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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4部分

明史-第6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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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而死。张烈妇,芜湖诸生缪釜妻。年十八,归釜。越四年,釜病,属张善自托。

张泣曰:“夫以吾有二心乎?有子则守志奉主,妻道也。无子则洁身殉夫,妇节

也。”乃沐浴更衣,阖户自缢。阅日,而釜乃卒。又蔡烈妇,松阳叶三妻。三负

薪为业,蔡小心敬事。三久病,织纴供药饵。病笃,执妇手诀曰:“及我生而

嫁,无受三年苦。”妇梳洗更衣,袖刀前曰:“我先嫁矣。”刎颈死。三惊叹,

寻死。又郑氏,安陆赵鈓妻。性刚烈,闺房中言动不涉非礼。某寡妇更适人,

馈以茶饼。郑怒,命倾之。夫戏曰:“若勿骂,幸夫不死耳。”郑正色曰:“君

勿忧,我岂为此者。”后鈓疾将死,回视郑,瞪目不瞑。郑曰:“君得毋疑我

乎?”即自缢于床楣。鈓少苏,回盼,出泪而绝。

王烈妇,上元人。夫嗜酒废业,僦居破屋一间,以竹篷隔内外。妇日塞户,

坐门扉绩麻自给。夫与博徒李游。李悦妇姿,谋乱之。夫被酒,以狂言餂妇,

妇奔母家避之。夫逼之归,夜持酒脯与李俱至,引妇坐,妇骇走且骂。夫以威挟

之,妇坚拒,大被搒笞。妇度不免,夜携幼女坐河干,恸哭投河死。是夜,大风

雨,尸不漂没。及曙,女尚熟睡草间。

又许烈妇,松江人许初女。夫饮博不治生。诸博徒聚谋曰:“若妇少艾,曷

不共我辈欢,日可得钱治酒。”夫即以意喻妇,妇叱之,屡加箠挞不从。一日,

诸恶少以酒肴进。妇走避邻妪家,泣顾怀中女曰:“而父不才,吾安能靦颜自存,

俟汝之成民也。”少间,闻阖户声。妪觇之,则拔刀刎颈仆地矣。父挈医来视,

取热鸡皮封之,复抓去。明旦气绝,年二十五。

吴氏,永丰人,名姞姑。年十八,适宁集略。未一年,夫卒,六日不食。

所亲百方解譬,始食粥,朝暮一溢米。服除,母怜其少,欲令改适。往视之,同

寝食三年,竟不敢出一语。归谓诸妇曰:“此女铁石心,不可动也。”

