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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抬头望见北斗星-第7部分

小说: 抬头望见北斗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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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烟了,真烦。
  正吃着蜜枣呢,突然进来一个人。他一进来我就看到了他。或者说,不是看见,是吸引。
  他大概五十岁左右,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头发一半都白了。脸上有皱纹,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特痛苦。是那种深藏不露的痛苦。我觉得他特别像一个人。只是比他老。
  他在我们前面的一个空座上坐了下去。我看见他在喝啤酒,吃花生。他没点多少菜。有点寒酸。
  我对张四说:我要跟他说句话。
  张四说:说什么?
  我说:说……我也不知道说什么。但我特别想跟他打个招呼。
  我想,还是送他一个礼物吧,这样比较容易接近距离。
  我开始翻书包,我想送给他一件礼物。但我包里什么也没有。最后我找到一枝圆珠笔。
  我是犹豫了半天后才走过去的。在这之前,我和张四一直笑,笑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看着老头慢慢地喝着啤酒,吃着炒饭,我想,成败在此一念间,再不过去人家饭都该吃完了。
  我对他说:我想送给您一件礼物。
  他看着我放在他桌子上的圆珠笔,温和地说:您为什么要送给我礼物呢?
  我说:我也不知道,就是您一进来,我就说不出来的欢喜。特别想跟您说说话。
  他说:谢谢。
  我也说谢谢,就退回去,坐在了我自己的座位上。
  张四说:猛!
  其实我还有些想说的,但怕唐突了他。
  老头吃完他点的一盘炒饭后走了。走时还和我们打招呼。
  张四说:他比我们都从容。
  我特别开心,觉得这老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种缘分是可遇不可求的。是我认定的知已,是瞬间。是礼物。我的寂寞感动了天空。所以会让一个人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内。
  吃完饭,我们出门。看到华星电影院门口的玻璃窗内的海报招贴。张四说他特别想拿一张。我说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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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是奇迹,我看到一张黑客三的海报,我打开玻璃窗,居然没有锁,直接就打开了。然后我们就笑着把那张海报取了出来。
抬头望见北斗星
  在我紧张的时候,我特别想撒尿。哪怕是正半夜,哪怕我正躺在床上,哪怕身边还躺着一个人,我的膀胱都一秒紧似一秒地提醒我,必须去厕所。停留一秒钟,我就会犹豫一秒钟,我当然不愿意动。我甚至发现,只要我有了想撒尿的想法,无论我需要不需要撒尿,我都变得非常想尿。只要我有了“上不上厕所”的想法,我的膀胱立刻就会感应到:我要上厕所。
  在白天的时候,我并不经常上厕所。可是只要晚上来临,或和别人在一起,我就特别爱上厕所。
  有时候,我懒得上厕所,就尿在阳台上。第二天我妈擦地时会顺便擦阳台。我怀疑如果我坚持不懈地在阳台尿下去,早晚有一天,我的尿液会流到楼下,他们会发现我的秘密。他们不会笑话我吧?不会觉得我精神不正常吧?还是会觉得我龌龊?我有时候的确是个龌龊的人。在我独自一个人的时候。
  有的时候我经常顾左右而言他。哪怕这件事再重要,我也得绕个弯来说。其实更多的时候,是我觉得好笑。我想用我的语言,让一件事变得看起来很正常,如果我失败了,我就常常让一件事显得比这件事本身,更可笑。所以在做这些的时候,我常常也不自觉地认为:我也很可笑。如果出现了这种意识,我一定尽量地驱散,因为你一旦意识到了你在强努着做一件事,而且要做得很自然,很像那么回事,那一定做作极了,哪怕你看上去,还是很自然的样子。
  最近很奇怪,有两个人都在我埋怨过生活无聊后对我说:来找我吧。喝酒聊天Zuo爱。我感觉前四个字中气饱满,而后两字明显底气不足。前一次我看到这话,笑笑心想:想什么呢?第二次我想:确实是个办法。
  所以说跟他或许跟你,也许只是机率问题。
  我已经好久没跟人一夜情了。这次我非常明确地体会到,和朋友一夜情是增加感情,和第一次见面的人一夜情是增加不安定因素。最近我确实过得好晕哇,和刘达完爱后,他凌晨五点半就走了。说是还要上课。我家离我现在躺着的宾馆很近,我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在宾馆睡完再回家。我是带着半枝烟进的宾馆,只有半枝。我家楼下的小卖铺关了,我一时犯懒没有去宾馆对岸的烟铺买。进宾馆时我抽了半枝,然后我珍惜地把剩下的半枝放到桌上。刘达问我,你留着半根烟干什么?我说你不抽烟不知道抽烟的断了烟的苦哇!
