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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超级手机-第10部分

小说: 超级手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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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叫做渴望。
    作为一个常年混迹酒吧迪厅的歌手,恐怕没有几个不希望自己能够成名的,唐海潮也这么想过,可惜他前世一直没啥天赋,也没啥机会,所以前生的自己,一直只能还在酒吧混来混去,看不到明天,也看不到希望。
    但是现在不同了,重生,意味着自己可以重来一次,而这种重新来过,不仅仅意味着可以用先知优势去赚钱,也意味着自己有了更多的时间跟机会,可以重新在自己喜欢的领域好好奋斗一把。
    重生,不只是拥有了享受的机会,还在于拥有了重新奋斗,重新实现前世遗憾的机会。
    想到这里,唐海潮再次拿起圆珠笔,铺开一本空白的作业本,开始了自己早就想好的赚钱计划,剽窃歌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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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014章 英雄救美(1)
     更新时间:2010…7…14 0:40:51 本章字数:2855
    星期一早上的时候,还在熟睡中的唐海潮被老妈强力叫醒,这才不情不愿的穿衣洗漱吃饭,这些做好之后,又不得不在母亲的目光下,拿起书包上学堂。而或许是还没睡清醒的缘故,他并没有发现,自己的父亲并不在家。
    有些木然的走出了楼道,再出了文化局大院门口,这就来到了文化路上。
    这时候的文化路还没有改造,路面不如后来的宽阔,路灯也不够气派,就连绿化程度,也只是路两边简单的栽种了洋槐树而已。
    不过,尽管这路面看起来不如后来的高级,但唐弄潮总觉得这种比较狭窄的路反而最有感觉,有一股人情味在里头,不像后来的路面,高级则高级了,但却显得冷冰冰的没有人情味。当然了,这也可能仅仅是唐弄潮的怀旧情绪作祟罢了。
    刚沿着人行道走了不久,荷,倒是让他又看了一个壮观场面:只见满街道除了中间一点小空隙,大都被乌压压的自行车洪流给挤满了,就连零星的小汽车,此时也得先给这些自行车大军让道,连喇叭都不敢按。
    看到这里,唐弄潮倒是想起来了,貌似1993年的时候,文化路上虽然大都是文化局、广播局、电视台、日报社等事业局单位,但是在这文化路附近的几条街,却还有很多的工厂,比如南大街的棉纺厂、毛纺厂、制衣厂、制鞋厂、还有海阳路的机械二厂、造纸厂、缝纫机厂什么的,都跟文化路不远。
    这些厂大都是人力密集型产业,工人那是巨多,因此每到早上上班或者傍晚下班的某个时间点,街面上都会形成一个自行车高峰期。在这期间,所有汽车都得给这些自行车让道的,就连市委市政府的车,据说也得给这自行车洪流让道。可话说回来了,市委市政府上下班的时间跟工厂上下班时间不一样,也基本不会撞上。
    不过后来,好像就是从1994年开始,这些企业大都开始进行了整改,简单说是破产的破产,并购的并购,总之这些工厂陆续在这附近消失了,以至于在以后的日子里,大概是从98年以后,就很难在上下班高峰见到这种壮观的自行车大潮了。
    到了新世纪,烟海市的文化路已经是本市著名的休闲娱乐中心,路两边到处都是饭店酒吧洗浴房什么的,自行车在这里是基本见不到了,就算有骑车的,也大都是电动车。不过,那时候这里的汽车堵车现象十分严重,一到了上下班高峰时间,整条街几乎都是连绵不绝的汽车长龙,让人感到十分的急躁与压抑。
    再次看了看这些壮观的自行车洪流,唐弄潮就不再看了,反正都是那么回事儿,该结束的早晚得结束,时代大潮的脚步,是不会因为几个人的意愿而改变的,你可以唏嘘,你也可以感叹,但却绝不能逆流而上。
    唐海潮并没有直接往学校的方向走,反而是向反方向走,唐海潮这么做倒不是想逃课,主要是那里有一个邮筒,而他要先把自己写的信邮递出去。
    昨天晚上,唐海潮剽窃了不少流行歌曲,总数大概在四十多首,不过这些歌曲大都比较凌乱,可以说什么年代的都有,很多还是跨年代很多的歌曲,因此最后他挑选来挑选去,终于选出四首歌,这四首歌分别是《雾里看花》、《祝你平安》、《山不转水转》、以及《心会跟爱一起走》。
