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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孤儿寡母-第17部分

小说: 孤儿寡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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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得意地笑了,说:“你这个人就是傻实在,骗你什么你都不知道,我上初三时,唐山一中面向全市提前录取一批学生,我考中了。不过,在那儿呆了半年,觉得太累,真不是人过的生活,就回咱们一中了。我过了春节刚回来,以后咱们不就又是校友了吗?”

       我一听,特别高兴,激动之余我使劲儿抓住了她的手,连声说:“太好了,这样我可就有伴儿了。”

       冬云笑着站在那儿,轻轻抽回被我紧握着的手,脸颊绯红。哦,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儿时那漫山遍野乱跑的野孩子了。可是,那段时光是怎样地让人难忘啊。

       岁月总是无情地改变着我们。此时的冬云,出落得高贵典雅、风姿绰约,她的服饰,她的气质,无不彰显着她的独到品位,卓尔不群。反观一下我自己,依旧完整地保留着那份乡土气息,普通话都讲不好,还是满嘴的乡村俚语。如果说冬云是湖边徜徉漫步的白天鹅,那么我依旧还是对影自怜的丑小鸭。

       我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孙学军推门走了进来。他还是一脸的清高,看到了冬云还以为是我的朋友,没有支声,顾自地收拾着东西。他刚打过篮球,周身散发着运动气息,迸发出无限的活力。

       我对冬云说:“这就是孙学军,你们聊吧。”

       冬云看了孙学军一眼,笑着自我介绍道:“我是惠冬云,奉我爸差遣来邀请你与我们共进晚餐。”

       孙学军被冬云诙谐的语气逗乐了,他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小姑娘,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似乎冬云身上的某种气质正好对了他的口味,他伸出手道:“你是惠岩叔叔的女儿?很高兴认识你。”

       冬云与他握了握手,说:“你先收拾东西,我等你一起走。”孙学军听话地加快了速度。

       我一看时间,快五点钟了,忙叫旁边看书的李权去吃饭。冬云一把拦住我道:“林海,你不和我们一起去吗?”

       我一愣,说:“不了,我和李权一块儿去食堂,以后会有很多机会,少不了要打扰你呢。”

       冬云一听就生气了,皱着眉头对我说:“好,林海,你现在会对我说客气话了,你今天就要和我走,不去吃饭你也要认一认我们家门啊。”

       我看了李权一眼,有点不知所措,李权笑着站起来,说:“见了老朋友就一起去嘛,我先走了哦。”说完,转身离开。

       孙学军已然收拾完毕,穿上西装,打上领带,更显得英气逼人。他看了我们一眼,对冬云说:“你原来就认识林海吗?”

       冬云点了点头,说:“是啊,我们在初中就是同学。”孙学军羡慕地看了看我。

       那是我第一次去冬云家,又见到了久违的惠岩叔叔。他把我拉在身边,不停地问着我和妈妈的情况。最后,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好孩子,你已经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将来一定会有所作为的。”

       随后,冬云叫我们一起吃饭。

       那是我生平吃过的最丰盛的晚餐,冬云妈妈做了满满一大桌子菜。冬云和惠岩叔叔不停地劝我多吃,我也确实饿了,于是放开肚量,伸长胳膊,风卷残云般地大吃起来。最后,我面前的骨头堆成了小山,孙学军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冬云微笑地瞧着我,给我端来一大碗汤,我连声说吃不下了。没想到她把眉毛一立,很厉害地对我说:“别人不了解你,我还不了解你吗?快喝光,一点儿也不能剩。”我向惠岩叔叔投去求助的眼神,结果他朝我点了点头,居然示意我服从命令。我只好端起碗,充满豪气地一饮而尽,接下来就觉得再也咽不下一点东西。看着我酒足饭饱的傻样,冬云向我投来顽皮的目光。

       晚上临出门的时候,惠岩叔叔拉住我和孙学军,要给我们压岁钱。我们挣扎着不要,却不想惠岩叔叔力大无穷,两只手像铁钳一样把我们摁住,很轻松地把钱塞进我们的口袋,然后笑着说:“好了,把你们都喂饱了,快回你们的小窝儿睡觉去吧。”

