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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穿越之我是如萍by公孙槿_-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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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来了,杨老板正和我说起你呢!”似乎这个时代有了岁数的人,行走手里都会拿着一个烟斗,秦五爷手中有一个,陆振华的手里也有一个。秦五爷坐在二楼的雅间之中,“会心斋”的杨老板在一旁作陪,见我进来,立即起身相迎,微胖的脸上挂着亲热的笑容,让人一见顿生亲切。
  “杨老板,五爷。”我谨慎的打着招呼,在秦五爷、杨老板的示意下,坐在他们对面。
  与秦五爷相交已经近三年了,这三年中,我没有主动过问过他的身份,他自然也不会主动来过问我的身份。但以秦五爷在大上海的权势,他早就知道我身后陆家的背景也说未尝不可,而且以他的身份,也断然不会把陆振华放在眼里。
  会心斋分为两层,一楼是展品区,二楼有单间画室,茶厅,棋牌室,雅间,我也是跟着秦五爷一起才进过几次画室与雅间。很难想象像秦五爷这样的混黑道的人会对书画感兴趣。
  秦五爷今年方四十出头,一身绸装,戴着一幅平光眼睛,静静的靠在柳楠红木椅上看着我,目光幽邃深渊。
  “谢谢五爷前日的礼物,我非常喜欢。”那副《海伦》被我挂在陆家的画室之中,尽管有无数的临摹作品,我还是喜欢原画带给我的那种感觉。
  我淡漠的笑着,在五爷面前俨然是一个极有涵养的淑女,谨慎小心含蓄理智。知道他的身份后,这种感觉尤甚。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秦五爷收回那种深邃的注视,放下烟斗,细细的打量着我,就像是第一次见面一样。
  “我就说陆小姐一定会喜欢的,陆小姐当初为了这副画,可是连续在我这会心斋中呆了好几个月。也就是秦五爷舍得割爱,那幅画当初有人出大价钱买,五爷连眼都没有抬。”杨老板笑着将一杯清茶放到我面前的桌上,让人端来几盘小点心后,找了个理由告罪离开。
  窗外屋檐下挂着的鸟笼中,一只红嘴黑羽的画眉在笼中上蹦下跳,发出的叫声清脆悦耳。正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斜洒进来,除了外面的街道上不时传来汽车的喇叭声外,屋内气氛一片祥和宁静。
  秦五爷不说话,我自然也是静默不语,专注的看着面前精致的点心花样,心里猜测什么颜色的点心是用什么材料做出来的,任时间静静的流逝。
  “我昨天在夜上海见到一个人。”静寂了半响,秦五爷看着我突然开口。
  夜上海是秦五爷手下的一间夜总会,当初何书桓他们就是在夜上海的门口拍下了秦五爷与当台台柱红牡丹的亲热照片,也是依萍后来去唱歌的地方。不过,我想,有了那五百块钱,依萍应该不会再出现在夜上海唱歌了吧。
  所以我配合的抬起头望向他,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第十三章

  “我昨天在夜上海见到一个人。”秦五爷说完这句话,有意停顿了一下,看我一脸感兴趣的样子,微微一笑,继续说下去,“那个女孩还挺有意思的,高中毕业,才十九岁就出来找工作,看到我台上的红牡丹,直接说她唱的要比红牡丹好,胆子倒不小。明明需要钱却看不起做歌女的,一听我那里是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地方,扭身就往外走。不过她嗓子不错,歌唱的也确实还行,我把工资开到一天十块钱,她考虑了一会就答应了。”
  一天十块钱,这个价钱还真不能说是低,尔豪在报社上班,一个月的工资也只有一百五十块钱。从秦五爷的描述中,我可以猜到他说的人是谁,只是我想不通,我已经给了依萍五百块钱,她怎么还会去夜上海唱歌。
  “五爷真大方,心肠也很好。”很明显,秦五爷是知道依萍身份的,我淡淡的说道,不甚在意,捻起桌上一块粉红梅花状的小糕点送进嘴里,恩,不错,居然是玫瑰花味道的,看来杨老板的手下很会买点心,就是不知道他这点心是在什么地方买的。
  “哈哈,你倒是会说话。我心肠好,这话说出去整个大上海的人都会笑掉大牙。”秦五爷哈哈一笑,不以为杵,右手轻轻的转动左手大拇指上的扳指,这是他一贯思考时的动作。“你就不问问那个女孩是什么人?我特意叫你来是为了什么?”
