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些回忆-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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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下来,我的收获是我找到了一份中医店工作,当助理。也就是当洋人来看病时,帮那些老中医翻译,或是推销店里的中药。工资多了很多。已经可以包含我在伦敦的所有生活开支。而我付出的是因为长时间听耳塞而引起的中耳炎。还有因为含石子说话造成的嗓子长期的水肿。我时常会有幻听,吃饭无法下咽。但是,我内心很充实。
第4个月,我跳到了另一家中医店,因为有了经验的缘故,工资高了更多。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我已经几乎没有时间去上课了。索性,我干脆向学校申请休学半年,干起了全职。有朋友跟我说,这是本末倒置。但是,我已经无法听进去了。我看上去似乎只盯着手里那不到700镑的薪水,目光短浅。但是,我却认为,我可以在这里得到我在学校得不到的东西,不止是金钱。因为我的勤奋,老板开始让我参与进货和出货,中药产品的巨大差价和英国对于中药不理解造成的不完善法规,让这些中药店老板赚的钵满盆满。怪不得华人在这里似乎只有两类工作,要么开餐馆,要么做中医。
第二年复活节过后没多久,我已经几乎掌握了伦敦中药出货供货的所有信息。加上我的英语也开始从结巴变为流利。于是,我第三次跳槽。这次的这家,是英国两个最大的中医连锁店之一。他们给我的薪水每月1000镑,包住宿。
在2千年初的时候,我对于这份薪水是相当满意。由于工作解决了最大的开销房租。而我因为雄心勃勃又对吃什么早已不介意,只要肚子不空着就行。甚至,我可以从早上6点去进货到晚上10点关店,连口水都不喝。所以,每月我基本上永不着花什么钱。我最高兴的就是每天临睡前,换算着汇率,想着自己20出头就月薪上万。尽管,我知道这些远不能满足我的欲望,但是,毕竟是不错的开始。
而我的香港老板。喜欢于我的勤奋和诚实,索性把帐也交给我,自己当了甩手掌柜,有时好几天都不来店里看看。唯一准时出现的是每周日晚上,我把做好的帐和钱交给他。当然,我的勤奋贡献给他了更多的利润。
暑假到了。我必须回国。我需要编一份医生证明以便延续我下一年的学生签政。而另一个原因是,电话里妈妈告诉我,宁宁阿姨乳癌,病危了。
阿姆斯特的机场并未引起我逛的兴趣。我只是在这里等候我下一班飞往北京的飞机。候机厅里人来人往,我无心观看。想到就要见到久违谋面的妈妈和男友,想起他们凄凉的等候,想起宁宁阿姨一夜之间就将撒手人寰,我不禁感到一丝恐惧。对生命无常的恐惧。对时光流逝的恐惧。我向上天祈求让我爱的人一定要平安的活着,等我回来。我摸摸藏在腰间的钱袋,那里是我一年的血汗。我在想,等换成了人民币差不多有10万吧。一瞬间挺满意。开始广播了,耳朵里却嗡嗡的,疼痛袭来,我想起这一年的早出晚归,想起过去,想起……我更加恐惧,这样的劳苦,还不及那本账本上的一个零头。我看看自己粗糙的手,上面是拆纸盒或是别的什么留下的点点疤痕。一瞬间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在阿姆斯特但明亮的大厅里,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苍白有些消瘦的脸孔上布满了滚滚而下的泪水和与年龄不相称的沧桑和绝望。
终于,我掏出手绢慢慢把眼镜擦干,拭去眼上的泪痕。我看看表,还有半小时登机。于是站起身,拉着行李往闸口走去。路边的商店里有一架免费试玩的索尼模拟游戏机。本已经走了过去,却还是跑了回来。写到这里我笑了,看来还是个小孩子性情,哪怕刚刚哭成那个样子,也要争分夺秒的玩。
可气的日本人非常的狡猾。那款游戏是角色扮演的冒险游戏。手柄带震动,3D画面,非常精彩。可是,他只给你免费玩第一关,就迫不及待的弹出他的购买广告来。可是,我还是一遍遍打来打去意犹未尽。终于,还算想起千万不能忘了赶飞机。于是恋恋不舍放下,超闸口跑去。
已经开始检票了。分成两队。我看到左边的那个人少速度又快。便充分发挥国内加塞的潜能,一个箭步冲过去。到前面一看,短短的这个小队居然也分了两个空乘验票。怪不得快呢。我挺得意自己眼够尖,你别看我带眼镜,瞅的准才算灵。