  正像我说的顾左右而言他,我又想笑了。我语无伦次地说,其实我好久没人和Zuo爱了……不,是没和陌生人Zuo爱了。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于是我接着说:“我特喜欢看《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刘达肯定愣了一会儿,然后他过来抱着我说:那让我看看这个淑女。
  刘达取出安全套,侧着身开始往他那儿套,我看见了,说了句不该说的:“你还自己带着呢?……”刘达说:这是起码的尊重和常识。他已经戴好了。这句话差点让我肃然起敬。
  我讲究的是无论跟谁Zuo爱,都一定要达到高潮。刘达在网上吹嘘什么姿势都会,可干起来也无非那样,甚至我觉得他并不老道。我问他跟多少人做过,他说一百多个吧。我一听就激起了上进心:我要向你学习!我也是说说而已。
  他凌晨走了。走之前,他提起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还是由于那个朋友,我才和刘达认识的。我说,这有点对不起他吧?我现在突然想他了。
  刘达说:你觉得他怎么样?
  我说:我觉得他是个柏拉图主义者。
  刘达又说:那你觉得我呢?
  我说:你很暖和。
  刘达说:我问你,他怎么样,你说,他是个柏拉图主义者。我又问,我怎么样?你说,很暖和。这多像一首诗啊。
  我想了想,想说什么,最终没说。然后我点烟,抽完了那枝烟。
  他走了以后,我继续睡,并且越睡越困,我感到很累,我想抽烟。我一直睡到下午四点,然后慢腾腾地起身,到楼下结帐。服务员说:现在过半天了,请再交150元。我交了钱,推门出去买烟。然后慢腾腾地走回家。就像那天和小清做完爱,我回到家时,也很慢,很悲伤,像死了个人似的。他的身体太瘦了,摸上去还像个孩子。当时我也非常想上厕所,我忍了半天,说:我可能是太紧张了,我需要上厕所。他就笑了,事实上每当我说完这句话,对方都会笑起来的。
窗外下着雨
  小说里我最头疼的就是人物的名字,但凡事都得有个开始,所以,让我们忘掉他们的名字吧。他们是被我们创造出来的,他们没有名字。
  自杀——无名氏1
  有一次我在电话里跟刘老师聊天,刘老师说你应该把这些写下来,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无名氏1。他的确是个传奇人物,在一个小圈子里。圈子大了也就不好玩了。
  和他见面的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个摇滚青年。
  现在我还记得有一句话叫:
  你是一个摇滚青年,隐隐约约我喜欢摇滚,虽然模模糊糊我不知道什么是摇滚。
  那时我也是个摇滚青年。
  我们谈过恋爱,很短暂,而且好像是友情而不是爱情。我先是和他哥老魏谈的恋爱,后来就和他好了。后来他和我的一个朋友好了。但没有什么,因为我已经对他没有爱情了。或者说一句可能让他伤心的话,我不觉得和他之间有过爱情。
  可能他哥也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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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时我和他没有谈恋爱时,他就嚷嚷着要自杀。当然他没死,要不然后来的故事怎么发生呢。
  在和他二年没见以后,我在天津重新见到了他和他的女朋友。“女朋友”这个词有点奇怪,因为我更想称呼她为我的朋友。事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她既是他的女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他既是她的男朋友,也是我的前男友,也是我现在的好朋友。
  生活永远比小说更像小说。我把我周围的故事像流水帐一样叙述出来就比真正的小说好玩一百倍。
  那真是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啊,不是所有的人在经历过一些事以后还能保持着友情。而我们就可以。我和他们无话不谈。下了火车后我就和他们去了他的家。他以前给我写信的那个地址。真没想到,我和他好的时候没去过,现在倒是去了。屋里贴着一堆贴画,真亲切。我们抽烟、喝橙汁,他们给我看他们的影集。我发现每次在见无名氏1的前五分钟,都觉得他特帅,但那种感觉五分钟后就消失了。可能我觉得他比较会穿衣服,每次见到他我都眼前一亮,觉得他穿得恰到好处。
  到天津的时候,天下着雨,是那种绵绵的小雨,但我们只觉得兴奋,不觉得忧愁。无名氏1穿着白挎栏,戴着一顶渔夫帽。她的女朋友我的好朋友蓉蓉穿着简单的黑T恤和牛仔裤。无名氏1对蓉蓉很好,从语言上就能感觉出来,他称呼她为“我们家蓉蓉”。
