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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部分

明史-第2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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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为一科。六科备者为“上”;三科以上为“中”;不及三科者为“下”。从之。

济敏慧有才辩。凡国家经制、田赋、狱讼、工役、河渠事,众莫能裁定,济一

算画,即有条理品式,可为世守。以故帝甚信任,数备顾问,兼预他部事。人以是

忌之,谤议滋起。然济亦深刻,好以法中伤人。尝奉命定诈伪律。济议法巧密。帝

曰::“张密网以罗民,可乎?”又设籍曰“寅戌之书”,以程僚属出入。帝切责

曰:“古人以卯酉为常。今使趋事者朝寅暮戌。奉父母,会妻子,几何时耶!”又

为榜戒其僚属,请揭文华殿。帝曰:“告诫僚属之言,欲张殿廷,岂人臣礼?”济

惭谢。

寻令郎中仇衍脱囚死,为狱官所发。济与侍郎王希哲、主事王叔徵执狱官,毙

之。其年十二月,御史陶垕仲等发其事,且言:“济奏事时,置奏劄怀中,或隐而

不言,觇伺上意,务为两端,奸狡莫测。役甥女为婢。妹早寡,逐其姑而略其家

财。”帝怒,下济狱,并希哲、衍等皆弃市。

赞曰:六部之制仿于《周官》,所以佐王理邦国,熙庶绩,任至重也。明兴,

建官分职,立法秩然。又三途用人,求贤弥广。若陈修、滕毅之典铨法,杨思义、

范敏之治赋役,周祯之定律令,单安仁之领将作,以至沈溍、开济辈之所经画,

皆委曲详备,细大不遗。考其规模,固一代政治之权舆者欤。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钱唐(程徐)韩宜可(周观政欧阳韶)萧岐(门克新)冯坚茹太

素(曾秉正)李仕鲁(陈汶辉)叶伯巨郑士利(方徵)周敬心王朴

钱唐,字惟明,象山人。博学敦行。洪武元年,举明经。对策称旨,特授刑部

尚书。二年诏孔庙春秋释奠,止行于曲阜,天下不必通祀。唐伏阙上疏言:“孔子

垂教万世,天下共尊其教,故天下得通祀孔子,报本之礼不可废。”侍郎程徐亦疏

言:“古今祀典,独社稷、三皇与孔子通祀。天下民非社稷、三皇则无以生,非孔

子之道则无以立。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皆圣人也。然发挥三纲五常之

道,载之于经,仪范百王,师表万世,使世愈降而人极不坠者,孔子力也。孔子以

道设教,天下祀之,非祀其人,祀其教也,祀其道也。今使天下之人,读其书,由

其教,行其道,而不得举其祀,非所以维人心、扶世教也。”皆不听。久之,乃用

其言。帝尝览《孟子》,至“草芥”“寇仇”语,谓:“非臣子所宜言”,议罢其

配享。诏:“有谏者以大不敬论。”唐抗疏入谏曰:“臣为孟轲死,死有余荣。”

