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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首席偶像-第2部分

小说: 首席偶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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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笑着说:“都说西蒙先生是毒舌评委,我看传言也不能尽信啊!”
    圣的一句玩笑话,西蒙。考威尔也毫不在意的笑了笑,“老实说,我很喜欢你唱歌的那种感觉,如果你喜欢唱歌的话,或许可以参加一下《美国偶像》,这是一个大舞台,我想你应该能在舞台上大展光芒!”
    西蒙。考威尔并没多待,说完要说的,给圣留下了一张名片后,就离开了。
    圣把玩着手中的名片,目送着西蒙。考威尔离去。
    “这个西蒙。考威尔还挺有意思的!”
    伊万卡。普朗特拿过圣手中的名片,看了几眼,又塞到了圣的手中,“不错啊,《美国偶像》还蛮好看的,而且是一档含金量很高的选秀节目,没有黑幕,没有潜规则,全凭实力,从《美国偶像》的舞台上出名的选手很多都是民间的高手,怎么样,有兴趣吗?圣!”
    圣摇了摇头,出于礼貌,他将名片随手放进了钱包,“我们该回去了,凯斯恩还等着我回去呢。”
    圣从小就喜欢叫自己的祖父,一个倔强的老头的名字,这样反而没有一点生疏感,更多的却是一种浓郁的亲情,尤其是现在年迈的凯斯恩,是圣唯一的亲人。
    “哎,圣,等等我,你不知道把一个女士落在身后,是很不绅士的行为么!”
    看着背上吉他,手捏一块披萨自顾自朝外走去的圣,伊万卡。普朗特赶忙追了上去。在伊万卡。普朗特周围的男生,也只有圣才会对她这般,有着妖娆的外表,曼妙的身材,深厚的家世,早已经褪去了学生时代的青涩的伊万卡。普朗特,无论走到哪儿都是靓丽的存在,身边的男士谁都将她捧作公主一般对待,唯独圣,一个和她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才会对她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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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佛大学,美国最著名的高等学府之一,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波士顿的剑桥城,与与其齐名的麻省理工学院相邻,有趣的是两大校园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可以说,在不知不觉之中,你有可能穿梭在了哈佛和麻省理工两大学府之间。
    又是一个晴朗的清晨,很多学生穿梭在校园绿荫间,说这里是一座大学,不如说是一座小镇来的更合适。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是法学院特聘的教授,也是整个哈佛大学内最具权威的教授之一,他有一幢独立的宿舍小楼。小楼就在宿舍区域内,一层是凯恩斯的住所,二层是圣的私人领地。
    自从圣考上了哈佛大学,就搬来和凯斯恩一起住了,已经在这幢小楼里,度过了一个大学年头,圣也习惯了大学校园的生活。
    昨晚连夜赶回学校的圣,在和伊万卡。普朗特分别之后,趴下就睡,一觉睡到大天亮。
    “圣,起床了,早餐我已经做好了。”
    凯恩斯在楼梯口喊了一声,他很少上楼,从来不踏足圣的私人空间。
    穿着拖鞋,睡衣,圣有些拖沓的走下了楼,凯恩斯望了他一眼,眼中露着一些满意之色。圣的父母虽然去世的早,但却将自身的优点全都遗传给了圣。
    圣很聪明,才上了一年的法学院的课,就能与师哥师姐对堂答辩,在模拟法**,也毫不怯场,很有大将之风。在圣的身上,他看到了当初自己的得意弟子车胜涵年轻时候的影子。但他心头,却也有一些顾虑。
    “怎么又是三明治,凯斯恩,你能不能做一些新玩意儿啊,这东西我快吃了十年了!”
    圣发着牢骚,还是拿起三明治咬了几口,凯斯恩早已习惯了圣这么称呼自己,。
    这时,凯斯恩从口袋中摸出一张已经褶皱的名片递到圣面前,“这时你昨天扔的吧!我记得去年你也扔了一张,不过不是这个名字!”
    昨晚圣回到家,随手将西蒙。考威尔的名片捏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很决然,就好像当初决定要报考哈佛大学法学院时,将自己最爱的贝斯砸的粉碎。
    圣微微看了一眼,应了一声。
    “其实我很喜欢看《美国偶像》,对这个毒舌评委也很喜欢,真想看看你站在舞台上的样子啊!”
    斯特恩感叹一声。他是一个年过七十的老头,但却保持着一颗年轻健康的心,年轻人喜欢什么,他也喜欢,《美国偶像》就是他很喜欢看的电视节目之一。
    “你今天是怎么了,感觉有些不对劲!”