       走在路上,冷风吹得我鼻子冰凉,我裹紧大衣,加快了脚步。孙学军突然和我话多起来,他不停地问着我和冬云在一起的岁月。我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他,讲到以前在农村的那些故事,我好像忘记了寒冷,兴高采烈地和他说个没完。他听得很认真,到宿舍楼下时,他真诚地对我说:“林海,你知道吗?我爸和惠岩叔叔也是战友,那他一定也认识你爸,应该说咱们都是世交啊。不过,你们的童年真是丰富多彩,不像我,一直在鸽笼般的楼房里长大,以后我们做好朋友吧。”我高兴地看着他,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冬云被分到我们班,很快我们三个人便打成一片。李权天生擅长交际,没过多久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我们四个人总是形影不离。春天刚一来临,河水刚刚解冻,我们便骑上自行车,去滦河边嬉戏玩耍。周末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爬龙山,当我们历尽艰辛,终于攀上峰顶时,脚踏平地,山风拂面,真是豪气冲天。我们吃着水果,喝着饮料,听着音乐,纵情地高歌狂舞,年轻人的朝气与活力被完全激发出来,我们觉得前途、命运、理想、抱负等所有的一切都在我们的把握之中。

       孙学军毫不掩饰他对冬云的感情,每天晚自习后他都守候在冬云身边,等她做完作业,送她回家,一年四季,风雨无阻。他们两个人走在一起,是那样的协调,成了迁安一中最为亮丽的风景。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高二的某一天。那个晚上,自习后,我回到寝室,洗漱完毕,正准备睡觉,这时,孙学军一推门,整个人摇晃着冲了进来,浑身酒气。我吓了一跳,赶紧扶住他。他斜着眼睛看我,突然卡住我的脖子,歇斯底里地喊道:“为什么,为什么她说她不喜欢我?”他一边喊一边在手上加力,我被他弄得几乎要窒息。我使劲儿掰开他的手,想把他拽到床上,没想到他像疯子一样抓起桌子上的书四处乱抛,一本厚厚的字典被他甩到空中,“啪”的一声把日光灯砸得粉碎,整个房间陷入黑暗中。平日,孙学军总是彬彬有礼,但是耍起酒疯来也是威力无比。我们把门紧紧地关上,任凭他在宿舍里胡闹,一直折腾到凌晨两三点钟,他发泄掉身上所有的力气,才倒在床上,鼾声四起。但他在偶尔翻身时还在重复那句“她为什么不喜欢我”。

       显然,他在感情上受挫了。

       第二天早上,他很早就起来,一声不吭地到楼下洗漱,再上来时,我们发现他的眼睛红通通的,额头上撞得青一块儿紫一块儿。他呆呆地站在镜子前,人显得憔悴很多。

       我收拾完毕,正准备下楼。孙学军叫住我,说:“林海,你帮我请个假,今天我不去上课了。”

       我看看他,原本精神帅气的小伙子在感情的重挫下变得萎靡不振、意志消沉。我本想安慰他两句,却不知该怎么去说,只好点了点头。

       这个白天显得沉闷而冗长。孙学军躺在宿舍,水米未进;冬云坐在教室,一言不发。

       散晚自习后,我想早点回寝室看看孙学军的状况,却不想冬云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我的身边。

       她讷讷地对我说:“林海,咱们一起到外面走走吧。”

       我点点头,看得出来,冬云这一天也是心事重重。我随着她来到教室后面的篮球场,这是孙学军最喜欢的地方了。我们就这样安静地走着,在很长的时间里彼此不说一句话。那是初秋时节,晚风带着丝丝凉意,旁边的树枝随风飘舞,落叶纷飞,偌大的篮球场只有我们两个人,显得空旷落寞。

       冬云停在一座篮球架子旁,背靠着围栏,眼睛盯着我,幽幽地问:“孙学军怎么了?”

       我说:“他昨天晚上喝酒了,醉得厉害,今天没有精神,一直在宿舍躺着,可能休息一下就好了。”

       冬云沉默了一会儿,又问:“林海,你知道他为什么喝醉吧?”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两个人又进入到一种无声的世界。

       过了好长一会儿,冬云突然问我道:“你还记得咱们初中同桌时的事情吗?”

       我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人总是越大了越容易想起过去,那个时候你总跟在我身后,我们一起偷葡萄,一起挖田鼠洞,一起去爬山,一起去钓鱼……”我说着说着,充满了对那段美好时光的回忆。

       冬云说:“是啊,真想回到小时候,没有什么忧愁,没有什么烦恼,虽然很傻,却傻得非常快乐。”

       她想了想,又说:“林海,你还记得有一次你的衣服脏了,我要给你洗衣服吗?”

       经她提醒,我立刻想起了那件事,忙说:“记得,那次外面刚刚下过大雨,我出去疯跑回来,衬衣角上沾满了泥浆,你要帮我洗,我却坚持要自己洗,对吗?”