“对不起,请您去那边排队。”空嫂阿姨态度优雅的给我做了个手势。
“为什么?”我心想,不是吧,歧视啊。
阿姨眨着蓝眼睛指了指我身后的牌子,我转头一看,靠,原来这是头等舱和商务舱的队,妈的,我一经济仓还是个Q,来这儿显眼了。
我悻悻的摸摸鼻子,不好意思的说声抱歉,转身准备走。却听到旁边那伙人似乎在笑我,我白了一眼过去,那是一群和我年纪相仿的男男女女,看上去很漂亮,衣着华丽时尚,各个名牌手袋。英国呆了一年,我对于名牌认识了不少,虽然买不起,却也见得多。妈的,真是有钱就了不起啊。我心中很是不平。
就在我走过去的时候,听见里面传来熟悉的普通话,“莽撞的跟个小男生似的,还哭鼻子。”我愤怒的望去,说话的是个把头发扎起很高的女孩,带着大大的Prada墨镜,切,你以为你是明星啊?Prada见我看她,赶快转身看别处。就在她转身的瞬间,后面露出一个人来,肩下是一款枣红色的肩包,那两个大大的c,在她的长发中那样的引人注目。我操!老子以后有钱,狂扫香奈尔,一天一个不重样!真是漂亮!我是说那个包。
昨晚睡得太晚了,以致上班差点迟到。不知道我这些回忆还要持续多久。白天想起,有点不想再写下去了。
快下班时,借到格林的电话。说她正在来我这里的路上,想见我。我和格林很久没见了。差不多有半年。
同事碌碌续续走了,偌大的办公室中,空旷,渐渐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回到我自己的办公室里。关上门。点了根烟。公司不允许在屋子里面吸烟。大楼的外面有公共的吸烟亭。但是,对于像我这样有自己独立房间的人,等到下了班后,这个条文也就相对来说失效了。翻了几页没看完的实验文件,回了几封电邮,我给保安处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我将晚一个小时出来。今天值班的登记员是一个加纳移民过来的黑人老胖,电话里热情的跟我寒暄了几句。我们其实也算是老朋友了。因为每次下班后申请超时的人中,经常会有我的名字。而且,我又是为数不多的东方人,特别好记。其实我也不是工作狂。只是,与其回到家中自己一个人呆着,无所事事后,想起那些我拼命要忘却的事情,还不如留下做些事。而这,恰巧成为比人眼中的勤奋。我想,我一步步无心插柳柳成阴的升迁,跟这有不小的关系。
7点钟,我从楼里出来,开车去了城中的那件酒吧。格林随后也到了。
“哦,残酷的堵车,我开了差不多3个小时,”她一边摘下围巾一边抱怨,“真冷。”
“cool。”我吸了口烟,微笑着。
cool只是我的口头禅,跟这里小年青们学的,没什么特别含义。是个万金油单词。和美国人说“嗯哼,well”差不多。在我和我男友分手后,我似乎话越来越少,但是,别人跟你说话你总不能一声不坑。所以,这一个cool字,帮我解决了不少难题。
“亲爱的,让我看看你,”格林放下大衣,俯身过来亲了一下我的脸。“嗯,气色好多了。怎么样,亲爱的,你的工作?听说你还带了几个学生?”
“目前为止还好。学生也还好。”弹了下烟灰,我笑了笑,“只是混时间了,我也没有多么上心指导他们。”
“你的论文呢?你什么时候毕业?”
“递上去了,也答辩了,11月的典礼吧。”我有点了根烟。
“可真快,正好两年,你真是个天才,”英国人赞美起人总是好不怜惜修辞,虽然或许内心的想法根本就是两样。“只是,明,你的烟抽的好像多了些。”
我做出一副要掐灭的样子,“May I?”(抱歉,我想不出怎么翻译,看官尽管鄙视)
“哦,不,不,你可以。”她优雅的摆摆手,“我只是说,你知道,在这方面,你是专家,当然,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笑了,“当然。”我把烟又拿回来,重新吸了一口。
有点过于沉闷了。我把身子直起些。笑着说“你来这里不是只是为了让我戒烟吧?”
“哦,不,好久没见到你了,明天是周五,你知道我一向周五不去所里的,所以来看看你这个小女孩有没有变成坏孩子。”
我们都笑了。
顿了顿她又说,“当然,还有就是,我听说你上周来伦敦了?”
我有点尴尬,尽管我差不多已猜到这个年薪10万镑起步的律师楼合伙人决不会只是因为想我这个nobody大老远开车过来。但是,我有点干,真的,没想到她知道的如此快。当然,她知道如此快,也是应该的。
我摸了鼻子,又摸眼镜,我的笑容掩饰不了我的尴尬。想了想,我说,“只是我周末也没什么事,你知道这里我一个人,只是去看看。”
“嗯,你不介意我直接说吧。”
“哦,不,当然。”
“你来,是想去见她吗?”
