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女主-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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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衫子?”术葬先是沉吟了一下,然后便开口道“他是不是大约这么高,眼神有些轻佻?动作极其的不规矩,喜欢说不到两句话,就跳到桌子上?”
第一百六十五章:两脚羊
听见术葬这样形容,朝凤挑了挑眉。他们之间果然是认识的吗?而且看样子还是极其亲密的关系。
“他说,他叫若水。”见术葬越说越激动,朝凤便开口直接说出了男子的名字,看着术葬突然间瞪大的眼睛,朝凤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术葬并不是什么善于交际的人,字也从没有听他说过,身边又什么人。唔,他好像曾经提起过什么,朝凤先是顿了顿,然后开口问道“我记得你常和我提起你的师傅,莫非,他就是。。。。。。”
听见朝凤怎么说,术葬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有些无奈的点了点头,开口道:“不错,来拜访你的,便是我那不成器的师傅了,若是有什么冒犯的地方,还请见谅。”
“果然认识吗,还真的是辛苦你了。”回想起若水放浪不羁的样子,在看看术葬那一脸沉痛的表情。不难猜测两个人在一起,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样事情。在想一想术葬告诉自己的,那些师傅所教导的话语,朝凤突然觉得自己的童年还是不错的“你的性子和他的极其不相同,为何会成为他的徒弟?莫非真的是像小说话本上写的一样,骨骼精奇,或者是天生的算卦奇才?”
听见朝凤这样调侃,术葬慢慢的摇了摇头:“因为我欠师傅一头牛,所以才把自己抵押给师傅,跟着师傅学习占星算卦,然后继承师傅的衣钵,作为新的大司命待在匈奴。不过比起大司命,我更加想陪在你的身边,所以我又去把师傅请回来了。”
“一头牛吗?”朝凤愣了愣,自己不过是随口问了问,谁知道居然还得到了这样的结果。仔细想来。上一次在青楼,术葬好像的确是表现出了,对钱财的一种执着。这恐怕和他的过去有关系。
关于牛这件事,真的是术葬不可触及的伤痛。那时的自己年纪还小。或许还没有桌子高。那一年是自然灾害频发的时节,数百年不见的大旱,使得匈奴本就不富饶的水土,更加的干涸。自己所在的村落,也受到了波及。即便是现在,也可以在史料中勘测到,那年的历史。
即便是《史记》中。也详细的记载道:大旱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俘人而食。日杀数千。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由于天灾。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人是要吃饭的,权贵还可以靠着朝廷的补给,家中的存款衣食无忧。可是城中的老百姓,却嚼着树皮。吃着草根和观音土。等到连根和观音土都没有了,实在活不下去的时候,就只能吃人了。
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异类动物之间活捕生吃,同类动物之间,也有互相残杀这是动物界生存竞争的需要,并不奇怪。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甚至还有人,带着人肉集市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
“那时的匈奴远不如现在强盛。匈奴军兵败后回到匈奴,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说话时,术葬的声音很是平淡,可是他微微颤抖的肩膀,还是透露出这些事情对他的影响是如何巨大的。
不止是普通的老百姓,就连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那时城内粮尽,百姓不忍心杀自己的孩子,俩家交换,你杀我们家的,我杀你们家的,作为自己的食物。”自己便是其中的一源,术葬现在还能想起,那时被绑缚在木桩上的感觉。疼痛倒是不痛,最叫人难受的,是别人看着自己的目光。
当时在场的人很多,自己已经想不起哪一个是自己的父母了。他们的眼神都是一样的,看自己就像是在看一道快要烧熟的菜肴。就连自己也不抱有任何的希望了吧,可是就在自己以为一定会死的时候,师傅却出现了。
