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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部分

我插上迈克尔的翅膀-第158部分

小说: 我插上迈克尔的翅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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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她非常轻松地说着‘以后有的是机会’,我心中暗暗一叹,恍惚间无数愁绪又涌了上来,强压着那种阴郁,理智地将不该提起的话题忘却:“都有吧,有成钢铁大亨的、有当议员的、有做品牌卖东西的、还有落魄街头要饭的。各种各样的都有,混得好的呢,去压榨广大劳苦百姓,混得不好的呢,去被广大劳苦百姓压榨。在30岁之前就有了几辈子也挣不到的钱,我觉得这真不是什么好事,人生直接就失去奋斗目标了,所谓的生活意义就是怎样把这钱体体面面的花出去,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倍儿有钱。我估计那些最后去要饭的,估计就让这想法害得。总之,钱多不一定就是好事,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当你还年轻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钱已经多的怎么花也花不完了。这种时候,只能靠大把的撒钱去寻找失踪已经的激情。所以说,钱是万恶之源,一点都没错。”
    
    “得了吧,我就一句话,引出你这么长篇大论的慷慨激昂。觉悟这么高,不如把你那些罪恶统统给了我吧。”
    
    “大小姐,你们家那么多钱,还惦记着我这些零花啊?再说了,我在你眼里早已是恶贯满盈,索性我就本色到底,把所有的罪恶都揽入自己的怀中,让我在罪恶的包围中度过余生吧。您,还是别惦记跟我争夺牺牲权了。”我一把揽过她,就要往酒店里面走去。
    
    “等等,对面有家书店哎。走,去看看。”说着,不由我分说,齐菲就拉开我的胳膊,反而是拽着我的手,一路把我拖向了书店。这丫头,特别喜欢逛书店,要是碰上有好的中文图书,更是会开心的不得了。书店,可是最让我头疼的地方,想当初上学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自己和书本是最没缘分的一对冤家。但好容易陪她出来一次,总是要陪的她开心满意才是,只能硬着头皮去沾染文化气息了(她是这么总结的)。
    
    是很传统的街角书店,没有轩敞明亮的大厅,也没有堆积如山的畅销书,与一街之隔的富丽堂皇格格不入,但却仍执拗地立在街角,和时代洪流做着殊死搏斗。见我们进门,老板如同见了老熟人一般的热情地招呼我们:“你们好,欢迎来福克斯书店,就当到自己家好了,随便看吧,总会有你们喜欢的书的。”条绒裤、格子衬衫,这是一个50多岁的中年白人,齐菲礼貌地还礼,眼神里却有一种只有我才能看懂的失望:在美国人开的书店里,想找到值得一看的中文读物,是非常困难的。我拉她胳膊一下,眼神示意她:既然没有,不如走吧。她轻声回道:“既来之,则安之。反正也没什么事,看看吧。”
    
    第266节易读
    
    我只得由她去,转身间已经投进了书海之中。我环顾四周,此时书店里并没有几个顾客,看起来满目都是我看起来极度费力的英文书,于是只好百无聊赖地坐在门口的高脚木椅上,随手拿起一本看不明白的音乐图册,翻弄起来。老板殷勤地送上咖啡,我接过道谢,请呷一口,唇齿留香,想然不是那种速溶系列。别说,不起眼的街角书店,确实有它的特别之处。见我满意,老板更进一步,搬过另外一把椅子,坐在我身边,略放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HI;高兴,很高兴见到你。”
    
    我略一怔,然后摘下了自己一直戴在脑袋上的棒球帽:“我也是,老板。”
    
    “哈哈,果然没错。我从你进门就开始注意你了,越看越像,果然是你。来这里参加全明星周末的吧?”老板那厚厚镜片下的眼睛,散发着狡黠的光芒。
    
    “你知道的,本想做点伪装,没想到,还是,被人发现了。”我也笑了,摆弄着手里的棒球帽,自嘲地说道。
    
    “没关系的。多好的青年人啊,不去夜总会,而是陪女朋友逛书店,比那群混小子,强多了。听我告诉你,如今美国的青年,都没有希望了。看看他们,每天只想着酒精和女人,还是你们中国青年有希望啊。”老板很认真地说着,我只是笑着摇头,心里只觉得好笑。这逛书店本不是我的本意,至于美国青年中国青年谁进步这个话题,若换作中国,估计又好被倒过来评价了。看来,自己的孩子总是会被严格要求、说三道四,这可是全球通用法则。
    
    正和老板闲扯着,突然叮当响声起,有人推门进来,这么晚还光顾街角书店的,并非只有我们。“你好,欢迎来福克斯书店,就当到自己家好了,随便看吧,总会有你喜欢的书的。”老板已经起身离座,走过去打招呼了,一如刚才那样的热情。原来这是他的招牌招呼方式,不知道一天要说多少遍,一年要说多少遍,一辈子要说多少遍。在美国,这种街角书店往往都是家传模式的,从有了记忆就要在这种招呼声中度过,难道,就不会厌烦吗?
    