当我听到see从她的嘴中冒出时,我就猜到了句子的宾语。干脆沉默吧。我也不知道我要说什么。
“我们能不能谈点别的。”对外人,我很少这样生硬的讲话,除了沈芳。
后来,我喝了很多酒,聊了我的工作,学习,她的事务所,聊房价,聊车子,聊了很多很多,唯独那个我想知道她想问的事,再也没提过。格林把我送回家,又乘出租到城里开回我的车。我觉得我神志还是清楚的。我对她说,你不介意的话可以明早走。她婉据了,“詹姆斯提议明天去烧烤,彼得和伊沙贝拉正在家里串吃得呢。我还是回去吧。”
我笑了,“那我就不留你了。”内心有些抱歉,你大老远过来,我却话都没让你说完。“路上小心开车。”
“那是一定的。哦对了,你再有几天过生日吧?不知道我这个年纪的人记忆力是否还算正常?”
“哈哈,看来你还是很年轻的。”
“那太好了,”她电脑包里摸出一个小盒子,“亲爱的,生日快乐。”
我送她到门外,看她车灯远去,回到楼上。盒子里是一个紫色的阿马尼钱包。很精致。阿马尼,我喜欢她的手表和香水。
站了两秒钟,我于是又在电脑前坐下。其实,你们明白了吧,为什么我迅速的注册了ID,连着几天熬夜写着些东西。我只是想,在我27岁生日来临前,为这些划一个句号。给自己一个交代。
飞机上的经济仓总是让我想起泰坛尼克的下等船舱,永远的拥挤,满满的行李架,难吃的餐饭。当然,我难受的不止这些。我有很严重的晕机。每次长途跋涉,我基本上除了中途上厕所或是喝点水或果汁,就像一只冬眠生物,连着睡9、10个小时。哪怕是后来跟着沈芳坐上了头等仓,过了开始半小时左看右看的稀罕后,我仍是一头倒下去,直到飞机着陆。
不过,当我在机场的出口见到头发花白的母亲和激动的流泪的男友时,我就像注射了鸦片一样,飞一般的扑到他们怀里。
记得当时,先是男友抱着我当着母亲的面亲了我一下。这是我们第一次在母亲面前表现出这样亲昵的举动。我有点,怎么说,有点肉麻。心里真的不是很喜欢。尽管,我也想他。但是,这就是距离造成的遗憾。后来,当我们分手时,我意识到这些。长期的分离,尽管思念,但是慢慢,随着每人都在经历不同的时空变幻,渐渐,你思念的那个人只存在于你的幻想中,而实际上的那个人,却不知不觉变成了另一个你所不熟系的人,等到回到生活中,你会忽然发现,你面对的只是和你心中那个人有着相同的长相,一样的声音,而其他的,你已渐渐开始陌生。
但是,母亲的怀抱却始终如一。我想,可能是因为血脉相亲。也或许,就像他说的,我其实并没真正的爱过他。我不知道。我的确,在和他分手前,一直把他视为我生命的一部分。这是真心话。但是,说到爱情,我无话可说。如果,这不算爱情的话。之前,我一直认为,爱情总会变为亲情的。只不过,因为我的野心,因为那些事情来得太快,我们的爱情早早的转为了亲情。
转眼,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我又要远行。母亲对于我的离别既有期盼,又带着拳拳疼爱。而男友,则是一味的依依不舍。那是他第一次向我求婚。我拒绝了。看着他的泪水,我安慰他,说我这样只是为了等到将来我们有足够的物质基础过无忧无虑的日子。而内心呢,其实,在被欲望蒙蔽了双眼的我的心中,这个计划压根儿没有出现过。想想,真的很对不起他。
男友那时在市里一家很大的医院开始上班。要说,我是说,对于普通人家,也算是个钻石王老五。可是,他那时每月2000的工资,在我看来,不是约等于而是直等于零。
不过也好,他对我妈妈比对他妈都要孝顺,每天都是下班买菜去我家跟我妈吃完饭才回家。也难为他了,真不知他妈会怎么想,这儿子权当是给人家养了。所以,我也理解,当我最后一次提出跟他分手后,他的那些愤怒,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所以,我知道他恨我,而我,尽管后来他做的那些的确伤透了我的心,但是,我始终不恨他,始终,我觉得对不起他。
我又回到了伦敦。
我带着对母亲的依恋,对前途的雄心万丈,迫不及待的回到了伦敦。而至于男友,当时我觉得,以后和他还有几十年好活呢,也不在这一朝一夕。而他,那种小富即安的生活态度,第一次让我觉得他有点窝囊。男人怎么可以这样?这句话,哪一次我想了但没说,但是后来,有很久,总挂在我嘴上。还有心上。
我的记忆力,我第一次见到沈芳,那天正好是我23岁的生日。
由于从男友医院顺利开出的精神紊乱证明,我成功的把我的签证延续了又一年。那时,内政处对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