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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超级手机-第7部分

小说: 超级手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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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已经是后话了。
    跟孙海东一进入这大市场,立刻就感到一片热气跟乌泱泱的吵杂声迎面袭来,里面一些卖图书的商贩大都不断吆喝自己的书如何好,还有一些卖磁带的,则把录音机音量放到最大,吸引顾客前来购买他的磁带。
    这种环境比安静的新华书店等地方差远了,之所以还能有这么多人来买图书音像制品,主要是这里的东西便宜。
    为啥便宜呢?其实很简单,因为这里不但是烟海市图书跟磁带的交易批发市场,还是一个全市最大的盗版图书音像品交易市场。换句话说,这里的图书跟磁带啊,大部分都是盗版的,所以才便宜。
    “你是不是要找书看啊?”进来后,孙海东忽然对唐海潮道。
    “差不多吧。”唐海潮点点头。
    “那你跟我走,我知道个地方,东西好,又便宜。”孙海东拉了拉唐海潮,然后就当先向前走去了。
    跟着孙海东走了没多远,立刻就来到一家规模不大的摊位面前,这摊位外面放了台录音机,此刻正在大声地播放一首歌,而这首歌唐海潮也熟悉得很,正是当年火遍大江南北的《小芳》。
    “老板!”刚到这,孙海东就直接走进去,“有什么新小说到啊?”
    随着孙海东的进入,唐海潮也跟着进去,发现里面除了孙海东外,还有一个脸色黑黑的瘦小中年男子,正拿着个鸡毛掸子,来回的扫尘。
    “哦?是海东啊。”看到孙海东进来,那脸色有些黑的瘦小中年男子放下鸡毛掸子,很熟悉的笑着点头打招呼,“又来了?呵呵,你三天两头来,我这也不可能天天进新书啊。对了,新武侠书我这今天是没有了,不过我这刚新进了几盘新磁带,你要不要听?”
    “磁带?”孙海东皱眉想了想,“谁的?”
    “好像是一个新出道的歌手。”那中年男子乐呵呵的拿过一盘磁带,“就这个,李纯波,最近这年轻人特别火,呶,我录音机播放的就是他的新歌。”
    “李纯波?谁啊?”孙海东接过磁带随便看了看,发现封面是表情木木的家伙,撇了撇嘴,“切,长得可真磕碜……对了,有小虎队的新歌没?”
    “哎哟,我的小祖宗。”听孙海东这么说,那中年男子立刻就笑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小虎队不是都解散老长时间了么,哪来的新歌啊?他们的歌你不都有么?”
    “唉……”孙海东听到这里,放下了那盘磁带,“我就喜欢小虎队的,其他的不爱听。”
    “别的啊,你听听再说。”那中年老板再次鼓动他道,“你也听到那录音机了,歌唱的多好啊,‘谢谢你,给我的温柔,伴我度过那个年代……’旋律多美,歌词又多好啊,唉……”
    说到这里,那中年老板似乎很有感触,微微叹了口气,眼光也有些迷离,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心有所感。不过他的这一阵迷离很快就消失了,脸上再次挂上了招牌式的笑容:“海东啊,你也听了,这歌真的不错,另外那张专辑还有其他流行歌,比如《千万次的问》、《涛声依旧》什么的,里面都有。我这是录音机不行,你们家那双卡的,肯定效果比这个好。怎么样,买盘听听?我肯定算你便宜。”
    “这样啊……”孙海东皱了皱眉,轻轻点了点头,然后他忽然转头看向唐海潮,发现对方正愣愣的看着自己手中的磁带发愣。
    唐海潮的确在发愣,实际上在他听到那录音机里的《小芳》,再看到这盘录音磁带的时候,他就开始发愣了。不,也不能说是发愣,更确切的说,他是受到了触动!
    《小芳》这首歌,是带着一种浓浓怀旧气氛的歌,唐海潮记得,在1993年的时候,这首歌一开始上市还没啥,毕竟这首歌刚上市的时候,《北京人在纽约》刚播放完不久,当时最火的歌还是《千万次的问》。可俗话说得好,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流行歌也是一样,总会有新的流行更替旧的流行。果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概到了五六月份,《小芳》这首歌突然火爆,大街小巷到处都在飘这首歌,你到哪儿都能听到她,以至于《小芳》这首歌简直成了那个时代的一个见证。
    唐海潮记得自己后来每次听到《小芳》,第一时间就能想起1993年,想起那年的一些是是非非。
    当然,现在自己是亲身回到了1993年,再次在这个时代重新听这首歌,心中有所感怀,也是在所难免。
    就在心中感怀不已的时候,他突然又想起一件事,那就是他以前是当过多年酒吧歌手的,脑袋里记了大量的后世流行歌曲,如果现在剽窃出来的话,这些东西可都是钱啊!而且从性价比上算起来,剽窃歌曲可比自己辛苦剽窃写小说要合算多了。
    可不是么,自己昨晚上熬了一夜,才写出三篇小说,就这三篇小说,投稿后哪怕全部获得一等奖跟二等奖,加起来也顶多能赚个两万块奖金。
    但剽窃歌曲不同,一首歌顶天歌词也就几百字,加上曲谱,作业量不是一般的小,但一首流行歌曲所能带来的价值,就不是一两篇小说能够比拟的了。从字数作业量来说,剽窃流行歌曲的性价比远远高于剽窃小说。
    不过,剽窃歌曲虽然性价比高,但却有个关键,这关键不在于你记不记得歌词,而是在于你记不记得曲谱!
