孙,宜令逐品许补一人,直候转品,方得更补,不得于本

品内重叠收补。如是所补人有身故、除名、落藩、废疾及应举及第内,只许于本

品内再补一人。太子进马、太子千牛,不用收补。詹事依祭酒例施行。兵部尚书、

侍郎,旧例不许收补,宜许收补。致仕官历任中曾任在朝文班三品、武班二品及

丞郎给舍已上,金吾大将军、节度、防御、团练、留后者,方得补荫。皇荫人,

其祖、父曾授著皇朝官秩,方得收补。应合收补人,须是本官亲子孙年貌合格,

别无渝滥,方许施行。余从旧例处分。”

右封荫

梁开平四年四月,敕:“诸州镇使,官秩无高卑,并在县令之下。”其年九

月,诏曰:“魏博管内刺史,比来州务,并委督邮,遂使曹官擅其威权,州牧同

于闲冗,俾循通制,宜塞异端,并宜依河南诸州例,刺史得以专达。”时议者曰:

“唐朝宪宗时,乌重允为沧州节度使,尝以河朔十六州能抗拒朝命者,以夺刺史

权与县令职而自作威福耳。若二千石各得其柄,又有镇兵,虽安、史挟奸,岂能

据一墉而叛哉!遂奏以所管德、棣、景三州,各还刺史职分,州兵并隶收管。是

后虽幽、镇、魏三道,以河北旧风,自相传袭,惟沧州一道,独禀命受代,自重

允制置使然也。则梁氏之更张,正合其事矣。”

后唐长兴二年正月,诏曰:“要道才行,则千岐共贯;宏纲一举,则万目毕

张。前王之法制罔殊,百代之科条悉在,无烦改作,各有定规,守程式者心逸日

休,率胸臆者心劳日拙。天垂万象,星辰之分野靡差;地载群伦,岳渎之方隅不

易。傥各司其局,则皆尽其心。且律令、格式、六典,凡关庶政,互有区分,久

不举行,遂至隳紊。宜准旧制,令百司各于其间录出本局公事,巨细一一抄写,

不得漏落纤毫,集成卷轴,仍粉壁书在公厅。若未有廨署者,文书委官司主掌,

仍每有新授官到,令自写录一本披寻。或因顾问之时,应对须知次弟,无容旷阙。

每在执行,使庶僚则守法奉公,宰臣则提纲振领,必当彝伦攸叙。所谓至道不繁,

何必期年,然后报政。宜令御史台遍加告谕催促,限两月内抄录及粉壁书写须毕,

其间或有未可便行,及曾厘革事件,委逐司旋申中书门下,当更参酌,奏覆施行。”

其年八月,敕:“今后大理寺官员,宜同台省官例升进,其法直官,比礼直官任

使。”

应顺元年春三月戊午,宗正上言:“故事,诸陵有令、丞各一员,近令、丞

不俱置,便委本县令兼之。缘河南、洛阳是京邑,恐兼令、丞不便。”诏特置陵

台令、丞各一员。

右杂录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县志(案:《郡县志序》,原本阙佚。)

河南道(西京河南府滑州许州陕州青州兖州宋州陈州曹州

亳州郑州汝州单州济州滨州密州颍州濮州蔡州)

关西道(雍州京兆府同州华州耀州乾州陇州泾州原州鄜州

威州衍州武州良州府州雄州警州)

河东道(并州太原府潞州泽州晋州新州武州云州应州绛州

慈州隰州辽州沁州解州胜州河中府)

河北道(魏州大名府镇州真定府沧州景州德州邢州

磁州澶州贝州相州泰州雄州幽州新城县定州博州莫州

深州瑞州静安军)

剑南道(蜀州汉州彭州)

江南道(黔州处州温州婺州湖州秀州全州杭州福州台州

明州虔州苏州邵州郴州建州道州鄂州潭州)

淮南道(安州庐州楚州寿州天长县)

山南道(襄州邓州唐州复州金州忠州万州夔州利州阆州

果州朗州集州凤州唐州商州随州合州雄胜军)

陇右道(秦州成州洮州)

岭南道(邕州恩州溥州思唐州潘州桂州)

(案:以上〔所载十道、州、府、军、县,当是以《开元十道图》为本,而

于五代之改制,及仍唐旧制者则阙焉。疑原本有所删节,〕今仍录于卷首,以存

其旧。)