慈谿沈氏六节妇。章氏,祚妻。周氏,希鲁妻。冯氏,信魁妻。柴氏,惟瑞

妻。孟氏,弘量妻。孙氏,琳妻。所居名沈思桥,近海。族众二千人,多骁黠善

斗。嘉靖中,倭贼入犯,屡歼其魁,夺还虏掠。贼深仇之。一日,贼大至,沈氏

豪誓于众曰:“无出妇女,无辇货财,共以死守,违者诛。”章亦集族中妇女誓

曰:“男子死斗,妇人死义,无为贼辱。”众竦息听命。贼围合,群妇聚一楼以

待。既而贼入,章先出投于河,周与冯从之。紫方为夫砺刃,即以刃斫贼,旋自

刃。孟与孙为贼所得,夺贼刃自刺死。时宗妇死者三十余人,而此六人尤烈。

黄氏,沙县王珣妻。嘉靖中,倭乱,流劫其乡。乡之比邻,皆操舟为业。贼

至,众妇登舟,匿舱中,黄兀坐其外。众妇呼之曰:“不虞贼见乎?”黄曰:“

篷窗安坐,恐贼至不得脱,我居外,便投水耳。”贼至,黄跃入水中死。时同县

罗举妻张氏,从夫避乱岩穴间。贼至,张与妾及妾子俱为所获。贼见张美,欲犯

之,不从。至中途,张解发自缢,贼断之。张又解行缠,贼又觉之,徒跣驱至营。

贼魁欲留之,张厉声曰:“速赐一死。”贼曰:“不畏死,吾杀汝妾。”张引颈

曰:“请代妾,留抚孩婴。”贼曰:“吾杀孩婴。”张引颈曰:“请代孩婴,存

夫嗣。”贼令牵出杀之。张先行,了无惧色。贼方犹豫,张骂不绝口,遂遇害。

投尸于河,数日尸浮如生。

张氏,政和游铨妻。倭寇将至,妇数语其女曰:“妇道惟节是尚,值变之穷,

有溺与刃耳,汝谨识之。”铨闻,以为不祥。妇曰:“使妇与女能如此,祥孰大

焉。”未几,贼陷政和,张度不脱,连呼女曰:“省前诲乎?”女颔之,即赴井。

张含笑随之,并死。

又叶氏,松溪江华妻,陈氏,叶弟惠胜妻,偕里人避倭长潭。值岁除,里妪

觅刀为幼男薙发弗得,叶出诸怀中。众问故,曰:“以备急耳。”及倭围长潭,

执二妇,共系一绳。叶谓陈曰:“我二人被絷,纵生还,亦被恶名,死为愈。”