时廷臣无不为唐危。帝鉴其诚恳,不之罪。孟子配享亦旋复。然卒命儒臣修《孟子

节文》云。

唐为人强直。尝诏讲《虞书》,唐陛立而讲。或纠唐草野不知君臣礼,唐正色

曰:“以古圣帝之道陈于陛下,不跪不为倨。”又尝谏宫中不宜揭武后图。忤旨,

待罪午门外竟日。帝意解,赐之食,即命撤图。未几,谪寿州,卒。

程徐,字仲能,鄞人。元名儒端学子也。至正中,以明《春秋》知名。历官兵

部尚书,致仕。明兵入元都,妻金抱二岁儿与女琼赴井死。洪武二年,偕危素等自

北平至京。授刑部侍郎,进尚书,卒。徐精勤通敏,工诗文,有集传于世。

韩宜可,字伯时,浙江山阴人。元至正中,行御史台辟为掾,不就。洪武初,

荐授山阴教谕,转楚府录事。寻擢监察御史,弹劾不避权贵。时丞相胡惟庸、御史

大夫陈宁、中丞涂节方有宠于帝,尝侍坐,从容燕语。宜可直前,出怀中弹文,劾

三人险恶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宠,内怀反侧,擢置台端,擅作威福,乞斩其首

以谢天下。帝怒曰:“快口御史,敢排陷大臣耶!”命下锦衣卫狱,寻释之。

九年出为陕西按察司佥事。时官吏有罪者,笞以上悉谪屯凤阳,至万数。宜可

疏,争之曰:“刑以禁淫慝,一民轨,宜论其情之轻重,事之公私,罪之大小。今

悉令谪屯,此小人之幸,君子殆矣。乞分别,以协众心。”帝可之。已,入朝京师。

会赐诸司没官男女,宜可独不受。且极论:“罪人不孥,古之制也。有事随坐,法

之滥也。况男女,人之大伦,婚姻逾时,尚伤和气。合门连坐,岂圣朝所宜!”帝

是其言。后坐事将刑,御谨身殿亲鞫之,获免。复疏,陈二十余事,皆报可。未几,

罢归。已,复征至。命撰祀钟山、大江文;谕日本、征乌蛮诏,皆称旨,特授山西

右布政使。寻以事安置云南。惠帝即位,用检讨陈性善荐,起云南参政,入拜左副

都御史,卒于官。是夜大星陨,枥马皆惊嘶,人谓:“宜可当之”云。

帝之建御史台也,诸御史以敢言著者,自宜可外,则称周观政。

观政亦山阴人。以荐授九江教授,擢监察御史。尝监奉天门。有中使将女乐入,

观政止之。中使曰:“有命”,观政执不听。中使愠而入,顷之出报曰:“御史且

休,女乐已罢不用。”观政又拒曰:“必面奉诏。”已而帝亲出宫,谓之曰:“宫

中音乐废缺,欲使内家肄习耳。朕已悔之,御史言是也。”左右无不惊异者。观政

累官江西按察使。

前观政者,有欧阳韶,字子韶,永新人。荐授监察御史。有诏:日命两御史侍

班。韶尝侍直,帝乘怒将戮人。他御史不敢言,韶趋跪殿廷下,仓卒不能措词,急

捧手加额,呼曰:“陛下不可!”帝察韶朴诚,从之。未几,致仕,卒于家。

萧岐,字尚仁,泰和人。五岁而孤,事祖父母以孝闻。有司屡举不赴。洪武十

七年,诏征贤良,强起之。上十便书,大意谓:帝刑罚过中,讦告风炽。请禁止实

封以杜诬罔;依律科狱以信诏令。凡万余言。召见,授潭王府长史。力辞,忤旨,

谪云南楚雄训导。岐即日行,遣骑追还。岁余,改授陕西平凉。再岁致仕。复召与

钱宰等考定《书》传。赐币钞,给驿归。尝辑《五经要义》;又取《刑统八韵赋》,

引律令为之解,合为一集。尝曰:“天下之理本一,出乎道必入乎刑。吾合二书,

使观者有所省也。”学者称“正固先生”。

当是时,太祖治尚刚严,中外凛凛,奉法救过不给。而岐所上书过切直,帝不

为忤。厥后以言被超擢者,有门克新。

克新,巩昌人。泰州教谕也。二十六年,秩满来朝。召问经史及政治得失。克

新直言无隐。授赞善。时绍兴王俊华以善文辞,亦授是职。上谕吏部曰:“左克新,

右俊华,重直言也。”初,教官给由至京,帝询民疾苦。岢岚吴从权、山阴张桓皆

言:“臣职在训士,民事无所与。”帝怒曰:“宋胡瑗为苏、湖教授,其教兼经义

治事;汉贾谊、董仲舒皆起田里,敷陈时务;唐马周不得亲见太宗,且教武臣言事。

今既集朝堂,朕亲询问,俱无以对,志圣贤之道者固如是乎!”命窜之边方。且榜

谕天下学校,使为鉴戒。至是克新以亮直见重。不数年,擢礼部尚书。寻引疾,命

太医给药物,不辍其奉。及卒,命有司护丧归葬。

冯坚,不知何许人,为南丰典史。洪武二十四年上书言九事:“一曰养圣躬。

请清心省事,不与细务,以为民社之福。二曰择老成。诸王年方壮盛,左右辅导。

愿择取老成之臣出为王官,使得直言正色,以图匡救。三曰攘要荒。请务农讲武,

屯戍边圉,以备不虞。四曰励有司。请得廉正有守之士,任以方面。旌别属吏,具

实以闻而黜陟之。使人勇于自治。五曰褒祀典。请敕有司采历代忠烈诸臣,追加封

谥,俾末俗有所兴劝。六曰省宦寺。晨夕密迩,其言易入,养成祸患而不自知。请

裁去冗员,可杜异日陵替之弊。七曰易边将。假以兵柄,久在边圉,多致纵佚。请

时迁岁调,不使久居其任。不惟保全勋臣,实可防将骄卒惰、内轻外重之渐。八曰

访吏治。廉干之才,或为上官所忌,僚吏所嫉。上不加察,非激劝之道。请广布耳

目,访察廉贪,以明黜陟。九曰增关防。诸司以帖委胥吏,俾督所部,辄加箠楚,

害及于民。请增置勘合以付诸司,听其填写差遣,事讫缴报,庶所司不轻发以病民,

而庶务亦不致旷废。”书奏,帝嘉之,称其知时务,达事变。又谓侍臣曰:“坚言

惟调易边将则未然。边将数易,则兵力勇怯。敌情出没,出川形胜,无以备知。倘

得赵充国、班超者,又何取数易为哉!”乃命吏部擢坚左佥都御史,在院颇持大体。

其明年,卒于任。

茹太素,泽州人。洪武三年,乡举,上书称旨,授监察御史。六年擢四川按察

使,以平允称。七年五月召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书省内外百司,听御史、按

察使检举。而御史台未有定考,宜令守院御史一体察核。磨勘司官吏数少,难以检

核天下钱粮,请增置若干员,各分为科。在外省卫,凡会议军民事,各不相合,致

稽延。请用按察司一员纠正。”帝皆从之。明年,坐累降刑部主事。陈时务累万言,

太祖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中言:“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今所任

