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游戏竞技电子书 > 网游之终极混混 >

第41部分

网游之终极混混-第41部分

小说: 网游之终极混混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宋飞看着沐浴在夕阳之下的金山镇,几许悲凉,几许安详。
疲劳值已经到底,游戏中也就要进入黑夜,宋飞讨厌黑夜,一个人在夜里练级非常的寂寞孤独,更何况是在这亡灵遍地的金山镇。
在夜里,亡灵的攻击和防御都要增加,刷新速度也会加快,数量也是比白天的时候要多,在来这的第一天夜里他就吃过这样的亏。
本来3个一堆的骷髅矿工,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突然激增到5个,而且它们的防御和攻击也有所上升,这让他吃尽了苦头。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它们搞定之后,刚要歇息一下,便又在原地刷新出来,后来在解决了几堆怪之后,终于让他找准一个刷新的空档,掏出回城石回城了。
夜幕降临,镇子里的房屋中亮起了灯光。
夜里的金山镇,除了旅馆和铁匠铺之外,所有的NPC房子都是进不去的,这也让宋飞看书的美梦破灭。不过这几天他也在镇长的书架上收获不小,最少是知道了主城的位置。
奥雷特斯城,被称为智慧之城,也是距离金山镇最近的主城,从金山镇到主城的路途并不遥远,不过路途上却很是危险。在金山镇境内的路上,有28和29级的食人魔挡路,这些食人魔可都是防高血厚的主,而且攻击也不低,还是群居,简直就是近战职业的克星。
穿过金山镇之后就进入奥雷特斯城的境内了,那里有强大的巡游者驻守,只要顺着大路走就可以安全的抵达奥雷特斯智慧之城。
但是这个食人魔真的是太难对付了,以宋飞现在的状况毫无胜算,等级上的差异让战斗完全成为了一面倒的情况,而且一旦招惹了一个食人魔,他就会扯开它那惨不忍睹的嗓子开喊,然后一群食人魔就会高举着如树干般的大棒蜂拥而来。
要不是宋飞见机的快,他和老白恐怕早就变成这些丑陋生物的粪便了。
第230节:第二百二十八章杀BOSS杀出的经验
要想对付他们,最少也要升到26级,到那时候就可以利用地形慢慢的和它们周旋。所以这几天宋飞一直躲在英雄陵园后面的矿洞升级。
矿洞内的BOSS也曾经刷新过两次,不过已经不叫工头图尔斯了,只是一个叫做骷髅工头的普通小BOSS,只是爆出几件青铜装备,宋飞也懒的跑去索尔萨城,就在背包里放着,什么时候有空在去处理吧!反正背包的位置还很多。
这BOSS也没少杀,宋飞也算总结出一点经验来了,只要是带名字的BOSS,不管是黄金的也好,白银的也好,普通的也好,只要被杀死,就不在出现了。
这些BOSS一般都是对系统的进程有着一定的推进作用,会携带一些任务,一般也都会爆出一些与他们身份相符的物品或装备。
比如当初的黄金BOSS‘猎人撕裂者巴尔贝德’就爆出了它以前主人菲蕾德的佩剑,自从被宋飞杀死后就再也没刷新。
而他遇到的第二个带名字的BOSS就是‘工头图尔斯’了,也爆出了‘图尔斯家族战锤’。由此可以看出,这带名字的BOSS应该是比较顶级的BOSS了,基本是必暴好东西的,也属于必杀类型,因为它们基本都是只刷新一次。
再有就是不带名字的BOSS,它们也应该分成几个等级。王级BOSS,比如上次帮言出法随杀死的那个野猪王,这也应该是高级一点的BOSS;在次一级的应该就是老白这个层次的了,就是统领级的,老白的原名就叫,魔化野牛统领。
当然,这只是宋飞暗自给BOSS的定义,其实系统在设定的时候也给出了一个模糊的定义,那就是跟装备的等级差不多,分为黄金,白银,和普通BOSS。比如野猪王就是个黄金BOSS,老白当时是白银BOSS,这样等级也就分明了。
至于黄金往上是什么等级,官网上也没给出说明,这还要玩家自己去探索,不过现在听说出现过最高阶的的也就只有黄金BOSS,在往上就没人见过了。
但是自从知道极品装备的存在,他就有个疑问:BOSS是不是也会有极品的?
