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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隐匿的爱-第2部分

小说: 隐匿的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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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紧送医院吧。”张三儿小声的说,他虽没干过什么好事,但也没讲过写,见闯了祸,心里很是没底,。
  这么一着急,竟然就忘记了,盛晚归经他这一提醒,连忙拉着南霁云的手,就要往外跑。
  南霁云却一动不动,只重复着那句话:“跟我回去!”
  盛晚归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停的流着,知道今天如果不答应他的话,他是不肯去医院的,只好说:“好,我答应你回去,但你要现在要跟我去医院!”
  南霁云眉开眼笑,立即任由盛晚归牵着手,去了附近的医院。
  到了医院,清洗伤口,发现伤在喉管的右侧,若在往左侧稍移几分,便会伤及到大动脉,恐怕就有生命危险了。医生问他:“看这个样子,是被管制刀具伤的,要不要报警呀?”
  南霁云看向盛晚归,盛晚归连忙摇摇头。
  南霁云便对医生说:“不用。”
  盛晚归感激的看了他一眼,接着把目光转向躲在一边挠着头发的张三儿,把他拉到一边,说:“看来这单生意是做不成了,先把定金退还给人家吧。”
  张三儿是个无父无母的街头流浪儿,只知道自己姓张,大家便都叫他张三,他也就拿这个当名字了,自从四年前遇到盛晚归后,就一直相依为命的活到现在。
  “那可是不少钱呢!”张三儿嘟囔着,有些不愿意放弃这笔生意。
  “那也没办法,你看,我现在是肯定得跟他回去了。”盛晚归无奈的说。
  张三虽然跟她相处了有将近四年的时候,但是对她的过去却也所知甚少,南霁云这个人也是今天第一次听说,心里泛起些敌意,便问着:“一看他就是有钱人,对你这么痴心,你去了还会再回来吗?”
  盛晚归打了他一拳,责怪他说:“你瞎说什么呢?他是我长辈,我管他叫叔叔,我就先去呆几天,等找机会我还会回来。要不你先问问客户,能不能等咱们几天,我看今天那个胖男的对我挺有意思的,估计已经上钩了。”
  张三儿点点头说:“那我先去跟她商量商量”,接着,又往南霁云那里瞄了一眼,见他正定定的看着这里,愤愤的说:“好不容易找到这个机会还被他破坏了!”
  盛晚归说:“那我先走了,我不在,你好好收收你的脾气,别有因为打架给抓到派出所去,听见没?”
  张三儿点点头,欲言又止,挠挠头发,有些烦恼,有些担心的说:“小晚,我觉得这个男的对你的感情不一般,你小心点!”
  盛晚归眼神一滞,瞬间有些暗淡,但马上又恢复神色,说:“你放心吧,他永远不会对我产生爱情的,他有未婚妻的,现在应该孩子都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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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

  医生将南霁云的脖子包好纱布,叮嘱他,不要碰水,以免感染,不要用力,以免拉扯到伤口,再次出血,盛晚归默默记在心里,拿了药,跟着南霁云走出医院。
  “我叫了司机来接我们,大概2个小时后就能到家了。”南霁云紧紧的拉着盛晚归的手,唯恐她再次跑掉。
  南霁云这次来这里,是专门应合作关系企业的要求,特地来参加这次的宴会,因为离的不算远,所以就由司机开车过来。
  没想到,此行竟有此意外的收获,苦苦寻找了四年的人,竟然藏身在这里,南霁云深深的感谢着宴会的主办者。
  晚间,微风吹过,微微的有些凉意,南霁云脱下外套,盖在盛晚归身上。
  盛晚归裹紧,觉得十分暖和。
  夜晚的天空很高,繁星点点,缀在其上,宛如巨大的幕面上镶嵌的钻石。这里,有着大城市里少见的晴朗星空。
  “还记得吗?你十岁那年,吵着要去郊外看星星,爷爷不同意你去,你就让我悄悄的带着你去。”南霁云抬头仰望着星空,遥想着回不去的美丽过去,那时候,盛晚归还是个小孩子,他也不过就是刚刚十八岁的青葱少年。
  关于盛晚归的每一件事,他都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候,软软小小的身体趴在自己背上,短短的胳膊搂在自己脖子上,嫩嫩的小脸袋贴在自己脸上……那份仿佛能将人融化的感觉,还一直留在心里,挥之不去,每当思念她思念得紧的时候,他就将他从记忆中拿出来,慰藉自己疯了一般的想念。
  “当然记得,那晚我看星星看入了迷,不肯走,错过了末班车,你背着我走了半夜才到家,我都趴在你背上睡着了,回去挨了爷爷好一顿骂。”
  回不去了,都回不去了,那些美好的记忆,他把他们的关系彻底的搞糟了。
  南霁云深深的叹了口气,轻轻的问着盛晚归:“还恨我吗?”天知道,他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将这句话问出口,他怕听到盛晚归说出一个“恨”字,连他自己都在恨着自己,盛晚归没理由不恨,但他又想听到最真实的答案,也许这样,能让心头不该有的奢望退却吧。
  盛晚归摇摇头,说:“我不恨你,不谈这个了好吗?”