    这几首歌都是94年才出现的歌,就算最早的《雾里看花》,好像也是九三年年底才出现,也就是说现在剽窃出来绝对不会撞车。而这几首歌唐海潮记得当年都是火遍南北,现在剽窃出来肯定也会得到唱片公司的赏识。当然了,其实唐海潮记得这时的歌曲可不止四首,但他不想一下子就把歌全放出去,他之所以只邮递这四首歌,就是想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毕竟他现在是个新人,没什么名气,跟唱片公司相比,是处在劣势,因此要想利润最大化,就要先打响知名度,然后再分批分批的放歌,就跟炒股是一个性质。
    歌曲是没问题了,至于选择什么唱片公司么,唐海潮也没二话,直接就选了中国唱片公司广州分公司。因为中国唱片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唱片公司,也是最大的唱片发行机构,其中广州分公司,尤其是其中的佼佼者。
    其实目前国内的流行音乐界,最前沿、最流行的地方,就是广东,因为广东紧邻香港澳门,信息传递最快,是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流行音乐也是最前沿的。这时期的流行音乐,基本都是广东流行过了,内地才开始接着流行,以至于广东流行音乐,在外人眼中其实就代表了整个内地的国语音乐。这时期国内很多著名的流行歌曲,基本都是从广东诞生的,而很多流行音乐人,也是从广东走出去的。
    而且在唐海潮的记忆中,坐落于广东的中唱广东分公司,在这时代是有名的待遇高,而且特别注重原创音乐,也就是注重歌曲创作人的版权。同时,唐海潮还隐约记得后世网络上曾说,这时期的中唱广东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最人性化,也最善于挖掘新人,只要自己这几首歌能被他们看在眼里,相信他们一定会派人跟自己接触的,要是此时国内的其他唱片公司,恐怕到时候顶多是来封信,让自己拿着信去人家公司,那可就又麻烦,又被动了。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小芳》的作者李纯波,他当年可是在北京卖唱的家伙,因为形象以及声线等原因,在当地很不受待见,后来李纯波去了深圳卖唱,结果被中唱广东分公司的陈小奇发现,立刻跟他接触,迅速跟他签约,并接着就给他出版发行了《小芳》,最后不但让中唱广东分公司赚了个盆满钵满,也迅速的让《小芳》以及李纯波火遍大江南北。可以这么说,当年李纯波要不是去了深圳,要不是在那种环境下遇到陈小奇,他就不会有后来的成功。
    慢慢的走到绿色的邮筒前面,唐海潮这就把手中的信封投了进去,投完之后,他才深深地呼了口气,似乎刚才投递的不是歌曲,而是自己的希望。
    是的,改变自己生活轨迹的希望,就从这封信开始吧。
    投过信,唐海潮这就转过身,准备继续往学校走去,可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一阵高亢的女音:“你们想干什么!”
    微微一愣,唐海潮向声音的来源一看,原来是一个两座楼之间夹杂的小胡同,刚才那高亢的女声正是从那小胡同里传出来的。
    稍微一迟疑,唐海潮还是放缓了脚步,迅速的来到胡同边,拿眼向里看了过去。
    这一看才明白,原来里面有五个社会青年模样的人,正前后堵住了胡同的去路,而被他们围堵在中间的,是两个跟自己穿同样校服的女学生,只不过被人挡住视线,暂时看不清她们俩的样子。目前只知道这两个女孩儿身材都很苗条,个头也都差不多高,目测在一米七左右。
    看到这个情形,唐海潮第一时间想的就是抢劫,第二时间想到的就是劫色,不过又想了想此时的年代,他立刻就摇头把这些想法排除出去。开玩笑,这年月劫色可是要枪毙的,是重罪,除非是所谓的高干子女,不过这时期的高干子女,也不会这么嚣张到明目张胆在大街上堵人。再者说,看那几个小青年的装扮,都不是什么好衣服,一看就是廉价货,也不像是高干的衙内。
    又仔细听了听他们的对话,唐海潮这才明白,原来那几个社会青年打扮的人,也都是学生,只不过不是二中的学生罢了。他们之所以没有穿校服,是因为在1993年,校服是很稀罕的东西,此时也只有一中二中等寥寥几个重点中学是有校服的。
    也就是说,唐海潮现在碰到的,应该就是所谓的中学生拦路抢劫的戏码。
    正文 第015章 英雄救美(2)
     更新时间:2010…7…14 0:40:52 本章字数:2445
    话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大概从八十年代末开始吧,也不知道是因为受了港台黑帮片的影响呢,还是由于改革开放太急躁,使得世风日下,结果烟海二中附近慢慢就出现了拦路抢劫的情况。
