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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写下些回忆-第2部分

小说: 写下些回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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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这小胳膊小腿儿的,哪能这么粗鲁。一般来说,无外乎巧取豪夺,对你特殊照顾,咱走前面的路子。”我在她面前,信口就是胡说八道。


“嗯,巧取?”她转过身去,走到窗边“怎么个巧法?”


我爸接到电话很是开心。马上让人安排住宿,接待。工资包吃包住一月600。当时,我心想,准是他最近产品销路好了,也难怪,公共汽车上都是他的产品。600块,真不少。羊肉串那得吃多久啊。我下意识咽了口吐沫,回头跟辅导员报告了这一情况。他激动的握住我的手一个劲儿夸我说,什么我关心集体,爱护同学,平时看着不张声色,危难时刻显身手……我装出一副伤心样,说,“哎,可惜学习没跟上,要是我爸知道我拿不到学位,估计得让我转学了。”辅导员,顿了一下,握着我的手重重晃了晃,说,“也不要过于担心,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不一定你想的那么严重嘛。” 我赶紧激动的说“周老师,太给您添麻烦了。” 他摆摆手“要总结教训,要深刻,知道吗?”


第二天,成绩榜贴出来,我这两门各是一个60。“考的好不如考的巧,分不在高,及格就行。”我有点小人得志得样子,一路踩着凌波微步窜出校门。我得赶紧,麦当劳贴了招工启示,别晚了没名额了。


等到我15个同学坐着我爸公司的大客车怀着兴奋的心情搬进新装修的职工宿舍,看到墙上的空调,桌上的电脑,激动地表示要超额奉献自己的剩余价值装满资本家的腰包时。我也穿上麦当劳的制服,开始把我的剩余价值贡献给大洋彼岸的资本家们。我主要是炸薯条,做汉堡,一天8小时,一小时不到5块。和我的同学相比,相对工资差不多。只是我的工作环境相对温度高很多,到后来我皮带都被汗沁出碱来;而且,老得站着,相对工作量大。但是,我得到的好处就是,我觉得这是我真正意义上自食其力的一份工作,自尊心得到了极大满足,还能不花钱吃“兔耳朵”,刷厨房厕所总结出了简单有效的经验。他们的好处是,对于以后的就业标准,早早有了比较实际的定义顺便挣了些钱,试管刷的干净多了,并且,这两个月,占据了他们个人简历中翻开成绩单后最重要最长的篇章。我爸呢,好处是他的名字不但进入了15位天之骄子的简历,被n次以他希望听到的口气提及,而且,成功的从我大学的医学院杀进药学院。为他以后一系列在我看来真正带有创新意义的产品开发打下了坚实的人脉基础。


而负面呢,那是我至今都不想再想起的。我想我爸也是如此吧。但是,生活偏偏在这里开始转弯。若干年后,当我在英国的华人报纸上读到他的公司在B股中被证监会挂牌。而我,放下报纸,摘下眼镜,对于这个格林早已告知我的消息,不知道该是喜是忧。当时,外面下着雨,稀稀拉拉。我想站起身取杯水来,却哗啦一下蹭掉了书桌上厚厚的有关T药的文件。我像个老年人弯下腰,努力想拾起它们,却发现那些我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无数昼夜反复实验,修改,推敲出来的数据,陈述,申请,计划,却怎么也看不懂了。我的英文似乎又回到了那个转弯之前。难道是因为这一切都在此刻落下了帏幕?上天兑现了我的誓言,而一曲终了,我要把这些交还给上天。正像沈芳的出现又离开。又或,这些不过是我一场黄粱梦而已。就算是吧,那我也感谢上天让她曾出现在这个梦中。在我为了一己私欲导演的这场丑陋演出中,她的出现,至少,也算凭添了一丝温暖的阳光。





下班了。回来看看,似乎我这篇流水帐并不满足各位看官的要求。怎么办?还要写吗?今天上班换了新的香水。整整一天,阿马尼的味道让我的心情似乎不再有DolceGabbana带来的那种年轻的冲动。我打开一根基督山,点了很久,整个房间又弥漫在熟悉的雪茄味道里。于是,时空好像开始变幻,心中的那张面孔又开始时隐时现。我的思绪,飘回从前。


那年暑假我早出晚归。白天在麦当劳卖力,傍晚,在我快下班的时候,我男友也搭着我爸公司的员工车回到城里。我上班的那家麦当劳离班车的终点站只有不到50m的距离。于是,那间小小的快餐店,就成了我和男友下班后约会的第一场所。记得当时每天不到7点,他就会准时出现在门口靠窗的那张台子上。而我,从操作间伸出头来,两个人就着样时不时抛个媚眼,打个飞吻。又有时,当值班经理不在的时候。我那些做柜台的工友还会偷偷给他一些饮料,咖啡或是薯条什么的。而我,则加紧手中的活,7点钟准时打卡,一分都不便宜资本家。而且,每次走时还不忘带上一个密制超级大汉堡。然后,手拉手,跑到街上,两个人喝一杯饮料,吃一个汉堡,慢慢的往家走。如果还是饿,我们会在我家前面不远的一家麻辣烫店里,再平分一碗麻辣烫。或许是因为都开始打工,钱宽裕了很多,那些日子过的平凡却恣意。


