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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都市夜归人-第42部分

小说: 都市夜归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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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提出异议,门童飞奔出去了。钟乐岑掏出一张符啪地贴到男人心口,沉声向非非说:“去把店里所有的蜡烛都找出来,点燃了给我。其他的人把桌椅搬开,腾出地方来。”他声音不高,可是话里带着不容抗拒的威严,周围的人都随着他的话动作起来。
  地上的男人胸口被贴上符纸后稍稍安静了些,钟乐岑仔细看着他,两道眉紧紧皱在一起。非非几分钟就飞奔出来,抱着一盒子五颜六色的生日蜡烛,挨个用打火机点起来。钟乐岑伸手去接蜡烛,地上的男人却突然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嚎叫,猛地跳起来,伸手就往他脸上抓去。灯光下,他的指甲竟然尖利得像刀子一样,脸上也现出暗色的条纹来。非非张大了嘴,还没等他叫出声来,锋利的指甲已经擦着钟乐岑的脸划了过去——沈固从后面一把拎住了男人的衣领,随即扫堂腿放倒了他。男人嚎叫着,但沈固干脆地将他的手臂反扭到背后,膝盖压住腰,,将他牢牢按在地上,抬头看一眼钟乐岑:“没伤到吧?”
  钟乐岑抹了抹脸颊,那锐利的指爪带着风擦过的感觉还在,但并没真的伤到:“没事。非非,拿蜡烛来。”
  门童飞跑进来:“乐岑哥,狗肉来了!”他手里拎着个大塑料袋,里面有七八斤狗肉,有生有熟,有些甚至是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
  钟乐岑接过塑料袋,把狗肉送到男人嘴边。男人手臂还被沈固扭着,竟然直接张开嘴就往肉上咬。狗肉切成半尺见方的大块,他却一口下去就吞掉了一半还多。钟乐岑把肉都堆到地上,示意沈固稍稍放松他,男人腾出手来,却不用手去把肉拿起来,而是用手掌按着肉,直接低头下去撕咬,就像野兽一样。几块熟肉很快下了肚,男人毫不犹豫地又撕扯起生肉来,嘴角边沾满了还有血丝的肉渣。这是七八斤肉,他却风卷残云一样都吞了下去,不过肉吃得越多,他脸上就越露出点醉意,好像吃的不是狗肉,而是什么烈酒一样。
  趁着男人在大嚼,钟乐岑迅速地将蜡烛用蜡油固定在四周地面上,排出一个个古怪的图案,将男人圈在中间。沈固在他的示意下放开了男人退出圈外,只听左健低声说:“困兽符。”钟乐岑已经让非非把大部分灯都关上,左健就站在黑暗里,沈固看不清他的脸,却从他的声音里听出惊讶和敬佩来。
  “困兽符?”
  “据说早就失传了,我们左家的术书里有相似的东西,但我也只是略知皮毛。钟家长于驱鬼,没想到竟然还有人精通困兽符?”
  钟乐岑已经摆完了蜡烛,圈子里的男人眼皮愈见沉重,躺在地上,竟然渐渐打起呼噜来。钟乐岑抹了把额头的细汗,忧心忡忡地又看了男人一眼,才站起身来,对非非说:“今天关店,不要再开门了。”
  “啊?”非非眼巴巴地看着他,“这,这不是已经好了吗?而且老板不在……”
  钟乐岑摇摇头:“不,只是暂时压住了,马上关门。”
  好在来寂莲的都是熟客,差不多也认得钟乐岑,听他这么一说,大家也没什么意见,都走了。非非和门童一起把门关好,店里立刻显得更黑了。钟乐岑这才看向沈固和左健:“这位是左先生?”
  左健走上去伸手跟他握了握:“左家二十二代左健。钟先生怎么称呼?”
  “我叫钟乐岑。”
  左健脸上微微现出诧异之色:“钟家这一代的继承人叫钟乐洋,和钟先生的排行怎么算?”
