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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有爱不斯文-第22部分

小说: 有爱不斯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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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了很多精力。
“到底是怎么回事,棠棠,说清楚些儿。”我的声音里也有些激动的音波,我想棠棠一定感觉到了。
棠棠吐气的声音明显地传了过来,她说:“仁哥,我回来后,把你的故事都讲给爸爸妈妈听了,包括你以前的那个女同学的事,刚开始的那几天,爸爸妈妈还是老样子,一点都不愿意接受你,可是后来,也就是从前天开始吧,我就发现了他们的态度有所转变,所以我就又加了一把劲,把你现在的情况又跟他们说了,同时也告诉他们,我是非你不嫁的。”棠棠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放得低低的,但是我却可以判断得出,此时她的身边肯定没有人。“我对爸爸妈妈说,如果他们还‘执迷不悟’,不准我跟你来往,那么我就出家当尼姑去,让他们以后再也见不到我。我还说,这次我在北京已经选好了一座尼姑奄,随时都准备入奄做尼姑。爸爸妈妈以为我说的是真的,又听了你的故事,所以昨天晚上就答应说我要跟你继续来往也可以,但是他们先得跟你好好谈谈。仁哥,如果方便的话,你就回来一次吧。”
棠棠一口气把这段话说了出来,我简直有些如听天书一般。真的没有料到,她的爸爸妈妈能够有如此转变。但是我心里不有些担心,我担心棠棠的爸爸妈妈是不是对棠棠使了个缓兵之计,先稳住棠棠,不让她再生“出家”的念头,然后把我招回去,再对我进行一番“打击”,迫使我作出永远不再与棠棠交往下去的许诺,说不定还会逼我“抛弃”棠棠呢。
咦,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把棠棠的爸爸妈妈想得这么坏?我有些奇怪地在心里问自己。
“仁哥,你说话呀。”棠棠催道。
我清醒了一些,想了一下,然后对棠棠说:“棠棠,是这样,这两天我的一部稿子就要完稿了,等完了稿后,我立即就回去,好吗?”
“那需要几天呀?”棠棠好像都有些急不可待了。
“两三天,最多三天。”我说。
棠棠沉吟了一下,说:“那好吧,仁哥,三天以后你就回来,好吗?”
棠棠的声音听起来突然有些憷憷可怜,于是她那张娇嗔的脸便立刻出现在我的眼前。
“一定,棠棠,三天以后我一定回去。”
我像是庄重许诺一般,向棠棠说。
棠棠像是还不放心似的,叮嘱道:“回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我到南京去接你。”
“不用,棠棠,你就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我到仪征后,就给你打电话。”我不想让棠棠跑到南京去,因为那太早了,K65次晚上八点二十分从北京出发,次日早上八点左右便到南京,如果棠棠要去接我,那她得很早就从仪征往南京赶,毕竟两地相隔着一百多里路呢。
“那……”棠棠犹豫了一下,随后便说道:“那好吧,我在家里等你,到时候你往我家打电话。”
“好的,棠棠,三天后见。”
挂断了电话,我的心情很复杂,有喜,有忧,还有矛盾。虽然我答应棠棠回去,但是我并不完全信任她的父母。我这样说也许有些过分,但是,说实在的,我已经领教过她的父母了,而且她的父母有些让我胆颤心惊。
但是,不管棠棠的父母打的是什么主意,我这次都是非回去不可的。因为,这次回去,往坏处想,就算是棠棠的父母打算逼迫我作出从此再也不允许跟棠棠再来往的承诺,我也可以利用这次机会再见一见棠棠,至于以后的事,只能留待以后再说了。如果往好处想,棠棠的父母真的如棠棠所说,已经想通了,允许我跟棠棠交往下去了,那么这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事。当然,我会就我以前对他们的态度向他们道歉,还会向他们坦白我对自己今后前途的决定,以及和棠棠的未来等等。
别把事情尽往坏处想!
在回住处的路上,我一边慢慢地走着,一边这样命令自己。
往回走所用的时间,是刚才去时时间的一倍还多,因为刚才是带着点儿小跑的,现在却已经不急不躁,而且还有意慢慢地走着,以便在这雨中多逗留一会。
我是喜欢雨的,无论是以前在家乡的时候,还是在仪征的时候,每到小雨菲菲的天气,我便会独自一人走在雨地里,不带任何雨具,就那么慢慢地走着。我喜欢雨水落到脸颊上时的那份清爽,更喜欢小雨洒上发梢的那份轻柔。《红楼梦》中不是有一句话,说“女儿是水做的”,虽然我并不完全赞同这样的话,但是,我却觉得轻柔清爽的雨水,有时候还真的犹如那些清纯可爱的少女一般,显得那么的温柔体贴。我往往会在一片雨雾中走上一片草坪,蹲下身子,细听着雨水落进草间的轻微的沙沙声,在这种时候,我就会觉得是在享有全世界的轻柔与清纯了,那草叶上的水珠,透着一份晶莹,闪闪地与我对视,突然,它在我一眨眼间,倏地滚入草棵里不见了,就像是一位害羞的少女躲避陌生的客人,闪进自己的闺房一般。试想这样的情景,谁会不为之动情呢?
