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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华-第65部分

小说: 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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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人心性变化最大,一旦知道润之是真心待他,立时就将原先心中的不快别扭通通抛开了。

    也许李睿自己也未察觉到,严父已逝,这一位不惧他帝王之威,却又真心待他的首辅,已被他不由自主地接受了。

    见诸臣齐集,李睿精神一振,先自文臣班中看起,但是从头至尾、由尾至头看了两遍,依然不见润之,他不免有些失望起来,想起不久前封过润之的武职,又满心疑惑地再向武将一列看去,很快,一颗心冷了下来,心情忽而变坏了。

    大朝仪,他也不来么?再没有如此嚣张的臣子,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堂堂帝王,在他眼中直如无物!亏得父皇命他为首辅,让自己对他始终秉持敬意,亏得自己对他抱持无限希望,等着看他解决那些巴望着君臣相争的家伙。

    哼,可用,可信,可远……

    他终究只是父皇的臣子……

    可用……

    不可信……

    可杀……

    李睿心底里一阵杀气泛了上来,正气恼间,忽然在爵臣列中见到润之,不由愣了一下。

    国公?

    李睿这才想起润之的特殊:虽为布衣,却当过文臣,也做过武将,既是爵臣,也是勋臣。

    见到那一身雍容的国公礼服,李睿眼睛顿时一亮,心头也是雪亮:

    爵臣不可干政,他,他这是在告诉朕,也告诉那些三心二意的人,他不会再干政,更不会与朕相争,任人得利。

    原来,换一身服饰也会有如此讲究,居然不必多说一字,就可以让人明白他的意思。

    润之远远看到李睿恍然的神色,心中一松,大感安慰,知道今日并没有白来。再转目间,见姚鉴若有所思、满面敬服之色,翟月却是脸色铁青,似是挂了一脸的浆糊,她微微一笑,至此心安。(*公侯以上可以直视君王,这是设定,别挑我碴。)

    这一笑,是对从政生涯的告别。

    华朝,不是她的。而她,却是华朝的。

    诸般辗转,最后的结论,不过如此简单。

    后世总有人认定,君臣必相猜忌,师生难免反目,同僚终要暗斗,凡事只要沾了权与利,就无阴谋不能存活,孰不知这一朝君臣纵有冷静智慧,其实也是很简单的人。一点点信任,一点点心许,尽可以将一腔心血交付,至死方休。

    毕竟,这是一个凭着胸襟气度立身处世的时代。

    再没有一个时代有着这样海阔天空般的从容。

    这也是史书中那个独一无二的盛世中华所存在的缘由。

    这一日,欢宴至深夜。

    皇帝单独召见了宁国公,说了些什么,没人知晓。即使是后世的史书上,也未曾留下片言只语。

    缓步踱出皇城,润之深吸一口凉凉的夜风,心怀不由一畅。

    恍然间觉得,这般的星夜似曾相识,这般的宁静也似曾相识。

    西疆之事当然不是到此为止,许多劳心之事尚在后头。莫说对这三十四族既要一视同仁,又要分出个亲密间疏来已是不易,就是那说来轻巧的“移民”、“互市”之策,当真实行起来,只怕一二十年内也未必能见成效。

    只是,这些事,已不是非自己去做不可的了。华朝毕竟不是一个人的华朝,真正的盛世王朝,不会也不能倚仗于任何一人。况且,功高震主,权深扰政,再留于朝中,不仅没什么意义,只怕还是弊大于利了。此番的再度涉政已是扰乱了朝中的正常秩序,莫说让百官无所适从,就是君王亦不知如何自处。如今西疆战事既了,自己的存在,就已成了朝中最大的弊端。

    记得卓沉鹰曾说过,诸事利弊,并非当时能够正确判断。如今想来,倒是让他说中了。只是不知那即将在西疆施行的“移民”、“互市”之策,百千年后,是否亦有弊端?

    不经意间抬眼,恰见一挘鼓鹊纳碛埃笾苏Φ溃骸胺蛉嗽醯乩戳耍俊�

    李华含笑微嗔道:“怎么?为妻的就不能来接一回自家夫君?”

    润之失笑道:“岂敢!”

    李华笑着为润之掸了掸衣衫,取过披风来,口中道:“文秀文佩皆出嫁了,没了文佩随时提醒着,你也疏忽了许多。”

    润之这才觉出一丝寒意来,接披风披了,微微一笑:“二妹也随江峰来了,过一会完了宴,想必还会回府一叙,咱们也早些回去吧。”

    李华一笑点头,招过轿来。待得润之上了轿,这位华朝第一美人笑容微敛,芙蓉般的玉面上,终于闪过了一挘扳辍�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自己的发尚是乌黑漆亮,润之的发,却有几缕白了呢。

    世人只会津津有味地说着徐相爷如何如何撒豆成兵、呼风唤雨大败西狄,或是徐润之如何如何杀弟立兄、嫁妹和亲,却不知这一代名相,竟然也心血用尽,未老头先白了。

    如此的夜明风清、众人环簇,却为何,却为何一腔的心酸,就这般涌上心头呢?

