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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生命的法则-第11部分

小说: 生命的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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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弃筷一叹。只看其表情的变化便可知林芳所言非虚,但我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在哪里遇见过她,居然那么早就被“盯上”。若有人告诉我她是在偶然间与我相遇,并被我一米六零的身高、深厚的眼镜以及镜片后的粗眉小眼所吸引,怕会演绎出现代版的“绝倒”。
    可是究竟她是如何认识我的呢?口音与我相近,又是以前便识我……或者是高中的同学?
    此念一出,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又觉得太不可能,因为同届同校的高中同学我基本上全认识,如果见过,就算是在一百多人的大范围内,也不可能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难道她是从别人口中听到我的大名?然而为何我每每见她总有曾相识的感觉?这与记忆中无比肯定的“我绝未见过她”同时存在于脑内,生出的矛盾令大脑都想得发疼。
    餐后往找吴敬,敲门与门开的过程完成时我不由一愣,心直往下沉。那流氓竟赫然在休息室内高翘着二郎腿斜坐一旁。
    吴敬亦是一愕,似未料到我会在这时找他,正要有所言语,我抢先微微一笑打招呼:“刘教官好。”转头对吴敬道:“教官您有客人,我一会儿再来。”正要退走,面前之人叫道:“不忙走,正好老刘在这儿,刚才我们还提到你,有点儿事大家一起说一下。”
    我脸上毫无异色,应道:“是。”从他身侧入屋立在当中。
    吴敬关好门道:“坐吧,不用太客气,现在要说的事和身份无关,随意一点比较好。”说着坐到一把椅子上。
    我应道:“是。”坐到与两人成鼎足之势的另一把椅子上,腰挺得笔直,双手平放大腿侧上。
    刘志风忽然发声:“你是叫植渝轩是吧?我听几个朋友说你打架很厉害。”说着看了吴敬一眼。后者并无异状,慢慢道:“我把上次跟你比试了一下的事跟老刘说了,他对你很好奇。”转头又对那流氓说:“我没有骗你吧?你看他是不是像个刚受了我重罚的人?我敢说你的体力肯定比不过他,如果让你跑那十圈,现在肯定累得跟牛一个样儿。”好像与刘志风十分熟络。
    我心中生出奇异的感觉。完全感觉不到刘志风有敌意的存在,依照他一根筋式的性格,绝对不可能有这么深的城府可以把敌意压到心底。或者他真的已经消去心中的气了。吴敬也有点儿奇怪,以他的性格应该不是会当面刺激别人的人,但现在他正在那么做,似在故意要激起那流氓的傲气……或其它一些什么东西。
    所谓的“几个朋友”应该是指那天的流氓,还要加上眼前到目前为止一直都很帮我忙的吴敬。既然如此我根本就没有可以隐瞒的可能性,唯有老实回答:“是,我以前打过很多次架,应该可以算比较有这方面的经验。”给了个半肯定的答案,不至于显得太张狂。
    刘志风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又看了吴敬一眼,才说:“我说话向来不喜欢拐弯抹角,老实对你说,我本来是受几个好朋友的托来找你麻烦的,因为你揍了他们,所以我想和你试试。”吴敬插口:“刘教官是想跟你练练拳脚,他曾经学过好几年的散打,很不错。”
    只看那流氓的说话态度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角色,他再蠢也不可能不明白自己这么说等若把自己与上次流氓事件挂上钩,却仍敢这么嚣张,可知吴敬对他“有点儿骄傲”的判断正确无误。我在心里再次肯定了自己对他的观感,不敢怠慢,正要婉言谢绝,忽瞧见吴敬背着刘志风一边的左眼向我一眨,心中一动,道:“刘教官既然这么抬举,那我就不推迟了,请教官定下时间地点,到时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刘志风立刻坐直身体,摆出谈话结束的姿势:“好,明天下午是军训阅兵式的第一次彩排,完了后你找你们吴教官,我会在学校后面的阳光体育城等你。”
    我知趣地站起身:“好,明天一定到。”退至门口,向吴敬微一颔首,开门离去。
    直至走出百米开外我仍有点儿莫名其妙,但这一架绝不会是无缘无故,吴敬不是如此无聊的人,他暗示让接下来肯定有他的用意。现在要赌的是他是不是仍在帮我——而以我现在的实力要在近期内收拾刘志风这样的人,这一赌是必要的。
    我并不怀疑吴敬;退一步说,即便他有什么问题,明天亦是个检验的好机会,而且再退一步说即使他有问题而我注定吃亏,明天亦不会有多大损失。
    走了半晌,忽忍不住轻叹口气。本是异地求学,现在却好像是惹麻烦来了。究其根底,仍是自己不够收敛。没有办法,以前多年养成的劣根性用两年的时间来剔除,委实短了点儿。
    仰首望了望天边一朵浮云。
    “我一定会真正改变过来的。”我轻轻在心里说,不但对自己,更对另一个身影。
    ***
    刚回寝室,早躺在床上本应酣眠如猪的王壮张口就道:“老植,刚才有个女的打电话找你,喊你跟她回电话,好像……喂,是不是你老婆?呵,平时看你都不像我一样老实,原来早就有女朋友了。”
    我随意看了看电话上的来电显示,打头四个数字已透露出对方是何方神圣,乃是本校电话专用数字头——而到现在为止和我较熟识的女性只一人,亦即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那位林学姐。默思片刻,我恍然:“我说咋个儿你都没睡着,原来是被电话惊醒了,是吧?”
