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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陷落-第10部分

小说: 陷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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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不过语文老师说太幼稚,概念太模糊,太消极。纯粹是个败笔。所以把它压在了课桌里面,只是有时间一个人看。在偶然间,这篇败笔被新上任的语文老师看到,夸他写的好,构思巧妙,是可造之才。观念与前一任截然相反,并且说服他让全班的同学传阅。事后很多人问他为什么会把文章写的催人泪下。他没有很快回答,因为他知道怎样会落泪,为什么会。这篇文章写的就是他和慧娜的喜怒哀乐,他说:“可能是因为真实。因为我喜欢她。”他这样的回答让同学们很难理解什么意思,而且也很诧异他说的那句“因为我喜欢她”。他并没有说谎,的确是喜欢,爱着她的,而且会一直是这样。永不会再改变。
坐在办公室里的人开始慢慢了解一平的写作,也常常会让他代表学校去参加市区里的文学竞赛,以此好为学校添彩。而他每次都不会有负众望的捞个名次,逐渐成为了学校的名人,才子。教导处的刘主任特意颁发了一个优异学生的头衔给他,不过这一切他都不在意。在很多人都为他自豪的时候,他却并不开心。“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是你们也可以的,只要你敢。敢想敢做,不要太虚伪,现实一点那就会更好。”他若无表情的说。在重返学校后很多同学都感觉他完全变了,说话语气强硬的难以让人接受,待人处事的方式更是难以让人琢磨。他总是把自己隔离在群体之外,不愿与旁人接触交往,甚至打招呼都不屑。
他不想去适应身边的一切,但是旁人却不得不去适应他的改变。
转眼高二分科时,很多人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抉择,而他毅然选择了极为弱项的理科。被分到了一班后又是一个开心热闹的班级,仍是极不喜欢。仍然做他自己的难以交往,难以沟通的“狂人”,使得新班级的同学都很怕他都不敢再和他接触。也是难怪,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极为易怒。每次发脾气时都很恐怖,像是自残似的。没有几个人敢做他的朋友,除了几个胆大的视死如归的勇者成了他的好友,其中一个假小子似的女孩一平最为喜欢。她说:“其实哦,一平他并不是难以交往,只是你不了解他。如果你开始了解他了就会觉得他很好的,只是他的某些方式与人不同而已。”
在他的名声最响亮声望颇高的时候,也是他需要再努力奋斗的关键时刻,人又离开了学校。这次更加利落的说走就走,除了班主任知道他的事以外其他人甚至是那几个要好的朋友都不清楚是怎么了。当在电话中问他原因时得到的却是这样含糊的回答:“我只是不想再打扰你们的学习了,退学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我——只是不愿在学校里面闷着每天无所事事,总感觉有人对我越好些会越承受不了,总是会厌烦。烦人的事我不想掺合,而且我又不想学习。我想留长发了,哈哈,所以回家养头发了!”朋友们还想再说什么的时候他那边已经挂断了电话,只留下一连串的“嘟嘟”声越传越模糊。 
再次退学的原因是什么,确切的说一平自己都不是很清楚。他的那些仅存的朋友更是拿不准,但谁都知道他在电话中说得那些废话都是假的。一平退学的思想早已存在于他的脑海深处了,区别只是它有时深入掩藏有时浅显表露。就好像是一种宿命似的让他难以摆脱。
经常陪一平聊天的那个常被他叫做“花”的假小子在后来告诉他的那些朋友说:“我可能知道原因。老大的离开很有可能跟他这些天收到的信件有关联,我常看到他看完信后总是很难过的样子。具体是不是这样我也不是很清楚,他没有提起过而且也不愿让我问起。”其实一平收到的那两封信都是文佳寄来的,也是仅有的两封。文佳在信中写道:“收到你的信仍是非常诧异。你现在还好吧!我们都已经是高中生了,应该要成熟一些了。现在我们最是需要为了将来而努力的时候,所以还是以学习为主,不要再谈其它的了好不好?也许是过去的我们太幼稚,一些事情并没有完全的理解开,我们都想的太简单了。……另外,我提一个小小的要求。如果没有什么事情以后就不要写信过来,即使要写信也请你把字写的工整些,尤其是信封上的写的越像女孩的越好。我们班主任的眼睛是很厉害的,她查信很紧。是什么人写的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还有就是以后信纸不要折的太复杂了,简简单单的折一下就好。好了就这些,我还要学习。这是我在宿舍里利用午休的时间写的回信,有些潦草,十分抱歉。再见。祝,健康。”落款只是简单的名字“文佳”。
在收到这封信以后他先是很兴奋,然后却是非常的痛苦。信的内容无非是让他忘记她,更说明这场游戏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结束了。没有所谓的开始的结束。可是,这又怎么能轻易忘记呢?
