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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佳偶天成:非君不可莫不从-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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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安小俞的姿势、动作、反应他都满意后,这才停下来,然后仰首对她说道,“姑娘骑得很好。那么接下来,郑某就放手,让姑娘独自一人骑着试试看,有没有问题?”
  安小俞朝着他点了点头,兴奋地道,“嗯,没问题。”
  看到她跃跃欲试的样子,郑离笑了,道,“姑娘若是想往哪儿走,就向着那个方向拉动缰绳,那么马儿自然就会向着你想要的那个方向出发了。姑娘现在不妨试着走走看看吧。”
  安小俞应了一声“好”,然后目视前方,握着缰绳的手紧了紧,“驾”的一声响起,几乎是同时,双脚也在马肚子上一夹,马儿便向前跑了起来。
  随着马儿的跑动,她的心跳也跟着越来越快,这种策马奔驰的感觉,原来很容易就会让人上瘾的。

☆、第四十二章 入手一只小吃货

  郑离真的是一个很好的老师,这是安小俞这一整天下来对郑离教她学骑马的评价。
  接着的第二天,他们也没有急着上路,而是继续练习骑马。
  这天郑离教她跳越的技巧,安小俞学得那是相当地认真,而且她自己也没想到,才两天的功夫,她竟然连跳越的技巧也都掌握了。
  她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同时,也已深深地爱上了骑马这项活动。她还在心里幻想着,假如她不小心又穿回以前的世界去了,或许她可以考虑一下骑师这个职业哦。女骑师,多么的帅气呀!呵呵呵……
  这天练习完毕后,她同样牵着小吃货去附近的小溪边饱餐了一顿,因为那里的青草看着最鲜嫩也最茂盛,而且小吃货也爱吃。
  小吃货是她帮那匹马儿改的名字,因为它的食量非常惊人,所以她就帮它改了这个名字。
  郑离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但笑不语。
  虽然他们中间腾出了两日的时间来练习骑马,但是安小俞现在顺利学会了,那么被落下的时间也能追回来了,所以实际上并没有耽误多少时间,反而以后会方便很多。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他们只有一匹马,但是却有两个人,也就是说,想要继续赶路,那他们俩就得同乘一骑,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安小俞身为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当然不会介意跟一个男生共骑一匹马,她只是怕郑离会介意。不过买马的建议是他提出来的,这马也是他教会自己的,若是最后因为这“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而影响进度的话,那她肯定会抓狂的。
  然而郑离这次倒是很配合,而且人家还很爽快地上了马,反倒是她,呆愣当场。
  天也快黑了,郑离见她还没有行动,于是伸出手去对她说道,“姑娘怎么还不上马?我们要赶在天黑之前进城投宿,不然今晚就要露宿荒野了。”
  看着郑离向自己伸出的手,安小俞想起了以前清音也曾这样拉自己上马,于是便把手递了过去。
  嗯,他的手很大,而且还有点冰凉。
  感觉到他的手有微微用力地拉她,但是她的双脚却仍然站在地上。
  她正觉得奇怪,谁知郑离却比她更疑惑,“姑娘怎么还不上马?”他又重复了一遍。
  安小俞一怔,对哦,郑离不会武功,所以不能像清音一样把她提上马背,她很不好意思地说道,“对不起,马上上去,马上上去。”
  于是郑离握着她的那只手又再次用力一拉,安小俞也配合地运气一跃,终于上了马背。
  她坐在前面,郑离坐在后面,手执缰绳,两臂把她圈在怀里,就像电视上经常演的情节一样,而且她真的能感受到郑离呼出的气息喷洒在她的后颈处,有种痒痒的感觉。
  她的身形微微一僵,没错,她的思想是比较开放,但也仅止于思想上,行为上还是蛮保守的,即使她以前曾经交过一个男朋友,但最多也只是牵牵小手,亲个小嘴而已,除此之外更进一步的亲密行为通通都被她拒绝了。
  跟男朋友的相处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跟一个才认识不到十天的男人呢。
  所以现在她跟郑离一前一后地坐在马上,彼此之间还靠得那么近,她还真有点不习惯。
  “姑娘坐好了,我们要出发了。”
  “嗯。”安小俞点头应声道。
  看看人家郑离一个古人此刻也比她淡定,她想这么多有的没的干吗呢,真是的。
  得到了她的回应,于是郑离便开始策马进城了。
  幸好这次城里的客栈没有再次出现人满为患的情况,他们很顺利地就订到两间房间,所以也用不着假装成夫妻了,也免去了不必要的尴尬。
  郑离把小吃货交给了客栈看管马匹的小厮后,便和安小俞一同走进客栈。
  在进门之时,安小俞的目光被贴在客栈门柱上的纸张给吸引住了。
  “那是寻人启事。”郑离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然后跟她解释道。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郑离知道安小俞不识字,所以这段时间里面,只要安小俞看着各种各样上面写着文字的东西发愣时,他都会很善解人意地在一旁轻声告诉她上面写着什么。