    这些拦路抢劫犯一般不抢普通大人,而是专门抢二中的学生,抢劫时间大都在上学或者放学的某一个时间。当然,放学高峰期,人多的时候他们是不敢明抢的,他们大都是在放学有一会儿,人少的时候他们才敢抢,就算抢劫,也大都找年纪小或者落单的人抢。
    不过这种事情,到了93年下半年,也就是自己上高中的时候,就得到了一定的遏制,因为这伙人不开眼,居然抢了一个刚转学来的衙内,时任常务副市长的儿子林明。这下可捅了马蜂窝,因为那林明可不是个省油的灯,他当年就是因为在一中闹的太厉害了,才被调到二中,没想到一来就被一群他从来没看在眼中的小混混给抢了。
    就是因为那件事之后,公安局很快插手,迅速的就破了案。事后才发现,原来那些抢劫犯大都是二中附近五中的一些不良少年,而这个少年抢劫团伙的头目叫张炳云,是五中的一名高三学生。
    据说他之所以光抢二中的学生,主要是因为他当年曾经在二中上过初中,期间很是被二中的老师以及学生羞辱过,此后上了五中后,心中依旧愤恨不已,于是就开始打击报复,不断抢劫二中的学生。当然到了后来,他这个泄愤的目的就淡化了,主要还是为了经济利益,因为抢劫的油水可是很大的,毕竟二中的学生当时大都是有钱人,身上的零花钱不要太少。
    但是,案虽然很快就破了,但这个事情却引起了社会上的一阵大反思大讨论。当年烟海晚报以及烟海日报都不断发表评论文章,说这个抢劫团伙已经存在近两年多时间了,期间被抢的学生不知道有多少,可就没有一个人去报案过。那些被抢的人大都是闷声交钱买平安,并且整个学校的学生甚至老师几乎都知道这个抢劫团伙的存在,但就是没有点表示,以至于让这个抢劫团伙越来越嚣张,最后到了横行无忌在大街上明抢的地步。最后还是抢了一个高干子女,公安局插手,才最终让这件事情得到遏制。
    论证来论证去,最后他们的结论就是,那个抢劫团伙的出现与壮大,是教育制度上的缺陷,是法制观念的缺失,也是广大教师的不作为以及广大学生丧失胆气的表现,说什么高压教育下养出了一群只知道**本的绵羊云云。而从那次论战之后,各个学校,特别是一中二中都加强了保安力量,而且老师也不断教育学生,说以后一旦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告诉老师云云,从此以后,具体的说是从九四年往后,这种半路抢劫学生的事情,才算真的开始消失。
    不过,现在是93年,那个衙内貌似还没调过来,那场出版界的大论战也没有展开,因此这伙抢劫犯貌似还正是最嚣张的时候。
    唐海潮还记得,他过去也曾经被抢过几次,而他第一次被抢劫,还是在刚上初二的时候,那时候他还小,又有些胆小怕事,当时曾经被吓个半死,乖乖的把钱上交,根本没什么反抗的心思。后来,他都是尽量跟大多数人一起上下学,只有实在逃不过去,才无奈的交钱买平安,而如果身上没钱,他们就会威胁自己一顿,倒也没有揍过自己。
    但不管怎么说,那几次被抢之后,唐海潮以后放学的时候就再也不敢在没人的时候一个人走了,大都是随大流,特别是不敢往五中那个方向走。
    想到这里,唐海潮轻轻的摇了摇头,又伸头看向那几个拦着两个女生的小青年。
    一般情况来说,这个抢劫团伙不会这么一大早就来堵人的,毕竟你很难想象一群整天不学无术的小青年会早早起来堵人玩。也就是说,现在这个样子,应该是意外,可能是偶然碰上的,这伙人临时起意。
    至于这两个女孩子为啥会出现在胡同里,这倒也好解释,因为他记得这条胡同是沟通两条街的近道,如果不走这条胡同,就要饶一个大大的圈子。文化路这边,是向二中走的道,而另外一条解放路,就是五中的所在地,这个胡同不但是沟通两条街的近道,也是这货抢劫团伙的重要拦截地点以及聚集场所。
    以目前的情况看,毫无疑问,那两个女孩子一定是贪图近道,结果被这伙人给堵住了,并且,这两个女孩儿一定是新来这边不久的转校生,不然的话,不可能不知道这个胡同的事儿。
    如果唐海潮还是当年的十六岁,遇到这种情况他可能会义愤填膺的站出来,搞一番自不量力的英雄救美,不过现在么,他可不是十六岁那种一见女人就不知道姓什么的愣头青了,而是一个懂得取舍的成年人。
    唐海潮稍微一看就知道,首先,那边是五个人,自己只有一个人,至于那两个女孩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也就是说从人数上来说,自己吃亏的很;其次,那五个人都长得比自己高大魁梧,一看就是高中生,而自己呢,只是一个身小力弱的初中生,也就是说从力量上比的话,自己更是吃亏。
    在这种绝对劣势下,个人的什么格斗技巧都不管用,最好的办法就是跑路。另外,唐海潮也知道,这伙人只是求财,只要那两个女孩儿交了钱,应该就不会有问题了。至于劫色的问题,唐海潮从来不担心,因为他可没记得这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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