    也就是说,剽窃歌曲的关键在于你懂不懂音乐,会不会看谱子。恰好的是,唐海潮以前就是靠当歌手混饭吃,虽然不是资深音乐人,但好在是个懂音乐,会看谱子的人,他不但记的住歌词,还记得大量的曲谱!
    唐海潮一直认为,在现代社会中,一首好歌最重要的部分不是歌词,而是音乐的旋律,也就是乐谱这部分,相对而言歌词只是起画龙点睛的辅助作用。
    俗话说,音乐是世界的语言,一首好曲子没有歌词一样是好曲子,可以被世界各个国家的人广泛传唱,但一首好的歌词要是没有曲子来帮助,那么顶多在文学价值上有点作用,而且只能是会这个语言的人才能听懂,至于其他不懂这门语言的人,就没法明白意思了,这自然就没法国际化,顶多能算本土音乐。
    也就是说,对于流行歌曲来说,一首歌好不好,关键还得看作曲强不强。
    但不管是作曲还是作词,毫无疑问的是,歌曲是相当凝练的东西,就跟古人作诗一般,最愁的就是如何用最精短的字数跟旋律,谱写出最好的歌词跟曲谱,以此来打动人的心灵。这种精益求精的困难之大,以至于很多流行歌曲,都是在大量废稿中挑选得来,甚至有些歌曲都是自偶尔的灵光一现中诞生,也就是妙手偶得之。
    可以这么说,那些著名的写歌人,就跟古代著名诗人一样,都是要有天赋的,没有这个天分,你根本就写不出好曲好词,就算你有天分,也必须冥思苦想的去构思、去酝酿,最终就跟憋大便一样把一首好歌憋出来。
    不过自己是剽窃,这个冥思苦想的构思酝酿过程就不需要了,直接拿来用就是了,而这种拿来用的方式,单纯从作业量来说,这么点的东西写出来费不了多少劲。
    可名歌就是名歌,既然曾经大热流行过,就一定有她的道理,所以现在自己写出来,肯定还是会火,那些唱片公司看了,也一定会高价买自己的歌。一旦歌曲火了,自己的名气高了,身价立马也会翻倍,再写一首歌,价格可就不是原来那个了。
    就是因为想到了这里,才让唐海潮有些懊悔,他觉得自己怎么不先想到剽窃歌曲呢,居然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剽窃小说,太浪费精力了。反正唐海潮原本就只是想着赚钱而已,根本就没想过当什么大作家。
    “怎么就没想到剽窃歌曲呢,唉,失策啊,要不然的话,我一晚上得剽窃出多少歌曲啊?卖钱的话,又得是多少钱啊?算一下,一晚上我起码能写个三十首流行歌,就算是在国内目前不尊重歌曲版权的状况下,最少也能卖个十万八万的吧?”
    就在唐海潮心中懊悔不已的时候,旁边的孙海东忽然过去拽了拽他的衣角:“唐海潮!你怎么了?发什么愣?摇什么头?是看上哪盘磁带了么?钱不够?”
    “哦?”被孙海东这一打断,唐海潮反应了过来,对他微微一笑,“没有,我只是忽然想明白了一点事。”
    “想明白了一点事儿?”
    “嗯哪。”唐海潮点点头,接着又兴奋的道,“对了,你买到你想要的东西了没?”
    “这个……暂时没有。”孙海东摇摇头。
    “那时间也不早了,咱这就各自回家吧。”唐海潮接着笑道。
    “回家?”孙海东皱了皱眉,“太早了吧?”
    “不早不早。”唐海潮呵呵道,“咱们也得回家写……嗯,学习了,对,得多学习啊,一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要努力啊,奋斗啊。”
    “……”
    “听我的,没错的。”唐海潮拍了拍孙海东的肩膀,“天不早了,早点回去的好啊。”
    “……我不回去。”没想到孙海东忽然摇摇头,脸色有些闷闷的道,“要走的话,你自己走!”
    “嗯?”看见孙海东忽然变了脸色,唐海潮微微一愣,接着问,“为啥不回去?”