  “她是什么人跟我有关吗?五爷叫我来,我就来了。”又吃了一块豆沙馅的点心,我满意的擦净手,端起面前的清茶喝了一口,慵懒满意的靠在身后的椅子上,等除去了口中清甜的味道,才逸逸然的开口。
  “呵呵,倒是我瞎操这个心了。”秦五爷先是一愣,眼里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又拍着扶手笑的很开怀,“你这个样子和我第一次见你的感觉真像,这么久了,我还以为那次是我的错觉呢。没想到,你年纪小小的,心思隐藏的到时极深。”
  “五爷说笑呢,在五爷面前我能有什么心思。”与秦五爷接触的时间不短,加上对电视剧中秦五爷的了解,我知道秦五爷对我,那是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心思,极有可能是因为他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我的某些言行触动了他记忆中的什么人,而那个人现在不在他的身边或是已经不在了,所以,他才会一直礼遇于我,还送了我那幅对他有着深刻意义的油画,也所以,我敢平静的立身于在他面前。
  “你有没有兴趣做我的义女?”秦五爷今天笑的次数格外的多,他是一个戒心很强的人,如果不是真的喜欢眼前这个孩子,他是不会这么容易给一个外人接近他的机会。见我因为他的话晃神,他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块玉放在我面前,“你放心,你要是不愿意,我绝对不会勉强你。”
  我想了会,听明白秦五爷话里的意思,在这个乱世之中,能有一个像他这样的人做义父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必要的时候,说不定还会对我有帮助。我记得,王雪琴的情夫,好像也是一个混黑道的人,以秦五爷在上海滩的势力,在王雪琴逃出陆家后,追回陆家的钱,那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义父。”我想明白,站起来,恭敬的从秦五爷手里接过那块白玉。
  “恩。”秦五爷满意的点点头,“坐吧。”
  我顺从的坐回原位。
  “在上海滩混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将来我也不会例外。我有一个小儿子,从小我就把他送到了国外,我从不打算让他继承我的事业,他也不用回来。秦帮自会有人打理。”秦五爷重新点燃烟斗,一口一口的抽着烟,语气变得嘶哑,眸子漆黑不见光,映着身上黑色的绸面,神情显得格外凉薄冰冷。
  “如今上海滩有三大帮派,分别是杜月笙那伙人的青帮,王亚樵斧头党以及方世恒的龙门,秦帮只是一个依附青帮的小帮派,在他们这些大人物眼里什么都不是。”
  “四·一二政变后,杜月笙帮助国名党手下组织“总动员委员会”和“苏浙行动委员会”,青帮渐渐和政权挂钩,黑白通吃,势力越来越大。如今,这上海滩一亩三分地上的日子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秦帮的日子……”
  秦五爷语气缓慢低沉,说着说着就慢慢停了下来,陷入了回忆中,像是在自言自语,久久没有回神,语气历尽了沧桑,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
  他说的这些,是我自从来这里的三年内从没有接触过的东西,不仅没有接触过,甚至闻所未闻,琼瑶的原剧中并没有描述到这些暗黑的一面。如果不是秦五爷对我讲起,终我一身可能都不会忆起上海滩最有名的黑帮,记起杜月笙这个人。这个年代毕竟离我太遥远了。
  “呵,你看我,和你这一小姑娘说这些做什么,人老了,忍不住就开始啰嗦了。”秦五爷摘下眼镜,揉揉酸疼的眼角,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一块方巾,细细的擦拭镜片。
  “我之前说的那个小姑娘,叫陆依萍,是你同父异母的姐姐吧,长的还算标志,就是性子不够沉稳。我对你的家事并不感兴趣,她要来我的夜上海上班,我也收了。我来只是提前告诉你一声,这种地方,一旦真出了什么事,我也保不住她。”
  “义父,你有这个心我已经很知足了。”我点点头,个人自有个人的命运,即便是我插手了,事情也往往会向另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发展。我自己的事情都没有解决好,又有什么心思去顾虑别人。
  “我听说你毕业后想去英国留学,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有一点,我很看好你,你懂得深谋远虑、明哲保身。我这里有一份文件,就交给你代为保存了,也许将来你会用得上。”秦五爷从身旁的小皮箱内拿出一个大的牛皮纸袋,放在我面前。
  “你不要管里面是什么东西,好好保管,我总不会花这么大的心思来害你。 ”说完,秦五爷又拿出一个信封放在牛皮纸袋之上,“这是你这几年在会心斋卖画、替人画像的钱,我帮你把它折合成了英镑,一共三千英镑,你把它收好。”
  “没有这么多。”我没有动桌上的钱,也没有动那个神秘的牛皮纸袋。我知道秦五爷说有三千英镑,信封中就一定会有三千英镑,只是此时英镑与法币(法定货币,民国时期发行)的兑换比率有很大的差价,而我这几年的收入,可能连五百英镑都不够。
  此刻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天真,想着去英国,陆家只要不同意,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我就那里都不能去。我积攒下来的钱,一旦兑换成英镑,又是多么的维乎甚微,什么也做不了。
  “你设计的几款旗袍样式的图纸,放在会心斋被大中华布匹公司的人看中,杨老板帮你卖了个好价钱。”见我还是不依不饶的望着他,秦五爷笑着又说道,“和在一起也有不少钱,你总是不来拿走,也不知道你自己究竟赚了多少钱,我只是帮你把零头给补齐了。”
  “怎么,你嫌少不要?”
