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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部分

明史-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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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大发兵往援,先后六年。于是设巡抚官于天津,防畿甸。后十余年,从南直巡

按御史颜思忠言,分淮安大营兵六百守廖角嘴。从福建巡抚丁继嗣言,设兵自浙

入闽之三江及刘澳,而易海澄团练营土著军以浙兵。

天启中,筑城于澎湖,设游击一,把总二,统兵三千,筑炮台以守。先是,

万历中,许孚远抚闽,奏筑福州海坛山,因及澎湖诸屿,且言浙东沿海陈钱、金

塘、玉环、南麂诸山俱宜经理,遂设南麂副总兵,而澎湖不暇及。其地遥峙海中,

逶迤如修蛇,多岐港零屿,其中空间可藏巨艘。初为红毛所据,至是因巡抚南居

益言,乃夺而守之。

自世宗世倭患以来,沿海大都会,各设总督、巡抚、兵备副使及总兵官、参

将、游击等员,而诸所防御,于广东则分东、中、西三路,设三参将;于福建则

有五水寨;于浙则有六总,一金乡、盘石二卫,一松门、海门二卫,一昌国卫及

钱仓、爵溪等所,一定海卫及霩戺、大嵩等所,一观海、临山二卫,一海宁

卫,分统以四参将;于南直隶则乍浦以东,金山卫设参将,黄浦以北,吴淞江口

设总兵;于淮、扬则总兵驻通州,游击驻庙湾,又于扬州设陆兵游击,待调遣;