    “我……”孙海东刚想开口说话,忽然却低下了头,用脚尖不断地踢地面,“回去没意思。”
    “怎么没意思?”看到他这样,唐海潮越发奇怪,“你家不是有好多好玩的么?就算你不爱学习,也可以玩游戏机,或者看武侠小说啊。”
    “可是……算了。”孙海东闷闷的摇了摇头,“那就回去吧。”
    说完,孙海东当先回去,而看到他这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唐海潮立刻就想起一件事。
    那就是他记得,孙海东的父亲这时期貌似还在俄罗斯那边搞边境贸易,要到今年九月份,才因为俄罗斯那边的情况起了变化,才不得不回来,此时他家里就只有一个老妈。不过他老妈貌似特别喜欢玩,原先跟孙继平的时候,就是一个没有正式职业的耍孩子,结婚生子以后,孙继平整天忙起了生意,她的性子却还是没变,依然玩闹不断。
    听说她整天就知道给孙海东钱,然后什么也不管,每天都让孙海东一个人在家自己照顾自己,她却整日在外面跟一帮同样爱玩的小兄弟姐妹们同伴到处去玩。到后来,孙继平有一天突然回家,发现自己儿子在一个人做饭,找自己老婆又找不到,特别是又听说她在外面养了小白脸,给自己戴绿帽子,于是就在95年跟她离婚,又要过孙海东的抚养权,接着就把正在上高二的孙海东送去国外读书。
    “唉。”看着孙海东离开的背影,唐海潮忽然摇了摇头,“看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也不是有钱就什么都好啊。”
    正文 第010章 海南事件(1)
     更新时间:2010…7…14 0:40:51 本章字数:2923
    回到家之后,发现老妈已经在家,此刻正坐在大圆桌前的一个大面板上,一边揉面一边说笑。
    “哟,儿子回来了。”看见唐海潮回来,秦大雁当先笑起来,“去哪儿了这是?”
    “额,这个,去同学家学习了,就孙海东家。”唐海潮说道这里立刻转移话题,“对了妈,你这是干嘛,做馒头?”
    “傻孩子。”秦大雁笑着对旁边的一个搪瓷盆努努嘴,“做馒头要用馅啊?咱这是包饺子?”
    “包饺子?”唐海潮眨眨眼,“就咱俩,吃啥饺子啊。”
    “谁说就咱俩?”秦大雁也笑着眨了眨眼。
    “不是咱俩?难道还有别人?”
    “呵呵。”秦大雁再次笑了笑,忽然提高声音,“正礼,出来吧,家里就这么大点地方,躲啥啊躲,又不是孩子。”
    “哈哈哈!”随着秦大雁的这一声喊,立刻就从厨房里走出一个戴着四方眼镜,穿着灰色西服的瘦高个男子,他一边走过来一边笑道,“什么躲啊,我刚不在剥蒜么……儿子,老爸回来咯,想不想老爸啊?”
    看见这个男子,唐海潮立刻苦笑了下,因为这正是自己的老爸唐正礼,只不过此时父亲跟自己的关系还没闹僵,彼此之间倒是很亲切,看看父亲现在说话这么轻佻就知道了。
    “想,当然想了。”唐海潮笑了笑。
    “哦,对了!”唐正礼忽然一拍脑袋,“儿子,这次去南边,我还给你带了不少礼物特产,你等着,我给你拿。”
    说到这里,唐正礼立刻回他的卧室,不一会儿就拿出一个大网兜,唐海潮一看,原来里面装着的是三个大椰子。
    “椰子?”唐海潮奇怪道。
    “没错,正是椰子,新鲜的椰子。”唐正礼笑了笑,把椰子放在茶几旁边,“儿子啊,这可是海南的特产,冰箱里还有木瓜,芒果,我都带了点回来,给你们尝尝鲜,呵呵,这可是好东西,这里根本买不到的。”
    听到唐正礼这么说,唐海潮倒是点了点头。没错,1993年,火车还没提速,水果市场也不旺盛,因此像烟海市这种北方城市,市面上根本就买不到椰子这种南方水果,除非是有人去南方出差捎带回来。
    “不过海南?”想到这里的唐海潮看了看茶几上的椰子,又看了看已经坐在面板前面,帮着擀皮子的唐正礼,“出差海南……啊,难道是那件事!”
    想起来了,唐海潮终于想起来老爸这时期出差海南的事儿了。
    记忆中,老爸这个时期的确是去海南出过一次长差,不过他不是自己去的,而是跟当时的副局长罗援朝一起去的,而他们去海南的目的,则是去考察海南的房地产市场,为文化局接下来的投资做准备。
    从1992年下半年开始,海南的房地产突然开始升温,房价地价一天三变,再加上银行的介入,开始为房地产行业发放大量贷款,于是国内外大量的投机商都好像闻到臭鸡蛋的苍蝇,携带者大量的热钱,一窝蜂的闯进海南房地产市场。
    海南房地产最热的时期,还是1993年上半年,也就是6月份之前。在1993年六七月份之前,海南的房地产已经疯狂,低价蹭蹭的上涨,你这一刻买一块地,下一刻转手卖出去,立刻就能赚个盆满钵满,因此去海南炒楼已经是公认的稳赚不赔的行当。就因为这个情况,此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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