  钟乐岑脸上浮起一点沉郁的神色:“乐洋是我堂弟。”
  左健更为讶异,但他也是个人精,看见钟乐岑脸上的表情,自然不会再往下问,转开话题指着地上的男人问:“这人情况有点奇怪,钟先生怎么看?”
  钟乐岑眉头一直就没松开:“是虎魄附体,奇怪的是伥鬼到哪里去了?”
  沈固皱了皱眉:“又是虎伥?”
  钟乐岑点点头,从吧台上拿起一件东西给他看。那是一条领带,上面夹着一个虎头形的领带夹,一对虎眼是琥珀雕成,在烛光下闪着金黄的光泽。左健看了看,又看看地上的男人:“确实奇怪,前几次都是吸人精气,这次——”地上的男人还在打鼾,脸上的暗色条纹却更清楚了,一道暗黄一道暗黑,乍一看正像戴了个虎纹面具。
  “我怕他是吃了什么东西,而虎魄就附在那东西上。困兽符也只能困它一时,如果等它酒醒了,恐怕就很难制得住。”
  左健将他领带夹在手里握了一会,抬头问:“店里有养狗吗?用狗来追一下,或许能追到伥鬼的下落。不管他吃了什么东西,一定都是伥鬼给他的,那么伥鬼一定有取出的办法。”
  非非挠头:“楼上那一家有养狗,但是不一定肯借,我去问问看。”他刚刚往门口走,地上的男人突然翻腾起来。虽然他身上没有任何束缚,但他翻来翻去却总离不开那一点地方。钟乐岑和左健的脸色同时一变,因为他虽然没有碰到蜡烛,但带起的风已经吹到了烛焰上。这些生日蜡烛都是极细的,并不耐点,更不耐风,这么翻腾几下,离他最近的几根蜡烛已经岌岌可危了。左健唰地从衣袋里掏出一柄钢笔长短的桃木剑,在左手食指上一划,本来木剑边缘并不锋利,这一下却划出了血来,血珠挑在剑尖上,颤微微的鲜亮扎眼。不过还没等他做什么,地上的男人已经突然坐了下来,身子往前一俯,哇地吐出什么东西来。烛光下,沈固觉得那像是一只小小的动物,从男人喉中冲出来。训练出来的身体比头脑更快地做出了反应,衣袋里从不离身的伸缩棍脱手飞出,当地一声,从空中打下个东西来。而男人一头倒了回去,带熄了几支蜡烛。
  昏暗中,有一刻的寂静,还是钟乐岑的声音打破了沉寂:“非非,开灯。”
  灯光亮起来,几人才看清地上那东西是一块骨头,正面白如玉石,断面却渗着血丝。左健脸上的惊讶已经难以遮掩:“虎骨?你竟然把它打下来了?”他弯腰拾起地上的短棍,随手甩开挥动几下,“有四五条人命了吧?”
  沈固没回答,从他手里拿回自己的东西,随手一磕收了起来:“这算是怎么回事?”这男人算是没事了?
  钟乐岑俯身下去翻了翻男人的眼皮:“没事了,他是疲劳之后的脱力。那什么,非非和六点你们两个赶紧把这些剩肉收拾干净,不要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就说他突然晕过去了。”
  非非和门童六点都不由自主地捂住了嘴。刚才都吓呆了还没什么,这会一想起男人居然吞了几斤生肉——呕……
  “空华今天没过来?”
  “小溪身体又不好,老板在家里陪她呢。”
  钟乐岑吐了口气:“那就这样吧,今天不要开门了,等这人醒了,你们两个也回家去。给空华打个电话,就说我说的,今天打烊。”
  
  闹了这么一场,三人走出寂莲的时候已经8点多钟了,还没人开口说话,钟乐岑的肚子就响亮地“咕噜”了一声,引得另外两人都转头看他。沈固皱皱眉,左健已经抢着说:“找个地方吃饭吧?我知道这附近有家烧烤店——”他还没说完,钟乐岑的表情已经有点别扭,沈固打断他:“还是去我家吃吧。”
  左健有点尴尬地闭了嘴。这种时候提什么烤肉呢?