回家几天以后,父亲让他出去找工作。可是他却无论怎样都不肯出门。他说:“我这辈子,除了可以享受以外恐怕就只剩做乞丐了。”就因为这句话他又尝受了几年未尝到的皮肉之苦。家人对于他也是没辙了,可是谁都不愿意也不甘心让他继续这样一天天的沉沦下去。
两个月后,他每天都泡在外面不着家,回来时也是很晚。甚至有时几天都不露面的。再后来便开始往家里拿钱了,先是一小部分,后来竟是一叠叠往家里揣。越来越多,面值也越来越大。母亲觉得很是奇怪,问他也不回答,只是让她不要管那么多。“我这是出去赚钱了……”
从此他便走上了这条暗无星辰的不归路,而且愈是变本加厉。发展到后来在街上拦人骂人打人,像是家常便饭似的无所畏惧。每次在酒吧迪吧发狂后就会出现在大街的路灯下醉醺醺的晃来晃去,像是行尸走肉般的无边际的堕落。
第二章 残生 第二节
    王智杰。以前的学习和一平是旗鼓相当,高中时却意外的和一平一起被流放到同一所垃圾学校。虽然他比一平晚点步入社会,不过他却更早的适应了环境。
在一平第二次到学校去闲晃的时候,小杰已经在南方的工厂里面拿工资了。他跟平哥不同,完全没有要回头的意思。高中时因为没有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在平哥离开学校后他也跟随离开。并没有回家,比一平还要胆大。他直接从学校出发去了广州打工。在第一次拿到工资后才打长途告诉家里人知道,说他自己已经退学,现在广州打工。这话气的他爸说等回家后打死他,然后把电话摔得当当响。
在自作主张这一点一平他俩很像,一样的倔强,一样的不过大脑不替家人着想。真的是这样吗?“不是。我就是替他们着想才会这样做的。”小杰说。
广州的开化和繁荣是一个亮点,但同时也是一个颇为黑暗的充满沟壑的肮脏处所。小杰选择去那里是因为觉得发展快得地方会比较好挣钱,相比较之下会好找工作。事实上却跟他相象的相反,实际问题中就看出来了。没有一技之长,什么都不懂得去做。最后也只能去酒吧做服务生,这个工作虽然不是很体面,不过已经相当不错了。“至少有事情做,不用为了每天的温饱问题而焦急。与世界的庞大相比,自己的确是显得特别渺小。不过自己只是过客而已,所以也只能忍其所不能忍。”因为当时的他,还没有居民身份证。老板以此为由,开给他的工资十分的少,是其他人的几分之一。“也只能勉强的应付普通的生活温饱花销。”
出外打工者的难处只有亲自出去过得人,才能真正的切实的体会到,感受那种无奈和无助的艰辛。这些是谁都无法忍受,但又必须要忍受的。自古就是万事开头难,只要你拥有了一个稍好的开端,那美好的未来就会出现在你眼前。只要你努力去做。不可能说你会从一个普通蓝领直接升格为经理吧!当然万事有可能,无奇不有。那就要看你是怎样的一位多情而且又多姿的美女了。这样的人总是会有的,不过是不会轻易让人看穿的。也不会让人看重。人们会用比较实际的行动来告诉她,我看不起你,我鄙视你!鄙视你!你这鸟人。烂货。鄙视你这葬失的东西。
一个人的承受能力也会随着时间环境得变化,而有所不同的。一个人经常处于恶劣的环境下生存,那他的承受能力与常人相比较会显得极其巨大。就好像他这样,以前压根没有吃过苦头,更不会接受打骂。但是现在出外打工,这些却早已是家常小菜。也只能是皱着眉头硬顶过去,不然还能怎么样呢。
这份服务生的工作,也并不是很幸运的。祸福只在旦夕之间。被炒鱿鱼的那次,就是因为和客人之间发生了误会。那天,他还是如常的工作,给一位客人送酒过去。不一会后事情便发生了,那位客人说自己的包不见了。怀疑是小杰送酒时拿走的,要拉他去警局。小杰因为气不过便与他对峙了几句,结果因为自己的过失被经理骂了。经理告诉他说:“即使你真正的没有动他的东西,而他讲是你动的你也不应该这样。即使你有理由也不能这样对我的客人讲话,太没礼貌了你懂不懂。他是来我这里的客人,客人是不能让你这样得人得罪的。以后你想在这里工作就少给我若麻烦,知不知道。”“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他说是我拿的就不行,必须得和他说清楚。不然让他冤枉我,还以为我是好欺负的呢。”小杰不服气的说。经理听后说:“你们这些北方人真的是不开壳呀。”说完向他摆摆手。就这样,他辛苦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这样轻易的丢掉了。