  这对于安小俞来说也是一个学习这个世界的文字的过程,因此她特别留意她所看到的一字一句,并努力把它们的发音、意思和字形对号入座。
  因为她深刻地认识到,她要是再继续这样“文盲”下去,日后一定会吃大亏的,例如日后要是她得到了一本武功秘笈,但因为看不懂上面的文字而学不成那不是亏大是什么?又例如因为不识字,所以也不能跟仙翁师父、小乐或者清音她们互通书信,明明这个时空的信息传播速度已经够龟速的了,要是连通个信都没办法做到,那就变得更闭塞了。
  无论怎么说,不识字那是大大的不妥。
  安小俞一边认真地记着那些字的笔划形状,一边在心里默念着“寻人启事”。
  嗯,很好,她今天又多学了几个字了。
  “谢了。”她转过头去跟郑离道了句谢。
  郑离笑道,“姑娘客气了。我们进去吧。”说完还向她做了个请的手势。
  安小俞也跟着笑了笑,然后转身跨步走了进去。
  郑离真的是一个既有绅士风度,又很容易相处的人,要不是诗诗姑娘跟他的关系有点复杂,她还真想交下这个朋友。只可惜诗诗姑娘跟他有缘无分,顺带着连她也要跟着有缘无分。
  安小俞在心里为他们的缘分默默地哀悼了一下。
  然后一夜无事。
  自从有了小吃货之后,他们后面的旅程就变得轻松多了,而且才两天的时间,他们便到达了此次旅程的目的地——祁州。
  然而祁州不愧是陪都,光是城门的建筑和规模就显得非常雄伟大气,令人不敢小觑。昕朝国力之鼎盛也可见一斑。
  在进城之前,安小俞和郑离先带小吃货去护城河附近的草地上饱餐一顿,等喂饱了小吃货之后,他们再进城。
  这次从朱州到祁州的这一段旅程的风光无限好,特别现在是初春时节,当真是风景如画,令人流连忘返。
  安小俞本就喜欢亲近大自然,要不是这次还有要事要赶着办,那么她定然会慢慢地、好好地到处游山玩水一番。
  而护城河这一带的景致也相当不错,小吃货在河边悠闲地吃着草,她和郑离就坐边上一边等,一边欣赏周围的美景,好不悠闲自在。

☆、第四十三章 正视心意

  静静地欣赏了一会,安小俞转而看向手中随手摘来把玩的一株小草,半响,突然开腔问道,“对了,郑公子,你应该也有很长时间没跟你的这位朋友见面了吧?”
  郑离也收回了落在远方的视线,点头道,“嗯,大概已有十年没见过面了吧。”
  “十年啊,那还真的蛮久的。”安小俞咋舌。
  郑离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随后她又问道,“不过十年未见,你还认得你那位朋友吗?又或者,已经过了十年那么久,你朋友就算搬家了也不是没有可能哦。”
  郑离又再次把目光投放到远处,道,“有些事,有些人,不管过了多少年,难以忘记的,不该忘记的,就都不会忘记。至于搬家……”他顿了一顿,然后转头望向她,笑道,“这点姑娘大可放心,在我去关罗城之前,我的那位朋友曾派人设法通知我,说如果我有困难,可以随时跟他联系。他既然这样说了,那么就表示他还是跟以前一样,住在这里,并无搬走。”
  “哦。”安小俞边听边点头。这样的话,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她待会把人安全地送到之后,便可以功成身退了。
  相聚分离本来就是世间常有的事,只是她这次跟他分手后,日后恐怕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吧。
  安小俞一想都这点,心里不禁有点奇妙的感觉。
  不过这种感觉,也一定是诗诗姑娘不舍得跟意中人分开所致的吧。因为她可不是一个花心的人,她的原则是,花痴可以,但花心绝对不可以。而且她也不相信一见钟情之类的事情,所以她也只能将这种感觉归咎到诗诗姑娘身上了,毕竟这具身体的真正主人是诗诗姑娘而不是她。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安小俞心中顿感豁然开朗,她告诉自己,这身体现在是她说了算,该断的断,该舍的舍,要做一个潇洒开心,无拘无束的具有现代精神的古代人。
  这时郑离告诉她说,他的那位朋友就住在城北,从这里赶过去的话,大概午后便能到达。于是等小吃货吃饱了后,他们便牵着小吃货一起进城,然后径直往城北那边走去。
  城里的风光相对于城外的,又是另外的一番味道。
  城里的街道非常的宽阔整洁,街道的两旁更是店铺林立,热闹而不喧哗,总之一切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
  不过这些安小俞暂时都无暇欣赏,因为她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将郑离送到城北他的朋友那里去。
  大概半个多小时后,他们便在一处大门紧闭的,且豪华又气派的大宅前停了下来。
  安小俞抬头望着面前的这座大宅子,不由得在心里暗叹道,真不愧是王公子弟的朋友,所住的房子要比寻常老百姓的要大好多好多倍,果真奢华。
  她觉得苏冥设在朱州的那座私人宅子也已经够大了,但眼前的这座超气派的宅子,恐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但安小俞转念一想,郑离他本来就是皇亲国戚,那么能跟他做朋友的来头肯定也不小,所以能住在这么漂亮的大宅子里也是理所当然的。而且他的这个朋友这么有钱,应该有能力帮到他吧,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钱,且他的朋友又肯帮助他,那她还用得着担心他回不去关罗城父子团聚么?
