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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5部分

明史-第6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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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南丹卫设在宾州,既不足以遥制八寨,迁八寨又不得以还护宾州。为今日计,

独上林之三里,守仁所议设县者,可迁南丹卫于此。夫设县则割宾州之地以益思

恩,是顾彼而失此也。迁卫则扼八寨之吭以还护宾州,是一举而两得也。然不宜

属田州,而仍属南宁为便。”其议与守仁颇有异同,诏从富言。

初,邦相兄邦彦有子芝,依大母林氏、瓦氏居,官给养田。其后邦相恶苏专

擅,密与头目卢玉等谋诛苏及芝。苏知之,会邦相又侵削二氏原食庄田,二氏遂

与苏合谋,以芝奔梧州,赴军门告袭,苏又为芝疏请。寻令人剌邦相,邦相觉,

杀行剌者。而苏遂伏兵杀卢玉等,以兵围邦相宅,诱邦相出,乘夜与瓦氏缢杀之。

巡按御史曾守约以闻,帝命守臣亟为勘处。苏之杀邦相也,归顺、镇安、泗城、

向武诸土官群起构难,互相讦奏。当事者谓以岑芝承袭未定,田州无主,致令邻

封觊觎,当给札付令芝管事。苏又请早给芝冠带,以抚田州,而自悔罪,愿里粮

立功,及追补累年所逋粮赋。巡按御史诸演疏闻,部议以土蛮自相仇杀,当从末

减,皆令立功,方准赎罪复官。

三十二年,芝死,子大寿方四岁。土人莫苇冒岑姓,及土官岑施,相煽构乱,

提督郎槚奏令思恩守备张启元暂驻田州镇之,报可。三十四年,田州土官妇瓦

氏以狼兵应调至苏州剿倭,隶于总兵俞大猷麾下。以杀贼多,诏赏瓦氏及其孙男

岑大寿、大禄银币,余令军门奖赏。四十二年以平广西瑶、僮功,准岑大禄实受

知州职。

泰昌元年,总督许弘纲奏:“田州土官岑懋仁肆恶起衅,窥占上林,纳叛人

黄德隆等,纠众破城,擅杀土官黄德勋,掳其妻女印信,乞正其罪。”诏令岑懋

仁速献印,执送诸犯,听按臣分别正法,违则进剿。天启二年,巡抚何士晋请免

懋仁逮问,各率土兵援剿,有功优叙,从之。

田州世岑氏,改流者再,而终不果。卢苏再叛弑主,终逸于罚,论者以为失

刑云。

上林在田州东,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洪武二年,土官黄嵩归附,

授世袭知县,流官典史佐之。

恩城州,唐置,宋、元仍旧。明初因之,隶广西布政司,朝贡如例。成化十

九年,知州岑钦,田州土官岑溥叔也,相仇杀。溥败,钦入田州,焚府治,大肆

杀掠。溥诉于制府,下三司官鞫理。弘治三年,钦复入田州,与泗城土官岑应分

据其地。巡抚秦纮请调兵剿之。兵部言兵不可轻动,惟令守臣谕令应缚钦自赎。

五年,钦走岑应所借兵,总镇檄应捕之,钦遂杀应父子。已而应弟接佯以兵送钦,

亦杀钦父子。有司以恩城宜裁革,从之,州遂废。

上隆州,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明因之。后改隶布政司。洪武十九

年,上隆知州岑永通遣从子岑安来贡,赐绮帛钞锭。洪熙元年,土官知州岑琼母

陈氏来朝,贡马,赐钞币。宣德四年以陈氏为知州。时琼已卒,无子,土人诉于

朝,愿得陈氏袭职,故有是命。

都康州,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洪武间,为蛮僚所据。三十二年复

置,隶布政司。土官冯姓。其界东南抵龙英,西至镇安,北至向武。

 卷三百十九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泗城利州龙州归顺向武奉议江州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泗城州,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其界东抵东兰,西抵上林长官司,