    床上人愕然:“我说的话你到底听倒没有噢?我问你是不是你女朋友哦?你不跟她回电话啊?”
    我伸个懒腰,看表,连一点都没到,自言自语:“好,先睡一觉再说。”褪下衣裤爬上床调好闹钟,任凭横对面那不知趣的人喋喋不休。
    醒来时浑身是汗,难受无比。我一看表,嘴张而不能合。
    竟然已经三点四十。
    我转头看看闹钟,才发觉时分针仍指着一点半左右,动也不动;翻弄一周,却是电池没电了,难怪未能忠心耿耿如昔。
    心内略一懊悔,只怪自己不够慎重,致铸此大错。
    隔床呼噜声连连。
    我向那边看了一眼,摇摇头,扶着床边跃下床,步向夏日备受青眯的浴室。
    在错误发生之后烦恼自己是最不明智的做法,莫如尽自己之力让事情变好——这句话套到现在这个时间来说,就是既然迟到了,不如好好休息一下午,以接受晚上的重罚。
    出门时太阳刚好被一团白云挡着,我立在公寓门口的小笼青竹后向操场上望一眼,贴着楼壁绕到学校后门。第一眼就看见对面的体育城,想起明天的“练练拳脚”,哑然一笑,转向而去。
    那流氓再厉害也不可能比吴敬更强,如果纯按实力算胜败早已定局;到底该不该胜才一道比较考究的问题。
    离校不远的小镇仍如往昔,大道两侧多了两排地摊,杂七杂八除了枪械炸弹毒品外什么都有。我信手逛过去,不知觉间已在城内。农贸市场那卖馒头的仍在,我记起上次尝过,味道的确远胜过学校的水平。还没把再次光顾的想法付诸实践,那卖馒头的年轻姑娘热情招呼而至:“哎,买哪个?要不要这荞麦馒头?还是买几个包子嘛?”
    我现出一丝微笑,走近只买了几个馒头。正付钱时忽有所觉,从面前姑娘颈侧掠过去的目光已捉住对面街角一人的身影,不禁一愕。
    又是被我以卸了他关节恐吓的那小偷。只看他立在角落里东张西望的造型便知他除等人外别无其它,只不知是否在等我。
    但都已经隔了十来天了,他不会还是记恨在心罢?
    一物迎面送至眼前,恰挡着我的视线。我愕然抬头看去,甜中微带沙声的女声传来:“你的馒头。”对面年轻姑娘的脸上已带上一丝不愉之色,却同时还带着一点儿红晕。
    我莫名其妙地付了钱接过,接馒头时感觉到对方动作微僵,似处于某种忿怒之中。
    逆着那小偷的方向走出三四十米,刚拐过街角,我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她定是怀疑我刚才是在看她。而无论由我目光的方向还是当时沉默的态度来判断,任何一颗年轻人的心都不会不定下“此人正无礼至极地看我”的重罪。
    而且我还就这么走了,以后更难以解释清楚。
    正苦笑间被人拦住去路。
    面前一前一后的两个人,样子很年轻,甚至还带着点儿稚气,衣着打扮都令人无法不将他们与“混混”二字相联系。比较奇怪的是对方好像刻意要和我保持一段距离,站在多米开外。
    我清楚感觉到对方身上透出的紧张,眨眨眼,侧移一步做出要从他们身旁走过去的姿态,两人一齐后退半步。前面一人脸白无须,一脸的消极表情,张口方音:“兄弟——”忽然紧张过度说不下去,后面那人忙接下来:“我们大哥请你去一下……”我脸色一沉,他立刻腔调一转:“对……对不起,我们老大说有点事想跟你说,麻……麻烦你去一下。”
    我盯着前面那人站了半晌,才问:“我好像见过你,是不是?”