陈唯唯。叶探刀于怀,则已失,各抱幼女跳潭中死。同时林寿妻范氏,亦与众妇

匿山坞。倭搜得众妇,偕至水南,范独与抗。或谓姑顺之,家且来赎。答曰:“

身可赎,辱可赎哉!我则宁死。”贼闻言,杀其幼女恐之,不为勋。曰:“并及

汝矣。”厉声曰:“固我愿也!”贼杀之。

刘氏二女,兴化人。嘉靖四十一年与里中妇同为倭所掠,系路傍神祠中。倭

饮酣,遍视系中,先取其姊。姊厉声曰:“我名家女也,肯污贼乎?”倭笑慰之

曰:“若从我,当询父母归汝。”女曰:“父母未可知,此时尚论归耶?”倭尚

抚背作款曲状。女怒,大骂。时黄昏,倭方纵火,女即赴火死。已复侵其妹,妹

又大骂。倭露刃胁之,不为动,曰:“欲杀,即杀。”倭欲强犯之,女绐曰:“

吾固愿从,俟姊骨烬乃可,否则不忍也。”倭喜负薪益火,火炽,女又赴火死。

时同死者四十七人,二女为最。

孙烈女,五河人。性贞静,不苟嬉笑。母朱卒,继母李携前夫子郑州儿来。

州儿恃母欲私女,尝以手挑之,忿批其颊。一日,女方治面,州儿从后搂之。女

揪发觅刃,州儿啮其臂得脱。女奔诉于姊,触地恸哭曰:“母不幸,父又他出,

贼子敢辱我,必刃之而后死。”姊曲抚慰。乃以臂痕示李,使戒戢之。州儿不悛,

绐李曰:“儿采薪,臂力不胜,置遗束于路。”李往取之,归则户扃甚严。从母

舒氏亦趋至,曰:“初闻如小犊悲鸣,继又响震如雷,必有异。”并力启之,州

儿死阈下,项几断,女亦倚壁死。盖州儿诳母出,调女。女阳诺而使之闭门,既

蹑其后杀之也。又蔡烈女,上元人。少孤,与祖母居。一日,祖母出,有逐仆为

僧者来乞食,挑之,不从。挟以刃,女徒手搏之,受伤十余处,骂不绝,宛转死

灶下。贼遁去,官行验,忽来首伏。官怪问故。贼曰:“女拘我至此。”遂抵罪。

陈谏妻李氏,番禺人。谏,嘉靖十一年进士。为太平推官,两月卒,其弟扶

榇归。李曰:“吾少嫠也,岂可与叔万里同归哉!”遂不食死。

胡氏,会稽人。字同里沈袠。将嫁,而袠遘父炼难,二兄衮、褒杖死塞

上,袠与兄襄并逮系宣府狱。总督杨顺逢严嵩意,必欲置二子死,搒掠数百,

令夜分具二子病状。会顺为给事中吴时来所劾,就槛车去,襄等乃得释。自是病

呕血,扶父丧归,比服阕始婚,胡年已二十七。逾六月,袠卒,胡哀哭不绝声,

尽出奁具治丧事。有他讽者,断发剺面绝之。终日一室中,即同产非时不见。晚

染疾,家人将迎医,告其父曰:“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不药而卒,年五十

一。以襄子嗣。

戴氏,莆田人,名清。归蔡本澄,年甫十四。居二年,本澄以世籍戍辽东,

买妾代妇行。戴父与约曰:“辽左天末,五年不归,吾女当改嫁矣。”至期,父

语清如约。泣不从,独居十有五年。本澄归,生一子,未晬,父子相继亡。清哀

毁几绝。父潜受吴氏聘,清闻之曰:“人呼女蔡本澄妇耳,何又云吴耶?”即往

父家,使绝婚。吴讼之官,令守节,表曰寡妇清之门。时莆又有欧茂仁妻胡氏,

守节严苦,内外重之。郡有狱久不断,人曰:“太守可问胡寡妇。”守乃过妇问

之,一言而决。

胡氏,鄞许元忱妻。元忱为徐祝师养子,习巫祝事。胡鄙之,劝夫改业,且

劝归许宗。未果,而元忱疫死。氏殡之许氏庐,苫卧柩傍,夜拥一刀卧。里某求

氏为偶,氏毁面截鬓发,断左手三指,流血淋漓,某惊遁。族妇尊行抱持之,大

恸,因立应后者,令子之。氏服丧三年,不浣不栉。毕葬,乃为子娶妇。夫有弟

少流移于外,复为返之,许氏赖以复起。

李氏,郃阳安尚起妻。尚起商河南,病亡。氏闻讣,尽变产完夫债,且置棺

以待夫榇归,跪告族党曰:“烦举二棺入地。”闭户将自缢,邻妇欲生之,排闼

曰:“尔尚有所逋,何遽死?”氏启门应曰:“然吾资已尽,奈何?请复待一日。”乃纫履一双往畀之,曰:“得此足偿矣。”归家,遂缢死。

吴节妇,无为周凝贞妻。凝贞卒,妇年二十四,毁容誓死,不更适,佣女工

以奉孀姑。姑老卧病,齿毁弗能食。妇绝其儿乳以乳姑,冬月卧拥姑背以暖之,

宛转床席者三年。姑卒,哀毁骨立,年七十五终。又杨氏,清苑刘寿昌妻。年十

九,夫卒,誓死殉。念姑病无依,乃不死。母家来迎,以姑老不忍去侧,竟不归

宁。阅三十年,姑卒,葬毕,哀号夫墓曰:“妾今得相从地下矣。”遂绝粒。家

人问遗言。曰:“姑服在身,殓以布素。”遂瞑。

徐亚长,东莞徐添男女。添男为徐姓仆,生亚长四岁而死。母以亚长还其主,

去而别适。比长,贞静寡言笑,居群婢中,凛然有难犯之色。家童进旺欲私之,

不可。亚长奉主命薙草豆田中,进旺迹而迫之,力拒获免,因哭曰:“闻郎君读

书,有寡妇手为人所引,斧断其手,况我尚女也,何以生为!”遂投江死。

蒋烈妇,丹阳姜士进妻。幼颖悟,喜读书。弟文止方就外傅。夜归,辄以饼

饵啖之,令诵日所授书,悉能记忆,久之遂能文。归士进数年,士进病瘵死。妇

屑金和酒饮之,并饮盐卤。其父数侦知,奔救免。不食者十二日,父启其齿饮之

药,复不死。礼部尚书宝,士进从父也,知妇嗜读书,多置古图史于其寝所,令

续刘向《列女传》。妇许诺,家人备之益谨。一日,妇命于纟惠帐前掘坎埋大缸

贮水,笑谓家人:“吾将种白莲于此,此花出泥淖无所染,令亡者知予心耳。”

于是日纂辑不懈。书将成,防者稍不戒,则濡首缸中死矣。为文脱稿即毁,所存

《列女传》及《哭夫文》四篇、《梦夫赋》一篇,皆文止窃而得之者。御史闻于

朝,榜其门曰文章贞节。初,其兄见女能文,以李易安、朱淑真比之,辄嚬蹙曰:

“易安更嫁,而淑真不慊其夫,虽能文,大节亏矣。”其幼时志操已如此。

杨玉英,建宁人。涉猎书史,善吟咏。年十八,许字官时中。时中有非意之

狱,父母改受他聘。玉英闻之,嘱其婢曰:“吾箧有佩囊、布鞵诸物,异日以

遗官官人。”婢弗悟,诸之。于是窃入寝室,自经死,目不瞑。时中闻讣,具礼

往祭,以手掩之,遂瞑。婢出所遗物,付父母启之,得诗云:“昆山一片玉,既

售与卞和。和足苦被刖,玉坚不可磨。若再付他人,其如平生何!”又张蝉云,

蒲城人,许字俞桧。万历中,桧被诬系狱。女闻可贿脱,谋诸母,欲货妆奁助之。

母不可,曰:“汝未嫁,何为若此。”女方食,即以碗掷地,恚不语。入暮自缢

死。

陈襄妻倪氏。襄为鄞诸生,早卒。妇年三十,无子,家贫,力女红养姑。有

慕其姿者,遣媒白姑。妇煎沸汤自渍其面,左目爆出,又以烟煤涂伤处,遂成狞

恶状。媒过之,惊走,不敢复以聘告。历二十年,姑寿七十余卒,妇哀恸不食死。

彭氏,安丘人。幼字王枚皋。未嫁,枚皋卒,誓不再适。濰县丁道平密嘱其

父欲娶之。彭察知,六日不食。道平悔而止,心敬女节烈,后闻其疾革不起,赠

以棺。彭语父曰:“可束苇埋我,亟还丁氏棺,地下欲见王枚皋也。”遂死。又

刘氏,颍州刘梅女,许聘李之本。之本殁,女泣血不食,语父曰;“儿为李郎服

三年,需弟稍长,然后殉。寄语翁,且勿为郎置椁。”遂尽去铅华,教弟读书,

亲正句读。越一年,梅潜许田家。女闻,中夜开箧,取李币,挑灯制衣,衣之,

缢死。知府谢诏临其丧,邻里吊者如市。田家亦具奠赙,举酒方酹,柩前承灌瓦

盆划然而碎,起高丈余,绕檐如蝶坠。观者震色。

刘氏二孝女,汝阳人。父玉生七女,家贫力田。尝至陇上,叹曰:“生女不

生男,使我扶犁不辍。”其第四、第六女闻之恻然,誓不嫁,著短衣代父耕作。

及父母相继卒,无力营葬,二女即屋为丘,不离亲侧。隆庆四年,督学副使杨俊

民、知府史桂芳诣其舍请见,二女年皆逾六十矣。

黄氏,江宁陈伯妻。年十八,归伯。父死,母欲改节,氏苦谏不从。一日,

母来省,女闭门不与相见,母惭去。后伯疾笃,黄誓不独生。一日,姑扶伯起坐,

黄熟视曰:“嗟乎!病至此,吾无望矣。”走灶下,碎食器刺喉不殊,以厨刀自

刎死,年二十一。

邵氏,丹阳大侠邵方家婢也。方子仪,令婢视之。故相徐阶、高拱并家居,

方以策干阶,阶不用,即走谒拱,为营复相,名倾中外。万历初,拱罢,张居正

属巡抚张佳胤捕杀方,并逮仪。仪甫三岁,捕者以日暮未发,闭方所居宅,守之。

方女夫武进沈应奎,义烈士,负气有力,时为诸生,念仪死,邵氏绝,将往救之。

而府推官与应奎善,固邀饮,夜分乃罢。武进距方居五十里,应奎逾城出,夜半

抵方家,逾墙入,婢方坐灯下,抱仪泣曰:“安得沈郎来,属以此子。”应奎仓

卒前,婢立以仪授之,顿首曰:“邵氏之祀在君矣。此子生,婢死无憾。”应奎

匿仪去,晨谒推官。旦日,捕者失仪,系婢毒掠,终无言。或言于守曰:“必应

奎匿之。”奎所善推官在坐,大笑曰:“冤哉!应奎夜饮于余,晨又谒余也。”

会有为方解者,事乃寝,婢抚其子以老。

杨贞妇,潼关卫人,字郭恒。万历初,客游湖南,久不归。父议纳他聘,女

不可,断发自守。家有岩壁,穴墙居之,垂橐以通饮食,如是者二十六年。恒归,

乃成礼。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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