找到的第二份工作,是在服装厂里面。工人来自四面八方,大多数的是女人。为了能够生活下去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给钱就行,管他是男是女。”工作很好,算不上累,很多人想进去还进不去呢。唯独工序麻烦一些,本来就是这样。缝制衣服本就很烦,更不用说让小杰这样的男孩子去做了,只会更烦更凌乱。没有把袖子和裤腿搞混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在工厂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在车间里面的领班全都是一水的漂亮女孩,而且最关键的就是她们都和老板走的很近,关系可见不一般,总是热乎乎的,一见面就像是粘在一起了似的。老板每天也总是乐呵呵的一副很好相处的样子,对于现在将近五十岁的他来说还能博得女孩子的欢心,不高兴那才是怪呢。而这些不知道脸长在那里的不知羞耻为何物的女人,为了搞到高工资和外快,总会让老头子得尝所愿得心应手。她们好像也不会吃什么亏的拿着更多的钱去享受人生,何乐而不为呢。“幸亏老子不是女的,不然说不定为了钱也得随波逐流卖身为奴干那些下三滥的事。如果现在这里改为是女老板,那我会不会真的为了钱而……妈的。这是怎么回事?近墨了。”在工作之余,他常常也会忍不住的这样胡思乱想。
在拿到工资以后,他毫不犹豫的搬出了厂房宿舍。原因就是厂宿舍的环境不好,确切的是那里太吵了,每晚都睡不安宁,总是会无意的听到“吱吱”的床铺扭动的声音。最后他在外面离工厂很近的小区里租住了一间很破烂的类似仓库的南方罕见的半地下室。在把这比巴掌大的一块地方很费心思的装饰了一番,勉强还算是个好地儿,可以住人。觉得这块天地很漂亮,因为他知道这以后会是他的家,他生活的地方。
搬出厂房虽然无故的多出了一笔开支,但对他还是有好处的。如果当初他没搬出来,又怎么会有机会结识李莉,又怎么会走桃花运呢。关于这一点,小杰他一直都没有后悔。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工休的时候,他常常跑到外面转,慢慢的去熟识这座繁华城市。一人一物,一言一行。走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看五颜六色的人疯狂宣泄,然后被赶来的警察吓跑。当时的他觉得很好笑,根本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遇见警察就跑的人。
书店。有时候他也会去逛逛的。把他感觉好点的书翻一翻,看上十几页。但却从没有想过要买一本。他知道没有时间读完,大多的时候是没有心情读完。所以经常只是在店里翻看几段精彩的篇章而已。
小杰的桃花运也不比一平差,要来的时候想挡也挡不住。偶然的一次机会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开始构想他生命中重要的部分。这个女孩就是后来缠绵在小杰和一平中间的李莉。如果他当时知道以后会因为她而变的很麻烦,那还会不会与她交往呢?
那天小杰休息出去玩,中午刚过便下起了雨。这种突变的天气在南方是最普通不过的了,可是因为急着出门忘记了带伞。没办法,只能在雨中跑回去了。没想到在半路上突然冲出了一个人来,跟小杰撞了个满怀。“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因为没有雨具才会奔跑的,撞到了你真的抱歉。”他慌忙的道歉,刚想要离开的时候,女孩说话了。“唉。你是不是北方人。我也是的。刚刚到这里,没想到会突然下雨,也是忙着避雨才会撞到你的,这不能怪你。”小杰听了也只能是笑笑了之。两个人说着话走到了最近的商场门口,挤进门前避雨的人群中。
女孩一直在小杰身边转来转去,好像有什么话要说似的。他知道,可是并不想主动询问。雨稍微小一点以后,人群慢慢开始移动。逐渐有人走出人群,陆续的赶路。还有一些人走进商场买一次性的雨衣以备完全。小杰也要走了,看了一下满身湿漉漉的女孩,本想开口说什么却又觉得不合适,话到嘴边又强迫的咽了下去。 
在他刚要从女孩身边走过去的时候,被她轻轻的拉住了。小声对他说:“我是刚到这里,对什么都不熟悉。你——你能不能——帮帮我。谢谢你了。”他以为是个骗子,本不想理会她。可是又仔细想了,下雨天她还会骗到什么呢。既是真的被骗,自己也不会有什么东西会被骗走。经过细心的盘问般的聊天后得知,女孩名叫李莉。真的是第一次来这里,不巧又遇到了下雨天,没有了办法。的确是北方人,而且更巧的是她和小杰是同一个市的,真正意义上的老乡。不过这些他并没有想要明确的告诉她,只是觉得一个女孩孤身一人在外,天又要黑了又在下雨,所以才会勉强的帮她一下。
没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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