  “……”
  “再说,你还要帮我保管这个箱子,箱子里有一封信和一点东西,等你平安的到了英国再打开看。”
  “我和你投缘,现在又认了你做我的义女,一点小事上帮你一把,我还是做的到的。”
  “这次见面,估计以后都不会见面了,拜托你的事情我都写在这个箱子的信封中。你收好。”

  第十四章

  从会心斋走出来,晴空万里,街道上人人来人往,商贩的吆喝声生生迭起,置身其中,我却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没了去华南家的心,我提着秦五爷给我的那个小皮箱慢慢踱步在街道上,沿着南京路笔直向前走。如果说秦五爷对我这么好是别无所图,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的,可要说他是有预谋的,他又是再图什么呢。
  我知道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秦五爷并不是一个好人,不管他在我面前表现的多么慈善、多么和睦,那都是一个表象。也许他真的是把我当做一个晚辈来看,但是,他一个混黑道的人,又什么时候在乎过一个无关紧要的晚辈。我很清楚他在我面前所表现出来的,仅仅是冰山浮露出的一角,隐藏在海水之下,伴随而来的,不知道是幸运还是灾难。
  “叮铃铃,叮铃铃。”
  身后有自行车铃声响,我没有回头,跨步走上旁边的人行通道,让出马路来。
  “如萍,你拎着个箱子要去哪?”陆尔豪骑着辆自行车停在我旁边,一脚支地,旁边停下来的则是何书桓和杜飞。
  “是呀,如萍小姐,你去哪,我们可以送你一程?”杜飞跳下车,推着车子上了人行通道,撵在我旁边追问。
  “谢谢,叫我的名字就好了,我回家,慢慢走,一会就到了。”我停下来,把脑子里思考的问题暂时放在一边,换了只手提箱子,箱子里也不知道装了什么,看着不大,提的时间久了,沉重的格手。
  “箱子很重吧,拿来,我帮你拿。”何书桓一笑两只眼睛就会微微眯起,给人一种柔和亲切的感觉,很容易让人对他产生好感,轻易放下戒心。
  “不用了,我拿的动。”我淡淡的回绝他,有时候,人的温柔是一种伤害,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会对多少人付出温柔,或是他对你的温柔会持续多长时间。我不是那个爱何书桓爱到绝望的陆依萍,不会被他的温柔阳光打动。
  “那么客气做什么,书桓和杜飞你又是没有见过,上次你帮了他们一个大忙,人家好心帮你提箱子算的了什么。”陆尔豪抢下我手中的皮箱,随手丢在杜飞车前的车筐里,笑容暧昧的不明的说道,“今晚我请书桓和杜飞去我们家吃饭,杜飞帮你带箱子,书桓骑车送你回去,我们也好一起回去。”
  “尔豪,我也可以骑车带如萍。”杜飞不满的在旁边嚷嚷,他第一次见到如萍就一种熟悉感,心里欢喜的不得了,现在有机会接近一些,他怎么会错过。
  “得了吧,就你那破技术,自己不撞人就好的了,我哪敢把如萍交给你。”尔豪一口回绝,催促我坐到何书桓自行车的车杠前。
  “不用了。”对尔豪的自作主张我有些生气,强抢了我的箱子不说,现在又把我推给何书桓,“尔豪,你也骑着自行车,你为什么不载我回家?”
  “那个,我那不是车轮气不足吗,书桓技术最好,让他载你我放心。”尔豪摸摸鼻子,找了一个勉强说的过去的借口。
  “马上就到了,我穿着裙子,坐自行车不方便。”我也找了个借口,其实侧着做,穿裙子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再说,我想趁着夕阳散步走回去,你们先走吧,不用管我。”
  “从这里回家还有一段路程,让书桓送你回去怎么了。我记得你第一次见到书桓后,还追着我问有关书桓的事,怎么现在变了这么多。”见我伸手要去拿箱子,尔豪有些不高兴。一个是他好朋友,一个是他妹妹,这两个人要真能在一起,那是皆大欢喜的事情。而且,书桓的家世为人他很了解,将如萍托付给书桓,他也放心。
  “尔豪,既然如萍想散步,我们可以陪她一起走去回家。好久没有在这么美的夕阳下散过步了,天天坐在报社里上班,我都快忘了上一次这样看夕阳是什么时候了。”何书桓笑着安抚尔豪,温和的提议。
  “就是就是,天天坐在报社里,我觉得我快被闷疯了。自从上次报道了秦五爷的事把相机毁了,主编扣了我们半个月的薪水不说,还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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