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触。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次夕,复于宫中令人诵之,

得其可行者四事。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于情事。

文词太多,便至荧听。太素所陈,五百余言可尽耳。”因令中书定奏对式,俾陈得

失者无繁文。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颁示中外。

十年,与同官曾秉正先后同出为参政,而太素往浙江。寻以侍亲赐还里。十六

年召为刑部试郎中。居一月,迁都察院佥都御史。复降翰林院检讨。十八年九月擢

户部尚书。

太素抗直不屈,屡濒于罪,帝时宥之。一日,宴便殿,赐之酒曰:“金杯同汝

饮,白刃不相饶。”太素叩首,即续韵对曰:“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帝为

恻然。未几,谪御史,复坐排陷詹徽,与同官十二人俱鐐足治事。后竟坐法死。

曾秉正,南昌人。洪武初,荐授海州学正。九年,以天变诏群臣言事。秉正上

疏数千言,大略曰:“古之圣君不以天无灾异为喜,惟以祗惧天谴为心。陛下圣文

神武,统一天下,天之付与,可谓盛矣。兵动二十余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于太

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创业与守成之政,大抵不同。开创之初,则行富国

强兵之术,用趋事赴功之人。大统既立,邦势已固。则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

所成,皆邦家仓库之积;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养之人。不患不富庶,惟

保成业于永久为难耳。于此之时,当尽革向之所为,何者足应天心,何者足慰民望,

感应之理,其效甚速。”又言天既有警,则变不虚生。极论《大易》、《春秋》之

旨。帝嘉之,召为思文监丞。未几,改刑部主事。十年擢陕西参政。会初置通政司,

即以秉正为使。在位数言事,帝颇优容之。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

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李仕鲁,字宗孔,濮人。少颖敏笃学,足不窥户外者三年。闻鄱阳朱公迁得宋

朱熹之传,往从之游,尽受其学。太祖故知仕鲁名,洪武中,诏求能为朱氏学者,

有司举仕鲁。入见,太祖喜曰:“吾求子久,何相见晚也!”除黄州同知。曰:“

朕姑以民事试子,行召子矣。”期年,治行闻。十四年,命为大理寺卿。

帝自践阼后,颇好释氏教。诏征东南戒德僧,数建法会于蒋山。应对称旨者辄

赐金礻阑袈裟衣,召入禁中,赐坐与讲论。吴印、华克勤之属,皆拔擢至大官,时

时寄以耳目。由是其徒横甚,谗毁大臣。举朝莫敢言,惟仕鲁与给事中陈汶辉相继

争之。汶辉疏言:“古帝王以来,未闻缙绅缁流,杂居同事,可以相济者也。今勋

旧耆德咸思辞禄去位,而缁流憸夫乃益以谗间。如刘基、徐达之见猜,李善长、

周德兴之被谤,视萧何、韩信,其危疑相去几何哉?伏望陛下于股肱心膂,悉取德

行文章之彦,则太平可立致矣。”帝不听。诸僧怙宠者,遂请为释氏创立职官。于

是以先所置善世院为僧录司。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觉义等官,

皆高其品秩。道教亦然。度僧尼道士至逾数万。仕鲁疏言:“陛下方创业,凡意指

所向,即示子孙万世法程,奈何舍圣学而崇异端乎!”章数十上,亦不听。

仕鲁性刚介,由儒术起,方欲推明朱氏学,以辟佛自任。及言不见用,遽请于

帝前,曰:“陛下深溺其教,无惑乎臣言之不入也!还陛下笏,乞赐骸骨归田里。”

遂置笏于地。帝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阶下。

陈汶辉,字耿光,诏安人。以荐授礼科给事中,累官至大理寺少卿。数言得失,

皆切直。最后忤旨,惧罪,投金水桥下死。

仕鲁与汶辉死数岁,帝渐知诸僧所为多不法,有诏清理释道二教云。

叶伯巨,字居升,宁海人。通经术。以国子生授平遥训导。洪武九年星变,诏

求直言。伯巨上书,略曰:

臣观当今之事,太过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强干弱枝,遏乱源

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分地,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

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

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

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议者曰:‘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

侈,岂有抗衡之理?’臣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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