    “你好,老板,我只是想随便看一下。”一个清脆而又熟悉的声音让我下意识的把棒球帽带上,又把脑袋尽量往里收了收。只听到声音的主人和老板简短对话之后,脚步声声地走向另外一边,我轻吐一口气,但旋即又担心起来,齐菲也在那边挑书,她俩同时出现,这事,可真不是一般的麻烦。
    
    “真好,这个时间还能看到顾客的到来,真不错。”老板又挪着略显发福的身体坐了回来,继续跟我搭讪:“看到了吧,一个很漂亮的中国美女,可惜你带着女朋友,不然真可以帮你介绍,认识一下。哈,大牌球星和漂亮美女的书店邂逅,这故事应该很不错吧。”
    
    看来整日与书打交道的工作真的会让人感到孤独,这老板现在就非常渴望与人交流,我嗯啊应付着他的话,心里却暗暗着急:还用你介绍,那姑娘我认识,她叫兰星!
    
    我低着头,想熬过这尴尬时刻,但书店老板却不解风情地凑在我身边继续唠叨,我不胜其烦,但又没有任何办法。终于等到了齐菲的声音,此时听来如同天籁一般:“高兴。”我如蒙大赦,终于可以走了。但一转身,我却愣在了当堂,齐菲身边的,还有兰星。一身淡蓝色套装,黑色围巾,银色发卡在灯光下闪闪耀眼。兰星也是一愣,但旋即恢复了常态,像是从来没有见过我这个人似的,笑着和齐菲说:“你男朋友真帅。”
    
    “别捧他,省得让他臭美。”齐菲没有发现异样,而是过来拉起我的手:“来,跟我来看看,你肯定喜欢。”我随口应声,跟着她的就走。兰星手里捧着一摞书,依旧一副陌生人的样子,只是在我们俩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觉察到,她的身体有细微的抖动,我不忍再看,更不敢再看,行尸走肉一般被齐菲拉着前进。
    
    “喏,没想到吧,这里还有张学友的CD卖呢!”小丫头很开心,伸出手来兴奋地比划着。“看看,看看,有没有你想要的。真没看出来,这里的老板居然还会买这个。哈!今天听我的,来对了吧?”她越是高兴,我心里就越不是滋味,愧疚,同时对两个人的愧疚如同铁索一般紧紧揉搓着我的心。但我却不能让自己失态,只得强颜欢笑去挑CD。我漫无目的地摆弄着CD,其实这里的CD并不多,而且基本上我都有了,但我还是把挑选的时间拖长了一些,因为我不想等我们一会选好了付账的时候,再来第二次尴尬。
    
    算计着时间足够兰星结帐走人并且走出很远了,我才结束了这感觉异常漫长的挑选过程,随手拿了两张CD,拉着齐菲走到前台,把手中的CD还有她挑的书一起放在书桌上:“老板,我们选好了。总共多少钱?”老板接过东西,低头算账:“这些,总共102块钱,现在是打折期间,打8折之后是81块6。”
    
    我递上一张百元美钞,老板把零钱找回并把书和CD装进纸袋,递给我的同时一眨眼睛:“好好比赛,别人我可只是打9折的。”我强努出笑容:“谢谢,我会尽力的。”结果东西,带着齐菲推门就要离开。
    
    “等等!”老板却突然在背后喊住了我们。
    
    “怎么了?还有事情吗?”我不解地回头问道。
    
    “我差点忘了。”老板手里扬着一本书:“这是刚才你们朋友的。就是刚才卖完了结帐走人的那个中国女孩。”
    
    “她?”我有些结巴:“她,并不是我们的朋友啊。”
    
    齐菲也接口:“恩,我只是和她一块聊了几句书的话题,我并不认识她。”
    
    “这样啊,但这本书是她留下的,说要送给你们看。而且,这书并不是我们书店里的,应该是她自己带的。”老板说着,已经把书递了过来。
    
    我接过书,有些不自然地看向齐菲,见她也是一脸茫然,才知道她和我一样,也是什么都不知道。一本中文书,挺厚实的,封面淡雅,以白色为基础色,绘有茶几、茶壶、如意等一系列中国传统物件。灯光下,我大体看了看书名,《神游》——徐公子胜治。我没有说话,把书递给了齐菲,齐菲接过去,随手翻了翻:“最好的修真小说,徐公子力作。。。。。。”这什么书啊,好象是网络小说之类的,挺无聊的,我没什么兴趣,要看还是你留着看吧。
    