于山东则登、莱、青三府设巡察海道之副使,管理民兵之参将,总督沿海兵马备

倭之都指挥,于蓟、辽则大沽海口宿重兵,领以副总兵,而以密云、永平两游击

为应援。山海关外,则广宁中、前等五所兵守各汛,以宁前参将为应援,而金、

复、海、盖诸军皆任防海。三岔以东,九联城外创镇江城,设游击,统兵千七百,

哨海上,北与宽奠参将陆营相接,共计凡七镇,而守备、把总、分守、巡徼会哨

者不下数百员。以三、四、五月为大汛,九、十月为小汛。盖遭倭甚毒,故设防

亦最密云。

日本地与闽相值,而浙之招宝关其贡道在焉,故浙、闽为最冲。南寇则广东,

北寇则由江犯留都、淮、扬,故防海外,防江为重。洪武初,于都城南新江口置

水兵八千。已,稍置万二千,造舟四百艘。又设陆兵于北岸浦子口,相掎角。所

辖沿江诸郡。上自九江、广济、黄梅,下抵苏、松、通、泰,中包安庆、池、和、

太平,凡盗贼及贩私盐者,悉令巡捕,兼以防倭。永乐时,特命勋臣为帅视江操,

其后兼用都御史。成化四年,从锦衣卫佥事冯瑶言,令江兵依地设防,于瓜、仪、

太平置将领镇守。后六年,守备定西侯蒋琬奏调建阳、镇江诸卫军补江兵缺伍。

十三年,命择武大臣一人职江操,毋摄营务。又五年,从南京都御史白昂言,敕

沿江守备官互相应援,并给关防。著为令。弘治中,命新江口两班军如京营例,

首班歇,即以次班操。嘉靖八年,江阴贼侯仲金等作乱,给事中夏言请设镇守江、

淮总兵官。已而寇平,总兵罢不设。十九年,沙贼黄艮等复起。帝诘兵部以罢总

兵之故,乃复设,给旗牌符敕,提督沿江上下。后复裁罢。三十二年,倭患炽,

复设副总兵于金山卫,辖沿海至镇江,与狼山副总兵水陆相应。时江北俱被倭,

于是量调九江、安庆官军守京口、圌山等地。久之,给事中范宗吴言:“故事,

操江都御史防江,应、凤二巡抚防海。后因倭警,遂以镇江而下,通常、狼、福

诸处隶之操江,以故二抚臣得诿其责。操江又以向非本属兵,难遥制,亦漠然视

之,非委任责成意。宜以圌山、三江会口为操、抚分界。”报可。其后增上下两

江巡视御史,得举劾有司将领,而以南京佥都御史兼理操江,不另设。

先是,增募水兵六千。隆庆初,以都御史吴时来请,留四之一,余悉罢遣,

并裁中军把总等官。已,复令分汛设守,而责以上下南北互相策应。又从都御史

宋仪望言,诸军皆分驻江上,不得居城市。万历二十年,以倭警,言者请复设京

口总兵。南京兵部尚书衷贞吉等谓既有吴淞总兵,不宜两设。乃设兵备使者,每

春汛,调备倭都督,统卫所水、陆军赴镇江。后七年,操江耿定力奏:“长江千

余里,上江列营五,兵备臣三;下江列营五,兵备臣二。宜委以简阅训练,即以

精否为兵备殿最。”部议以为然。故事,南北总哨官五日一会哨于适中地,将领

官亦月两至江上会哨。其后多不行。崇祯中,复以勋臣任操江,偷惰成习,会哨

巡徼皆虚名,非有实矣。

卫所之外,郡县有民壮,边郡有土兵。

太祖定江东,循元制,立管领民兵万户府。后从山西行都司言,听边民自备

军械,团结防边。闽、浙苦倭,指挥方谦请籍民丁多者为军。寻以为患乡里,诏

闽、浙互徙。时已用民兵,然非召募也。正统二年,始募所在军余、民壮愿自效

者,陕西得四千二百人。人给布二匹,月粮四斗。景泰初,遣使分募直隶、山东、

山西、河南民壮,拨山西义勇守大同,而紫荆、倒马二关,亦用民兵防守,事平

免归。

成化二年,以边警,复二关民兵。敕御史往延安、庆阳选精壮编伍,得五千

余人,号曰土兵。以延绥巡抚卢祥言边民骁果,可练为兵,使护田里妻子,故有

是命。

弘治七年,立佥民壮法。州、县七八百里以上,里佥二人,五百里三,三百

里四,百里以上五。有司训练,遇警调发,给以行粮,而禁役占放买之弊。富民

不愿,则上直于官,官自为募。或称机兵,在巡检司者称弓兵。后以越境防冬非

计,大同巡抚刘宇请免其班操,征银粮输大同,而以威远屯丁、舍、余补役。给