       冬云笑着对我说:“是啊,下课之后你跑到水龙头边上,用水只把衬衣角冲了一下,然后拧干,跑回座位上让我看洗得是否干净,我问你哪儿脏就洗哪儿啊,你居然说那才是真正的男儿本色。”

       说着说着,我们两人都笑了起来,气氛显得轻松了许多。

       冬云又说:“那是多么美好的一段时光啊。和你在一起,总是那么轻松,你就像一个大哥哥那样照顾我,还会像好朋友那样哄我开心。我回到城里后,给你写过几次信,都是石沉大海。谁知道你又是辍学又是转学,还以为再也联系不到你了呢。真没想到能在一中再次遇到你。”

       冬云说着,睁大眼睛,紧盯着我,说:“你说,咱们几个在一起玩得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孙学军要告诉我他喜欢我?我一直都把他当作好朋友,为什么他非要更进一步呢?”

       说着说着,冬云的眼睛湿润了。

       我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只好劝她说不要再难过。

       她啜泣了一会儿,仰脸看着我,说:“你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想失去你们中的任何一个,可是昨天孙学军真的很过分。如果友谊要以自我牺牲为代价,那么就真的没有必要再维持下去了。”

       她轻轻地擦掉自己的眼泪,在瞬间又恢复常态,变得很坚强,她对我说:“林海,咱们回去吧。”

       当我们走到校门口时,意外地发现孙学军正焦虑地站在那里。他同样没想到我会和冬云在一起,显得有点慌乱,见到冬云更是神情紧张。他语无伦次地说:“冬云,我,我来送你回家。”

       冬云看他一眼,说:“你看看你,一天没吃饭了吧,快回去好好休息。有林海送我,你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孙学军还要坚持,可是冬云偷偷地拉了拉我的衣角,不容分说,推车走了过去。走出很远之后,我蓦然回头,孙学军还站在原地,纹丝未动,路灯下,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还在深情地凝视着冬云。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和冬云一起走,也许是她对往日生活的追忆打动了我,也许是我对冬云原本就充满了好感。正如我在前文所说,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不想让她受到哪怕只是一点点的伤害。

       友谊和爱情总是界限分明,两者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或许可以实现完美的转化。但如果不具备,那么他们之间就有着一道天然的不可逾越的鸿沟。不要去挑战这个界限,否则就会像孙学军那样输得很惨。后来,我经常想起这个问题,也许是孙学军处理得不当,也许是冬云在这个问题上显得过于小气。但从那以后,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迅速降温,我们那个“四人帮”小团伙也随之土崩瓦解。

       我一直认为孙学军应该明白我和冬云之间只是那种很单纯很单纯的友谊,可他还是明显地和我疏远了关系。他日渐颓废,他的成绩本来就不好,到最后对学习基本上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开始和那些喜欢他的女生在一起,偶尔还会夜不归宿,再也不是那个曾经无比痴情的孙学军了。

       后来,学校要组织一个电脑培训班。在当时,电脑还是一个高科技的代名词,特别是我们这些农村出来的孩子对电脑充满好奇。那是一个收费班,每个同学600元,自愿报名。当时我手里正好有600块钱,是惠岩叔叔春节给我的压岁钱。而李权就穷酸多了,他和父母长期冷战,亲情日渐淡漠,家里每个月只给他300元生活费,要报名就只能从牙缝里抠了。他是那样渴望接触电脑,一咬牙,花十块钱买个小火锅,决定每天用它煮方便面,过上三个月艰苦生活,把这笔钱给节省出来。

       那是一个意志无比坚定的人,他认准的事情就一定会坚持到底。每天他都很早起来煮面,一天三顿,顿顿吃面,早晚各一包,中午吃两包,一天下来只要两元钱。时间久了,李权明显消瘦下去,脸色发黄,锁骨突出,身体更加单薄,我都担心走在街上迎面而来的和风都能把他吹跑。

       一个周末,他破例买来一斤冻带鱼,叫上我要在宿舍炖鱼吃。我听了非常高兴,中午从食堂打来两份米饭,然后躲在寝室拾掇鱼。我在家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李权更是没有下厨房的经验。两个傻小子蹲在地上一通忙活,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把鱼炖好,累得我们一点吃的心情都没有了。正在这时,孙学军从外面打球回来,他一进寝室便被满屋子的鱼腥给熏得够戗。他皱着眉头看了我们一眼,把衣服甩在床头,转身向楼下走去。我们也没在意,但没想到不出五分钟,楼下政教处的老师就赶了上来,直奔我们寝室。我和李权飞快地把东西藏好,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老师瞪了我们一眼,说道:“别说有同学举报你们,就是没有举报闻着腥味也能找到你们寝室,赶快把锅给我拿出来。”我和李权对视一眼,无奈中只好把锅上交了。几天之后,我们因为违章用电被学校通报批评。李权因为买锅还被罚款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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