现在回想,感觉那些青春年少的日子好像真的离我远了。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在街边的小摊吃过饭了。而快餐,有时会买,但都是外带的,买的匆匆,吃得也匆匆,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没心没肺的无忧无虑。记得前年,有一次和沈芳在上海,很晚了,我和沈芳不知不觉走到六百附近。我忽然提议要请她去吃夜市,可是两人翻翻口袋除了一堆卡,零钱只有20几块。


我看到路边有卖一种叫章鱼丸的东西,看上去还不赖,正想买,沈芳拉拉我说,买一串就好了,你肠胃不好,就别吃了。于是,花了3元钱,买了一串章鱼腕子,沈芳只允许我尝一口。于是,我不客气的一口咬下上面最大的那颗,忽然想起当年和男友一起,他也是那样,又怕我吃坏肚子,又怕短了我的馋嘴。一瞬间心中百味涌起,那颗丸子就这样卡在嘴中,好半天,吃完了,吞下肚,也没尝出什么滋味。沈芳见到,刚刚好起来的心情也被我那张臭脸搞得又低落下去。两个人就这样,拿着半串章鱼丸,走在慢慢安静下来的马路上,各想各的心事。终于,她像是想起什么,笑道“天下本无事,看来你我都是庸人。想想,我们之间本就像这小丸子般简单。却不知怎地,闹到现在这样,真是蠢极了。” 我回头去看她,路灯穿过树梢撒在她的脸上,或明或暗,我看不清楚。


我想说点什么,却觉得气氛又回到了那种尴尬,于是,索性接着沉默。又走了很久,她说累了,问我到了哪里。我看看四周,那是我也不熟悉的街道。她问“你还有钱吗,我想让潘叔来接我。”于是,找了一家正在打烊的报厅,给老潘打了电话。电话中的老潘听上去又焦急又不满,“你带她去哪里了,下午我在龙华寺外等到人都没了也不见你们,现在全家都在找,怎么会跑去那么远地方?”放下电话,报摊老板开始往窗户上装窗板。慢慢,那盏灯也黑了下去。整条街似乎只剩下我们俩,并排站在屋檐下。我好像在想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想,甚至不知为什么,我不想去看她。过了不知多久,又听她在黑暗中呵呵一笑,“潘叔怎么这样慢啊?我都困了。” 我转过头,整迎上她的目光,眼神中有种说不出的光芒,让我忽然觉得这世界很安祥。但她的笑却带着顽皮,说实话,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我见过她的冷笑,嘲笑,大笑,微笑,她的笑容有时让人心酸,有时让人疼爱,有时又让我无所适从。那天,她笑得很顽皮。还冲我撅噘嘴,“想什么呢,我问潘叔怎么还不来啊,我都困了。”说着,真的打了个哈欠。我也笑了,“那怎么办,要不用我大衣给你地上铺一块,您先歇着。” 哼,她冲我皱皱鼻子,毫不客气挨过来一把挽住我的胳膊,把头顺势靠在我肩上,我没动。也不想动。慢慢,肩头传来她的温度,温暖的。还有她的香气,我喜欢的CK的Eternity Amoment。忽然,她笑道“我是一匹马,我会站着睡,你信不信?” 


“骡子也会站着睡呢。” 


“行啊,你站着睡给我看看。” 


“我又不困,你不是扬言站着睡吗。”


“懒得理你,你嘴里就长不出象牙。”


“你长得出?来我看看?”说着,我就笑着去扭她的脸,她笑着躲来躲去。终于,还是被我捉到,“哈哈,疵牙,快,让我看看值钱不?”说着,我凑过脸去,“来,我看看够不够雕个手镯。”


沈芳忽然放弃了抵抗,“好,你看吧。” 接着微弱的光,那张精致的面孔含着微笑展现在我手掌中。我从前不知道什么叫眼波含情,见到沈芳后,每当看到她的目光,我心中都会跳出这个词来。那眼神,像一湖秋水,清澈妩媚波光粼粼,而其间却有一丝让你说不出的淡淡忧伤。就像我后来去七姑娘山,看到那片不知名的湖水几万年来就藏在这俊秀的群山环抱中,湖面显出各种的色彩,看的我心神荡漾,忽的一阵风挂过,一篇红色的树叶落下飘入湖中,坠落处掀起一层涟漪。我马上又想起了沈芳的眼睛。那种感觉,像极了。我看着她的眼睛,心神荡漾。她也就着样看着我。慢慢嘴边的笑容收了去。我分明看到了她眼中的楚痛。就着样看着,我似乎觉得过了一万年,我们都永恒成了化石。远处传来一缕车光,化开我们,回到人间。


看着下车等候的老潘,我有些慌乱。无目的的转开身去。沈芳伸手抚了一下被我弄乱的长发,声音又回到了以往那种平静的温柔,“你搭我的车吗?”