    圣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很少见到斯特恩多愁善感的一面。
    “怎么样,下午的模拟法庭准备的怎么样了?”斯特恩又转移话题,随口问道。
    哈佛大学法学院,常常会举行一些模拟法庭,不过其中的罪犯却都是真实的,这是法院与法学院的合作,让法学院的学生增长实际辩论的经验,而凯斯恩就是模拟法庭的法官。
    “还行吧,下午的案子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我也尽力了,如果我手中的底牌还不能赢的话,我就开始质疑美国宪法这个被称为最完美法律体系的法律了。”
    圣一点都不担心,为了下午的案子,他早已做足了准备,而且手上已经有了决定性的证据,所以他很轻松。
    “呵呵,那就好!”
    看着圣自信满满的模样,凯斯恩很欣慰,圣继承了约翰家族的精神,一种永不言弃,时刻都对自己有信心,如果连对自己的信心都是去了,那就失败了一半。
    “我们来做一个约定怎么样!”这时,凯斯恩突然说道。
    圣疑惑的看了一眼,不知道这个老头心里在捣鼓什么,“什么约定?”
    “如果你赢了下午的模拟法庭,我允许你参加《美国偶像》!”
    圣有些惊讶的看着斯特恩,作为一个传统的家族,虽然斯特恩很开放,但也不准圣踏足娱乐圈,他更希望圣能继承他和圣的父亲的意志,做一名知名的律师,而圣也放弃了自己最爱的贝斯,转而专心念书,考上了法学院,就是为了继承这一切。
    而此刻,斯特恩突然说起,圣的心也有些动意了。
    “没兴趣!我吃好了!”
    圣放下了手中的三明治,换好衣服出了门,斯特恩透过窗户,目送圣骑着自行车,向法学院奔去,微微摇了摇头,“如果你赢了今天的模拟法庭,或许,这将会是你最后的一次上庭了!”
第三章:最后的上庭(第三更)
    第三章:最后的上庭
    自行车,是穿梭在校园内最好的交通工具。
    在哈佛校园内,开车上学的有,但是不多,很多时候,大家都喜欢用这种天然人力的机械。
    圣背着书包,骑着自行车穿梭在绿荫间,要说圣与一般的学生有什么不一样,那就是圣的书包了。
    周边的学生,几乎很多都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手中抱着一叠厚厚的书本。而一个笔记本电脑,一本笔记本,一支钢笔,这就是圣书包里的全部东西。
    在这所风气开放,教学严谨的大学内,学习垫底,那是一件很难堪的事情,所以所有人都在禅让倒数第一名的“宝座”,而很多人发奋学习,不仅是为了增长知识,更是为了争夺学校丰厚的奖学金,不过可惜的是,上一届的奖学金被圣一人拿下,不过圣却用它请了自己班上所有的学生大吃大喝了一顿,一下子全花完了。
    在圣眼中,奖学金只是刺激学生努力学习的方式而已,用它来请客最合适不过了,由此,圣也成了整个法学院中最受欢迎的一个人,而圣,更是大部分女学生心中的那盘菜。
    此时,阶梯教室内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当圣进入后,更热闹起来了。
    “嘿,圣!准备好了没,看我今天怎么赢你!”
    说话的是圣的同学兼好友兼竞争者---李开河,一个韩国人。在整个法学院内,同届之中,最出色的就是他和圣了,两人相互竞争,同样又是好朋友。
    “开河,你知道现在我相用什么来形容你么!在中国有一个成语,叫做信口开河,很适合你哦!”
    圣的玩笑话,引得教室内的同学哈哈大笑起来,大家都是有着高等学历的人,自然对这类成语不会陌生。
    “好吧,我不介意和你在法**见高低,记得,谁要是输了,就请全班吃大餐!”
    “OK,你准备好钱包吧!”
    圣虽然不知道李开河有多雄厚的家世,但他从未见过李开河缺过钱,身边的女人经常换,对女友出手大方的很。他虽然风流,但却有不下流,否则也不会和圣成为好友了。
    一群人朝着模拟法庭走去,圣身后跟着四个人,李开河也一样。他们五个人组成一个小组,调查案子,上庭。
    模拟法庭有一个专门的教室,几乎和真正的法庭一模一样,甚至在一些硬件措施上,比正规的法庭更好。
    一群人进入模拟法庭后,庭内的原本有些冷清的气氛也热闹起来,圣和李开河带着自己的小组走到被告与原告的辩论桌边,摆好资料,文件,开始做起准备。
    法学院的部分学生都来到了模拟法庭,只为看一看法学院最出名的两位学生精彩的争锋相对。
    这时,原告也走进了模拟法庭,这时一堆黑人夫妇,圣上前和两人交流了几句,便安排两人入座了。
    当被告的代表也进入模拟法庭之后,带着金丝边框眼镜、穿着法官袍的斯特恩也出现在了模拟法庭内,身后还跟着两名陪审员,同样是黑色的法官袍。三人都是法学院内的权威教授,而斯特恩似乎更加强势一些,他是今天的法官。
    “嘭嘭嘭!!!肃静!”