梁开平元年,梁祖初开国,升汴州为开封府,建名东京,元管开封、浚仪、

陈留、雍丘、封丘、尉氏六县,至是割滑州之酸枣、长垣,郑州之中牟、阳武,

宋州之襄邑,曹州之戴邑,许州之扶沟、鄢陵,陈州之太康九县隶焉。后唐复降

为汴州,以宣武军为额,其阳武、长垣、扶沟、考城等四县仍且隶汴州、其余五

县却还本部。晋天福中,复升为东京,复以前五县隶之,汉、周并因之。单州本

单父县,梁为辉州,后唐同光二年,复旧,隶宋州,周广顺中,割隶曹州。(案:

以上二条见《太平御览》,其余郡县阙略不全。今考是书诸志多本《五代会要》,

谨采《五代会要》附载于后。)

后唐长兴三年四月,中书门下奏:“据《十道图》,旧制以王者所都之地为

上,本朝都长安,遂以关内道为上。今宗庙宫阙皆在洛阳,请以河南道为上,关

内道为二,河东道第三,河北道第四,剑南道第五,江南道第六,淮南道第七,

山南道第八,陇右道第九,岭南道第十。”从之。

○河南道

滑州酸枣县、长垣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二月,酸

枣县却隶滑州,长垣县却改为匡城县。晋天福三年十月,酸枣县却割隶开封府。)

郑州中牟县、阳开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二月,敕:

“中牟县却隶郑州。”晋天福三年十月,中牟县却割属开封府。)

宋州襄邑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却隶宋州。晋天

福三年十月,复割隶开封府。)

曹州戴邑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二月,复为考城县。)

许州扶沟县、鄢陵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二月,鄢

陵县却隶许州。天成元年九月,扶沟县却隶许州。晋天福三年十月,并割属开封

府。)

陈州太康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二月,复隶陈州。

晋天福三年十月,却属开封府。)

单州楚丘县(梁开平四年四月,割隶宋州。)砀山县(后唐同光二年二月,

敕:“砀山县,伪梁创为辉州,并单州后,理所于辉州。今宜却属单州,其辉州

依旧为砀山县。”)

汝州叶县、襄城县(后唐同光二年十二月,租庸使奏:“二县原属汝州,今

隶许州,伏缘最邻京畿,户口全少,伏乞却割隶汝州。”从之。)临汝县(周

显德三年三月废。)

密州辅唐县(梁开平二年八月,改为安丘县。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复为辅唐

县。晋天福七年七月,改为胶西县,避国讳也。)

济州(周广顺二年九月,以郓州钜野升为州。其地望为上,割兖州任城、中

都,单州金乡等县隶之。至其年十二月,又割郓州郓城县隶之,中都县却隶郓州。)

滨州(周显德三年六月,敕:“以赡国军升为州。其地望为上,直属京,割

棣州渤海、蒲台两县隶之。”)

◎关内道

京兆府奉先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同州。后唐同光三年二月,却隶京兆

府。)武功县、好畤县(后唐长兴元年五月,敕:“并临等四乡却隶京兆府。”)

渭南县(周显德三年四月,割属华州。)同官县(梁开平三年三月,割隶同州。

后唐同光三年七月,割隶耀州。)美原县(后唐同光三年七月,割隶耀州。)

华州洛南县(后唐同光三年六月,河中府奏;“韩城、郃阳、澄城县。伪梁

割属当府,其澄城县今请却属同州,韩城、郃阳县且属当府。”从之。天成元年

七月,敕:“韩城、郃阳二县却割隶同州。”)

陇州汧阳县、汧源县、吴山县(后唐长兴元年五月,依旧割隶陇州。)

泾州平凉县(后唐清泰三年正月,泾州奏:“平凉县,自吐蕃陷渭州,权于

平凉县为渭州理所,遂罢平凉县。又有安国、耀武两镇兼属平凉,其赋租节目,

并无县管。今却置平凉县,管安国、耀武两镇人户。”从之。)临泾县(后唐

清泰三年二月,原州刺史翟建奏“本州自陷吐蕃,权于临泾县为理所。临泾元属

泾州,刺史只管捕盗,其人户即泾州管县。既无属县,刺举何施,伏乞割临泾属

当州。”从之。)

鄜州鄜城县(梁开平三年四月,改为昭化县。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复为鄜城

县。)咸宁县(周显德三年三月十日废。)

威州(晋天福四年五月,敕:“灵州方渠镇宜升为威州,隶灵武,仍割宁州

木波、马岭二镇隶之。”周广顺二年三月,改为环州。显德四年九月,降为通远

军。)

衍州(周显德五年六月,废为定平镇,隶邠州。)

武州(周显德五年六月,废为潘源县,隶渭州。)

河东道

绛州(梁开平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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