南抵田州,北抵永宁州。

洪武五年,征南副将军周德兴克泗城州,土官岑善忠归附,授世袭知州。十

三年,善忠子振作乱,寇利州,广西都司讨平之。十四年,善忠来贡方物。二十

六年,振遣人贡马及方物,诏赐以钞锭。

宣德元年,女土官卢氏遣族人岑台贡马及银器等物,赐赉有差。八年,致仕

女土官卢氏奏,袭职土官岑豹率土兵千五百余人谋害己,又弃毁故土官岑瑄塑像,

所为不孝,难俾袭职。豹叔利州知州颜亦奏豹兴兵谋杀卢氏,州民被害。都督山

云奏:“豹实故土官瑄侄,人所信服,应袭职。卢氏,瑄妻,豹伯母,初借袭,

今致仕,宜量拨田土以赡终身。仍请敕豹无肆侵扰。”兵部请从云奏。帝命行人

章聪、侯琎赍敕,谕云会三司巡按究豹与卢氏是非,从公判决。

正统元年,豹遣人入贡。二年,豹攻利州,掠其叔颜妻子财物。朝廷官至抚

谕,负固不服,增兵拒守。云以闻,乞发兵剿之。帝敕云曰:“蛮夷梗化,罪固

难容,然兴师动众,事亦不易,其更遣人谕之。”五年,颜奏豹侵占及掠掳罪。

头目黄祖亦奏豹杀其弟,籍其家。瑄女亦奏豹占夺田地人民,囚其母卢氏。帝复

遣行人朱升、黄恕斋敕谕之,并敕广西、贵州总兵官亲诣其地,令速还所侵掠,

如不服,相机擒捕。六年,总兵官柳溥奏:“行人恕、升同广西三司委官谕豹退

还原占利州地,豹时面从,及回,占如故。今颜欲以利州、利甲等庄易泗城、古

那等甲,开设利州衙门,宜从其请,发附近官军送颜赴彼抚治蛮民。倘豹仍拒逆,

则率兵剿捕。”从之。八年,豹遣人奉贡,赐彩币。十年,豹复奏颜占据其地,

帝令速予议处,不可因循,贻边方害。

成化元年,豹聚众四万,攻劫上林长官司,杀土官岑志威,据其境土。兵部

言:“豹强犷如此,宜调兵擒捕,明正典刑。”从之。未几,豹死。

弘治三年,土官知州岑应复据上林长官司及贵州镇宁等处一十八城。时恩城

土官岑钦攻夺田州府,逐知府岑溥。应与钦党,既复相仇,两家父子交相仇杀。

事闻,兵部奏:“钦连年构祸,而应党之,复据上林长官司,流毒不少,今天厌

祸,假手相残,实地方之幸。应所占邻壤及土官印信数多,亦宜勘断,以除祸本,

并令应弟接退还侵地及印信,乃许承袭。泗城地广兵多,宜选头目,量授职衔,

分辖以杀其势。”诏下总镇官区处。接遣人朝正,赐彩缎钞锭。

十年,总督邓廷瓒奏:“接往年随征都匀、府江等处有功,乞略其祖父罪,

令承袭世职,以图报效。”廷臣议:“劫印侵地,虽系接祖父罪,然再四抚谕,

接不肯归之于官,遽使袭职,则志益骄,非驭土官法。”

