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以复仇女神之名-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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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梦里。
对于这次难得的单独邂逅,两撇胡儿份外珍惜,巴巴地跑到五姨太的桌前,点头哈腰地说了一大堆恭维话,又叫来小二跟小二说,五姨太的这顿饭钱,他请了。实际上,两撇胡儿在永泰吃饭,几乎从不花钱,只是象征性地挂个帐而已,刘永泰一次饭钱也没管他要过。
两撇胡儿和五姨太全不是善男信女,一个常年在街面上混,一个曾经在各种各样的男人之间周旋,只要对方一个轻微的举动和眼神,二人马上就能从其中看出对方的真实用意。
两撇胡儿献完殷勤,临走前似有若无地给五姨太丢了个眼风。五姨太表面上装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心里却像有只小手在不停地挠痒痒,挠得她浑身冒火。
她早听说过两撇胡儿的绰号,也听说镇子里有不少娘们儿跟两撇胡儿有一腿。曹大少围着她打转的时候,她没想过,也看不上两撇胡儿这号人。可如今曹大少冷落了她,她像只闹春的猫,憋得抓心挠肝,再见两撇胡儿,她忽然很想见识一下“一斤半”的风采。
神不知鬼不觉地,筱丽珠和两撇胡儿勾搭上了。没人知道他俩是如何勾搭到一起的,总之筱丽珠最后领略到“一斤半”的风采就是了。
那晚,刘永泰跟林俐说完,又反复地叮嘱了林俐好几遍,让她千万别往外说。说出去,可是要出人命的。
出人命?
那正是她所乐见的。
☆、第五个任务(5)
接下来的一周里,林俐也不在后院养胎;也不管俩孩子;也不看店,成天上街溜达去。
这天晚上,刘永泰一边在灯面看帐打算盘;一边忙里偷闲地问泡脚的林俐;“媳妇儿;你这几天成天往街上跑,也没见你买啥,你都干啥去了?”
双脚在满是热水的木头盆里左右互搓着;林俐双手拄着炕沿;挑衅地看着刘永泰,故意逗他;“找野男人去了,不行啊?”
刘永泰压根儿不信;一边噼啪地拔拉着算盘珠;一边笑嘻嘻地回答她,“行,咋不行呢。找个啥样儿的呀?哪天带回来给我瞅瞅,看看长得有没有我带劲?”
林俐一抬脚,挑起一点水花,踢向刘永泰,“咋不吃醋呢?”
刘永泰抹下最后一粒算珠,拿起毛笔在帐本上写下一个数字,然后把帐本“啪”地一合,转过身,走到林俐面前蹲下*身,细心地给林俐搓起脚来。一边搓,他一边乐呵呵地说:“为啥要吃醋呀?我媳妇儿啥样人儿我不知道?我吃那没味儿的醋干啥!”
林俐伸手在刘永泰的头上胡揉了一把,“算你识数。”
刘永泰一边往林俐的脚背上撩水,一边抬头冲林俐呲牙一笑,“我媳妇儿跟我最铁了。”
林俐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脸微微发起烧来。幸好是晚上,点着煤油灯的房里,光线昏暗,看不出来她脸红。
刘永泰不是潘安级别的顶级美男子,不过即使放在当今社会,他也算得上长相出众。一米八二左右的大高个儿,五官英气,牙齿整齐雪白,怎么看都是让人心动的美男子。除了拥有一副天生的好皮囊,他对儿女的呵护,对妻子的体贴,要是放到二十一世纪,刘永泰绝对是迷倒万千女性的新时代暖男。
不知道韩桂英喜欢刘永泰哪一点,林俐最喜欢刘永泰的笑。每次,刘永泰跟她眯眼呲牙的时候,她就忍不住要跟着他一起乐。刘永泰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的笑,有多让这个占着他妻子身体的女人心酸——心酸如斯好男人不是她的。
这些天,她之所以成天往街上跑,不为别的,是去打探两撇胡儿和筱丽珠的幽会地去了。两撇胡儿和筱丽珠不是怀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他们在一起不会只是拉拉手,传递个含情脉脉的眼神。这二位都是身经“百战”的“老战士”。老战士在一起,自然是要找地方交流战斗经验的。
林俐想要找到这个地方,只有找到这个地方,她才能进行下一步。根据脑中信息,她天天在曹家附近转悠,不是在正门,就是在后门,在后门的时候居多。电视剧里,人们想要避人耳目地作一些事情,大多是从后门悄悄溜出去,而非大张旗鼓地走正门。
电视剧不都是骗人的,起码在这点上没骗,林俐还真等着了。一周之间,她两次看见筱丽珠带着个半大丫头,鬼鬼祟祟地从后门出来,一路走得东张西望。
林俐扮作闲人逛街的模样,不紧不慢,不远不近地跟在二人身后,眼瞅着俩人进了一座僻巷的小院儿。筱丽珠进院儿后没多久,她又看见两撇胡儿咧着怀儿,摇摇摆摆地出现了。像筱丽珠一样,一番东张西望后,两撇胡儿闪身也进了院儿。林俐暗暗记下了小巷的名字,方位,以及小院儿的门牌号。
一顿细细搓洗后,刘永泰扯过放在林俐身边的脚巾给林俐擦脚,“媳妇儿,你到底干啥去了?你说你怀着孩子,可哪走啥?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可咋办呢!”