事中熊伟亦请编应募民于附近卫所。并从之。十四年,以西北诸边所募士兵,多

不足五千,遣使赍银二十万及太仆寺马价银四万往募。指挥千百户以募兵多寡为

差,得迁级,失官者得复职,即令统所募兵。既而兵部议覆侍郎李孟旸请实军伍

疏,谓:“天下卫所官军原额二百七十余万,岁久逃故,尝选民壮三十余万,又

核卫所舍人、余丁八十八万,西北诸边召募士兵无虑数万。请如孟旸奏,察有司

不操练民壮、私役杂差者,如役占军人罪。”报可。正德中,流贼扰山东,巡抚

张凤选民兵,令自买马团操,民不胜其扰。兵部侍郎杨潭以为言。都御史宁杲所

募多无赖子,为御史张璇所劾。

嘉靖二十二年增州县民壮额,大者千人,次六七百,小者五百。二十九年,

京师新被寇,议募民兵,以二万为率。岁四月终,赴近京防御。后五年,兵部尚

书杨博请汰老弱,存精锐,在外者发各道为民兵,在京者隶之巡捕参将,逃者不

补。帝以影占数多,耗粮无用,遣官核宜罢宜还者以闻。隆庆中,张居正、陈以

勤复请籍畿甸民兵,谓:“直隶八府人多健悍,总按户籍,除单丁老弱者,父子

三人籍一子,兄弟三人籍一弟,州与大县可得千六百人,小县可得千人。中分之

为正兵、奇兵,登名尺籍,隶抚臣操练,岁无过三月,月无过三次,练毕即令归

农,复其身。岁操外,不得别遣。”命所司议行。然自嘉靖后,山东、河南民兵

戍蓟门者,率征银以充召募。至万历初,山东征银至五万六千两,贫民大困。

治河之役,给事中张贞观请益募士兵,捍淮、扬、徐、邳。畿南盗起,给事

中耿随龙请复民壮旧制,专捕贼盗。播州之乱,工部侍郎赵可怀请练土著,兵部

因言:“天下之无兵者,不独蜀也。各省官军、民壮,皆宜罢老稚,易以健卒。

军操属印官、操官,民操属正官、捕官,郡守、监司不得牵制。立营分伍,以凭

调发。”先后皆议行。

末年,募兵措饷益急。南京职方郎中邹维琏陈调募之害。山西参政徐九翰尤

极言民兵不可调。崇祯时,中原盗急,兵部尚书杨嗣昌议令责州县训练土著为兵。

工部侍郎张慎言言其不便者数事,而御史米寿图又言其害有十,谓不若简练民兵,

增民壮快手,备御地方为便。后嗣昌死,练兵亦不行。

乡兵者,随其风土所长应募,调佐军旅缓急。其隶军籍者曰浙兵,义乌为最,

处次之,台、宁又次之,善狼筅,间以叉槊。戚继光制鸳鸯阵以破倭,及守蓟门,

最有名。曰川兵、曰辽兵,崇祯时,多调之剿流贼。其不隶军籍者,所在多有。

河南嵩县曰毛葫芦,习短兵,长于走山。而嵩及卢氏、灵宝、永宁并多矿兵,曰

角脑,又曰打手。山东有长竿手。徐州有箭手。井陉有蚂螂手,善运石,远可及

百步。闽漳、泉习镖牌,水战为最。泉州永春人善技击。正统间,郭荣六者,破

沙尤贼有功。商灶盐丁以私贩为业,多劲果。成化初,河东盐徒千百辈,自备火

炮、强弩、车仗,杂官军逐寇。而松江曹泾盐徒,嘉靖中逐倭至岛上,焚其舟。

后倭见民家有鹾囊,辄摇手相戒。粤东杂蛮蜑,习长牌、斫刀,而新会、东莞之

产强半。延绥、固原多边外土著,善骑射,英宗命简练以备秋防。大滕峡之役,

韩雍用之,以摧瑶、僮之用牌刀者。庄浪鲁家军,旧隶随驾中,洪熙初,令土指

挥领之。万历间,部臣称其骁健,为敌所畏,宜鼓舞以储边用。西宁马户八百,

尝自备骑械赴敌,后以款贡裁之。万历十九年,经略郑雒请复其故。又僧兵,有

少林、伏牛、五台。倭乱,少林僧应募者四十余人,战亦多胜。西南边服有各土

司兵。湖南永顺、保靖二宣慰所部,广西东兰、那地、南丹、归顺诸狼兵,四川

酉阳、石砫秦氏、冉氏诸司,宣力最多。末年,边事急,有司专以调三省土司

为长策,其利害亦恒相半云。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兵四

○清理军伍训练赏功火器车船马政

明初,垛集令行,民出一丁为军,卫所无缺伍,且有羡丁。未几,大都督府

