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短篇集)-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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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呀,回来以后,那师生恋也可以告一段落了,可以正正式式光明正大的一起出去了。”
我但笑不语。
“而且薪水也涨了一倍有余,可以组织小家庭了。”妹妹又加油又加醋的说。
我向校方正式辞了职。
那天晚上,妹妹把苏请了来,我们高高与兴的吃了一吨晚饭。我觉得无比的自由,谈得很开心。苏听说我去非洲,说一定要我带点好玩的东西回来,我答应她一个缩小了的人头。妹妹先怪叫起来。,
我只有一个礼拜的时间收拾行李,去得很忽忙。
我没有机会再见到苏。我想来日方长,我回来的时候,她还没毕业,不用忙。
到了约翰尼斯堡,我水土不服,好好的病了一伤,一条命几乎去了半条,病中还得撑起来到工地去察看,因此病拖得更长。
妹妹还来信笑问是否相思病。
我也收到了苏的卡片信件,都是非常礼貌的。
那一项简单的工程足足做了九个月。厂方放我回英国的时候,已经是春天了。
见惯了相当多的黑人,一日一再回到白人国度,感觉上是两样的。妹妹来接飞机,不以为然,她说:“约翰尼斯堡根本是白人地方。”
跟她吵是没有用的。
晚饭时候,不见苏,我问起了她。
妹妹很惊异,“你还记得她?”她问。
我怎么不记得?早几个星期,她还问起我答应她的人头呢,我也把归期告诉她了。她难道又没跟妹妹提起?也难怪她,妹妹嘴快,守不住秘密。
妹夫说:“她早不来了,订了婚了。”
“什么?”我是很震惊的。
“是的,”妹妹说:“订了婚了。”
“几时的事?”
“最近的事,才两三个礼拜。”妹妹答。
苏可没告诉我。
我的震惊是难以形容的。
妹妹进房间,拿了一张照片出来,是彩色的,苏与一个貌不惊人的男人在一起拍的,那男人给我的感觉就是有点睡龈相,皮肤太黑了,据说家中非常有钱,是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华侨,此刻苏随了末婚夫回老家去,走了十几天。
“怎么发生的?”我喃喃的问。
“谁知。”妹妹耸耸肩,“忽然就走了。”
竟没有等我。也许我该说明,叫她等我,也许她会拒绝我,但也许她会答应下来。我太含糊了,觉得她与我是有一种默契的,不用多说话的:却不料她一点也没有领会我的忘思,我回来了,却已经迟了。
她不再是我的学生,但却已经太退了。
她订了婚,而且离开了这里。
当然这不过是一段淡淡的感情,决不是刻骨铭心的,虽然如此,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橱怅,彷佛是差不多已经得到的东西,曾经有一个时间,是那么近,然后一切都失去了。
我没说什么。
反正回来之后,也够疲倦的,休息了三天,又回到厂里去工作。在厂里我是一帆风顺的,没有什么好说的。
过了很多很多年,我又见到了苏。
恐怕有六七年了。在英国,我又见到苏。
她老了。女人老起来是这么的快,廿十一岁的少女与廿七八岁的少妇简直是两码事。
她的皮肤仍然是那种特别的颜色,然而有一肤油浮在上面,一种擦不掉的油,整个人胖了,胖了好几号,若不是妹妹指给我看,我几乎认不出是她,只有一双眼睛,仍然是黑自分明的。
我呆呆的想,这便是我曾经一度,喜欢过的人吗?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
妻问我:“谁?”
我转过头来。“是我以前的一个女学生。”我淡然的说。
我没有说谎,她的确是我的学生。
妻说:“怎么看上去比你还老?”
妹妹说:“以前很漂亮的。”
妻怀疑的问:“你怎么知道?”她问妹妹。
“因为她也是我的女学生。”妹妹说。
我不响,我没有什么好说的。
(完)
懦弱
作者:亦舒
高少丰对男朋友只有一点不满,她对姐姐少华说:“不知怎的,他为人竟是这样的
懦弱。”
少华微微一笑:“如果只有一个缺点,那真是你的福气。”
“可是男人懦弱,罪不可恕。”
“别太挑惕了。”
少丰抬起头,有点沮丧:“可是交往一年多,我发觉他胆小如属。”
少华瞪了妹妹一眼:“你太任性了。”
“我有实例证明。”少丰向姐姐诉苦。
网球场中,有人逾时不走,占用了他们的时间,周凌宇不愿与人交涉。少丰忍不住:
“喂,你们该走了。”
“是吗?”那个年轻女子掀掀嘴角,“我还以为你们是拾球的。”
少丰铁青着脸:“小姐,做人公道些。”
那女子走过少丰身边,故意撞了少丰一下,少丰踉跄后退,周凌宇连忙扶住女友。
少丰气急:“去向她讲道理啊!”他只是傻笑。少丰气得扔下球拍而去。
少华说:“也许,他是个君子。除开这一点呢?”