    当斯特恩入座之后,敲响了法槌,全场嘈杂的声音瞬间熄灭,模拟法庭随着斯特恩的法槌落下,终于开庭了。
    这次的案件说麻烦也不简单。
    主要是受害者在一家大型超市购物的时候,被超市的工作人员怀疑其偷东西,带进了保安室内接受检查,最终确定了受害者没有偷东西,放其回家,只是回家之后,悲剧的一幕发生了,受害者在当晚死在了浴缸里。
    经法医鉴定,受害者是受到了刺激,心脏病发至死,随即,受害者的家人将超市告上了法院。
    “开庭,请原告陈述意见!”
    斯特恩虽然已经老迈,但声音却格外洪亮,他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模拟法庭。
    此时,圣站起身来,神情镇定自若的说:“我,约翰。梅纳德。圣,将负责辩护苏姗。威廉姆斯(受害者)一方。”
    “开始陈述吧!”
    随着斯特恩的声音落下,圣缓步走出辩论桌,在**渡步。
    “这个案件开始于苏姗。威廉姆斯被控在超级市场里偷了一个录音机,然后被关进保安室,在语言上受到了侮辱之后,并且脱光了衣服之后,受到精神刺激,导致心脏病突发,最终在回家之后死于浴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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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开河一方,辩论道:“注意我们要说的观点,他并没有被错误的指控,她的确是偷了超级市场的东西,还希望各位对她是现行犯这个观点关注一下。我们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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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根据我们联邦证据法律规定,科学的证据是法庭有效的前提。。。。。。”
    李开河:“苏珊。威廉姆斯本身就有心脏病,我们不能忘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这一点也有可能,是她自杀的原因。”
    从一开始,两方就争锋相对,**瞬间热腾起来,台下坐着的学生看的都很入神,其中渍取着辩论经验,圣和李开河两人都已经具备了考取律师执照的资格了。
    李开河一口咬定苏珊。威廉姆斯是因为心脏病而在家自杀的,而圣却认定苏珊。威廉姆斯是因为白天受到了刺激而病发身亡的。
    两人就这一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在模拟法**各显神通,大展神威。
    经过一断休庭时间,十分钟后继续开庭。
    圣:苏姗。威廉姆斯的家人要求向超市提出了十五万美金的精神损失赔偿。
    李开河:对于有心脏病问题的病人来说,是不能喝烈酒的,这是苏珊。威廉姆斯应该自觉遵守的,而在死前,她喝了酒,我强烈建议在这个法**,裁定指控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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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了双方的陈述,斯特恩正了正眼镜,说:”双方的口头陈述都已经听取了,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此时李开河带着自信的微笑,说:“我要求证人上庭!”
    闻言,圣身后的组员立刻站起来说道:“在开庭过程中,在没有通知原告的情况下,是不能要求一个仆证专业证人火非专业证人出庭作证的。”
    李开河开始使出了自己的底牌兼杀手锏,“在过去的案子中,我们就曾经被允许这么做,而且我们的证人就在**坐着,是这里的学生。”
    经过斯特恩三人的讨论,最终判定允许李开河的学生证人上庭作证,圣以及他的组员也只能无奈的同意了。圣知道,这是斯特恩对自己的考验。
    李开河的学生证人,是一个哈佛医学院的学生,而他要求对方求证的,只是关于心脏病的最简单的基本常识,酒精对心脏病的刺激是否能导致病人死亡。
    最终得出一个让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结果,就是心脏病人喝了酒,是十分危险的,所以苏姗。威廉姆斯很有可能是因为喝酒而导致心脏病发。
    此刻庭内,似乎胜利的天枰已经倒向了李开河一方。
    正当斯特恩和两位陪审员讨论裁定结果时,圣站了起来。
    “法官大人,我还有最后一个证据还没有公布!因为我还没有全力以赴!”
    原本已经绝望的黑人夫妇似乎又燃起了希望,圣从包里里拿出一个光盘。他做事,不到最后关头,是不会出尽手段的,这是他从自己的父亲身上学到的一个处事手段。当对手自认已经赢了而以胜利者的姿态看着自己这个失败者的时候,失败者的擎挚一击,反败为胜,那种感觉是很爽的。
    “这是我从被告超市内获得的一个光盘,是监视器的录像,当然,期间我使用了一些手段,不过都是正当手段,请允许我播放这个监视器录像!”
    斯特恩和陪审员讨论后,允许圣播放监视器录像。
    在视频中,圣身后组员中的一名女学生被保安带到保安室内例行检查,可以很明显的看到保安将女学生的背包里的东西都倒在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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