言,起吴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军士逃亡者四万七千九百余。于是下追

捕之令,立法惩戒。小旗逃所隶三人,降为军。上至总旗、百户、千户,皆视逃

军多寡,夺俸降革。其从征在外者,罚尤严。十六年,命五军府檄外卫所,速逮

缺伍士卒,给事中潘庸等分行清理之。明年,从兵部尚书俞纶言,京卫军户绝者,

毋冒取同姓及同姓之亲,令有司核实发补,府卫毋特遣人。二十一年,诏卫所核

实军伍,有匿己子以养子代者,不许。其秋,令卫所著军士姓名、乡贯为籍,具

载丁口以便取补。又置军籍勘合,分给内外,军士遇点阅以为验。

成祖即位,遣给事等官分阅天下军,重定垛集军更代法。初,三丁已上,垛

正军一,别有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至是,令正军、贴户更代,贴户单丁者

免;当军家蠲其一丁徭。

洪熙元年,兴州左屯卫军范济极言勾军之扰。富峪卫百户钱兴奏言:“祖本

涿鹿卫军,死,父继,以功授百户。臣已袭父职,而本卫犹以臣祖为逃军,屡行

勾取。”帝谓尚书张本曰:“军伍不清,弊多类此。”已而宣宗立,军弊益滋,

黠者往往匿其籍,或诬攘良民充伍。帝谕兵部曰:“朝廷于军民,如舟车任载,

不可偏重。有司宜审实毋混。”乃分遣吏部侍郎黄宗载等清理天下军卫。三年敕

给事、御史清军,定十一条例,榜示天下。明年复增为二十二条。五年,从尚书

张本请,令天下官吏、军旗公勘自洪、永来勾军之无踪者,豁免之。六年,令勾

军有亲老疾独子者,编之近地,余丁赴工逋亡者例发口外,改为罚工一年,示优

恤焉。八年,免苏州卫抑配军百五十九人,已食粮止令终其身者,千二百三十九

人。先是,苏、常军户绝者,株累族党,动以千计,知府况钟言于朝,又常州民

诉受抑为军者七百有奇,故特敕巡抚侍郎周忱清理。

正统初,令勾军家丁尽者,除籍;逃军死亡及事故者,或家本军籍,而偶同

姓名,里胥挟雠妄报冒解,或已解而赴部声冤者,皆与豁免。定例,补伍皆发极

边,而南北人互易。大学士杨士奇谓风土异宜,濒于夭折,请从所宜发戍。署兵

部侍郎邝埜以为紊祖制,寝之。成化二年,山西巡抚李侃复请补近卫,始议行。

十一年,命御史十一人分道清军,以十分为率,及三分者最,不及者殿。时以罪

谪者逃故,亦勾其家丁。御史江昂谓非“罚弗及嗣”之义,乃禁之。

嘉靖初,捕亡令愈苛,有株累数十家,勾摄经数十年者,丁口已尽,犹移覆

纷纭不已。兵部尚书胡世宁请“屡经清报者免勾。又避役之人必缓急难倚,急改

编原籍。卫所有缺伍,则另选舍余及犯罪者充补。犯重发边卫者,责卖家产,阖

房迁发,使绝顾念。庶卫卒皆土著,而逃亡益鲜”。帝是其言。其后,用主事王

学益议,制勾单,立法详善。久之,停差清军御史,宽管解逃军及军赴卫违限之

科。清军官日玩愒,文卷磨灭,议者复请申饬。

万历三年,给事中徐贞明言:“勾军东南,资装出于户丁,解送出于里递,

每军不下百金。大困东南之民,究无补于军政。宜视班匠例,免其解补,而重征

班银,以资召募,使东南永无勾补之扰,而西北之行伍亦充。”郧阳巡抚王世贞

因言有四便:应勾之户,乐于就近,不图避匿,便一;各安水土,不至困绝,便

二;近则不逃,逃亦易追,便三;解户不至破家,便四。而兵部卒格贞明议,不

行。后十三年,南京兵部尚书郭应聘复请各就近地,南北改编。又言“应勾之军,

南直隶至六万六千余,株连至二三十万人,请自天顺以前竟与释免”。报可,远

近皆悦。然改编令下,求改者相继。明年,兵部言“什伍渐耗,边镇军人且希图

脱伍”。有旨复旧,而应聘之议复不行。

凡军卫掌于职方,而勾清则武库主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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