  沈固家里自然还是只有面条,不过钟乐岑发现了蕃茄和鸡蛋,于是沈固下着面条,他就炒鸡蛋,厨房里滋滋啦啦地响,倒也热闹。左健无所事事,把虎骨和领带夹掏出来摆一桌上研究。只看了一眼他就叫了起来,沈固端着面条出来:“怎么了?”
  左健把领带夹举起来,那双琥珀雕成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由金黄转为黑黄色,死气沉沉,全无神采。而那块虎骨在他衣兜里就散发出臭气,就好像已经被扔在垃圾箱里几百年了一样,臭得钟乐岑直捏鼻子。
  左健紧皱着眉头把衣服翻过来直抖:“精气突失,倒好像……”
  钟乐岑接口道:“精魄已绝,徒留朽骨!”
  沈固打开窗户:“你们能不能说点人听得懂的?”如果只是钟乐岑一个在说天书,那没什么,可是现在加上一个左健,一起说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他就心中不快。
  左健和钟乐岑异口同声:“伥鬼已除,虎精已灭!”
  沈固皱起眉:“伥鬼已除?你们做什么了?”
  左健摇头:“只怕另有其人。”
  “什么人?”
  左健仍旧摇头:“天下之大,能人辈出,滨海市虽然不大,也未必不是藏龙卧虎之地。”他笑起来,“无论如何,伥鬼已除,这总是好事。”
  沈固摇摇头,把醋瓶子往桌上一摆:“好,那就庆祝一下吧。”
  左健深深吸口气:“还真香。别说,很长时间没吃过面条了,要说还是家常饭最好吃。”他拿起筷子,刚刚夹了一口进嘴,腰间的手机又催命似地尖叫起来。左健把面条吸溜进嘴,掏出手机接听:“是我——知道了,我马上到。”放下手机,他惋惜地看着那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狠狠又扒了一大口,“我得走了。下次有机会,再跟钟先生探讨。对了,”他俯身轻轻敲敲沈固面前的桌面,“上次我说的事,考虑考虑呗。”
  左健一阵风地跑了,沈固把那虎骨和领带夹找了个塑料袋装起来:“这个怎么办?”
  钟乐岑捏着鼻子往后退:“放外头吧。左警官也真行,闻着这味也能吃下去?”
  沈固把东西拎到屋外去,淡淡地说:“真饿的时候,什么也吃得下去。”
  他说得轻描淡写,钟乐岑却从里面听出了些东西,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默默地坐下来捧起了碗。沈固给他倒了点醋:“去去味。说起来,我到现在还没弄明白呢,这虎骨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到那人肚子里的?”
  钟乐岑用筷子支着下巴沉思:“这块虎骨该是虎生前的尸骸,伥鬼用它来保存虎的精魄,可能,它就藏在你看见过的那面镜子里。凡是被它相中的人,就能看到虎头饰品,然后虎魄就借机吸取这人的精气。至于虎骨为什么到了那个人腹中——我想他定是与伥鬼接触过,伥鬼趁机将虎骨放入他腹中,如此一来,虎魄便会附在此人身上。”
  沈固仍然听得一头雾水:“这么说这头虎早就死了?”
  钟乐岑点点头,想起刚才那臭气,不由皱了皱鼻子:“死了不知多少年了!”
  沈固皱眉:“你说伥鬼是被虎咬死,然后不得不为虎役使,那么虎死了伥鬼难道不是解脱?为什么还要带着这虎骨,又千方百计地害人让虎骨来吸取精气?”