    ——*——

    “总算是结束了……”

    润之换下那一身雍容繁复的国公服饰,疲倦地一笑,问夫人:“丹玛来了么?”

    “来了,在快哉亭。”李华担忧地看着润之,“歇一会吧!”

    润之微笑摇头:“还是一鼓作气,把该了的事情都了了罢。”

    “阿依兰!”丹玛躬身下拜。

    润之并不受她的礼,淡然道:“强加个称呼给我,是没用的,丹玛。”

    丹玛黯然道:“玛尔斯对您是真心的!”

    润之沉默半晌,微瞑双目:“我知道了!有什么话就说吧!”

    丹玛默然,过了一会儿,轻声道:“没有了!”

    润之睁开眼来,静静地看着丹玛。

    她茫然道:“听说您今天以爵臣的服饰出席大朝仪,从此不再涉政,所以,玛尔斯的话,已经不必再说了。”

    润之眸色一沉,沉吟片刻,缓缓道:“还是说来听听吧。”

    “玛尔斯让我问您:知不知道我们剩余的族人到哪儿去了?”

    润之想了想,点头道:“我一直奇怪,卓沉鹰说卓伦族有近万之众,我在山里却只见到数千,而且只余老弱妇孺,那些青壮年都到哪儿去了?现在看来,他们都在我华朝境内罢?”

    丹玛愣了愣,答道:“是!也不止是华朝,玛尔斯命他们散布各方,尽可能掌握各地的绿林力量。”

    润之淡淡一笑:“知道了。卓沉鹰想用这绿林的平静,换我什么呢?”

    “换您退出朝廷,永不干政!”

    润之眸光一闪,薄唇边露出一抹微笑:“哦,选江峰为下一任的卓伦王,让朝廷以为可以借着这个有一半汉人血统,又娶了汉人妻子的人来控制卓伦,实际上,卓伦族却在依葛尔的控制之下。而江峰的性子,却一定会帮着隐瞒朝廷。再换我退出朝政,另加上二妹的缘故,至少我不会去点醒朝廷,如此一来,卓伦就得到了绝佳的发展良机了。”

    丹玛小声道:“玛尔斯也说了,您这次锋芒太露,会招皇帝的忌讳,退出朝政,对您也有好处。”

    润之不语,原来,他也早考虑到这一点了。

    这个人行事,从来不只为达到一个目的,处处心机,能为她安排到这样的地步,着实是不容易了。

    只是,与他交手,总是处于被动,未免让人于心不甘了些。

    “既然我已经自行退出了朝政,你们的交换条件就算是无效了。”润之沉吟着,自怀中取出一本东西来,交给丹玛,“你且看看这个……”

    丹玛翻开本子,不由一愣,满纸似字非字的符号,让她不明所以。

    润之取回本子,含笑道:“我用这本东西,换你们潜伏势力的平静,以及另外一个要求。”

    “这是什么?”

    润之以指尖蘸了茶水,在石桌上写了起来,她的书法本就佳妙,几个字写得笔意淋漓,酣畅之极,然而细看起来,却是个个似汉字而非汉字,一个字也认不出来。

    丹玛隐隐猜到了什么,忍不住再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润之叹一口气,“这是……”她轻轻吐出了一句卓伦语。

    丹玛神色大变,言语居然也无法连贯了:“阿依兰,您……您要换什么要求?”

    “百年之内,为我朝找到治淮的人才!何时找到了这样的人,何时来找我的后人拿它。”

    “治淮?”

    “是,找到有能力治理淮河的人,来换这纸上之物。”

    丹玛看着润之手中的簿本,再看看石桌上的字迹,重重地点下了头。

    看着丹玛离去的身影,润之的心弦松了下来。

    费尽心血的造就的东西,果然能够牵制住卓伦族呢。其实,若他们倾所有心力造字,百年之内,必能有成,如今,却被自己的条件吸引了所有注意力,更要花大力气与汉人接触了。

    卓沉鹰啊,卓沉鹰,不是我徐文英刻意压制卓伦,而是这个能坦然“来于天地,归于天地,取于生命,还于生命”的民族让人不能不心生警戒,各为其族,你想必也不会怪我。

    ——*——

    李华来到快哉亭时,润之已伏在石桌上睡着了。

    灯光静静地跳跃着,映得润之面上明暗不定。

    润之近日来,着实是太累了。

    李华为她披了件厚些的衣衫,也坐了下来,默默地看着她宁静的睡颜。

    发髻有些散了呢。

    李华轻手轻脚地为润之取下碧玉冠,解开发髻,小心地将那些白发拢进里面,给润之重新挽了个髻。

    润之一直没有醒来。

    李华就这样看着她,不知不觉间,也沉沉睡去。

    直到风拍枝叶的声音惊醒了李华。她恍然抬头,发现灯已灭了,夜色沉沉的天际隐隐透着琉璃青的色泽,天快亮了。

    怎么就睡着了呢?