    谢过老板之后,我拎着一袋子外加一本的书走出了书店,放眼四周,害怕但却有希望看到那抹淡蓝色,但却什么都没有。夜已深了,新奥尔良的街头有的只是倒春寒般的凄冷,我无力再去多想什么,裹紧了外套,加快步幅向酒店走去。不多久,我们已经置身于温暖的房间之内,只不过,空调的温度,却无法穿透肌肤来到我的胸口,丝丝凉意挥之不去,我颓然地躺在大床上,窗外的湖景也不能引起我的丝毫兴趣。
    
    浴室里传来阵阵水声,是齐菲在洗澡。我平躺着,眼睛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思绪是一片空白。手臂随意地舒展着,突然触碰到了一样东西,我拿起来,正是那本《神游》。修真类网络小说?我翻开,以前上学的时候还挺爱看这种小说的,只不过都是在网上看,这种实体书真的是很久没有接触了,记得也就是在看金庸、温瑞安的时候才废寝忘食地翻过几天书吧。只是,据齐菲说,那些书,不能被称之为书的。我就有些不明白,都是印着字的纸,也都是合法出版物,怎么就不是书了呢?
    
    第267节易读
    
    我仰躺着随手翻弄《神游》,并没有把故事看进去。突然,从书中洒落出一张纸,落在了我的胸口。我拿起来,是一张精致的小书签,粉蓝色,上面画着古色古香的兰花,翻看背面,空白处的娟秀字迹映入眼帘:我是街上的游魂,而你是闻到我的人。我看不懂这句话究竟是在说什么,但却感觉到了深深的悲凉。我把书签拿近,轻轻嗅着,淡淡清香,一如记忆中洛杉矶夜里的气味。重新把书签放回书里,慢慢合上,然后塞进我的行李包。再度趟回床上,电视里播放的是全明星宣传片,我自己的身影赫然在列,但在我眼里,屏幕里却是一个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麻木地盯着眼前的一切,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失败。心中隐痛并不剧烈,但却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这一夜寂静无声地过去了。任何事情,都会寂静无声地过去,只不过,有些无声,并不意味着真的没有声音。我参加了全明星的训练课,我发现,和球员们在一起,在篮球场上,这是对我的最好解药,有了这些,我可以平复自己的心情,让那些穿透不了肌肤的温暖可以进入心房,昨夜的阴霾,暂时被抛在了脑后。我们这边的教练是黄蜂队的拜伦…斯科特,球员时代的斯科特就有着不错的身手,在这种娱乐性质的比赛中,他更是和我们轻松的打成一片,训练主要是以简单的热身和个人练习为主,捎带的跑一些简单的战术,基本上大家都是抱着一种玩的心态在参加训练。科比…布莱恩特今天没有参加训练,他的手指绑着厚厚的绷带,有伤的他本来并不想来参加这次全明星周末,但碍于联盟“不参加就要在常规赛伤停”的规矩,所以还是来到了新奥尔良,但我们大家都知道,来参加比赛是一回事,打多久是另外一回事。训练最后,大家仍旧不忘找乐子,中圈位置的超远三分就成了最好的下注手段,大家依次试手,直到东道主保罗投中之后,才在喧闹中结束了训练。
    
    晚上没有再出去逛街,而是带着齐菲一起去到了球馆,那里有新秀对抗赛正在激烈进行着。我们俩都是运动打扮,齐菲是一身复古的阿迪达斯三叶草运动装,而我则是一套AIRJORDAN系列。刚进入联盟的时候,我对那些人模狗样的正装充满了向往,每次前往球馆,都要把自己打扮的如同阿尔…帕西诺一般,生怕别人不知道我是大人物、生怕镁光灯追逐不到我的身影。可日子久了,新鲜劲过去之后,我就开始厌倦这种被人盯猴子一样时刻注视的感觉了。而且待的越久,我就越能感受到,在美国的主流社会那群人的眼里,我们这些NBA球员永远都是蓝领,都是体力劳动者。不管我们挣多少钱,也不管我们自以为是的打扮成什么样,在那些人眼里,我们仍是一群言语粗鄙行为乖张的运动员。索性,我就开始冷落正装,管他什么服装令,我去球馆穿运动装还不可以吗?我不能讨所有人都喜欢,我也不会去乞求什么。我就做好我的本职,运动员怎么了?真正的球迷喜欢我那就是最好的肯定和褒奖。至于那些瞧我们不顺眼的人们,我还看不惯你们呢。
    
    球馆里的观众不少,但距离爆满的程度还有一些距离,毕竟,这只是两天之后的全明星正赛之前的热场赛,充其量也只能算是饭前的开胃小菜吧。我拉着齐菲的手,走到属于我们的座位前入座。一路走来,我感觉到有无数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身上,更有数不清的闪光灯在追逐着我们的身影。但长久的历练已经教会了我在这个时候应该做到目不斜视。“你不能给他们接近你的机会,否则,他们会吞掉你。”这是一个前辈告诉我的,我觉得,很有道理。
    
    场边的座位上,勒布朗…詹姆斯正在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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