  钟乐岑苦笑一下:“不。伥鬼一旦为伥,就不能再与虎分开,除非找到合适的替身来替代自己得以再入轮回,否则如果虎死,伥鬼也将形神俱灭。这就是伥鬼为何极力为虎骨择人的缘故。我想虎骨之所以在人腹中,应该是伥鬼自身难保,危急之中将虎骨藏在此人腹中。因为虎死只余残骨,全靠伥鬼择人的精气才能生存,伥鬼一死,精气无从供应,虎骨唯有直接附身在人身上才不致毁灭。所以那人会突然发狂,就是虎魄要直接附身了。”
  沈固沉吟着:“你当时为什么要让他吃狗肉?”
  钟乐岑挠挠头:“虎食狗则醉。我虽然能画困兽符,但灵力不足以困住虎魄,所以先灌醉了它,才好下手。不过,也只能暂缓一时,如果虎骨不跃出那人体外,你又没有击中它,还真不知它会逃到哪里去。这伥鬼伤人命不只一条,若不是你的煞气,只怕也未必杀得了它。”
  沈固摆摆手,对钟乐岑对自己的评价已经不加理睬了:“如果你当时不用什么困兽符,那人会怎么样?”
  钟乐岑犹豫一下:“我也不知,但看那情形,说不定——会化虎。”
  沈固想起当时那男人脸上的黑黄条纹和突然尖利的指甲,默然无语,半天才说:“那这事,就算结束了吧?”
  钟乐岑又挠挠头:“该是——结束了吧?虎骨都发臭了……呕——我以后再也不去吃朝鲜凉面了!”
  




42

42、街头重逢      
 
 
  伥鬼事件以一种极其让人无语的方式结束了。左健自从那天走了之后,就来了个人间蒸发,再也没他的消息。沈固估计他多半是有什么任务了,倒是钟乐岑有点担心,时常还念叨几句。沈固照常上班,休息日就去疗养院看沈芝云。汤圆现在跟钟乐岑混得极其亲热,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让他抱着,钟乐岑只好去诊所也带着它,倒省了沈固的事。
  天气似乎是一下子就回暖了。滨海的春天短,前几天还吹着冷风,这几天就明晃晃的太阳挂在天上。台东的各家婚纱店都开始进行今年的宣传,以至于沈固走在婚纱一条街上的时候,每隔十步就要接过一份宣传单。
  “薇薇新娘”算是滨海市比较老资格的婚纱店,门口的宣传招贴也特别的大,人特别的多,沈固从一群女孩子中间走过去,忽然觉得有人在盯着他看,一回头,一张带着浓重黑眼圈的脸跳入视野,沈固略一思索:“张琛?”
  那人露出惊喜的笑容:“真是你啊,沈固!哎,你考军校之后这么多年都说在外地,什么时候回来的?”
  沈固笑笑:“回来时间不长。”高中的时候他们坐前后桌,还是系里篮球队的主力,一晃十多年不见都失去联系了,没想到能在街头碰上。
  张琛还是原来的模样,一兴奋就搓手,高高兴兴地说:“这几年跟同学老不见面,都失去联系了,能碰见你真是太好了。那什么,我要结婚了,今天陪老婆过来挑婚纱,你呢?结婚了吗?”
  沈固摇摇头。张琛眼睛亮了亮:“哎,当年咱们班上可是有不少女生都暗恋你呢,冷面帅哥!你准是挑花眼了。对了,来参加我婚礼吧?5月1号,在香格里拉。”
  沈固打量他一下。张琛身上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身材也保持得不错,一看就是健身房里练出来的,如果不是脸上有两个遮也遮不住的黑眼圈,就是个上佳白领精英的形象。张琛拉着他边走边说:“我老婆还得半天才能出来,咱哥俩到旁边茶楼坐坐去,哥们有个事真得请你帮忙。”
  街对面就有KFC,但张琛偏偏开车去了远一点的上岛咖啡。进了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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