  无名氏1家住在河边,我们走在又高又窄的河道上,天热得厉害。无名氏1和蓉蓉在前面走着,他们不时回头和我开着玩笑,我心里涌动着许久没有的轻松和欢快。
  我们在无名氏1家喝了几罐可乐和橙汁,抽了几支烟,我坐在无名氏1的床上和他们聊天,还吃了几根麻花。无名氏1从影集里挑了一张照片给我,是他戴着墨镜站在树下,他挺上像的。蓉蓉则给了我一张她和朋友的合影,她挺小的,现在才16岁。但我常常忘记这点,我只觉得她有时候比较小孩,但从来不觉得她幼稚。
  和蓉蓉认识是在成都,她是我的书迷,我到成都签名售书的那天,她就来了,她给我带来了一大捧鲜花,然后跟我到宾馆。成都有一个媒体说没人来送花,这是骗人的。起码还有蓉蓉送的呢!晚上我们一起吃涮火锅,她坚持不让我付钱。随后的几天,她一直陪伴着我,我们逛商场,去网吧,去我一直想去的玉林路的酒吧。我们在酒吧里买酒,她也抽烟,她一直给我讲着她的许多事,包括她的父母、学校、她最爱的姐姐……有时候她又很害羞和内向,不说什么话。有时候我觉得她像一只鸟,小小的,圆乎乎的。她说她平常经常不怎么说话,只是见了我才想说话。我们是一个星座的,她比我小三岁。
  有一个晚上,她和我一起回到我住的宾馆,说要留下。我没有同意。我说我还要给我男朋友打电话呢。她走了以后,我在房间里百无聊赖,我想我应该让她留下,和她聊聊天。
  蓉蓉一直在跟我讲她的老家重庆,她说你下回来,我们一起回重庆吧,我带你到处玩。我说好啊,但一直到我写这篇文章时,我还没有和她一起到重庆。蓉蓉总在说:要是有钱就好了。其实就是有了钱,还会有很多阻碍你计划的事。
  在从成都回到北京后,蓉蓉经常给我打电话,我还不时会收到她的信,但我已经过了收到信后兴奋地立刻回信的年龄了。
  下午,我们三个人去找任老师。路上他们一直有争执。天很热,我穿着蓉蓉的一件天蓝色的无袖T袖。无名氏1带我们七扭八拐终于带到了任老师租的小屋。那是在一个普通天津老百姓住的胡同里,只有一间平房,屋里除了一张硬板床、一个桌子、一把椅子和桌子上的一台无法上网的电脑外,就是书架里和堆在地上的书。公用厕所离任老师的小屋步行十分钟。任老师自得其乐,我们来的时候,他在听音乐。
  我们在任老师的小屋里呆了很长一段时间,期间我一直在看天津出的一份最小资的报纸《假日100天》和各种摇滚期刊。
  晚上,任老师跟我们一块儿去找我的一个朋友。我们出去坐公共汽车,在路上又约了无名氏2和她的男友。我们是在一个路边公园等无名氏2和她的男朋友的。走进公园才发现里面有一个不小的荷塘。荷花还没有盛开,满池绿色。我和蓉蓉坐在高高的台子上,一边抽烟一边喝可乐。我对她说,我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快乐了。
  在去找我的朋友的车上,我后来困了。我觉得有点晕车,到后来无名氏1站起来,让我坐在蓉蓉旁边,我睡了过去,慢慢靠在了蓉蓉的肩膀上。她轻轻地扶着我,我睡得很安心。直到车到站了,他们才叫醒我。那时我肚子还不好受,下车后他们都点上了烟,我摇摇头说我先不抽了。无名氏2戴着一幅大大的茶色墨镜,就是在说话时也没摘下来。我真觉得有点别扭了。大家三三两两地走着,我的朋友宁晨不时打电话过来问到了没有。他在汽车站附近开了一个卖打口CD的小店。
  在路上,蓉蓉和无名氏1又吵起来了,我听清了,是蓉蓉要回成都,她妈妈天天催她。而无名氏1不同意,他想让她多陪他几天。我们都说无名氏1太自私了。在路上,无名氏2还问了我几个问题,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隐约感觉有点怕她。宁晨的小店里堆着许多CD,还有一张沙发。有点像农民企业家的办公室。宁晨不好意思地说,刚开始开店,有点简陋。宁晨和蓉蓉差不多大,都是八六年的。他看上去唇红齿白,穿着简单的衣服,像一个真正无忧无虑的年轻人。而蓉蓉就比他多了些阴郁的色彩,后来的故事更证明了这点。
  无名氏2分析宁晨是当晚在座的人中最没有心事的一个。我觉得她说得挺好,无名氏2有时候的一些句子写得不错,有时候一些感觉也不错。我最喜欢无名氏2在她的《当林夕遇到弗洛依德》里写过的一句话:“小溪想海洋,弗洛想依德。”那句话总让我莫名地忧伤。
  聊了一会儿,我们到门口吃饭。天津的饭是既便宜又好吃。我们吃了许多烤串,席间大家妙语连珠,宁晨坐在我旁边,我问他为什么不怎么说话,以前在网上不是挺能说的吗?他说看我们聊得都是诗歌的话题,他懂得不多,插不上嘴。任老师跟我们讲起传奇的刘老师的故事,说他在八十年代是天津最大的书商,赚了很多钱,自费给一批作家出全集,一个人投入几十万,后来他有一次在飞机上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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