林俐低头看着刘永泰拿着脚巾,左抹右抹地给自己擦脚,“我去相看新店的地址去了。”
闻听此言,刘永泰抬起了头,“咋的?菩萨又给你托梦了?”
“没有。”刘永泰愣头愣脑的紧张样,让林俐忍俊不禁,“是我自己觉着咱家现在的位置不咋好,想换个地方。”经过几次任务的锤炼,林俐已经达到瞪着眼睛说瞎话,脸不红心不跳的境界了。
刘永泰放下林俐的一只脚,从脚盆中拿起了另一只抱在怀里擦,“咱家这地方还不好?多少人作梦都想要咱家这地方呢。”
林俐拄着炕沿,没说话。她知道很多人惦记着永泰客栈,不然她也不会穿到这篇故事里来。
“你急啥?”她望着刘永泰直挺的鼻梁,“我又没说一定要搬。我就是出去相看相看,看看能不能找着比咱这更好的地段。找着算,找不着拉倒,全当我舒筋活血了。”
擦好另一只脚,刘永泰把脚盆往旁边一挪,把林俐的双脚抱在怀里,不轻不重地按起林俐的小腿,“媳妇儿呀,你可消停会儿吧。知足常乐,咱家这日子就算不错了。可别再找啥新地段儿了,我看这儿就够好的了。现在这世道多乱呐,你老实儿地在家呆着,把柱子和英子,还有你肚子里这个给我伺候好了,比啥都强。店里的事儿,不用你操心。有我在,指定饿不着你们娘几个。”
林俐故意呛刘永泰,“把你能耐的。”
刘永泰一下下地按着林俐有些浮肿的小腿,极认真地告诉林俐,“大能耐没有,养活你们娘几个还不成问题。”
听了这话,林俐的鼻子一酸,险些掉下泪来。杨学宁从没对她说过这样的话。和杨学宁在一起,付出的,永远是她。杨学宁永远是接受照顾的那一个。可笑的是,那时的她,一点儿觉不出自己可怜来。事到如今回过头来再看当初的自己,真傻,真可怜。
“行,听你的,不找新地方了。”林俐对刘永泰笑了一下。
“哎——”刘永泰拉了个长音,“这就对了。”眨了眨眼,刘永泰忽然小声小气地对林俐说:“媳妇儿,我跟你说件事儿呀?”
林俐看着刘永泰这个心虚地模样,猜他大概说不出什么好事,“啥事儿,说吧。”
果不其然,还真不是好事。
“你今天上街的时候,我大哥来了。”刘永泰小心翼翼地说。
林俐心中一动,“他来干啥?”
“他说他最近手头有点儿紧,想管我借俩钱儿。”
“你借了?”林俐脑中信息显示,刘永泰的大哥是个好赌之徒,赌技却是烂得一塌糊涂。屡赌屡输,屡输屡赌。不上两年,就把父母留给他的那份家产败了个精光。而刘永泰则是拿着父母留下的遗产开了永泰客栈。
刘永泰偷瞄了林俐一眼,“借、借了点儿。”
林俐一皱眉,“借了多少?”
见林俐皱眉,刘永泰有些慌了,“媳妇儿,你别生气,千万别生气,看动了胎气。没借多少,就借了二十个大洋。”
林俐叹了口气,“我不是心疼钱,我是心疼你。你说你起五更爬半夜的,又去买菜又颠大勺,烟熏火燎地挣这么俩钱容易吗?你明知道他是个无底洞,钱到他那儿就是打水漂儿,为啥还要借给他?二十个大洋,不少了。你几天能挣出二十个大洋?”
林俐数落刘永泰的时候,刘永泰垂着头,默默地给林俐按着腿,一声不吭。等林俐数落完了,他抬起头,神色有些沉重,“我知道他是无底洞,可他毕竟是我亲哥,跟我一个肚子里生出来的。我要不管他,他要么就是饿死,要么就是被人打死。”有许多赌徒因为还不起赌馆的钱,活活被赌馆的人当街打死。
林俐作了个深呼吸,“行,这次就这么地了,不过不能再有下回。你自己想想,从咱家开这个客栈,他都管你借多少回钱了?哪回还了?下次他再来借钱,你要是还敢借给他,也行,不过别让我知道。要是让我知道了,我指定不跟你过了。”林俐凝视着刘永泰眼睛,近一步吓唬他,“你别以为我跟你说笑话。你要是不信,你就试试!”
把两脚用力从刘永泰的手中拉出来,林俐虎着脸,作出特别生气的模样,一扭身子,把整个身子扭到炕上,一掀被子,钻进被窝,给了刘永泰一个脑瓜顶。
刘永泰瞪着林俐的脑瓜顶发了半天愣,然后小心翼翼地去晃林俐的肩膀,“媳妇儿,生气了?”