可是北京的这片秋天的小雨,无论如何都无法与南方的小雨相比。抬起头,见到的是落在雨伞上的点点泥浆,顺着伞骨滑落的,也像是老妓女浑浊的眼泪,有些令人厌恶。到北京之后遇到的第一场小雨是一场春天的雨,我便也如以前在南方一样去走进雨中,走到草坪上,可是我所得到的,不仅完全没有了清纯的轻柔,却换来了一身的泥浆。再看那草叶上所凝集着的水珠,一个个都显得呆头呆脑,灰头土脸,压根儿就找不到“水”的本色。这些泥水珠也不像南方草叶上所沾的雨珠那样,总是向草的根部去闪躲,它们恰恰相反,总是把草叶儿压弯,然后顺着草叶尖儿跃落进草丛,并且还要在草叶上留下一个泥点儿,以便作其“到此一游”的证据。那天回到住处的时候便发现,我的全身上下凡是沾到雨水的地方,无一处不带着一层泥沙。
现在的这场雨,已经记不清是我在北京遇上的第几场雨了,不过绝对不会超过第十五场雨,这一点我是可以肯定的。如果说我到北京来这半年多时间里有多大改变的话,那么就是改变了喜欢到雨中去散步的习惯。因为我实在不敢在北京的雨中不带任何雨具地散步,除非自己决定回来后大洗一场。
我在楼梯口站了一会,回身透过雨伞的边缘,看向那抛洒泥浆的苍穹,灰朦朦的一片,没有一点情调,就像一张老秀才假正经的脸。
我吐了一口气,然后回到了楼上。
我突然想对棠棠说一句:棠棠,真难为你了。
可是,刚才我怎么就没想起来呢?手里握着电话的时候,我怎么就没想起这句话呢?
刚才握着电话的时候,耳听着棠棠的声音,我都不知道自己都想了些什么,除了告诉棠棠我的这部稿子即将完稿,需要等两三天再回去,我还说了些什么?我还想了些什么?对了,我尽想棠棠的爸爸妈妈这次为什么转变了。我有些瞧不起自己,因为,棠棠的爸爸妈妈是否转变了对我的看法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棠棠爱我,只要棠棠一直对我情感依旧,我在乎那么多干什么?
唉,真是!
我真想拍自己这脑袋瓜儿,怎么当时就那么不灵光呢?是听到棠棠的声音激动了,还是因为棠棠爸爸妈妈的转变惊讶了?好像都不是,说白了,除了说一些没有什么作用的话,想了一些根本无用的事情,别的便什么都没有了。
章仁呀章仁!
我叫着自己的名字。
你可真浑呀,你在电话里对棠棠连一句问候的话都没有,枉你还自称自己是真爱她呢?你这算什么真爱她?真是个伪君子!
我痛责着自己,我为自己对棠棠的失误而自责,我的心里像是憋上一块面团,似乎有一肚子要对棠棠说的话现在才想起来似的,尽想马上对棠棠说。可是,我却不能再去打电话,我虽然无情地痛责着自己,但是我仍然很理智,我不知道我就算现在再跑去电话亭打电话给棠棠,握着电话机的时候是否就能够讲出现在所想到的这些话。
人呀,有时候真的是很奇怪的,有些事情,做过了才知道后悔,有些话,事后想起了才知道重要。可是,事情做过了就再也收不回来,话没有说出便错过了机会,以后再说便失去当时的那种氛围,作用就算不会完全失去,也会大打折扣。
棠棠,你不会怪我吧。
我在心里默默地祷告般地说。
得了,别再去胡思乱想了,你现在所最应该做的,就是赶快把这部稿子收了尾,然后什么理由都不要再讲,买上车票立刻去仪征,立刻飞到你的棠棠身边去!