第231节:第二百二十九章夜市
“唉,晚上杀怪真闹心。”要是雷子在这多好,两人一起,也有个说话的人。
想到这里宋飞不禁有些怀念起冰城飞狐那个美女猎人来,两人在一起组队过两次,合作还算得上默契,要不是上次闹的不愉快,还真想叫上她一起来呢。
毕竟自己的好友里就她一个是独行侠,剩下的不是生活职业玩家就是有团队的人,不可能和自己来这组队,而且她又是个美女,在一起不为别的,看起来也赏心悦目不是。
可惜后悔药没处买去,和美女决裂已经成为事实。
“还是去市场上看看吧,也把身上的东西处理一下。”翻看一下好友,富贵神仙手还在线,宋飞坐了马车直奔索尔萨城。
“胖子,在市场吗?”宋飞刚到城内就发了个信息给他。
“在,这个时间是市场上最火的时候,我怎么可能不在。”胖子回道,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很忙,要不然肯定啰嗦个没完,说话不会这么简单明了。
每次夜晚来临的时候恐怕只有市场上的商人们最高兴了,因为夜里的可视距离比较小,杀怪困难,有些黑暗和亡灵属性的怪物在夜里又比较强大,所以很多玩家夜里都不爱去野外受罪,都喜欢在这个时候逛一下市场,购买一下自己用着的装备和物品;或是出售一些白天里打到的装备,所以在这个时候,索尔萨的市场都被称为‘夜市’。
特别是一些女性玩家们更是大多集中在这个时候购物,因为夜里的野外格外的阴森恐怖,MM们哪里会找这种罪受。于是便会逗留在城里了,既然是在城里,那不得不去的两个地方就是酒馆和市场了,而市场无疑要比酒馆有人气的多。
夜里的索尔萨城市场灯火通明,人流涌动,商人们都是声嘶力竭的叫卖。
宋飞顺着人流在向里面走去,别说,这市场上的装备要比前些天要好的多,青铜装备已经很普及,白板装备也很少摆上来。
看一眼身上的装备:
第232节:第二百三十章夜市
图尔斯家族战锤,白银装备,双手武器,攻击48…57,力量+6,耐力+5,击中时有可能对目标释放雷霆一击,使目标昏迷3秒。需要级别21,需要职业武士类。
项链:勇士之链,命中+9,力量+6
胸部:野熊之勇士皮甲,白银装备,防御+30,力量+4,耐力+4,持久100/100,需要等级11级,需要职业,武士,猎人,盗贼;
头部:野熊之勇士皮帽,白银装备,防御+20,力量+3,耐力+3,持久100/100,需要等级11级,需要职业,武士,猎人,盗贼;
腿部:黑熊护腿,白银装备,护腿,防御+20,力量+3,耐力+3。
脚部:‘战争之蹄’白银装备,靴子,防御+21;敏捷+4;耐力+3;移动速度+7%;需要级别16持久100/100。
‘野牛之王皮护腕’青铜装备;手腕;敏捷+2;命中+1;需要级别17;持久80/80。
骷髅戒指,力量+2,需要级别15。
徽章:勇气徽章,徽章,佩带者力量+10%,在黑暗中它会带给你力量和勇气。
身上的装备大部分都已经是白银装备,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更换的了,想要在市场上购买到比身上还好的装备可是不容易。听富贵神仙手这个胖子说,市场上是很难得会出现一件白银装备的,即使出现了,也立刻会被闻讯而来的人高价买走。
好装备难求啊!
现在身上还有一个戒指的位置是空的,看看能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戒指吧。
但是市场上首饰类的装备还真是少,宋飞看了不少的摊位,就这首饰实在难见,其中也有几个青铜或是白板的戒指,可是要价极高,而且属性也不尽如人意。
正在宋飞逐个的摊位淘宝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东区六哥?”
宋飞回头一看,呦,这不是孤峰和未知数两个活宝吗,还真是形影不离的铁哥们啊!算上这次,自己已经见过他们三次了,每次都是两人一起。
宋飞微微一笑道:“怎么今天不去做任务了,跑来市场做什么呀?”
孤峰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道:“任务能做的都做的差不多了,剩下的任务都要杀些高级的怪物。”
第233节:第二百三十一章背心难求
扯了一把身上的装备道:“看我们这装备,都是自己打到什么就换上什么,去杀高级点的怪就抗不住了,这不,来市场上逛逛,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装备。”
“哦?你们要找什么样的装备呀?”宋飞问道。
“最主要就是先买件高防的装备,最好是衣服,在配上把好武器,我们两人一配合,杀怪就轻松多了。怎么?六哥有适合我们用的装备?”未知数眨巴眨巴眼睛。
“呵呵,我这可是没有,不过我知道哪里有卖。”宋飞笑道。
我们的富贵神仙手大裁缝,就是靠着高防胸甲混饭吃的,别的不敢说,这高防的衣服肯定是有的。
“呀,那太好了,我们都在市场上转了好一会了,就是没有合适的。”孤峰高兴的道。
宋飞暗道:“那是你们没找对地方,要是直接找到胖子那里,哪会没合适的。”
给富贵神仙手发了一个信息,“牛皮背心还有货没?”