林俐一耸肩膀,没搭理他。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从刘永泰的反应来看,效果还不错。
一见爱妻真生了气,刘永泰手足无措地直眨巴眼睛。眨了半天眼睛后,他拿定了主意,又摇了摇林俐的肩膀,陪着小心跟林俐说:“媳妇儿,别生气了。我听你的,下把我哥来了,要是吃饭,我就管他口饭吃,再不借他钱了。”
林俐心中偷笑,嘴上却是冷冰冰气哼哼,“谁信呢?”
刘永泰急了,“真的!再也不借他钱了,媳妇儿你相信我!”
林俐扭过头,斜眼瞅他,“真的?”
刘永泰连连点头,“真的!真的!”
林俐从鼻吼中长出一口气,“行,信你一回。不过你给我记住了,”她从被窝中伸出一根指头指着刘永泰的鼻子,“你要是敢背着我借钱给他。咱俩的日子就算过到头儿了。”
“我知道。”刘永泰诚惶诚恐。
林俐现在的主要目标是两撇胡儿,在收拾完两撇胡儿之前,她没打算对刘永泰他哥出手。等她收拾完两撇胡儿,再收拾他。一个一个来,谁也跑不了。
虽然答应刘永泰不再上街,林俐还是打着上街买菜,给一双儿女买这买那的借口,又在街上逛了一周左右的时间。因为借给赌鬼哥哥二十个大洋的事,刘永泰自觉理亏,对于林俐上街的事情,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敢管太严。
一周后,林俐决定出手。
☆、第五个任务(6)
曹家书房里,曹铭锦坐在一把古香古色的太师椅上;摇头晃脑地背着古诗;手里攥着本油印的教材。一边逆时针地转着脑袋,他一边不时往书上溜上两眼。
这段日子,他过得相当充实;相当有幸福。
由于给校长递了钱;校长给亲自带他到水仙花的班里去;亲自把他安排到第一排,尽管他的个头儿是班上最高的。坐在第一排,他就可以把他那充满了爱意的眼神;尽情地泼洒在水仙花身上——从头上到脚下;都给她泼上。
课上课下,他抓住一切时机跟水仙花套近乎。课上;只要水仙花提问,不管会不会;他次次举手。课下;他从教室追到教研室,向水仙花请教根本不是问题的问题,顺道再把兜里的金馏子,玉镯子什么的,递过去。虽然水仙花拒绝了他的金馏子、玉镯子,拒绝了当他六姨太的美好建议,不过他不气馁。
不有那么句话嘛,有志者事竟成。他相信,终有一天,这朵水豆腐似的水仙花,会成为他曹铭锦的第六个女人。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曹铭锦溜了一眼手里的课本,接着背下去“芳草萋萋鹦鹉洲。日——”
“少爷,有你的信!”书房外传来不轻不重的叩门声。
曹铭锦停了下来。信?真稀奇,很少有人给他写信。
“进来。”他将手中的书放到老榆木的桌子上。
一名衣着朴素的年轻仆人应声而入,快步走到桌前,将一封信递给了他。
曹铭锦微皱着眉头接过信封,“谁送来的?”
年轻仆人对他一哈腰,“听看门的老张说,是一个小要饭花子送来的。”
听了这话,曹铭锦的眉头又紧了些,要饭花子?要饭花子给他写信?他无声地一挥手,年轻仆人又是一哈腰,无声地退了出去。
带着一点疑问,曹铭锦撕开信封的封口,把信封口撑开,将里面的信纸抽了出来。放下信封,曹铭锦带着满腹的疑问展开了信纸。不读则已,读了几行之后,曹铭锦勃然变色。待到读完整封信,再看曹铭锦,整个人都变了模样。
不生气的时候,曹铭锦看着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白白静静的,五官清秀,不张嘴谁也看不出他是个大草包。这会儿再看曹铭锦,不说五官挪位,可也差不了多少:拧眉立目,两个鼻孔扎撒着,呼呼地往外直喷粗气。
信不长,一页信纸都没写满。信上的内容也很简单,就是告诉曹铭锦,你的五姨太乘你求学之际,成天出去跟人胡搞,给你戴绿帽子。奸夫非是旁人,乃是咱们镇有名的大混混儿“一斤半”。二人的鬼混地点是灶王胡同十三号院。爱信不信,不信你就接着戴你的绿帽子去吧。信末没落款,整篇字写得歪歪扭扭,伸胳膊撂腿,还不如他的呢。
呼哧呼哧喘了一会儿气,曹铭锦挺起上半身,冲着房门吼了一嗓子,“福子!进来!”
马上,给他送信的那名年轻男仆再次推门而入。
“你说这信是个小要饭的送来的?”曹铭锦冲男仆一抖信纸。信纸发出轻微的哗哗声。
男仆很有眼色,看出曹铭锦气不顺来了,所以,说起话来份外加小心,“老张是这么说的。”他小声说。
“去!把老张叫来!”曹铭锦的心在腔子里怦怦乱跳。
妈了个X的!真的假的?敢给他戴绿帽子!不能吧?没准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