“嗯,不了吧。”


“……那你,注意安全啊……”


她走了几步,又停下,就在她转身的瞬间,我慌忙去摸口袋,装出一副专心找烟的样子,我的余光中又出现了她的面孔,我看不清。终于,翻出香烟,点上,一口烟雾喷出,她却已在一片白茫茫中走向汽车。车门关上,噔,打破了夜的宁静。车灯远去。我看着红色的尾灯消失在街的转角。眼泪终于流下。从此,我再没见过她。





对于沈芳的思念,就是这样,时不时地穿插在我的脑海中,甚至我的笔下。我觉得是不是应该先放一放,好让这个并不生动的故事,至少看上去完整一点。


那年的暑假就是这样充实无聊的转眼过完了。我挣到了上千元地零用钱。这对于当时的我而言,绝对是笔不小的开支。我取出一些钱来买了基本早已想买的书,一本商务出版社的康熙字典,一本说文解字,还有一本上海古籍的全宋辞。


抱着这些书回家,我无比幸福。以前买的十元一本的盗版早已被我翻烂。而且,那上面错误百出。现在,看着手中那些漂着墨香的厚本本,我真的觉得再美的事也不过如此了。


打开家门,门廊上看到老爸的皮鞋。奇怪,才不到8点他居然也回来了。我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了。听说他的实验正在关键阶段,日日早出晚归,有时干脆住在公司。今天莫非太阳落在东山上了?


不过,我内心似乎不是很高兴在这个时间碰到他。原因很简单,他对于我这个暑假没有去给他打工,而是去了麦当劳挣“没用的”钱,非常不满。他总想拿我那15个勤奋的同学跟我说事儿,不过总被我耍滑头躲了过去。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那几次我妈都在场,他不好发飙。因为,我妈觉得我能够意识到要自食其力已经是很让她欣慰的了。相比她别的朋友的孩子,暑假躲在家中玩电脑或是去旅游,我算是懂事的。而至于我从事了和我专业不相干的工作,她虽颇有微辞,但也表示理解,“孩子是不想去了你公司却被特殊照顾,那样的话,也并不算是真正的社会实践。”她对我爸这样说。“我决不会允许给她照顾的,跟她的同学一样,不要以为她是我女儿就可以特殊。”我爸义正严辞。 “你是不会照顾她,可是你总有不在的时候,那别人呢?谁不知道她是你女儿?现在的人眼皮哪像我们年青时那般,都一个比一个活伐。” 父亲无语了。在我们家,妈妈的权威似乎不用置疑。


我走进客厅,电视开着,父亲倚在沙发无聊的切着频道。“妈呢?” “宁宁阿姨从上海来,战友聚会去了。” 宁宁阿姨是妈妈的好朋友,她家是宁波籍的上海人。她的外公解放前是上海滩有名的纱厂大亨,后来因为和我党走得进,解放后并没有跑路去台湾或香港,而是慢慢公私合营,后来又捞了政协委员干了几年。文革时,本来是要被抄家的。但是,却被周写进了第一批红色资本家的名单中,所以幸免。宁宁阿姨的爸爸是空军的一个部长,职位比姥爷还高半层。我妈是跟她部队认识的,那时候我姥爷正在新疆开荒,自然,我妈在部队中也就低人一头,据说宁宁阿姨和另外一个也是高干的洋洋阿姨,对我妈十分照顾。后来还一起弄去上了护校。几十年下来,就和亲姐妹一样。


不过,我倒是不是很喜欢被妈妈带去和他们走动。一是,或许他们都是所谓的红贵吧,举手头足都带着优越感。二是,他们家的那两个儿子,切,怎么说呢,根红苗正的纨绔子弟,总少不了仗势欺人的德行。


我抱着书准备去书房。冷不防被我爸从后面叫住,“鬼鬼祟祟拿的什么?” “什么鬼鬼祟祟了?买了几本书。” “书?什么书?拿来我看看。” 我无奈,感觉天花板上开始飘过来朵乌云。曾了几分钟,是祸躲不过吧。我递了过去。果然,火山开始喷发。我不想把那些话写出来,有辱视听。到现在想想,我也觉得他过分了,我的爱好其实纯洁而高尚。但是,在这个商人的眼中,我在那一晚,成了一个彻底的败家子。


我记得我是哭着上楼的。躲在房中给男友打电话,听他哄哄心情也算好些。只是到了后来,男友说“我觉得你也应该理解你爸,他辛辛苦苦把公司办那么大,你却不想接他的班,他也很伤心的。” “为什么他做什么就要求我也做什么,我不是他的附属品。” “可是这是你的责任啊,总得孝顺父母吧。” “我得责任是孝敬他们,但不是任他摆布,你那是愚孝!” 和男友的谈话也就这样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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