    李华忙站起身来,想叫醒润之。

    触手处,一片冰凉。

    “润之……润之……”李华小心地唤着。

    没有人回应她的呼唤。

    风冷冷地吹过已然了无痕迹的石桌。

    天很冷,但是,天色渐渐亮了起来。

    李华却怔怔地站在润之身侧。

    她清楚地知道,远方,有一轮红日正冉冉升起。

    但是,但是她的丈夫、她的姐妹,这世上独一无二的那一个人,却已经睡去了。
傻姑娘
    傻姑娘

    “阿帝—雅——玛斯——”

    九岁的丹雅靠在药草堆上,放声唱着昨天才听来的歌。

    天高云走,丹雅的歌声又甜又美,不知比昨天那位姑娘唱得好听了多少倍。

    她的枣红马儿在一边吃草,天很蓝,云很白,一切都那么美好。

    偏偏有个讨厌的家伙从药草堆后跳了出来,大叫:“丹雅妹妹的歌声真好听!

    别去做什么喀兰达了,来当我的阿依兰吧!”

    丹雅刷地羞红了脸,跳起来骑上自己的枣红马,高傲地别过脸去:“帝亚斯,你想得美!嫁马儿也不嫁给你!”

    骏马飞驰,时光飞逝。

    十九岁的丹雅跳下马来,哥哥卓雅牵住了她的马头:“丹雅妹妹,玛尔斯他

    ……从中原带了新娘来啦!”

    丹雅倒退一步,马鞭“啪”地一甩,“和我有什么关系?”

    帝亚斯成婚的那天晚上,他的汉人新娘穿着卓伦传统的白底红花的嫁衣,非

    常非常地美丽。

    丹雅醉了。

    她穿着火红的衣裳,一团火一样烧到帝亚斯身边,咬着他的耳朵:“要想我

    承认她是阿依兰,今晚就和我好!”

    帝亚斯推开她:“丹雅妹妹,你醉了。”

    丹雅醉红着脸,高傲地一扬头:“你是什么东西,值得我为你醉么?”

    星空颠倒旋转起来,时光依然飞逝。

    二十九岁的丹雅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九岁的阿帝斯在一旁摇着她的手:

    “妈妈,为什么父亲是玛尔斯,你却不是阿依兰?”

    丹雅抬起手来抚摸着儿子的头:“因为妈妈很傻啊……”

    遥遥的歌声飘渺而来,在心底回旋,回旋……

    烧红着脸的丹雅轻轻哼唱起来:

    “阿帝—雅——玛斯——”

    天空啊,你为什么这么清澈?

    云朵啊,你为什么这么洁白?

    风儿啊,你为什么这么温柔?

    阳光啊,你为什么这么灿烂?

    傻姑娘啊傻姑娘,那是因为你在恋爱……
字中人
    字中人

    最初的几幅字,意兴飞扬,笔墨纵横,说不尽的俊逸洒脱。

    他也正是少年意气的时候。

    飞扬的目光随着笔势一起一落,每一笔都契了他的心意。

    这写字的人,定是他的知己。

    时光渐逝,草木枯荣。

    壁上的字幅不断地增加。

    再停留在他眼前的字,渐渐沉淀了飞扬的意兴,收敛了纵横的笔墨,而从那份俊逸中透出了挺拔来。

    他也已收敛了少年意气。

    沉稳的目光随着笔墨流转,每一笔都合着他心下的从容。

    这写字的知己,当是他的良敌。

    当属下再送来那人的字幅时,他已能辨别其中的真伪。

    工整宛转的,是假。

    而一笔一划间,都能扣动他心弦的,是真。

    当字幅挂了满壁时,他已是真正的王者。

    那人的字,也转而儒雅凝重。只是儒雅中依然蕴着风骨,凝重中还是透着挺拔。

    他再次面壁时,竟能感到这知己良敌笔墨间溢出的压力。

    夜深了。

    那人已是他的对手,却也依然是他的知己。

    纵容自己饮一口烈酒,他不忘举杯,向着字中的知己。

    烈酒熨热了肠胃,眼前的字则灼热了他的血。

    以酒研墨,他第一次在那人面前挥毫。

    ——海内存知己。

    他掷笔大笑,将自己的字也挂起,与那人并肩而立,从容相对。

    从此后,他不曾再留连于字前。

    风劲草疾,远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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