  这时候,车子驶过来,司机下车,将后边的门打开,盛晚归坐进去,南霁云坐到她旁边。
  南霁云一直抓着她的手不肯松开,盛晚归的手微微的有些麻,轻轻的往出扯一下,却被他下意识的抓得更紧。
  “放开好吗?不过血了。”盛晚归轻轻的说。
  南霁云这才猛然发现盛晚归小手已经被抓得泛白了,连忙放开,不大一会儿,又不自觉得去握住,仿佛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安心。
  盛晚归注意到他手上一道道白色凸起的伤痕,他学习国画,一直很注意对手的保养,记忆中他的手修长白皙,摸起来就像是一块上好的白绢,绝不像现在这样凹凸不平,他怎么了?
  沉默了半响,南霁云慢慢的开口:“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
  盛晚归走的时候,身上带的钱大概不到三百块,这错过的四年里,一个不满十八岁的女孩,一个完全没有社会经验的女孩,到底靠着什么生活。
  无数次从噩梦中惊醒过,梦见盛晚归被人杀死,抛尸街头,大大的眼睛圆瞪着,始终不肯瞑目,醒来后,他都会狂躁得不能自己,疯狂的捶打着墙壁,只有肉体上疼痛一些,才能让心里好过一些。他去看过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这是一种自残行为,要他多出去走走,放松心情,他照做了,可是也没能让自己好起来。
  现在,那曾经让盛晚归无比羡慕的双手已经伤痕累累,就如同他的心一样,割一刀,落一个疤痕,再割一刀,再落一个,疤痕落疤痕,已经没有平整的地方。
  他鼓起了充足的勇气才问出这句话,他其实很害怕听到盛晚归不好的遭遇,但却又很想知道盛晚归这些来的悲喜。
  “我挺好的,先是在小饭馆里打工,后来就干些杂活。”盛晚归淡淡的说,将这四年的时间寥寥几句带过。
  要详细说来,恐怕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不管经历什么,都已经过去了,没必要拿到桌面上来,剖给小南叔叔看。
  路灯昏黄的灯光打进车里,照在南霁云脸上,让他的脸色更加晦涩不明。他偷偷看着盛晚归的侧脸,却怎么样也看不清楚,只看到一小片的阴影。他心中的那份失落感还是那么沉重,就像是回不去的时光,他和盛晚归都变了。
  往昔,他们在一起,盛晚归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像个小麻雀一样,一刻不停的说着,而他,只负责专心的听着,时不时的给些评论即可,现在,他们已经无话可说,只能用沉默来代替。
  “晚儿”,南霁云不甘心这样,轻轻的叫着。
  盛晚归的视线从窗外移回来,停放在前方,“嗯”了一声。
  “你的那颗君子兰开花了。”
  “啊?哦,是嘛。”
  那颗君子兰盛晚归养了三年,年年等着它开花,却年年都失望,盛晚归走后,南霁云像照料她一样,照料着它,第二年的花季,终于娇羞的打起了骨朵,开出几朵淡黄色的花朵。那时候南霁云的心情就如同9月份的天气一样,晴朗无比,他急切的想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盛晚归,但却寄也无从寄,无处去言说,最后又陷入了浓浓的失意之中。
  那时候盛晚归常常看着这株君子兰叹气,说:“小南叔叔,人家说只有品德好的人养君子兰,它才会开花,看来是我的品德不够好哦。”
  南霁云安慰她:“人要长时间的相处才能彼此了解,君子兰也是一样,得给它时间去了解你才行呀。”
  盛晚归扬起天真无邪的小脸,笑着说:“真的?那我以后在它面前要卖力的表现一下。”
  那时候的音容笑貌都停留在南霁云脑子里,一看到那颗君子兰,就会不觉得的想到那时候的盛晚归。而如今,盛晚归听到君子兰开花的消息时,那淡淡的情绪让南霁云略略的有些失望,她最少应该是感到高兴才对吧。
  他不知道的是,现实的生活已经将原来那个不懂人间悲喜的小女孩变得知道怎么样去为生存而努力,而以前那些风花雪月,花花草草的东西,对她来说,已经变成了吃饱喝足后的玩意儿,当一个人的温饱尚且不能满足时,不会去想君子兰会不会开花。
  所以当她乍然听到君子兰的消息时,一愣,觉得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回想了一下,才想到时少年时候无聊时候的消遣,那样的日子无忧无虑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年少的幸福时光也已经渐行渐远,现在想来,就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一样,那么的遥不可及。
  车子在路面上慢慢的行驶着,经过一个加油站,司机停下加油,南霁云轻声的问着她:“渴不渴?”