“喂,小孩子的肉能有多少,我这里有一头牛,就和你换吧。”天神一般,师傅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师傅的脸上虽还是笑的很轻佻,可是自己知道,自己又重新活过来了。
虽然师傅总是会用“哎呦呦,当初我用一头牛换了你,所以你要乖乖听话。”“一头牛呢,好贵的。快一点吃饭,要变的牛一样壮实,要不然我就把你丢掉。”这样的话,来威胁自己,可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
“师傅是一个很率性的人,当我告诉他,我找到了自己的卓文君之后。师傅即便是再不喜欢大司命的位子,却还是回到了匈奴,代替我继续做为大司命。”术葬的声音有些轻,若是说,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又什么愧疚的人,那便是自己的师傅了“他一直待我极好,可以说,就像是我的父亲一般。”
或许天下之间,那个会一边骂着自己不懂事,一边为自己打点好一切的,恐怕就只有师傅了。自己一直不能明白,为什么在这么淡漠的世间,却还有一个和自己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的人,与自己这样深厚情谊。可是当自己遇见朝凤之后,自己才明白,原来为一个人付出,也可以这样的快活。
“父亲吗?我虽然没有从父亲那里体会过这种感觉,可是那种温暖的感觉,我却是明白的。”看着术葬的脸,朝凤轻轻地笑了笑“我不想欺骗你什么,也不想去许什么空洞的诺言。我连自己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更不能给你去指明些什么。巧言令色鲜矣仁,只怕说的就是像我这样的人吧。你曾经看见的吃人行为,算是可怕的吧。可是我,莫离,甚至我身边的许许多多的人。他们都是在用另一种更加残忍的方法,在‘吃人’,甚至是做出比吃人更加不堪的行为。。。。。。”
朝凤的话还没有说完,却突然被狼奴捂住了嘴:“主人不是这样的,主人的手很暖,动作也很轻,那是比阳光更加美好的感觉。而且主人的身上,有一种能够让人留下来的力量,即便是失去生命,也在所不惜。我愿意用生命,来守护您。”
“这也是我的答案,我说过的,哪怕我永远都不能进入你的心里。可是我还是只想跟在你的身边,哪怕只是远远地看着。而且我吃的少,也可以做很多的事情,很省钱。”说道省钱的时候,术葬的眼睛立刻变得亮晶晶的,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就连他怀中的青蛇小乖,都努力把自己卷做小小的一团,以显示自己很‘省钱’。
见到术葬这样,朝凤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人就是这样的,在彼此都还陌生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利用。可一旦你真正的了解了他的喜怒哀乐后,那原本像字画一样平板的东西,却又瞬间鲜活了起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所以自己才不愿意和任何人靠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靠近自己。可是即便是这么小心了,自己的身边,还是会遇见找死的家伙。朝凤叹息了一声:“先提醒你一声,我是没有心的。所以就算是你死在我的面前,我也未必会多看你一眼。若是这样,你还要留下,就留下吧。”
术葬张张嘴,刚刚想要说些什么,却被朝凤先打断道:“你先不要急着回答,你先回去好好想一想吧。小四,送客。”
“走吧,主人累了。”狼奴走到术葬面前,做出送客的手势“既然是司命,那便不应该被儿女私情所困。”
听见狼奴这样说,术葬只是淡淡的看着狼奴开口道:“那咒语下的极其牢固,若非是心中有极其强烈的思念。只怕是连动弹都困难的。”
第一百六十六章:细雨轻浮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雨的世界。
虽是和匈奴相隔的并不远,可是北彝的气候却是要好了很多,就连在匈奴需要大肆祈求的雨水,在这里,也是说下,就下了的。不知什么时候又飘起毛毛细雨,朝凤喜欢在这样的细雨中漫步,让肌肤感受柔雨的清新和细腻。细雨的丝丝清新,和丝丝缠绵让人感觉到自然,纯真和透明。就像连自己都变成了雨水,随风飘动。
“我最是喜欢的,便是在这样细雨的日子里,独倚窗前静赏风卷雨绵。”出云屏退了身边的婢女,似是怕惊落屋檐上的雨水一般,慢慢的走到朝凤的身边“烟雨蒙蒙的时候,即便是这些早就看的发腻的宫瓦,却也潇潇洒洒如一幅雅致飘逸的画卷。朦胧依旧,思绪飘飞。听闻大夏也是多雨的,却不知道那是怎么样的景致。凤儿能和我说说看吗?”