我命令自己,然后用一种义无反顾的心理,坐到了电脑前。
我稍稍看了一点前面的文字,然后闭起眼睛,酝酿自己的情绪,五分钟、十分钟……我进入了情绪,我进入了状态,于是,思维极端地活跃起来,一个个作品中的人物全部出现在我的眼前,他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已成了定势,谁都改变不了我为他们安排的结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该报则报,时候已到。男女主人公爱得如火如荼,历经了千辛万苦之后,该是他们终成眷属的时候了,我要给他们一个圆满的结局。那个因为垂涎女主人公而一直在他们中间挑拨离间的臭小子,曾经使出种种卑鄙的手段,是男女主人公爱情饱受磨难的罪魁祸首,我必须得让他遭到惩罚。对了,我曾让他跟一个三陪女风流一夜,那么就让他染上性病,这是他在破坏别人相爱的报应。还有那个疯女人,为了达到她那变态的心理目的,竟然接受那臭小子的坏主意,向女主人公撒谎说她是男主人公的初恋情人,真是恬不知耻!怎么惩罚她呢?让她被人强奸了?不行,她长得太丑了,没有人会瞧得上她,就算是强奸犯也不会正眼看她的。那么怎么办?好,就让她对一个丑男人动了真情,可是那丑男人却根本不理她,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还把她的相貌冷嘲热讽了一通。哈哈,疯女人,就让她真的变成个疯女人吧。让她受了丑男人的刺激,疯得发狂,然后,就被送进了疯人院。所有那些破坏真爱的人都会得到报应的,所有帮助真爱的人都会得到报答。女主人公的邻居小姑娘,一直都在为男女主人公充当红娘,当他们之间产生误会的时候,是这位小姑娘一次次地帮助他们尽释前嫌,最终终成眷属的。好人有好报,我让这位小姑娘也得到一位白马王子的挚爱……
爱情呀爱情,这人间永久的主题,要如何去演绎她,方能“万事如意”呢?
嗨,不用去管那么多了,反正我的男女主人公已经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姻缘,再也没有人能够把他们分开了,他们已经走进了幸福的婚姻殿堂……
啊,我终于敲完了最后一个句号。
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全身有一些酸痛,肚子也突然变得空旷旷的。扭脸看向窗外,雨早已经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半空里竟然已经挂上一轮苍白的太阳。我看了看时间,竟是上午九点。
哇,从昨天下午给棠棠打过电话之后,我竟然写了整整一夜。而这一夜之间,我竟然一直忘我地坐在电脑前,忘记了疲劳,忘记了饥饿,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这世界上的一切。我只是一个劲地敲、敲、敲,我的头脑里充斥着作品人物的最后命运,我的耳边也只有一个声音,那就是电脑键盘的嗒嗒声。
现在,一切都有了终结,我的作品完成了,我的人物们都各得其所,无论他们的结局是悲是喜,他们总算都了结了一段公案。
意识到自己工作了多长时间,意识到自己刚刚经历了如何的忘我的境界,昨天下午三点直到现在,十六个小时的疲劳、饥饿与紧张,一起涌集了起来,两只眼睛又酸又胀,每眨一下眼睛几乎都是在做电影电视里的慢动作,我的全身上下好像都不是我自己的了。我喝了杯水,硬撑着吃了两只面包,然后一头栽倒在床上,两眼一闭,头脑里便是一片黑雾。
我想,这一次我差不多应该睡上两天两夜了。
然而我并没有真正睡上两天两夜,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多,虽然感觉上还有些疲乏,不过我已经回到我自己的身上了。
把书稿从电脑里输出,然后便作出决定:好好休息一夜,明天把稿子送出去,再去买好车票,买点礼物,明天晚上出发,去仪征,见棠棠去。
决定了就行动,我彻底地洗了个澡,把换下的衣服全部洗了。我躺在床上,觉得全身清爽,想到后天上午就可以见到棠棠了,我的心里真是兴奋不已。分别十几天,我不知道棠棠是不是每天也如我时时在思念她一样地思念着我。棠棠十几天才呼我一次,时间虽然稍显长了一些,但是,我想那肯定都是因为她的父母,现在她的父母已经同意跟我好好谈谈,我想棠棠一定非常兴奋,从她打电话的声音里我就可以听得出。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她的父母没有骗她,希望她的父母是真正的想跟我好好谈谈,让我跟棠棠继续交往下去,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承认了我和棠棠的相爱,接受了我和棠棠的相爱。
“有情人终成眷属!”
啊,这句话或许真的很有道理呢。
说老实话,我一直都不相信“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的,因为在这句话的前面一般都会加着三个字:“愿天下……”所以我一直都认为,所谓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只不过是人们的一种美好的愿忘而已,而且大多是像我这样的作书人的一种美好愿望而已。就像我现在,不就是把自己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的一段姻缘用“美好”两个字作了终结吗?
不过现我似乎应该相信,我与棠棠两个有情人,终于可以用真情打动棠棠的父母了,终于可以让他们接受我这个比棠棠大十一岁、与棠棠门不当户不对的女婿了。
哈哈,有情人很可能真的可以终成眷属了!我真的有些抑制不住要兴奋得发出笑声来了。
关灯,闭眼。我想,今夜,我肯定会做个好梦的。
第二十四章
    仪征,我回来喽!
下了汽车,我真想大声呼叫一声。但是我没有呼叫,我不想让自己失态,虽然已时隔半年,但是这里的一草一木却仍然是那么的亲切。相对于北京,这里的天空显得如此的晴朗,这里的路面楼宇显得那么的干净清爽,虽然秋风扑面,但是,风中所含有的也只是树、草所发出的甜香,根本没有像北京风中的那浓浓的沙尘。
我背着旅行包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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