“样样都好,”少丰神色放缓,“细心,体帖,上进,一切以我为重。”
“那么,忍耐一点。”
少丰却越来越烦恼。星期五,她兴高采烈安排节目,周凌宇却说:“我周未没空,
对不起。”
少丰一怔:“那么,下星期五。”
“接下来这三个月,我都不行。我要主持集训。”
少丰无言,男友认为工作比休闲重要,她无话可说,叮嘱道:“多打电话来。”
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周凌宇不但人影不见,连声音也失踪了。少丰从前最讨厌那
种时时抱怨男朋友没时间陪自己的小女人,可现在她也忍不住满腹牢骚。
少华劝她:“有志气的男人,决不做脂粉奴隶。”
“他最近只有星期一晚上才和我通电话,声音疲倦到极点,说着说着,半响没回音,
原来睡着了。我才知道我会催眠。”
少华问:“你相信他吗?”少丰点点头。
少华生活经验比较丰富,她觉得周凌宇有事隐瞒。这个被谈论的男人终于出现了,
他的皮肤晒成了金棕色。少丰吓了一跳:“我以为你在办公室苦干,不见天日。”“我
要陪客人打高尔夫球。”
少丰说:“我很想念你。”“我也是。”他们拥抱了一下。
少丰说:“顾慈家的泳池开放,邀我们去玩。”“我陪你。”
过了半小时,就发生了不愉快事件。邻居是洋人,嫌他们喧哗,前来警告。不过是
下午四点,大白天,有人觉得洋人欺负华人。所有男生都跑去据理力争,少得不亦尔乎,
后来连女生也加入了战团。主人家生气,要叫警察来主持公道。
可是单单不见了周凌宇,少丰四处找他,发觉他在帆布椅子睡着了。少丰像是被淋
了一盆冷水,好不失望。这人那么会逃避,将来怎么依靠他?有的男人一生只会躲在女
人的背后,难道周凌宇就是这种人?
少丰伸手去推他。周凌宇醒来:“咦,什么事,连警察都来了?”
少丰冷冷地看着男友,说:“我们走吧。”少丰心中不是滋味。
送她到家,周凌宇说:“少丰,我有话想同你说。”
“我累了,改天吧。”“我有重要的话想同你说。”
“那么,上来喝杯茶慢慢说吧。”不是想提出分手吧?少丰意兴阑珊,一早说明白
也好。
周凌宇喝过茶,忽然微笑道:“少丰,我向你求婚。”
少丰楞住了。若是半年前听到他求婚,她会高兴得大跳大叫,可是今天,她有些犹
豫。
周凌宇取出一个首饰盒,打开,少丰看了她一向喜欢的那只钻石戒指。她取出把玩
片刻,始终没有往无名指上套。
周凌宇问:“你需要考虑?”
少丰点点头:“我奢望一生只结一次婚。”
“你放心,婚后我一定以家庭为重。”
三天后的晚上,少丰已经准备休息,门铃响了,是周凌宇,他身穿一身黑衣。少丰
不由笑道:“打扮得像飞贼,去哪里?”
周凌宇凝视着她,把她紧拥入怀。“喂喂喂,干什么?”
“永远爱你。”
少丰啼笑皆非:“来,泡一杯咖啡给你,慢慢说。”
“不,我有急事。”
少丰不悦:“你一天到晚来去匆匆,到底在搞什么?”
他的传呼机忽然响起来,他转头就走。少丰顿足:“这人除了懦弱,还添了一丝鬼
祟。”她真想把戒指扔回给他。她感慨万千:真没想到找对象比读书、升职都困难百倍,
明明以为了解他,忽然之间又变得陌生。少丰落下泪来,摊牌的时候到了。
那天晚上,少丰辗转反侧。在不安中渐渐入睡。
铃声一阵接一阵。一定是做梦,闹钟响,这肯定是她一生中最难熬的一夜。少丰睁
开双眼,咦,不是闹钟,是门铃。“谁?”
“是我,少丰,请开门。”
少丰好生奇怪,看看钟,是清晨五时三十分,离周凌宇上一次来刚刚六小时。她连
忙打开门。少丰看到他额角巾着胶布,仿佛受过伤,浑身是泥灰。
“怎么回事?”“少丰,”他轻轻说,“先给我一杯热咖啡。”
“然后,你会把一切都告诉我?”他微笑着点头。
少丰的心定了,她到厨房去泡咖啡,准备听故事,可出来时却发觉周凌宇已睡着了。
上班的时间快到了,少丰决定请假半天。电话响了,她怜起听筒。
“少丰,快看电视新闻!”“看新闻?”少丰莫名其妙。
少华不住催促:“是,快点。”
少丰只得扭开电视,的确是一宗大新闻。黑暗中只听到枪声卜卜,一队黑衣人迅速
扑向一栋旧式大厦。记者紧张旁白说:“本台接获线报,飞虎队采取行动袭击不久前一
连串银行抢劫案犯的秘密巢穴……”
那黑衣黑裤好不熟悉,只不过蒙着头,看不到五官。少华睁大眼,只听大厦里有爆
破的声音,火光四射,呼喝声不断,警车呜呜开到。
忽然,记者大声欢呼:“抓到了,抓到了,前后不过六分钟。”果然,疑犯一个个
被押出来。
少丰疑惑起来,问姐姐:“新闻关我什么事?”