  郑离走上前去握住了门环,然后有节奏地在门板上面敲了敲,每次三下,一共敲了五遍。
  不到一刻钟,随着“嘎吱——”的一声,那两扇紧闭的朱漆大门便应声而开。
  从慢慢开启的门缝中,他们看到了一个家丁模样的人,正是此人开的门。
  “公子和姑娘是……”那家丁模样的人在看到来人竟然有两个时,面上神色不禁微微一顿,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只见郑离从怀中取出一个玉佩,并递给了开门人,道,“请将这玉佩交给你家公子,他看了之后自然晓得。”
  那人接过玉佩一看,连忙说道,“请公子稍等,小人这就进去禀报。”
  郑离点了点头,那人便又把门关上,应该是报信去了。
  又等了片刻,那扇门便再度打开。这次出来迎接他们的除了先前的那个家丁外,他身后还跟了两个俏丽的丫鬟。
  那家丁毕恭毕敬地对郑离说道,“公子和这位姑娘,我家公子有请。”
  “那个,我就不进去了。”那人还没来得及转身为他们带路,安小俞便马上拒绝了对方的邀请。
  郑离望着她,问道,“姑娘不先随我们进去休息一下吗?”
  安小俞摇了摇头,道,“不了,我还得继续赶路呢。”她若跟着进去的话,待会分手的话应该更难说出口吧。
  郑离也知道她还有要事要办,因此也没再出言挽留,只说道,“这一路真是多谢姑娘的照顾了,他日若有机会再见,郑某定会还姑娘的这份恩情。”
  安小俞对着他笑了笑,道,“好,他日若还有机会相见的话。那么郑公子,祝你早日能父子团聚,保重。”
  “姑娘也是,请多多保重,后会有期。”郑离跟她挥了挥手。
  安小俞没再多说什么,只是转过身去,翻身上马,然后“驾”的一声,就这样骑着小吃货,头也不回地潇洒地离开了。
  这样就好。她在心里面微笑地想道。
  因为有了小吃货,所以她返回朱州的速度比她用轻功赶路要快一点。
  在回程的路上,每当她经过他们曾经一起住过的旅店客栈,或者曾在郊外呆过的地方时,她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当时他们在一起时的情境。
  她有想过绕开那些地方的,但是她并不熟悉这些地方,去的时候也是郑离带的路,所以她也只能按着去时的路线返回。
  这么一来,她就算不想回忆都难了。
  虽然她知道这是诗诗姑娘的身体在作祟,但是她就是不想这样,因为这样会让她觉得自己很花心。
  为什么她会说自己花心呢?因为在跟郑离相处的这些天中,她可以说是无时无刻不置身于互相矛盾的煎熬之中。她其实不敢看郑离的眼睛,不然她会有奇怪的反应,而那所谓的奇怪的反应,就是心跳加速再加速,外加附赠强烈的罪恶感。
  心跳加速的原因无外乎就是被郑离吸引,而让她产生罪恶感的源泉,好吧,她老实地招了,那是来自于自己对苏冥的感情。
  不过也正是因为郑离给她的这种奇怪的反应,才让她正视了自己对苏冥的感情。
  她之前就已经隐隐有这种感觉的了,只是一直都不敢去承认。她前世谈的那次恋爱已经够失败了吧,不想这次竟然还喜欢上了一个她完全抓摸不透的男人,她真的是没救了。
  所以现在这种身心分离的感觉,让她很矛盾,她真的不能接受自己喜欢苏冥的同时,竟然还能对其他男人脸红心跳的事实,她受不了这样的自己。
  希望这次跟郑离分别后,就能冲淡这种感觉,她现在只想要快点跟清音联系上,因为她很想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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