十二年,田州土目黄骥作乱,要接为声援,杀掠男妇,劫烧仓库民庐,又劫

府学及横山驿印记,遂据兴仁。十四年,贵州贼妇米鲁作乱,提督王轼请调接领

土兵二万营于砦布河,因敕接自备两月饷,克期赴调。

十八年,泗城土官族人岑九仙奏:“自始祖岑彭以来,世袭土官。至豹子应

罹钦之祸,子孙灭亡殆尽,其弟接,众推护印,累著劳勚,乞令袭职,俾掌辖蛮

众。”兵部尚书刘大夏等议:“豹乃叛臣余孽,子应复自取灭亡。今接者,人皆

传称为梁接,非应亲枝,又不知岑九仙是何逋逃,冒为奏扰。臣大夏先在两广,

见岑氏谱。岑之始祖木纳罕于元至正年间,与田州知府之祖伯颜,一时受官。今

九仙妄援汉岑彭世次,尘渎圣听,请治其罪。其岑接应袭与否,前已令镇巡官勘

奏,岑九仙虽蛮人难以深究,亦当摘发以破其奸。”从之。

正德十二年,泗城及程县各遣官族来贡。后期,赏减半。泗城贡厚,仍全给

之。

嘉靖二年,田州岑猛率兵攻泗城,拔六寨,进薄州城,克之。接告急军门,

言猛无故攻寨。猛言接非岑氏后,据其祖业,欲得所侵地。诏下勘处。

十六年,田州卢苏作乱。泗城土舍岑施以兵纳岑邦佐。兵败,弗克纳。二十

七年诏土舍施袭替,免赴京,以尝听调有劳也。隆庆二年,泗城蛮黄豹、黄豸等

据贵州程番府麻向、大华等司,时出掳掠,官军剿之,豹等遁去。

万历二年,泗城土官岑承勋等贡马及香炉等物。四十一年,土官岑云汉贡方

物。初,云汉乃绍勋嫡嗣,绍勋宠庶孽雷汉,头目黄玛等从中煽祸,以至焚劫称

兵。云汉绐母出印,扶弟以奔,抚按以闻。廷议请释绍勋罪以存大伦,权雷汉、

黄玛等以息嚣孽,云汉从宽削衔,戴罪管事。诏可。天启二年,巡抚何士晋请复

云汉知州职,量加都司职衔,令率土兵援黔。从之。

泗城延袤颇广,兵力亦劲,与庆远诸州互相雄长。其流恶自豹而应而接,且

三世。领县一,曰程县;长官司二,曰安隆,曰上林。

程县在泗城州之东北,旧号程丑庄。明初归附,隶泗城州。洪武二十一年改

为县,编户一里。后改属庆远府,寻复隶泗城州,设流官知县。正统间,为岑豹

所逼,弃官遁去,典史摄印,旋亦罹害。豹遂夺其印,据县治。事闻,屡遣官谕

之,历岑应、岑接凡七十余年不服。嘉靖二年,接为诸土官攻杀,督府遣官按问,

得县印,贮于官,后仅存荒土。泗城、南丹、那地俱欲得之,时治兵相攻云。

安隆长官司,东抵泗城,西抵云南,南抵上林长官司,北抵贵州宣慰司,元

泗城州地也。洪武元年,泗城州土官岑善忠以次子子得领安隆峒。三十年,子得

来朝,贡马。设治所。永乐元年设安隆长官事,以子得为长官,抚其众。十二年

贡马,赐钞币,予世袭。

上林长官司,东北俱抵泗城界,西抵安隆长官司,南抵云南。宋、元号上林

峒,属泗城州,明兴因焉。永乐实置长官司,以泗城州土官岑善忠三子子成为长

官,抚其民。永乐四年,子成遣子保贡方物,赐钞币,自是贡赐不绝。成化元年,

泗城岑豹攻劫上林,杀长官志威,灭其族,劫印,占其境上。兵部移文议豹罪,

仍以地与印给上林。弘治三年,上林长官司遣头目入贡,礼部以过期至,给半赏。

既而泗城岑应复夺据上林长官司,然正、嘉、隆、万间朝贡犹时至。

利州,汉属交阯,号阪丽庄。宋建利州,隶横山寨,元因焉。土官亦岑姓,

洪武初归附。授知州,以流官吏目佐之,直隶布政司。宣德二年,利州知州岑颜

遣头目罗向贡马。正统元年,泗城岑豹侵据利州地,并掠颜妻子财物。总兵官山

云以闻,帝敕镇、巡官抚谕之。四年,颜遣族人岑忻贡银器方物。五年,颜奏:

“本州地二十五甲,被豹兴兵攻占,母覃被囚,妻财被掠,累奉敕抚谕,猖獗不

服。”帝遣行人黄恕、朱升敕谕豹,事具前传。七年,豹复与颜相仇杀,帝敕总

兵官吴亮宣布恩威,令各罢兵,而豹终杀颜及其子得,夺州印去,遂以流官判州

事。数十年间,屡经诸司勘奏,移檄督追,历岑应、岑接二世如故。嘉靖二年归

并泗城。

龙州,古百粤地。汉属交阯。宋置龙州,隶太平寨。元大德中,升州为万户

府。洪武二年,龙州土官赵帖坚遣使奉表,贡方物。诏以帖坚为龙州知州,世袭。

八年改隶广西布政司。时帖坚言:“地临交阯,所守关隘二十七处,有警须申报

太平,达总司,比报下,已涉旬月,恐误事机,乞依奉议、泗城二州,隶广西便。”从之。十六年,帖坚以孝慈皇后丧,上慰表,贡马及方物,赐绮帛钞锭有差。

二十一年,帖坚病,无子,以其从子宗寿代署州事。帖坚卒,宗寿袭。郑国

公常茂以罪谪居龙州。帖坚妻黄氏有二女,一为太平州土官李圆泰妻,茂纳其一

为妾。时宗寿虽袭职,帖坚妻犹持土官印,与茂、圆泰专擅州事,数陵逼宗寿。

会茂以病卒,其阍者赵观海等亦肆侮宗寿。宗寿乃与把事等以计取土官印,上奏,

言茂已死,并械观海等至京。于是帖坚妻惶惧,使人告宗寿掳掠,又与圆泰谋劫

茂妾并其奴婢往太平州,又尽掠赵氏祖父官诰诸物,又欲并取龙州之地。乃自至

京,告宗寿实从子,不应袭,宗寿亦上章言状。帝乃诏宗寿勿问,下吏议帖坚妻

与圆泰罪,既而以远蛮俱释之。

久之,复有人告茂匿龙州未死,前宗寿所言皆妄。遂诏右军都督府榜谕宗寿

及龙州官民,言:“昔郑国公常茂有罪,上以开平王之功,不忍遽置于法,安置

龙州。土官赵帖坚故,其妻与茂结为婚姻,诱合诸蛮,肆为不道。帖坚侄宗寿袭

职,与黄氏互相告讦,言茂已死。上以功臣子,犹加怜悯,释二人告讦罪。今有

人言茂实未死,宗寿等知状。已遣散骑舍人谕宗寿捕茂,延玩使者久不复命,其

意莫测。特命榜谕尔宗寿等知之,如茂果存,则送至京师以赎罪,如茂果死,宗

寿亦宜亲率大小头目至京,具陈其由。”

广西布政司言宗寿屡诏赴京,拒命不出,又言南丹、奉议等蛮梗化。帝复命

致仕兵部尚书唐铎往谕宗寿,讫不从命。诏发湖广、江西所属卫所马步官军六万

余,各赍三月粮,期以秋初俱赴广西。命都督杨文佩征南将军印,为总兵官,都

指挥韩观为左将军,都督佥事宋晟为右将军,刘真为参将,率京卫马步军三万人

至广西,会讨龙州及奉议、南丹、向武等州叛蛮。师行,帝撰文遣使祭岳镇海渎,

复遣礼部尚书任亨泰、监察御史严震直安南,谕以讨龙州赵宗寿之故,令陈日焜

慎守边境,毋助逆,勿纳叛。遣人谕文调南宁卫兵千人,江阴侯吴高领之,柳州

卫兵千人,安陆侯吴杰领之,皆令其建功自赎。又诏文等,如兵至龙州,宗寿亲

来见,具陈茂已死之由,则宥其罪。若诈遣人来,则进兵讨之。既,铎还京,言

宗寿伏罪来朝,乞罢兵勿征。诏文移兵于奉议,仍命铎至军参军事。宗寿偕耆民

农里等六十九人来朝谢罪,贡方物。

宗寿死,子景升袭。景升死,无嗣,以叔仁政袭。仁政再传为赵源,源死无

子。思恩土官岑浚率兵攻田州回,劫龙州,夺其印,纳故知府源妻岑氏。诏下镇

巡官剿贼,而议立为源后者。以源庶兄浦有二子,相居长当立。相弟楷不能无望,

则谋于岑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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