少华说:“你看下去。”记者继续说:“他们现在收队了,飞虎队屡建奇功,是警
方不可缺少的精英部队。平时,他们不轻易暴露身份,有时,连家人都不知道他们担任
着这么重要的任务。”
记者追上去,拦住一个黑衣人,那人蒙着脸,额角渗出血来。
“队长,对这次英雄式行动有何置评?”
那队长不出声,礼貌地后退,少华大声问:“看到没有?我在六点半录了下来看了
多次,那队长是周凌宇,自己人一看就知。”
少丰呆若木鸡。
“少丰,大智若愚。”少丰轻轻接上去:“大勇若怯。”
少华笑道:“一向被你怪责懦弱无能的原来是飞虎队队长。”
少丰似有所悟:怪不得他没时间与妇孺争吵,真正的大男人不会在小事上计较。少
华说:“好了,真相大白,天下太平。”
少丰唯唯诺诺。她放下电话,关掉电视,走过去轻轻抚摸周凌宇额角的伤口,周凌
宇动了动,少丰连忙缩手。
她沏上一杯热茶,边喝边想,把存在心底的疑点逐一化去。她到睡房取出首饰盒子,
打开,拿出戒指,套在无名指上,细细地欣赏订婚指环,忍不住悄悄笑起来……。
(感谢JOZ提供此文,该作品原题《飞虎》,本文略有删节)
骗子
作者:亦舒
曾经一度,嗯,大概有一年左右吧,齐仲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她叫林长风。
他连她的名字都迷恋,时时在心中默诵。
秀丽俏皮的长风却有一个非常坏的习惯,她喜欢迟到。
每次的会,不论是的谁,总得迟到,是长辈呢,迟十五分钟,的男朋友,迟半小时,例迟。
上班也迟,天天迟足一小时,她在林兴国律师行做事,老板是她慈父。
迟到的她一抵现场总是娇俏地道歉,大部份人都会原谅她,坐着等,又不累,算了。
唉,打扮需时嘛,况且,漂亮的小姐,哪个不迟到。
只有耿直的齐仲才会与女友正式讨论这个棘手的问题。
“长风,守时是帝皇的美德。”
长风笑笑,“我不是贵族。”
“迟到真是坏习惯。”
长风收敛了笑容,“我不想一个人坐着干等。”
“没有人叫你早到,准时即可。”
“我家没有钟。”赌气了。
“听听这是什么话。”
“你送只钟给我。”
“华人的规矩,钟是不能送人的。”
“那别怪我迟到。”
齐仲选了一只钻表送女友,可是,美丽的长风仍然改不了迟到的习惯。
都快论婚嫁了,齐仲的心温柔地牵动,也只得随她去,再说她,怕伤了和气。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一日,齐仲在办公室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
“你姑妈来了,住宇宙酒店一三二房,你买份礼物去采望她,她怪想念你。”
“遵命。”
下了班,立刻去北欧著名银器店选了一条项链,赶到宇宙酒店。
半途手提电话响,是长风找他。
“想吃芒果芝士蛋糕?好,三十分钟后在宇宙酒店咖啡室等你。”
齐仲的姑妈是国际著名的名画家,作风有点像乔治亚奥姬芙,略带商业性,十分受欢迎,生意做得颇大。
白衣白裤中年的她迎出来与齐仲拥抱。
“送什么给什么都有的国际名人呢?”
姑妈说:“一个吻。”
姑侄二人哈哈大笑起来,她送齐仲一幅素描,他们又谈了一会儿,齐仲才告辞。
他准时到咖啡座等女朋友。
呵,又迟到了。
这次迟了很久,廿五分钟后还不见人影。
齐仲有点不耐烦,目光浏览,被他看到邻座女客。
不论有没有女朋友,男性总是喜欢看漂亮的女孩子。
邻座女郎真的十分标致。
傍晚,已经在喝香槟,穿便装,可是有股娇慵味道,五官特别,大眼睛配肿唇,与长风那种传统秀丽不同。
她伸伸懒腰,站起来就走。
侍者追上去:“小姐,账单。”
她瞪一瞪大眼睛,“我住一三二号房。”
侍者被慑住,“是,是。”
女郎转头离去,留下一阵令人迷惑的香氛。
齐仲这才想起来,他姑妈正住在一三二号房,何尝认得这个野性女郎,白请她大吃大喝。
骗子。
都会桌什么人都有,大骗子骗财骗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