见到出云,朝凤虽然是惊讶了一下,可是很快脸上又重新变会了温柔:“和匈奴,北彝都不同。大夏或许就是水做的吧,‘青鸟不识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大夏的诗词也好,人也好,都是温吞吞的。挽了江南的风,掬了秦淮的水,画了姑苏的城,于红尘的罅隙里妥善收藏,舞动心底的错落。”
犹记得当初,曾约同渡凌塘路,一如花香伴绿竹,自此不相负,今夕何夕,琴瑟共赋,明夕何夕,影只独舞。在看今朝,我走以后,独自在心头淤积熏染的等待。我走以后,悄悄的看花谢去残红,我走以后,闲对一杯兰蔻红豆酒,我走以后。独赏这难以救赎的悲伤。我走以后,悼念一地踏碎的孤影,我走以后。淡陌彼岸花约。
“梨花雨,红绡透,消金兽,秦楼琼萧让人无言以对,软语无侬诉不清是非,绣幕垂,宿昔梦容光,无计相回避,落红难缀。牵丝又复谁?”看着被细雨渲染的有些模糊的景色,朝凤轻轻地叹息一声,伸出手似想要触摸天空的雨丝,可最终雨滴却只是从指间滑落,只留下了一丝湿润的感觉。就像那些已经逝去的岁月,不论自己再怎么追求。能碰触到的,不过是一个虚影罢了。
见朝凤的脸色不对,出云心中暗道她是想家了,便开口轻轻地笑道:“这风景即便是我听着,都觉得有意思。若是亲眼见识,只怕更加不同凡响吧。好了,你也莫想太多。你要记得,尽管不再联系,那年那月,苏城洛夏,垂柳紫陌,尽管那些被岁月覆盖的花约,都被白驹褪成了空白,但却足够禁锢时光,醇儒岁月。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情此景难为情。”
“在说什么呢,说的这般热闹。”就在朝凤刚刚想要回答的时候,彝丹的声音突然传来。之间他拎着壶酒,淡淡的酒香透过坛子溢出“你不是说想尝一尝桃花新酿吗,我怕等一会忘了,便亲自到你宫中。没想到,你倒是出门去了。”
见到彝丹来了,朝凤刚想行礼,却被出云亲昵的拉住。见到彝丹,出云还是衡贵新的,不过这高兴中又带有一丝的俏皮:“没什么,不过是女儿家的私房话。你不愿听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虽是耐着性子,听我说,可是总是一副贪睡的坏模样,看的我都心烦。现在凤儿来了,我总算是有一个说之心话的人了,便不勉强你了。”
“这么说,王后娘娘还是我的大恩人了。”听见不用在被唠叨,彝丹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倒是叫人看着都觉得好笑。
不过显然不是人人都觉得好笑的,比如出云就狠狠地在彝丹的背上掐了一下,看彝丹那龇牙咧嘴的样子,只怕这力度实在不轻。虽是在帝王家,可是出云与彝丹,却是和那平常的夫妻没有什么区别,倒是叫朝凤由衷的赞叹道:“陛下与姐姐当真是鱼水情深,叫人好生的羡慕。北彝虽是比匈奴水土丰茂些,可是到底也是西北。莫说是桃花酒,只怕是连桃花都见不到。不过这桃花新酿闻着极好,怕是极其难得的,也难为陛下了。”
“呵呵,的确是来之不易。”若是一般人听见这样的恭维之话,只怕就是不表现在脸面上,却也是在心里高兴的。可是彝丹听见自己的夸奖,非带没有高兴,倒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尴尬之意,这倒是叫朝凤产生了好奇心。
自己到北彝来,最重要的,还是作为说客。大凡进说的要领,在于懂得粉饰进说对象自夸之事,而掩盖他所自耻之事。君主有私人的急事,进说者一定要指明这合乎公义而鼓励他去做。君主有卑下的念头,但是不能克制,进说者就应把它粉饰成美好的,而抱怨他不去干。君主有过高的企求,而实际不能达到,进说者就为他举出此事的缺点,并揭示它的坏处,而称赞他不去做。君主想自夸智能,进说者就替他举出别的事情中的同类情况,多给他提供根据,使他从我处借用说法,而我却假装不知道,这样来帮助他自夸才智。
进说者想向君主进献与人相安的话,就必须用好的名义阐明它,并暗示它合乎君主私利。进说者想要陈述有危害的事,就明言此事会遭到的毁谤,并暗示它对君主也有害处。进说者称赞另一个与君主行为相同的人,规划另一件与君主考虑相同的事。有和君主污行相同的,就必须对它大加粉饰,说它没有害处。
“哦,虽是处于不同的地方,可是朝凤还是听闻过陛下的许多传闻。其中有很多是叫人极其佩服的,那是朝凤还真的怀疑过,莫非您真的是上天的使者。”朝凤轻轻地笑了笑,先是给彝丹戴上了高高的帽子,然后有突然转折道“不过即便是您,也会有难处吗?还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