    两个人互视一眼,后面那个才勉强回应:“那个……那天晚上……”
    我“哦”地一声,想了起来:“你那晚跟另外一个人追我兄弟去了,那人被抓住,你……”不禁暗骂自己眼力不济,这人明明就是那天追伟人的两人中逃掉的那人,另一人则还在派出所拘留所里。不过亦不能全怪我,毕竟大家只有匆匆浮过的一眼之缘,很难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前面那人忙接道:“对对对,兄弟我就是……”
    我慢斯条理地道:“那天你们一共十一个人,本来还想弄断十一根肋骨,结果你们几个溜得快,只弄断了五根,我很觉不爽。是不是你觉得自己应该讲讲义气,陪大家一齐断几根肋骨?我还愁找不倒你,你居然还送上门来,哼!”
    前面那人不自禁地退了半步,撞到后面那人身上才惊醒过来,表情哭笑俱像,十分古怪:“不……不是……”
    我捉弄道:“那就是说你觉得自己不应该有义气,不想陪倒大家一起同甘共苦喽?”
    他张大了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像遇到天大的难题般表情愈加古怪,因这个问题无论答是或不是都不妥当。后面那脸生者比较机灵,插口转移话题:“那天一点小误会,今天我们老大就是想请你过去,大家说清楚就好了。”
    我静静看着他们,脑中念头电闪。
    之前刘志风约我练练拳脚,我尚以为他是受这批人所托来报我断他们五人肋骨之仇,但现在则显然不对,因为若他们的确如我所想找了刘志风,此刻就不该再来找我。
    此间必然另有原因。
    或者这批小流氓是想先给我一点儿餐前小点,免得明天刘志风败在我手?再或两边根本都不知道对方均在找我的麻烦?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小,除非他们甘愿牺牲自己,再享我“毒手”的欺残;后者的可能性也不算大,但亦不能排除刘志风只是以他们为藉口好找我麻烦。
    最好的情况则是他们找了刘志风,现在却又突然改变主意——这至少证明这批流氓对刘志风不过是面前背后两套,对我大为有利。
    我摇摇头,对面两人一脸以为我拒绝的表情刚露出,我已经冷冷开口:“走吧。”
    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有值得我一去的价值——要彻底收拾那流氓,首要之务便是弄清他周围一切情况,既然机会摆在面前,我又何苦拒绝呢?
第十四章 自动献身
    沿入城大道走出不过里许,那两人带我转入横里一条小路,一路愈走愈偏僻。
    我提着馒头悠悠闲闲地跟在后面,看似随意地四下欣赏景色,其实是努力记忆路途,免得万一有问题要逃都不认路。
    过了五六分钟,前面出现一座横面积较大的建筑,走近一看,我怔了一怔:“劳改场?”
    那脸生者在前面解释:“六七年前这个地方是个劳改场,后来改迁走,现在这儿已经荒了,什么人都没有。我们老大不想有人打扰,就叫我们请你来这儿见一面。”说着两人将铁锈斑斑的大门一侧“吱吱噶噶”地推开小半边,立在门口示意请我进去。我微微一笑,说道:“里面不会有一大批人提着铁棒等我?”
    那脸生者干笑着说:“兄弟你想多了哈,我们绝对没有那种意思,就是请你见一面……”不待他说完,我已从门缝挤入,扔下笑语:“开个玩笑,何必那么认真呢?”
    入门是个广阔的空地,乱七八糟地摆着烂铁桶破桌椅之类的东西,好几处还有铁丝网把整个空地分割成数个独立的空间。两人关上门进来,脸生者对我点点头,说:“大哥就在里头,你在这儿等一下,兄弟进去叫他。”我点头以应,顺口问道:“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那人踌蹰片刻才道:“人家都的油头。”急步走入其中一间大屋。
    我游目四顾,转眼见上次逃离我毒手的小子立在五六米开外,生似怕我吃了他般,笑道:“你呢?”
    那小子呆了至少十秒,才如梦初醒般慌乱地道:“我……我……我叫三娃儿,噢不,我叫刘三,人家都……都的三娃儿……”
    这人天生的胆子看来有点儿不足份量。我心里闪过这念头,懒得再理他,随意前后左右走了走。正俯身凑近看旁边其中一堆木箱时,杂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地逼至,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三娃儿,就是他?”随即有人应声答是。
    我侧头回看一眼,旋即继续看我的箱子,淡淡道:“油头,你来帮我看一下这上面印的是什么字?好像有点儿稀奇古怪的,看都看不清。”
    那沙哑的声音接道:“不用看了,上面写的是‘向上轻放,严禁烟火’。那个原来是装地质队测量的机器,现在空了,就被人家当垃圾扔来这儿。”边说着边走近来。
    我缓缓立直身躯:“你不害怕我偷袭你吗?敢靠我这么近。在两米的距离内,我可以来半秒钟内叫你从此以后不能再凭自己的力气走路。”说着转过身来,眼睛扫过十多米外高高矮矮的五六个年轻人,只看脸形便知其中至少有四个年龄并未超过十六岁,其中却再没有那天找我们麻烦的小流氓在内。
    距我两米左右处一人立定,沙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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