“咦?你问这个干什么?难道你的胸甲暴掉了?”富贵神仙手回道。
“靠,乌鸦嘴,废话少说,有没有吧!”宋飞没好气的道。
“有倒是有,不过是别人订下了的,说好明天来取。”
“那你等下,我有一个朋友要买高防御的装备,我领去你那看看。”
“好,难得六哥大股东也关心起生意来了。”富贵神仙手调侃道。
宋飞转过头对孤峰两人道:“走,我领你们去看看。”
有六哥介绍,牛皮背心很容易就被孤峰拿到了一件。
要知道,富贵神仙手的牛皮背心在索尔萨城可是大名鼎鼎的,这种防御堪比白银装备的青铜胸甲,其实用性不用说,价钱也要比白银来的便宜。
城内的几个大型的组织也都排着队预定,一般的独行玩家根本就买不到,只能看着有些进入了大组织的朋友穿出来炫耀,全都羡慕的不行。
防御堪比白银,价钱却比白银装备低上好多倍,还会散发淡淡的青光,穿在身上是即实用又拉风,如果在多些加力量的属性,那简直就是最完美的武士装备了。
这种装备哪个主防的武士不想拥有?只不过现在这个东西比较紧俏,一般人买不到而已。
PS:今天的最后一章了,晚上要去机场给朋友送行,就先更出来了。
第234节:第二百三十二章怪异的嗜好
孤峰和未知数两个,也是常在城里转的主,早对这个牛皮背心眼馋的不行,两人早就凑好了金币,找到富贵神仙手,谁知道却被告之,货已经被几大组织包圆了。
没办法,只好在市场上乱逛,希望能找到一个合适的装备,不想在一个摊位前碰到了东区六哥。
这个六哥好像跟这个富贵神仙手关系不一般,只是一句话就在他那淘了一件出来,这让两人惊喜万分。
孤峰感谢的话说了一大堆,坚持要请六哥去酒馆喝酒,宋飞以还有事情为借口拒绝了,孤峰无法只好道了声改天,勾着未知数的肩膀走了。
宋飞望着两人的背影小声嘀咕:“这两个小子不会是有那种嗜好吧?怎么每次看见他们都是腻在一起,勾肩搭背的。”
想到这里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战:“下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一定要保持距离。”
未知数耸了耸被孤峰勾住的肩膀道:“峰哥,能不能把你的手拿下来呀?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是那个呢。”
孤峰一边欣赏身上刚得到的装备一边心不在焉的问道:“哪个呀?”
未知数歪着头看了他一眼反问道:“那你说是哪个?”
孤峰看了一眼自己勾在未知数肩膀上的胳膊,忽然间回过神来,就似见了毒蛇一般,嗖的一下把胳膊抽了回来,然后鬼鬼祟祟的左右打量了一圈,见没有人注意这才松了一口气:“还好没人看见,这要是被人看见了,以后可怎么泡MM呀,我还指望着在游戏中泡个MM告别处男生涯呢。”
对于孤峰的德行,作为他小时候就在一起的死党,未知数早就了解,一拉他的手臂道:“别嘟囔了,装备也买到了,我们赶快升级去吧。”
孤峰见状一把抽回自己的手臂,大声怪叫道:“不要碰我,你这个玻璃。”说完挤出人群撒腿就向外跑去。
反应慢了一拍的未知数,看着周围人投来的怪异眼光,愤恨不已,咬牙切齿的咒骂着向孤峰追去。
第235节:第二百三十三章血之虎的瞬回药剂
“唉,现在真是什么事都有。”狂奔的犀牛摇摇头,收回注视的目光,对身边的一个神职道:“我就听说有在游戏中非礼女玩家的,这还真是头一回见有人非礼男玩家。”
旁边一个手拿银色法杖的神职笑道:“游戏还真是一个发泄欲望的好地方啊!”
狂奔的犀牛瞪了他一眼:“别在那感慨了,你说的那个叫血之虎的摊位在哪里?”
神职一努嘴:“喏,就在前面。”
身材魁梧的血之虎正站在摊位边,法杖早就收了起来,法师长袍的袖子高高挽起,正在跟一个买家讨价还价。
狂奔的犀牛看着摊位边长相凶恶如铁塔一般的血之虎,咽了口唾沫道:“你确定这个血之虎是个法师?”
身旁的神职苦笑道:“开始的时候我也不敢相信,不过这是事实。”
只见这血之虎,身高大概190,虎背熊腰,头顶一个寸头,浓密的眉毛下面一双铜铃似的眼睛。一脸横肉,法袍的袖口挽起,露出半截黝黑的手臂,上面的肌肉盘根错节,就如一个爬满蔓藤的老树。说他是屠夫有人信,说他是法师……
狂奔的犀牛抹了一把冷汗,道:“走,我们上去瞧瞧。”
“别的地方我不敢说,这药水在索尔萨城可是独一家,关键的时刻可是救命的玩意,10个金币已经很便宜了。”血之虎右手摊开,大手中放着一个红色的药瓶,用他那洪亮的嗓门对着身前的玩家道。
对面那个讲价的买家似乎被他的声势所慑,额头微微见汗,弱弱的道:“那你这也太贵了,10金币一个,系统的中型药剂也才卖6个金币。”
血之虎虎目一瞪:“系统的能和我这个相比吗?我这可是瞬回的药剂,系统的那个是持续回血,你说哪个好。”
对面的玩家被他这一瞪,退后了一步道:“那我还是不买了,你这太贵了。”说完转身挤入人流之中。
林中精灵看着血之虎,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眨了几下,轻轻的拉了拉他的衣服道:“哥,你对人别那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