  盛晚归点点头,南霁云便下车去,买了两罐热乎乎的露露回来,打开盖子,递给她。
  盛晚归喝了一口,香香甜甜,暖暖和和。不禁想起了十四岁那年的冬天,盛晚归说想要去画雪,便拉着南霁云的手,爬上了一个小山坡,坐在雪地上,支起了画架。画着画着,忽然觉得口渴,带的水都都冻起了冰碴,南霁云不让她喝,说太凉的水对女孩子不好,便跑下山去,等再回来的时候,睫毛上都结了一层冰,脸颊弄得通红,却笑呵呵的从怀里掏出一罐冒着热气的露露来。
  小南叔叔,你对我真的太好了,就是因为太好了,我才不能接受那一次乱了道德的残暴吧。盛晚归抱着暖暖的易拉罐,想着。
  刻意的装出的冷漠疏离在温暖的回忆之下渐渐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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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居

  站在门口,盛晚归忽的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心中忐忑着,那种感觉很奇怪,似乎是近乡情怯,又似乎是伤心故地重游,种种感觉,混乱交错。
  南霁云不喜欢过于奢侈的居所,也不喜欢空旷的房间,这间房只是一百二十平米的两居室,两个人住,不窄不宽,恰恰正好。
  南霁云一手牵着她,一手掏出钥匙开门,钥匙上面,挂着一个粉红色的绒线球,洗得有些泛白的,但却异常的干净,盛晚归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这是她十五岁时做手工课的第一件成品,欢天喜地的拿回来送给南霁云,南霁云高兴得立时挂着钥匙串上,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留着,一时间,盛晚归心中酸酸涩涩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进来吧”,南霁云已经踏进了屋里,而盛晚归还站在门外。
  南霁云惶惶不安的看着她,心脏忽地就被揪起,他害怕盛晚归又是想到了那晚的痛苦经历,那是他最不能正视的伤。
  盛晚归忽地笑了,一脚踏了进来。
  南霁云团在一起的心终于松开了,也跟着笑了起来。
  盛晚归打量着这间房,跟记忆中的,一丝一毫的变化都没有,甚至玄关处那块地毯还是原来她选的那条,有着可爱的hellokitty图案,虽然,那可爱的猫咪已经被磨得看不清楚轮廓了。
  盛晚归在属于她的那只沙发上坐下,顺手拿起茶几上原本属于她的杯子,里面干干净净的乘着半杯水。
  “先换上这个吧,你的衣服还留着,但应该都不合身了。”南霁云拿出一件自己的衬衫来,递给盛晚归。
  盛晚归接过衬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坐到床上,抚摸着纯棉质地的面料。
  南霁云只喜欢穿纯棉的衣服,不管是贵还是便宜,给她买的衣服也都是纯棉的,他说,纯棉的制品质地柔软,细腻,对皮肤是最好的。
  以前盛晚归最喜欢穿南霁云的衬衫,肥肥大大的,能到膝盖以上,宽大的袖子就像是京剧中的水袖一样,盛晚归喜欢甩来甩去,觉得非常有趣。
  盛晚归换上,发现南霁云的衬衫还如记忆中一样的宽大,露出一对洁白光滑的小腿。若是在以前,盛晚归是会就这样出去的,可现在,她觉得不妥当,打开衣柜,里面满满的都是以前南霁云精心帮自己挑选的衣服,盛晚归一件一件的滑过,每一件里面似乎都有一串笑话,一段趣话,一段和南霁云的美好回忆。
  盛晚归选了一件短裤穿在身上,这是她十六岁的时候,在街上看中,吵着非要买的,南霁云说她穿着肥,她就非不信,试过之后明明腰身宽出一尺多,她就非得说合适,南霁云无奈的刮着她的鼻子,叫她“小无赖”。买回来之后,当然是穿不,盛晚归只把它放进衣柜里。那时候,仗着有人娇宠,简直无法无天,盛晚归活到21岁,对她最好,最疼她的人就是南霁云,甚至连爷爷都赶不上他,那个叫南霁云的人,简直就将她当成是掌上明珠一样的爱着。
  盛晚归换好衣服出来,看见南霁云也换好了家居服,竟还是几年前一起买的那套,她的是粉红色的,他的是蓝色的,已经褪色很严重,袖口领口之处也都被磨出毛毛的边。
  所有的所有,仿佛都没有变过,都维持着她走时候的样子,就好像盛晚归只不过是去学校上课了,晚上放学还会准时准点的回家一样。
  盛晚归的眼睛又湿润了,四年的时间呀,就是有1460个日日夜夜,她似乎看见了南霁云每晚的坐在沙发上孤寂的等待着她的样子,陪他的只有那盏不算明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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